众筹法律风险论文融资方式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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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众筹模式除了需要规避刑法的刚性边界外,还应理清发起人、支持者、平台三者间的法律关系。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促进金融创新,迎接互联网金融的大潮。

众筹融资,即大众筹资,是指募资人通过平台(一般通过互联网)集合众多个人投资者小额投资,以支持其创业经营或其他社会事业的新型融资模式。从参与主体角度看,众筹融资涉及多方主体,包括投资人、募资人、众筹平台,并且这些主体都不同于传统上的类似功能主体,如投资人以小额投资为主,募资人一般多为小型企业、初创企业或者艺术、科技等领域的创意项目所有人。从平台角度看,众筹融资平台一般是互联网形式,而不是传统的金融机构、交易所平台。从具体用途看,众筹融资可以用于支持各项事业,如疾病救济、竞选活动、艺术演出、初创企业融资、科学研究等等。相对传统融资模式,众筹融资是一种更为大众化的筹资方式,其兴起为更多小规模企业或拥有创意项目的人提供了融资可能,也为普通民众小额投资提供了新渠道。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普及发展,互联网金融作为一类新型金融模式逐渐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如网上支付、P2P①、众筹融资等。相比较其它互联网金融类型,众筹融资在国内外发展相对滞后,且由于其交易结构更为复杂,交易延续过程较长,面临法律障碍较多,因而需要得到理论界和有关部门更多关注。作为一种新兴的模式,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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