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动物防疫行业法律法规体系建设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物养殖、屠宰、诊疗、动物及动物
一、我国动物防疫行业法律法
我国畜牧业立法起步晚,和新西兰、澳大利亚等畜牧发达国家相比,立法严重滞后,主
(1)没有相应配套法律法规。突。如《动物防疫法》第四十一条第
二、三款规定,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
官方兽医具体实施动物和动物产品检
疫,而安徽省《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
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第二十二条
第一款“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依法设动
物检疫员。动物检疫员经市以上畜牧
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培训、考核合格,
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实
改革开放后,随着我国居民生活水平
的提高,家养宠物市场也逐渐繁荣起
来,2008年修订的《动物防疫法》、
新制定的《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
《执业兽医管理办法》都对该行业做
了相关规定,明确了宠物诊疗机构的
许可条件、执业兽医的考试和注册制
度,对于加强动物诊疗机构管理,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