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

Standard for Basic Terminology of Urban Planning

GB/T 50280—98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9年2月1日

1 总则

1.0.1为了科学地统一和规范城市规划术语,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规划的设计、管理、教学、科研及其他相关领域。

1.0.3 城市规划使用的术语,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

2 城市和城市化

2.0.1 居民点settlement

人类按照生产和生活需要而形成的集聚定居地点。按性质和人口规模,居民点分为城市和乡村两大类。2.0.2 城市(城镇)city

以非农产业和非农业人口聚集为主要特征的居民点。包括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和镇。

2.0.3 市municipality; city

经国家批准设市建制的行政地域。

2.0.4 镇town

经国家批准设镇建制的行政地域。

2.0.5 市域administrative region of a city

城市行政管辖的全部地域。

2.0.6 城市化urbanization

人类生产和生活方式由乡村型向城市型转化的历史过程,表现为乡村人口向城市人口转化以及城市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又称城镇化、都市化。

2.0.7 城市化水平urbanization level

衡量城市化发展程度的数量指标,一般用一定地域内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来表示。

2.0.8 城市群agglomeration

一定地域内城市分布较为密集的地区。

2.0.9 城镇体系urban system

一定区域内的经济、社会和空间发展上具有机联系的城市群体。

2.0.10 卫星城(卫星城镇)satellite town

在大城市市区外围兴建的、与市区既有一定距离又相互间密切联系的城市。

3 城市规划概述

3.0.1 城镇体系规划urban system planning

一定地域范围内,以区域生产力合理布局和城镇职能分工为依据,确定不同人口规模等级和职能分工的城镇的分布和发展规划。

3.0.2 城市规划ruban planning

对一定时期内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具体安排和实施管理。

3.0.3 城市设计urban design

对城市体形和空间环境所作的天体构思和安排,贯穿于城市规划的全过程。

3.0.4 城市总体规划纲要master planning outline

确定城市总体规划的重大原则的纲领性文件,是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的依据。

3.0.5 城市规划区urban planning area

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其他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3.0.6 城市建成区urban built-up area

城市行政区内实际已成片开发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设施基本具备的地区。

3.0.7 开发区development area

由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确定设立的实行国家特定优惠政策的各类开发建设地区的统称。

3.0.8 旧城改建urban redevelopment

对城市旧区进行的调整城市结构、优化城市用地布局、改善和更新基础设施、整治城市环境、保护城市历史风貌等的建设活动。

3.0.9 城市基础设施urban infrastructure

城市生存和发展所必须具备的工程性基础设施和社会性基础设施的总称。

3.0.10 城市总体规划master plan, comprehensive planning

对一定时期内城市性质、发展目标、发展规模、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和实施措施。

3.0.11 分区规划district planning

对城市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对局部地区的土地利用、人口分布、公共设施、城市基础设施的配置等方面所作的进一步安排。

3.0.12 近期建设规划immediate plan

在城市总体规划中,对短期内建设目标、发展布局和主要建设项目的实施所作的安排。

3.0.13 城市详细规划detailed plan

以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对一定时期内城市局部地区的土地利用、空间环境和各项建设用地所作的具体安排。

3.0.14 控制性详细规划regulatory plan

以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确定建设地区的土地使用性质和使用强度的控制指标、道路和工程管线控制性位置以及空间环境控制的规划要求。

3.0.15 修建性详细规划site plan

以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或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依据,制订用以指导各项建筑和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的规划设计。

3.0.16 城市规划管理urban planning administration

城市规划编制、审批和实施等管理工作的统称。

4 城市规划编制

4.1 发展战略

4.1.1 城市发展战略strategy for urban development

对城市经济、社会、环境的发展所作的全局性、长远性的纲领性的谋划。

4.1.2 城市职能urban function

城市在一定地域内的经济、社会发展中所发挥的作用和承担的分工。

4.1.3 城市性质designated function of city

城市在一定地区、国家以至更大范围内的政治、经济与社会发展中所处的地位和所担负的主要职能。

4.1.4 城市规模city size

以城市人口和城市用地总量所表示的城市的大小。

4.1.5 城市发展方向direction for urban development

城市各项建设规模扩大所引起的城市空间地域扩展的主要方向。

4.1.6 城市发展目标goal for urban development

在城市发展战略和城市规划中所拟定的一定时期内城市经济、社会、环境的发展所应达到的目的和指标。

4.2 城市人口

4.2.1 城市人口结构urban plpulation structure

一定时期内城市人口按照性别、年龄、家庭、职业、文化、民族等因素的构成状况。

4.2.2 城市人口年龄age compostition

一定时间城市人口按年龄的自然顺序排列的数列所反映的年龄状况,以年龄的基本特征划分的各年龄组人数占总人口的比例表示。

4.2.3 城市人口增长urban population growth

在一定时期内由出生、死亡的迁入、迁出等因素的消长,导致城市人口数量增加或减少的的变动现象。4.2.4 城市人口增长率urban population growth rate

一年内城市人口增长的绝对数量与同期该城市年平均总人口数之比。

4.2.5 城市人口自然增长率natural growth rate

一年内城市人口因出生和死亡因素的消长,导致人口增减的绝对数量与同期该城市年平均总人口数之比。

4.2.6 城市人口机械增长率mechanical growth rate of plpulation

一年内城市人口因迁入和迁出因素的消长,导致人口增减的绝对数量与同期该城市年平均总人口数之比。

4.2.7 城市人口预测urban plpulation forecast

对未来一定时期内城市人口数量和人口构成的发展趋势所进行的测算。

4.3 城市用地

4.3.1 城市用地urban land

按城市中土地使用的主要性质划分的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绿地、特殊用地、水域和其它用地的统称。

4.3.2 居住用地residential land

在城市中包括住宅及相当于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公共服务设施、道路和绿地等设施的建设用地。

4.3.3 公共设施用地public facilities

城市中为社会服务的行政、经济、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冬天及设计等机构或设施的建设用地。

4.3.4 工业用地industrial land

城市中工矿企业的生产车间、库房、堆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包括其专用的铁路、码头和道路等)的建设用地。

4.3.5 仓储用地warehouse land

城市中仓储企业的库房、堆场和馐加工车间及其附属设计的建设用地。

4.3.6 对外交通用地intercity transportation land

城市对外联系的铁路、公路、管道运输设施、港口、机场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用地。

4.3.7 道路广场用地roads and squares

城市中道路、广场和公共停车场等设施的建设用地。

4.3.8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municipal utilities

城市中为生活及生产服务的各项基础设计的建设用地,包括:供应设施、交通设施、邮电设施、环境卫生设施、施工与维修设施、殡葬设施及其它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用地。

4.3.9 绿地green space

城市中专门用以改善生态、保护环境、为居民提供游憩场地和美化景观的绿化用地。

4.3.10 特殊用地specially-designated land

一般指军事用地、外事用地及保安用地等特殊性质的用地。

4.3.11 水域和其它用地waters and miscellaneous

城市范围内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村镇建设用地、露天矿用地和弃置地,以及江、河、湖、海、水库、苇地、滩涂和渠道等常年有水或季节性有水的全部水域。

4.3.12 保留地reserved land

城市中留待未来开发建设的或禁止开发的规划控制用地。

4.3.13 城市用地评价urban landuse evaluation

根据城市发展的要求,对可能作为城市建设用地的自然条件和开发的区位条件所进行的工程评估及技术经济评价。

4.3.14 城市用地平衡urban landuse balance

根据城市建设用地标准和实际需要,对各类城市用地的数量和比例所作的高速和综合平衡。

4.4 城市总体布局

4.4.1 城市结构urban structure

构成城市经济、社会、环境发展的主要要素,在一定时间形成的相互关联、相互影响与相互制约的关系。

4.4.2 城市布局urban layout

城市土地利用结构的空间组织及其形式和状态。

4.4.3 城市形态urban morphology

城市整体和内部各组成部分在空间地域的分布状态。

4.4.4 城市功能分区functional districts

将城市中各种物质要素,如住宅、工厂、公共设施、道路、绿地等按不同功能进行分区布置组成一个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

4.4.5 工业区industrial district

城市中工业企业比较集中的地区。

4.4.6 居住区residential district

城市中由城市主要道路或自然分界线所围合,设有与其居住人口规模相应的、较完善的、能满足该区居民物质与文化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的相对独立的居住生活聚居地区。

4.4.7 商业区commercial district

城市中市级或区级商业设施比较集中的地区。

4.4.8 文教区institutes and colleges district

城市中大专院校及科研机构比较集中的地区。

4.4.9 中心商务区central business district (CBD)

大城市中金融、贸易、信息和商务办公活动高度集中,并附有购物、文娱、服务等配套设施的城市中综合经济活动的核心地区。

4.4.10 仓储区warehouse district

城市中为储藏城市生活或生产资料而比较集中布置仓库、储料棚或储存场地的独立地区或地段。

4.4.11 综合区mixed-use district

城市中根据规划可以兼容多种不同使用功能的地区。

4.4.12 风景区scenic zone

城市范围内自然景物、人文景物比较集中,以自然景物为主体,环境优美,具有一定规模可供人们游览、休息的地区。

4.4.13 市中心civic center

城市中重要市级公共设施比较集中、人群流动频繁的公共活动地段。

4.4.14 副中心sub-civic center

城市中为分散市中心活动强度的、辅助性的次于市中心的市级公共活动中心。

4.5 居住区规划

4.5.1 居住区规划residential district planning

对城市居住区的住宅、公共设施、公共绿地、室外环境、道路交通和市政公用设施所进行的综合性具体安排。

4.5.2 居住小区residential quarter

城市中由居住区级道路或自然分界经所围合,以居民基本生活活动不穿越城市主要交通线为原则,并设有与其居住人口规模相应的、满足该区居民基本的物质与文化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区。

4.5.3 居住组团housing cluster

城市中一般被小区道路分隔,设有与其居住人口规模相应的、居民所需的基层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

4.6 城市道路交通

4.6.1 城市交通urban transportation

城市范围内采用各种运输方式运送人和货物的运输活动,以及行人的流动。

4.6.2 城市对外交通intercity transportation

城市与城市范围以外地区之间采用各种运输方式运送旅客和货物的运输活动。

4.6.3 城市交通预测urban transportation forecast

根据规划期末城市的人口和用地规模、土地使用状况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对客、货运输的发展趋势、交通方式的构成、道路的交通量等进行定性和宣的分析估算。

4.6.4 城市道路系统urban road system

城市范围内由不同功能、等级、区位的道路,以及不同形式的交叉口和停车场设施,以一定方式组成的有机整体。

4.6.5 城市道路网urban road network

城市范围内由不同功能、等级、区位的道路,以一定的密度和适当的形式组成的网络结构。

4.6.6 快速路express way

城市道路中设有中央分隔带,具有四条以上机动车道,全部或部分采用立体交叉与控制出入,供汽车以较高速度行驶的道路。又称汽车专用道。

4.6.7 城市道路网密度density of urban road network

城市建成区或城市某一地区内平均每平方公里城市用地上拥有的道路长度。

4.6.8 大运量快速交通mass rapid transit

城市地区采用地面、地下或高架交通设施,以机动车辆大量、快速、便捷运送旅客的公共交通运输系统。

4.6.9 步行街pedestrian street

专供步行者使用,禁止通行车辆或只准通行特种车辆的道路。

4.7 城市给水工程

4.7.1 城市给水water supply

由城市给水系统对城市生产、生活、消防和市政管理所需用水进行供给的给水方式。

4.7.2 城市用水water consumption

城市生产、生活、消防和市政管理等活动所需用水的统称。

4.7.3 城市给水工程water supply engineering

为城市提供生产、生活等用水而兴建的,包括原水的取集、处理以及成品水输配等各项工程设施。

4.7.4 给水水源water sources

给水工程取用的原水水体。

4.7.5 水源选择water sources selection

根据城市用水需求和给水工程设计规范,结给水水源的位置、水量、水质及给水工程设施建设的技术经济条件等进行综合评价,并对不同水源方案进行比较,作出方案选择。

4.7.6 水源保护protection of water sources

保护城市给水水源不受污染的各种措施。

4.7.7 城市给水系统water supply system

城市给水的取水、水质处理、输水和配水等工程设施以一定方式组成的总体。

4.8 城市排水工程

4.8.1 城市排水sewerage

由城市排水系统收集、输送、处理和排放城市污水和雨水的排水方式。

4.8.2 城市污水sewage

排入城市排水系统中的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生产污水和径流污水的统称。

4.8.3 生活污水domestic sewage

居民在工作和生活中排出的受一定污染的水。

4.8.4 生产废水industrial wastewater

生产过程中排出的未受污染或受轻微污染以及水温稍有升高的水。

4.8.5 生产污水polluted industrial wastewater

生产过程中排出的被污染的水,以及排放后造成热污染的水

4.8.6 城市排水系统sewerage system

城市污水和雨水的收集、输送、处理和排放等工程设施以一定方式组成的总体。

4.8.7 分流制separate system

用不同管渠分别收集和输送城市污水和雨水的排水方式。

4.8.8 合流制combined system

用同一管渠收集和输送城市污水和雨水的排水方式。

4.8.9 城市排水工程sewerage engineering

为收集、输送、处理和排放城市污水和雨水而兴建的各种工程设施。

4.8.10 污水处理sewage treatment,wastewater treatment

为使用权污水达到排入某一水体或再次使用的水质要求而进行净化的过程。

4.9 城市电力工程

4.9.1 城市供电电源power source

为城市各种用户提供电能的城市发电厂,或从区域性电力系统接受电能的电源变电站(所)。

4.9.2 城市用电负荷electrical load

城市市域或局部地区内,所在用户在某一时刻实际耗用的有功功率。

4.9.3 高压线走廊high tension corridor

高压架空输电线路行经的专用通道。

4.9.4 城市供电系统power supply system

由城市供电电源,输配电网和电能用户组成的总体。

4.10 城市通信工程

4.10.1 城市通信communication

城市范围内、城市与城市之间、城乡之间各种信息的舆和交换。

4.10.2 城市通信系统communication system

城市范围内、城市与城市之间、城乡之间信息的各个传输交换系统的工程设施组成的总体。

4.11 城市供热工程

4.11.1 城市集中供热distrivt heating

利用集中热源,通过供热管网等设施向热能用户供应生产或生活用热能的供热方式。又称区域供热。

4.11.2 城市供热系统distrivt heating sytem

由集中热源、供热管网等设施和热能用户使用设施组成的总体。

4.12 城市燃气工程

4.12.1 城市燃气gas

供城市生产和生活作燃料使用的天然气、人工煤气和液化石油气等气体能源的统称。

4.12.2 城市燃气供应系统gas supply system

由城市燃气供应源、燃气输配设施和用户使用组成的总体。

4.13 城市绿地系统

4.13.1 城市绿化urban afforestation

城市中栽种植物和利用自然条件以改善城市生态、保护环境,为居民提供游憩场地,和美化城市景观的活动。

4.13.2 城市绿地系统urban green space system

城市中各种类型和规模的绿化用地组成的整体。

4.13.3 公共绿地public green space

城市中公众开放的绿化用地,包括其范围内的水域。

4.13.4公园park

城市中具有一定的用地范围和良好的绿化及一定服务设施,供群众游憩的公共绿地。

4.13.5 绿带green belt

在城市组团之间、城市周围或相邻城市之间设置的用以控制城市扩展的绿色开敞空间。

4.13.6 专用绿地specified green space

城市中行政、经济、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科研、设计等机构或设施,以及工厂和部队驻在范围内的绿化用地。

4.13.7 防护绿地green buffer

城市中用于具有卫生、隔离和安全防护功能的林带及绿化用地。

4.14 城市环境保护

4.14.1 城市生态系统city ecosystem

在城市范围内,由生物群落及其生存环境共同组成的动态系统。

4.14.2 城市生态平衡balance of city ecosystem

在城市范围内生态系统发展到一定阶段,其构成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所保持的一种相对稳定的状态。

4.14.3 城市环境污染city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在城市范围内,由于人类活动造成的水污染、大气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噪声污染、热污染和放射污染等的总称。

4.14.4 城市环境质量city environmental quality

在城市范围内,环境的总体或环境的某些要素(如大气、水体等),对人群的生存和繁衍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适宜程度。

4.14.5 城市环境质量评价city environmental quality assessment

根据国家为保护人群健康和生存环境,对污染物(或有害因素)容许含量(或要求)所作的规定,按一定

的方法对城市的环境质量所进行的评定、说明和预测。

4.14.6 城市环境保护city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在城市范围内,采取行政的、法律的、经济的、科学技术的措施,以求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防治环境污染,以保持城市生态平衡,保障城市居民的生存的繁衍经及经济、社会性发展具有适宜的环境。

4.15 城市历史文化地区保护

4.1

5.1 历史文化名城

经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核定公布的,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具有重大历史价值和革命意义的城市。

4.1

5.2 历史地段historic site

城市中文物古迹比较集中连片,或能完整地体现一定历史时期的传统风貌和民族地方特色的各街区或地段。

4.1

5.3 历史文化保护区conservation districts of historic sites

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核定公布的,应予以重点保护的历史地段。

4.1

5.4 历史地段保护conservation of historic sites

对城市中历史地段入其环境的鉴定、保存、维护、整治以及必要的修复和复原的活动。

4.1

5.5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conservation plan of historiccities

以确定历史文化各城保护的原则、内容和重点,划定保护范围,提出保护措施为主要内容的规划。

4.16 城市防灾

4.16.1 城市防灾urban disaster prevention

为抵御和减轻各种自然灾害和人为灾害及由此而引起的次生灾害,对城市居民生命财产和各项工程设施造成危害和损失所采取的各种预防措施。

4.16.2 城市防洪urban flood control

为抵御和减轻洪水对城市造成灾害而采取的各种工程和非工程预防措施。

4.16.3 城市防洪标准flood control standard

根据城市的重要程度、所在地域的洪灾类型,以及历史性洪水灾害等因素,而制定的城市防洪的设防标准。

4.16.4 城市防洪工程flood control works

为抵御和减轻洪水对城市造成灾害性损失而兴建的各种工程设施。

4.16.5 城市消防earthquake hazard protection

为抵御和减轻地震灾害及由此而引起的次生灾害,而采取的各种预防措施。

4.16.6 城市消防urban fire control

为预防和减轻因火灾对城市造成损失而采取的各种预防和减灾措施。

4.16.7 城市防空urban air defense

为防御和减轻城市因遭受常规武器、核武器、化学武器和细菌武器等空袭而造成危害和损失所采取的各种防御和减灾措施。

4.17 竖向规划和工程管线综合

4.17.1 竖向规划vertical planning

城市开发建设地区(或地段)为满足道路交通、地面排水、建筑布置和城市景观等方面的综合要求,对自然地形进行利用、改造,确定坡度、控制高程和平衡土方等而进行的规划设计。

4.17.2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integrated design for utilities pipelines

统筹安排城市建设地区各类工程管线的空间位置,综合直辖市工程管线之间以及与城市其它各项工程之间的矛盾所进行的规划设计。

5 城市规划管理

5.0.1 城市规划法规legislation on urban planning

按照国家立法程序所制定的关于城市规划编制、审批和实施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主法规和地方规章的总称。

5.0.2 规划审批程序procedure ofr approval of urban plan

对已编制完成的城市规划,依据城市规划法规所实行的分级审批过程和要求。

5.0.3 城市规划用地管理urban planning land usr administration

根据城市规划法规和批准的城市规划,对城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用地的选址、定点和范围的划定,总平面审查,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各项管理工作的总称。

5.0.4 选址意见书permission notes ofr location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贪污核发的有关建设项目的选址和布局的法律凭证。

5.0.5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land use permit

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确认其建设项目位置和用地范围的法律凭证。

5.0.6 城市规划建设管理ruban planning and development control

根据城市规划法规和批准的城市规划,对城市规划区内的各项建设活动所实行的审查、监督检查以及违法建设行为的查处等各项管理工作的统称。

5.0.7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building permit

城市规划行政主客部门依法核发的有关建设工程的法律凭证。

5.0.8 建筑面积密度totoal floor space per hectare plot

每公顷建筑用地上容纳的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

5.0.9 容积率plot ratio,floor area ratio

一定地块内,总建筑面积与建筑用地面积的比值。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2002年版)

中的一个术语解释

2.0.1 城市居住区

一般称城市居住区,泛指不同居住人口规模的居住生活聚居地和特指城市干道或自然分界线所围合,并与居住人口规模(30000~50000人)相对应,配建有一整套较完善的、能满足该区居民物质与文化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

2.0.2 居住小区

一般称小区,是指被城市道路或自然分界线所围合,并与居住人口规模(10000~15000人)相对应,配建有一套能满足该区居民基本的物质与文化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

2.0.3 居住组团

一般称组团,指一般被小区道路分隔,并与居住人口规模(1000 ~3000 人)相对应,配建有居民所需的基层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

2.0.4 居住区用地(R)

住宅用地、公建用地、道路用地和公共绿地等四项用地的总称。

2.0.5 住宅用地(R01)

住宅建筑基底占地及其四周合理间距内的用地(含宅绿地和宅间小路等)的总称。

2.0.6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R02)

一般称公共用地,是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配建的、为居民服务和使用的各类设施的用地,应包括建筑基底占地及其所属场院、绿地和配建停车场等。

2.0.7 道路用地(R03)

居住区道路、小区路、组团路及非公建配建的居民小汽车、单位通勤车等停放场地。

2.0.8 居住区(级)道路

一般用以划分小区的道路。在大城市中通常与城市支路同级。

2.0.9 小区(级)路

一般用以划分组团的道路。

2.0.10 组团(级)路

上接小区路、下连宅间小路的道路。

2.0.11 宅间小路

住宅建筑之间连接各住宅入口的道路。

2.0.12 公共绿地(R04)

满足规定的日照要求、适合于安排游憩活动设施的、供居民共享的集中绿地,包括居住区公园、小游园和组团绿地及其它块状带状绿地等。

2.0.13 配建设施

与人口规模相或与住宅规模对应配套建设的公共服务设施、道路和公共绿地的总称。

2.0.14 其它用地(E)

规划范围内除居住区用地以外的各种用地,应包括非直接为本区居民配建的道路用地、其它单位用地、保留的自然村或不可建设用地等。

2.0.15 公共活动中心

配套公建相对集中的居住区中心、小区中心和组团中心等。

2.0.16 道路红线

城市道路(含居住区级道路)用地的规划控制线。

2.0.17 建筑线

一般称建筑控制线,是建筑物基底位置的控制线。

2.0.18 日照间距系数

根据日照标准确定的房屋是距与遮挡房屋檐高的比值

2.0.19 建筑小品

既有功能要求,又具有点缀、装饰和美化作用的、从属于某一建筑空间环境的小体量建筑、游憩观赏设施和指示性标志物等的统称。

2.0.20 住宅平均层数

住宅总建筑面积与住宅基底总面积的比值(层)。

2.0.21 高层住宅(大于等于10层)比例

高层住宅总建筑面积与住宅总建筑面积的比率(%)。

2.0.22 中高层住宅(7~9层)比例

中高层住宅总建筑面积与住宅总建筑面积的比率(%)。

2.0.23 人口毛密度

每公顷居住区用地上容纳的规划人口数量(人/HA)。

2.0.24 人口净密度

每公顷住宅用地上容纳的规划人口数量(人/HA)。

2.0.25 住宅建筑套密度(毛)

每公顷居住区用地上拥有的住宅建筑套数(套/HA)。

2.0.26 住宅建筑套密度(净)

每公顷住宅用地上折有的住宅建筑套数(套/HA)。

2.0.27 住宅建筑面积毛密度

每公顷居住区用地上拥有的住宅建筑面积(平方米/HA)。

2.0.28 住宅建筑面积净密度

每公顷住宅用地上拥有的住宅建筑面积(平方米/HA)

2.0.29 建筑面积毛密度

也称容积率,是每公顷居住区用地上拥有的各类建筑的建筑面积(平方米/HA)或以居住区总建筑面积(万平方米)与居住区用地(万平方米)的比值表示。

2.0.30 住宅建筑净密度

住宅建筑基底总面积与住宅用地面积的比率(%)。

2.0.31 建筑密度

居住区用地内,各类建筑的基底总面积与居住区用地的比率(%)。

2.0.32 绿地率

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的总和占居住区用地的比率(%)

绿地应包括: 公共绿地、宅旁绿地、公共服务设施所属绿地和道路绿地(即道路红线内的绿地),其中包括满足当地植树绿化覆土要求、方便居民出入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的屋顶绿地,不应包括屋顶、晒台的人工绿地。

2.0.32a 停车率

指居住区内居民汽车的停车位数量与居住户数的比率(%)

2.0.32b 地面停车率

居民汽车的地面停车位数量与居住户数的比率(%)

2.0.33 拆建比

拆除的原有建筑总面积与新建的建筑总面积的比值。

有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名词解释(选自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技术措施汇编)(部分内容同“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

1、历史文化名城

经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核定公布的,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具有重大历史价值和革命意义的城市。

2、历史地段

文物古迹比较集中连片,或能较完整体现出某一历史时期的传统风貌和民族地方特色的街区和地段。

3、历史文化保护区

指经县以上人民政府核定公布应子重点保护的历史地段。

4、城市历史地段保护

对城市中历史地段及其环境的鉴定、保存、维护、整治以及必要的修复和复原。

5、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是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协调保护与建设发展,以确定保护原则、内容和重点,划定保护范围,提出保护措施为主要内容的城市规划的专项规划设计。

6、城市文物古迹区

指城市中一定用地范围内的一个或几个文物保护单位构成的地区及其环境,经城市规划确定为重点保护的地段。

7、建设控制地带

为了保护文物安全和环境风貌,在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周围,划定的必须进行控制建设的一般保护区。

8、古城风貌

反映古城历史文化的建筑形式、环境特征(包括建筑高度、体量和色彩;路网、水系、格局和街巷、绿化空间等),以及历史和传统的文化环境等方面的整体面貌和格调。

9、保存(Preservation)

指对文物古迹等根据法规要求保留历史原样,不允许做任何改变(含改建和拆毁)。

10、维护(Protection)

一般指对保护项目的安全防护工作,如防火、防洪、防震。以及防止人为损坏等,规划中所指的维护一般非指对建筑物的具体维护和维修。

11、保护(Conservation)

指对保护项目及其环境的鉴定、保存、维护、修缮,以及依法进行必要和科学的修复和复原。

以下内容选自黑龙江省地方标准DB23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规范”

2 术语

2.0.1 地块

在规划范围内,根据土地使用性质划分的最小城市用地单元。

2.0.2 片区

以城市道路、铁路、河流为边界,将关系密切的相邻地块划分在一起的区域。

2.0.3 用地性质(土地使用性质)

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确定的规划地块的使用功能。

2.0.4 用地面积

由用地界线围合的地块范围。

2.0.5 建筑密度

一定地块内所有建筑物的基底总面积占用地面积的比例。

2.0.6 容积率

一定地块内,总建筑面积与建筑用地面积的比值。

2.0.7 绿地率

城市一定地区(块)内各类绿化用地总面积占该地区(块)总面积的比例。

2.0.8 建筑控制高度(建筑限高)

建筑物由室外散水坡面量至建筑物主体最高点的垂直距离。

2.0.9 道路红线

规划的城市道路路幅的边界线。

2.0.10 城市绿线

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

2.0.11 城市蓝线

城市河网水系保护范围的控制线。

2.0.12 城市紫线

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内的历史文化街区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界线,以及历史文化街区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保护的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

2.0.13 建筑红线

城市道路两侧控制沿街建筑物或构筑物(如外墙、台阶等)靠临街面的界线。又称建筑控制线。

2.0.14 建筑退让

建筑物、构筑物自道路红线、城市绿线、城市蓝线、城市紫线、建筑红线和用地界线的后退。

2.0.15 交通出入口方位

规划地块内允许设置出入口的方向和位置。具体分为:机动车出入口方位、禁止机动车出入地段和主要人流出入口方位。

2.0.16 停车泊位

规划地块内应配置的停车车位数。

2.0.17 土地使用的兼(相)容性

在地块土地使用性质被确定后,为适应城市建设灵活性的要求,在一定条件下,地块土地使用性质可变更的特性。

2.0.18 规定性(强制性)控制

对建设项目、规模、用地定点、定界实行强制执行的控制方式,是必须严格遵照的指标。规定性控制指标一般包括:用地性质、用地面积、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建筑控制高度、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及配套公共服务设施。

2.0.19 指导性(引导性)控制

为进一步贯彻规划和开发控制的意图,将控制要素具体为布局引导,是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筑设计的重要参考指标。指导性控制指标一般包括:人口容量、建筑形式、体量、色彩、风格要求和其他环境要求。2.0.20 建筑间距

一般指两栋建筑物或构筑物外墙之间的水平距离。分正面间距和侧面间距两方面。

2.0.21 日照标准

根据各地区的气候条件和居住卫生要求确定的,居住建筑正面向阳房间在规定的日照标准日获得的日照量,是编制居住区规划确定居住建筑间距的主要依据。

2.0.22 拆建比

拆除的原有建筑总面积与新建的建筑总面积的比值。

2.0.23 土地开发费

每公项用地开发所需的前期工程的测算投资,包括可行性研究、征地、拆迁、各种补偿、规划设计、平整土地、敷设外部市政管线设施和道路工程等各项费用。

2.0.24 规划文本

由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经法定程序批准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规划管理文件。

2.0.25 图表

由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经法定程序批准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规划控制图及其附表。本规范特指总图图表、工程管线综合规划图表和分图图册。

城市规划用地分类标准完全版

第一节城市用地分类与标准 1.1 城市用地分类 1.1.1 城市用地分类适用于各阶段的城市规划和用地管理工作。 1.1.2 城市用地分类以土地的使用功能为主导因素,兼顾其他相关因素。 1.1.3增城市城市用地分类采用大类、中类和小类三个层次的分类体系,共大类、中类、 小类。 1.1.4 其中,R、C、M、W、U、S、T、D、G类用地属于城市建设用地,E6类用地属于村 建设用地;其余为非建设用地。 1.1.5 使用城市用地分类时,应根据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及工作深度的不同要求,采用 本分类的全部或部分类别。 1.1.6 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应符合表1.1的规定。 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表1.1 类别代号 类别名称范围q 大类中类小类 R 居住用地 居住小区、居住街坊、居住组团和单位生活区等各种类型的成片或 零星的用地 R1 住宅用地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良好的用地R11 低密度住宅用地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良好、容积率为1的用地 R12 商品住宅用地以商品住宅为主的用地 R13 经济适用住房用地包括以低收入者教工、公务员等特定人群为供应对象的住宅用地R14 廉租房用地 政府组织建设以租给低收入者为供应对象,不对外销售的廉租公房 用地 R2公共服务设施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用地。如托儿所、幼 儿园、小学、中学、粮店、菜店、副食店、服务站、储蓄所、邮政所、 居委会、派出所等用地 R3道路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区路、组团路或小街、小巷、小胡同及 停车场等用地 R4绿地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游园等用地 公共设施用地 居住区及居住区级以上的行政、经济、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以 及科研设计等机构和设施的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中的公共服务设施用 地

城市规划常用术语和指标修订稿

城市规划常用术语和指 标 WEIHUA system office room 【WEIHUA 16H-WEIHUA WEIHUA8Q8-

城市规划常用术语和指标: 1、用地性质:是指规划用地的使用功能。 2、用地面积:是指规划地块划定的面积。 3、用地红线:是指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用地范围的界线。 4、容积率:是反映和衡量建筑用地使用强度的一项重要指标,是指地块内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与地块面积的比值。即:容积率=总建筑面积/建筑用地面积 5、建筑控制高度:又称建筑限高,是指地块内建筑物地面部分最大高度限制值。 6、建筑密度:是指地块内所有建筑物的基底总面积占地块面积的比例。即:比如一块地为10000平方米,其中 建筑底层面积3000平方米,这块用地的建筑密度就是3000/10000=30% 7、建筑红线后退距离:是指建筑物最外边线后退道路红线的距离。 8、绿地率:是指城市一定地区各类绿化用地总面积占该地区总面积的比例。 9、交通出入口方位:是指规划地块内允许设置机动车和行人出入口的方向和位置。 10、停车泊位及其他需要配置的公共设施:停国泊位是指地块应配置的停车的车位数。其他设施的配置包括:居住区服务设施(中小学、托幼、居住区级公建),环卫设施(垃圾转运站、公共厕所),电力设施(配电站、配电所),电信设施、燃气设施等。 11、建筑间距:是指两栋建筑物外墙之间的水平距离。主要是根据所在地区的日照、通风、采光、防止噪声和视线干扰,防火、防震、绿化、管线埋设、建筑布局形成,以及节约用地等要求,综合考虑确定。住宅的布置,通常以满足日照要求作为确定建筑间距的主要依据。

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 Standard for Basic Terminology of Urban Planning GB/T 50280—98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9年2月1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的通知 建标〔1998〕1号 根据原国家计委计综合[1992]490号文的要求,由我部组织制订的《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GB/T 50280—98为推荐性国家标准,自1999年2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我部负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中国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8年8月13日 1 总则 1.0.1 为了科学地统一和规范城市规划术语,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规划的设计、管理、教学、科研及其他相关领域。 1.0.3 城市规划使用的术语,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 2 城市和城市化

2.0.1 居民点 settlement 人类按照生产和生活需要而形成的集聚定居地点。按性质和人口规模,居民点分为城市和乡村两大类。 2.0.2 城市(城镇) city 以非农业和非农业人口聚集为主要特征的居民点。包括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和镇。 2.0.3 市 municipality;city 经国家批准设市建制的行政地域。 2.0.4 镇 town 经国家批准设镇建的行政地域。 2.0.5 市域 administrative region of a city 城市行政管辖的全部地域。 2.0.6 城市化 urbanization 人类生产和生活方式由乡村型向城市型转化的历史过程,表现为乡村人口向城市人口转化以及城市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又称城镇化、都市化。 2.0.7 城市化水平 urbanization level 衡量城市化发展程度的数量指标,一般用一定地域内城市人口占总人口比例来表示。 2.0.8 城市群 agglomeration 一定地域内城市分布较为密集的地区。 2.0.9 城镇体系 urban system 一定区域内在经济、社会和空间发展上具有有机联系的城市群体。 2.0.10 卫星城(卫星城镇) satellite town 在大城市市区外围兴建的、与市区既有一定距离又相互间密切联系的城市。 3 城市规划概述 3.0.1 城镇体系规划 urban system planning 一定地域范围内,以区域生产力合理布局和城镇职能分工为依据,确定不同人口规模等级和职能分工的城镇的分布和发展规划。 3.0.2 城市规划 urban planning 对一定时期内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具体安排和实施管理。

城市与城市化精品练习题

城市与城市化精品练习题 一、选择题 城市化过程可以分为景观城市化(即人们所观察到的城市景观,如道路、建筑物、绿地等)与人文城市化(即人的变化,如人口素质提高、生活方式改变等) 。下图所示为某地城市局部区域的景观与人文发展指数分布。读图回答下题。 1.下列有关乙区域的说法正确的是 A. 目前景观发育程度较高,城市规划合理? B. 今后需加强道路和城市公共设施的建设 C. 进行合理规划,加强人文城市化的建设? D. 努力提高人口素质,倡导转变生活方式 下列四幅城市形态图是在不同的交通运输工具下形成的。据图回答2~3题。 2.关于下列城市空间形态所处时期,说法正确的是( ) A.①是火车、电车时期B.③是汽车时期 C.②是高速公路时期 D.④是步行、马车时期 3.图中所示城市形态出现最晚的是( ) A.①B.②C.③D.④ 读下列两幅图,完成4~5题。 4.两图所显示的含义是( ) A.零售商业面积与行人流量之间存在负相关关系 B.零售商业面积与行人流量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 C.道路交叉口对零售商业的吸引力小于公交站点 D.道路交叉口对零售商业的吸引力大于公交站点 5.据图可知,影响零售商业布局的主导因素是( ) A.交通、市场 B.行人、营业面积C.营业面积、人口密度 D.人口密度、交通(2014·吉林二模)右图为“某城市不同主要功能区占用土地面积空间变化曲线图”。读图回答6-8题。 6. 丙功能区是 A.住宅区 B.工业区 C.商业区 D.文化区 7. 该城市 A.地域结构接近同心圆模式 B.最适宜在6-8km处设置绿化防护带

-6km处为工业集聚中心 D.商业用地面积由市中心向郊区逐渐递减 8. 甲所代表土地利用类型的人口数量变化是 (2014·吉林九校联合体二模)右图示意某区域高等级公路分布。读图完成9-10题。 9.最有可能发展成为国际化大都市的城市是 A.E市 B.F市 C.x市 D.Y市 10.两地之间汽车客运往返班次最少的是 A. X M B.X F C.X H D.X N (2014·安徽合肥第二次质检)丹麦首都哥本哈根为防止城市“摊大饼”式向外扩张带来的问题,在1947年提出“手指规划”方案,该规划方案至今仍然对哥本哈根的城市发展产生积极影响。读“‘手指规划’示意图”,完成11 -12题。 11.哥本哈根城市规划方案中的“手指”延伸的影响因素是 A.交通 B.地形 C.市场 D.水源 12.“手指规划”示意图中“手指”之间的区域应该规划为 A.工业区,因为地价低廉 B.别墅区,因为环境优美 C.商业区,方面居民购物 D.绿化区,优化城市环境 (2014·湖南六校4月联考)城市市民出行时间首先受到往返行程目的的影响;其次,途中的驻停,如下车购物等活动也对出行时间有很大的影响。读我国某大城市市民出行时间分布比例变化图,完成13~14题。 13.市民出行与图中曲线最相符的城市功能区是() A.住宅区B.商业区C.旅游区D.工业区 14.与2000年相比,2012年甲时段出行比例下降的主要原因是()A.城市人口增加 B.道路系统落后C.出行距离增加 D.出行方式改变 (2014·山东日照二模)下图示意我国某城市地租水平与人口密度的变化读图完成15~16 15.该图显示 A.人口密度越大,地租水平越高 B.地租水平有逐年提高的趋势

《国家标准》国家标准GBT

国家标准GB/T 13017修订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 1.任务来源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承担的国家标准GB/T 13017《企业标准体系表编制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的修订任务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提出,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纳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制修订项目计划,编号为:53032Z-1101,项目代号20030435-T-424。 2.背景 《指南》于1991年发布后,曾于1995年第1次修订为V.2版,现为第2 次修订的V.3版。从V.2到目前即将发布的V.3的逾十年间,科学技术和标准都已呈现出巨大的发展与进步,使《指南》V.2版内容对照当前高新技术已显出很大的差距。首先,企业在面对瞬息万变的环境而又不能制定可预测的长期规划时,自身必须具有一种自然和动态的演进和适应能力,而不是偶然强加于企业的被动举动,这需要企业制订相应措施来应对。其次,我国目前在国民经济产值上虽然蒸蒸日上,但生产中的能耗、资源消耗、安全事故、劳动生产率、管理水平及在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上都居世界相当落后的地位,这对科学的管理体系提出了要求。再次,我国日益认识到标准的重要作用,起动了国家标准战略的研究,而企业的标准化是标准化战略的基础和落脚点。 3.主要工作过程 承接本标准的修订任务后,我院早在2003年就成立了的标准修订课题组,并去上海汽车工业(集团)公司和宝钢集团做了调研工作,在鲍仲平同志的直接指

导和亲自带领下,收集了大量标准和文献,做了充分的前期调研工作。经过课题组的努力,2006年初基本完成了本标准的草案稿,3月向本院的院领导及各研究所做了汇报,相继走访了多家企事业单位,深入听取了各方意见;并对草案做了多次修改,于2006年6月完成了本标准的征求意见稿。 二、内容简介 1.本标准的定位 a)为编制先进、科学的企业标准体系提供指导 《指南》第三版采纳并融合了国际上最新管理理念和高技术水平的标准。 b)面向所有企业的中性标准 定位在实施系统集成的现代化企业集团,同时也适用于不实施这些集成 的传统企业。既适合于制造业企业,也适用于服务业等其他企业,也可 以为政府电子政务项目建立标准体系提供指导。 2.技术创新 a)以企业建模标准体系(企业工程和集成标准体系)为指导ISO发布了企业建模的系列标准,包括“通用企业参考体系结构与方法 论”GERAM,其范围包括企业工程/企业集成所需的所有知识。要求把 改变过程中利用的多种学科的方法统一起来,例如工业工程、管理科学、 通信和信息技术等方法。GERAM框架的目的是要把基于产品模型和基 于业务过程设计的两种不同的企业工程方法统一起来。 b)以企业管理体系为指导 ISO已发展和制定出“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 管理体系”“信息安全管理”等成套的标准体系,此外还有“风险管理”、

绿地率计算

绿地率计算 绿地率计算法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项目绿地率审核验收管理,根据有关规范规定,结合市区实际,制定本计算规则。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的绿地率是指一定城市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化用地总面积占该城市 用地面积的百分比。(《园林基本术语标准》) 绿地应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公共服务设施所属绿地和道路绿地(即道路红线内的绿地),其中包括满足当地植树绿化覆土要求、方便居民出入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的屋顶绿地,不应包括其他屋顶、晒台的人工绿地。(《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第三条:绿地面积是指水平投影面积,不得按山坡地的表面积计算。在绿化植物重叠的,不得重复计算面积。(《园林基本术语标准》、《镇(乡)村绿地分类标准》) 第四条:本规定所指的建设项目用地与范围,是指建设项目总用地中扣除有建设项目方代征的区外道路、公共对外道路用地(即净用地面积)。(《铜仁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 规定》)、(网上下载资料) 第五条: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确定的公园绿地、防护绿地、 生产绿地、风景林地等各类城市规划绿地,建设用地内的游泳池、消防水池,以及城市规划控制的自然溪河等水体和被保护的古树、城市人行道路上的绿地均不参与计算绿地 率。(《铜仁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第六条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地面绿化覆土深度不应低于0.15米,不宜低于0.3米。且应实行草皮绿化全覆盖;无覆土或只覆土无覆盖的规划验收时不计入绿地面积。(《绿化种植土壤》CJ/T 340 —2011,《铜仁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第七条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各类绿地包括以下类型绿地: (一)地面绿化用地:覆盖各类生长机质,上部无建筑物、构筑物遮挡,适于栽植各类植物的用地。覆土无露土部分,按投影面积的100%计算。(《铜仁市城市规 划管理技术规定》)、(网上下载资料) (二)悬空建筑(阳台、雨棚等)下绿地用地:悬空建筑高度大于或等于 2.2m的,按投影面积的100%计算。高度小于2.2米大于1米的,按投影面积的50% 计算,高度小于1 米的,绿地面积不予计算。(备注:高度值建筑物底面相对 室外地平的标咼)(网上下载资料)

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中英文对照七

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中英文对照七 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中英文对照) 根据原国家计委计综合[1992]490号文的要求由我部组织制订的《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GB/T 50280—98为推荐性国家标准自1999年2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我部负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中国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8年8月13日 1 总则 1.0.1 为了科学地统一和规范城市规划术语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规划的设计、管理、教学、科研及其他相关领域。 1.0.3 城市规划使用的术语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 2 城市和城市化 2.0.1 居民点settlement 人类按照生产和生活需要而形成的集聚定居地点。按性质和人口规模居民点分为城市和乡村两大类。 2.0.2 城市(城镇)city 以非农业和非农业人口聚集为主要特征的居民点。包括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和镇。 2.0.3 市municiality;city 经国家批准设市建制的行政地域。 2.0.4 镇town 经国家批准设镇建的行政地域。 2.0.5 市域administrative region of a city 城市行政管辖的全部地域。 2.0.6 城市化urbanization 人类生产和生活方式由乡村型向城市型转化的历史过程表现为乡村人口向城市人口转化以及城市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又称城镇化、都市化。 2.0.7 城市化水平urbanization level 衡量城市化发展程度的数量指标一般用一定地域内城市人口占总人口比例来表示。 2.0.8 城市群agglomeration 一定地域内城市分布较为密集的地区。

论述我国城市化发展中城市规划重要性

论述我国城市化发展中城市规划的重要性摘要:城市规划是城市发展的战略、建设城市的纲领、管理城市的依据,也是城市政府指导调控城市建设和管理的基本手段。城市化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结果,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如何保证我国城市发展沿着健康的道路快速推进,这是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城市政府必须认真研究和回答的重大课题。 关键词:城市化发展;城市规划;重要性 abstract: city planning city development strategy, city, management city construction programme of the foundation, also is the city government guidance control city construction and management is the basic means of. city is the result that economic society develops, is the inevitable trend of historical development. how to ensure that our city development along the road of health to advance quickly, this is a hotspot concerned by the society, also is the city government must earnestly study and answer the major subject. key words: city development; city planning; importance 中图分类号:f291.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一、从城市化的客观角度分析,城市规划必须注重个性特征 当前,城市形象成为热门话题,城市发展呈现出由共性突出到突出个性的转变,城市个性化成为现代城市规划的一个重要内容和突出特点。城市个性是一个城市的特色,是独特的魅力所在,在我

城市规划常用术语和指标

城市规划常用术语和指标: 1、用地性质:是指规划用地的使用功能。 2、用地面积:是指规划地块划定的面积。 3、用地红线:是指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用地范围的界线。 4、容积率:是反映和衡量建筑用地使用强度的一项重要指标,是指地块内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与地块面积的比值。即:容积率=总建筑面积/建筑用地面积 5、建筑控制高度:又称建筑限高,是指地块内建筑物地面部分最大高度限制值。 6、建筑密度:是指地块内所有建筑物的基底总面积占地块面积的比例。即:比如一块地为10000平方米,其中 建筑底层面积3000平方米,这块用地的建筑密度就是3000/10000=30% 7、建筑红线后退距离:是指建筑物最外边线后退道路红线的距离。 8、绿地率:是指城市一定地区各类绿化用地总面积占该地区总面积的比例。 9、交通出入口方位:是指规划地块内允许设置机动车和行人出入口的方向和位置。 10、停车泊位及其他需要配置的公共设施:停国泊位是指地块应配置的停车的车位数。其他设施的配置包括:居住区服务设施(中小学、托幼、居住区级公建),环卫设施(垃圾转运站、公共厕所),电力设施(配电站、配电所),电信设施、燃气设施等。 11、建筑间距:是指两栋建筑物外墙之间的水平距离。主要是根据所在地区的日照、通风、采光、防止噪声和视线干扰,防火、防震、绿化、管线埋设、建筑布局形成,以及节约用地等要求,综合考虑确定。住宅的布置,通常以满足日照要求作为确定建筑间距的主要依据。 12、建筑间距系数:是指遮挡阳光的建筑与被遮挡阳光的建筑的间距为遮挡阳光的建筑高度的倍数。 13、日照标准:是根据各地区的气候条件和居住卫生要求确定的,居住建筑正面向阳房间在规定的日照标准日获得的日照量,是编制居住区规划,确定居住建筑间距的主要依据。 14、道路红线:是指城市道路用地与两侧建筑用地及其他用地的分界线。 15、住宅平均层数:是指各种住宅层数的平均值,即住宅总建筑面积与住宅基底总面积之比。单位:层。 16、住宅建筑净密度:是住宅基底总面积与住宅用地面积之比。单位%。 17、住宅建筑面积净密度:是住宅总建筑面积与住宅用地面积之比。单位:m2/hm2。 18、住宅建筑面积毛密度:是住宅总建筑面积与居住用地面积之比。单位:m2/hm2。 19、人口净密度:是单位住宅用地上居住的人口数量,反映居住区住宅用地的使用强度,公式为:人口净密度=居住总人口/住宅用地总面积(人/hm2) 20、人口毛密度:是单位居住用地上居住的人口数量,公式为:人口毛密度=居住总人口/居住用地总面积(人/hm2) 21、生地:完成土地征用,未经开发、不可直接作为建筑用地的农用地或荒地等土地。 22、毛地:在城市旧区范围内,尚未经过拆迁安置补偿等土地开发过程、不具备基本建设条件的土地。 23、熟地:经过“几通一平”的开发或已经拆迁完毕,可供直接建设的土地,即建筑地块产品。 24、飞地:又称插花地,指土地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的土地部分或全部处于他人土地范围内。 25、城市规划区: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26、详细规划:以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详细规定建设用地的各项控制指标和其他规划管理要求,或者直接对建设作出具体的安排和规划设计,包括规划地段各项建设的具体用地范围、建筑密度和高度等控制指标,总平面布置,工程管线综合规划和竖向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27、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确定建设地区的土地使用性质和使用强度的控制指标、道路和工程管线控制性位置以及空间环境控制的规划要求。

论中国城市化发展的三个阶段

论中国城市化发展的三个阶段 据国家建设部《2003年城市建设统计公报》显示,至2003年末,我国设有城市660个,城市人口近3.38亿,城市面积39.9万平方公里,城市化水平为33%左右。世界城市化的平均水平1998年为55%。在工业革命之后,中国的城市化之所以长期处于落后的状况,是因为一个半世纪以来,中国城市发展的进程走的是一条十分曲折,时而又不断反复的艰难道路 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第一个阶段 近代史之前的中国城市化,因为它对中国今天城市化的发展不具有现代化意义上的启示作用,因此本文不予涉及。自1840年鸦片战争以来至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这100年内,我们可以把它看作是具有近、现代意义上的中国城市化进程的第一个阶段。它的发展呈现出这样一些特点: 城市化的发展十分不平衡。东南部城市化进程较快,而中西部地区则远不如 东南沿海,这一现象一直延续到今天。 城市工业化特征差距悬殊。比如东南沿海的大连、天津、青岛、上海、广州 等城市不仅在城市规模上迅速扩张,而且其工业化进程也较迅速。而中西部地区的一些城市甚至不处在工业化进程之列。东南沿海城市的建筑、通讯、工厂、商业、交通已与世界资本主义经济体系有了相当程度的联系。譬如上海外滩一条街的高楼大厦,青岛的洋楼区。而其他不发达地区城市则不具备这些工业化的明显特征。 城市的商业化功能不显著。有一种说法,西方资本主义的每个城市都是以市 场为中心的,而中国城市是以官府、衙门为中心的,象北京,紫禁城是它的中心。而市场则散布在四周,比如菜市口、花市、瓷器口都在边上而不在中心。这一阶段的城市中心是属于官府,城市的政治、军事的特征和意义更为显著和重要,也就是说,中国城市形态上商业化的功能不占主导地位。 城市文化畸形发展。由于列强的入侵,东南沿海的一些城市已经受到了西方 文化较大的影响。同时,由于长期的封建文化的熏陶,中华民族的一些风俗、传统习惯、戏剧、本土文化也占有一定的空间,这二种不同的文化在同一个城市空间里共存,相互影响但又并行发展着,实在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一种奇特现象。例如:这一阶段的上海已经与传统的中国城市距离很远,西方的文化随处可见,并且占主流地位,但中国的传统文化又顽强地在这个城市中生存着。如沪剧、越剧这些地方剧种也拥有大量的观众,这种文化畸形发展的现象令人十分费解,不过,人们认为这个现象与上海日后形成的海派文化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二、中国城市化进程的第二个阶段 这个时期大约是1949年~1980年左右,这30年间,中国的城市化道路走得非常艰难,某种意义上来说,是处在一种“反城市化”的状态。例如:对农村与城市在户口的管理上实行二元分割的社会结构模式,限制农民向城市的流动,甚至出现过大规模地把城市的人口向农村转移的现象,这些做法在客观上使中国的城市化进程长期处于停滞、缓慢,有时甚至是倒退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354-2009

大米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大米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质量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对包装、标签、储存和运输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稻谷、糙米或半成品大米为原料加工的食用商品大米,不适用于特种大米、专用大米、特殊品种大米以及加入了添加剂的大米。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350稻谷 GB 2715粮食卫生标准 GB/T 5009.36粮食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T 5490粮食、油料及植物油脂检验一般规则 GB 5491粮食、油料检验扦样、分样法 GB/T5492粮油检验粮食、油料的色泽、气味、口味鉴定 GB/T5493粮油检验类型及互混检验 GB/T5494粮油检验粮食、油料的杂质、不完善粒检验 GB/T5496 粮食、油料检验黄粒米及裂纹粒检验法 GB/T 5497粮食、油料检验水分测定法 GB/T5502 粮油检验米类加工精度检验

GB/T5503粮食、油料检验碎米检验法 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4881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GB/T 15682粮油检验稻谷、大米蒸煮食用品质感官评价方法 GB/T 15683 大米直链淀粉含量的测定 GB/T 17109粮食销售包装 GB/T 17891优质稻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加工精度milling degree 加工后米胚残留以及米粒表面和背沟残留皮层的程度。以国家制定的加工精度标准样品对照检验。在制定加工精度标准样品时,应参照下述文字规定: 一级:背沟无皮,或有皮不成线,米胚和粒面皮层去净的占90%以上。 二级:背沟有皮,米胚和粒面皮层去净的占85%以上。 三级:背沟有皮,粒面皮层残留不超过五分之一的占80%以上。 四级:背沟有皮,粒面皮层残留不超过三分之一的占75%以上。 3.2 不完善粒unsound kernel 包括下列尚有食用价值的米粒:

人教版地理必修2第二章《城市与城市化》测试题(含答案)

第二章《城市与城市化》测试题 一、单选题(每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1.下图为“塔里木盆地图”,在盆地的四周是由冰雪融水补给的河流冲积而成的冲积扇,绿洲就在冲积扇的中下部。这些地区人口集中,农牧业较为发达,交通便捷。据此回答下列各题。 塔里木盆地城镇主要分布在( ) A.山间低地B.山谷地带 C.盆地中部D.山前冲积扇 2.解决城市交通问题最有效、最科学的方法是() A.在城市繁华地段建设多个停车场 B.控制和减少小汽车数量,禁止大货车入城 C.工厂、商店和办公室安排不同的上下班时间 D.鼓励市民使用公共交通工具 3.逆城市化现象产生的主要原因是 A.乡村有大量闲置土地,需要人去经营管理 B.城市经济发展不稳定,失业人口增多 C.城市犯罪率高,居住不安全 D.人们对环境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乡村和小城镇基础设施逐渐完善 下图为我国某城市物流园空间布局图,读图回答下列各题。 4.影响图示物流园区分布特征的主要因素是( )

A.交通通达度 B.土地价格 C.人口密度 D.环境质量 5.图示物流园区对城市发展的影响是( ) A.促进了主城区的空间扩张 B.减少了服务业用地面积 C.带动了园区周边区域开发 D.增加了主城区交通压力 近年来,流动商贩作为非正规经济,其数量在城市内部呈线性增长态势。巨大需求是导致流动商贩的根源,城市用地性质及其代表的城市功能对流动商贩有显著影响, 而宽马路对商贩经营会产生负面影响。解决就业、服务社会和城市监管三者间的矛盾是城市发展中面临的问题。北京市朝阳区面积470.8平方千米,2013年常住人口384.1万。下图为在朝阳区498个社区中,流动商贩自发形成的早市、午市和晚市聚集状况示意图。据此完成下面小题。 6.推断甲社区的城市用地为 ( ) A.居民住宅B.工业C.娱乐康体D.外事 7.本着政府引导,兼顾就近消费、商贩效益与城市监管,下列地区中适宜设置固定型摊贩区的是 ( ) A.党政机关附近B.城市干道两侧C.公园绿地内外D.学校医院附近 海绵城市是指通过加任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建筑,道路和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 读图完成下面小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2828

AQL查检概述 AQL : ACCEPTABLE QUALITY LEVEL 验收合格标准的缩写,即平均质量水平,它是检验的一个参数,不是标准。AQL普遍应用于出口服装,纺织品检验上,AQL的标准有AQL0.010,AQL0.015,AQL0.025,AQL0.040,AQL0.065,AQL0.10,AQL0.15,AQL0.25,AQL0。40,AQL0。65,AQL1.0,AQL1.5,AQL2.5,AQL4.0,AQL6.5,AQL10,AQL15,AQL25 ,AQL40 ,AQL65,AQL100,AQL150,AQL250,AQL400,AQL650,AQL1000。不同的AQL标准应用于不同物质的检验上。在AQL 抽样时,抽取的数量相同,而AQL后面跟的数值越小,允许的瑕疵数量就越少,说明品质要求越高,检验就相对较严。下面就不同的AQL列表说明: 验货的时候根据:批量范围、检查水平、AQL值决定抽样的数量和合格与不合格产品的数量。服装质量检查采用一次抽样方案,服装批量的合格质量水平(AQL)为 2.5,检查水平为一般检查水平,检查的严格度为正常检查。其抽样方案见表: 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AQL-2.5) AQL是----ACCEPT QUALITY LEVEL 的简称,是一个国际标准, 1 )AC=Acceptable number =使用箭头下面的第一个数值=使用箭头上面的第一数值 抽样数量是以一般检验II级检验水平来进行的。 2 )AQL0.010----0。10 是用电子产品,医疗器械等检验 AQL1.0----6.5 是用于服装,纺织品等检验 说明:当订单数量≤抽查件数时,将该订单数量看作抽查件数,抽样方案的判定数组[Ac,Re]保持不变: Ac——Accept(合格判定数); Re——Rcject(不合格判定数)。 举例一:有一批服装的订单数是3000件,按照AQL2.5标准抽查125件,次品数≤7就PASS (通过),次品数≥8就FAIL(不合格)。 举例二:订单数为7件,按AQL2.5标准抽查5件,无次品就PASS,有一件次品都FAIL;如果按照AQL4.0标准则只抽查3件,无次品

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GBT50280_98

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 (GB/T 50280—98) 一、总则 1、为了科学地统一和规城市规划术语,制定本标准. 2、本标准适用于城市规划的设计、管理、教学、科研及其他相关领域。 3、城市规划使用的术语,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规的规定。 二、城市和城市化 1、居民点 settlement 人类按照生产和生活需要而形成的集聚定居地点。按性质和人口规模,居民点分为城市和乡村两大类。 2、城市(城镇)city 以非农不业和非农业人口聚集为主要特征的居民点。包括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和镇。3、市 municipality; city 经国家批准设市建制的行政地域。 4、镇 town. 经国家批准设市建制的行政地域。 5、市域 administrative region of a city 城市行政管辖的全部地域。 6、城市化 urbanization 人类生产和生活方式由乡村型向城市型转化的历史过程,表现为乡村人口向城市人口转化以及城市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又称城镇化、都市化。 7、城市化水平 urbanization level 衡量城市化发展程度的数量指标,一般用一定地域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来表示。 8、城市群 agglomeration 一定地域城市分布较为密集的地区。 9、城镇体系 urban system 一定区域在经济、社会和空间发展上具有有机联系的城市群体。 10、卫星城(卫星城镇)satellite town 在大城市市区外围兴建的、与市区既有一定距离又相互间密切联系的城市。 三、城市规划概述 1、镇体系规划 urban system planning 一定地域围,以区域生产力合理布局和城镇职能分工为依据,确定不同人口规模等级和职能分工的城镇的分布和发展规划。

城市规划相关规范

城市规划相关规范 目录如下: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 2002版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乡规划部分]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市建设部分] 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CJJ 57-94 [附条文说明]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 GB 50220-95 [附条文说明] 防洪标准GB 50201-94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 137-90 村镇规划标准 GB 50188-93(附条文说明) 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 GBT 50280-98(附条文说明) 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 50282—98(附条文说明)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附条文说明) 城市用地分类代码 CJJ 46-91 公园设计规范 CJJ 48-92(附条文说明) 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GJJ83-99(附条文说明) 城市电力规划规范 GB 50293-1999(附条文说明) 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 GBT 50331-2002(附条文说明) 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50298-1999(附条文说明) 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 GB 50335-2002(附条文说明) 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00(附条文说明)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97(附条文说明) 城市热力网设计规范 CJJ 34-2002(附条文说明) 环境卫生术语标准 CJJ 65-95(附条文说明) 风景园林图例图示标准 CJJ 67-95(附条文说明)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CJJT 85-2002(附条文说明) 城市容貌标准 CJT 12-1999 乡镇集贸市场规划设计标准CJJT87-2000(附条文说明) 园林基本术语标准CJJT91-2002(附条文说明) 环境卫生设施与设备图形符号设施标志CJ 28.1-91 环境卫生设施与设备图形符号设施图例 CJ 28.2-91 环境卫生设施与设备图形符号机械与设备CJ 28.3-91 城市规划制图标准CJJT97-2003(附条文说明)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附条文说明] 停车场规划设计规则(试行)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 CJJ 37-90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要求

城市园林绿化相关计算公式及专业术语

1相关计算公式 1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建成区面积()投影面积(建成区所有植被的垂直22km km X100% 评价要求:1)所有植被的垂直投影面积应包括乔木、灌木、草坪等所有植被的垂直投影面积,还应包括屋顶绿化植物的垂直投影面积以及零星树木的垂直投影面积; 2)乔木树冠下的灌木和草本植物不能重复计算 2建成区绿地率应按下式计算: 建成区绿地率(%)=) 建成区面积()积(建成区各类城市绿地面22km km X100% 评价要求:1)历史文化街区面积超过建成区面积50%以上的城市,评价时绿地率评价标准可下调2个百分点; 2)纳入绿地率统计的“其他绿地”应在城市建成区内并且与城市建设用地毗邻; 3)纳入绿地率统计的“其他绿地”的面积不应超过建设用地内各类城市绿地总面积的20% 4)建设用地外的河流、湖泊等水体面积不应计入绿地面积 3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应按下式计算: 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m 2 /人)=量(人)建成区内的城区人口数公园绿地面积)m (2 评价要求:1)建成区内历史文化街区面积占建成区面积50%以上的城市,评价时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可下调0.5m 2/人; 2)公园绿地中被纳入建设用地的水面面积应计入公园绿地面积统计; 3)建设用地外的河流、湖泊不应计入公园绿地面积 4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中乔、灌木所占比率(%) =) 投影面积(建成区所有植被的垂直)投影面积(建成区乔、灌木的垂直22h hm m X100% 评价要求:1)所有植被的垂直投影面积应包括乔木、灌木、草坪等所有植被的垂直投影面积,还应包括屋顶绿化植物的垂直投影面积以及零星树木的垂直投影面积; 2)乔木树冠下的灌木和草本植物不能重复计算 3)对于处于高原高寒植被区域的城市,本项评价无论数值多少均可视为满足评价要求

城市化与城市规划管理信息化-100分

城市化与城市规划管理信息化 第1部分:判断题 (共10题,共25.0分; 默认单题0.0分) 1、中国国家信息基础设施(CNⅡ)中的信息软环境主要包括信息政策、法规、标准和规范。(2.5分) 得 2.5 分: A 正确 B 错误 正确答 案:A 2.5 2、遥感是一种近距离直接接触物体和对象而获取信息的探测技术。(2.5分) 得分: A 正确 B 错误 正确答 案:B 2.5 3、城市化是我国社会发展的大趋势。(2.5分) 得分: A 正确 B 错误 正确答 案:A 2.5 4、国家信息基础设施的主要任务是快速传递大容量信息。(2.5分) 得分: A 正确 B 错误 正确答 案:A

5、空间信息技术是以获取、分析、管理、表现以空间信息为主体的信息技术的总称。(2.5分) 得分: 2.5

A 正确 B 错误 正确答 案:A 6、统一的规划、制定政策和法规和资金保障是建立国家信息基础设施的社会环境和外部保障。(2.5分) 得 2.5 分: A 正确 B 错误 正确答 案:A 7、中国国家信息基础设施(CNⅡ)中的信息硬环境主要包括信息源、信息传输网络和信息传输系统。 2.5 (2.5分) 得分: A 正确 B 错误 正确答 案:A 2.5 8、随着我国城市化的发展,城市人口密度呈现下降趋势。(2.5分) 得分: A 正确 B 错误 正确答 案:B 2.5 9、建设信息技术设施是城市化建设重要的组成部分。(2.5分) 得分: A 正确

B 错误 正确答 案:A 10、城市化进程是一个国家和地区实现人口聚集、财务聚集、技术聚集和服务聚集的过程,同时也是一个生活方式转变、生产方式转变和组织方式转变的过程。(2.5分) 得分: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2010年12月24日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现批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137-2011,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2.2、3.3.2、4.2.1、4.2.2、4.2.3、4.2.4、4.2.5、4.3.1、4.3.2、4.3.3、4.3.4、4.3.5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同时废止。 目录 1发布时间 2正文内容 总则 术语 3用地分类 续表一 续表二 续表三 续表四 4用地标准 5附录 附录A 附录B 1发布时间编辑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span]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880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137-2011,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2.2、3.3.2、4.2.1、4.2.2、4.2.3、4.2.4、4.2.5、4.3.1、4.3.2、4.3.3、4.3.4、4.3.5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四日2正文内容编辑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总则 1.0.1为统筹城乡发展,集约节约、科学合理地利用土地资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要求制定、实施和监督城乡规划,促进城乡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用地统计

(完整word版)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

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 1 总则 1.0.1 为了科学地统一和规范城市规划术语,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规划的设计、管理、教学、科研及其他相关领域。 1.0.3 城市规划使用的术语,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 2 城市和城市化 2.0.1 居民点settlement 人类按照生产和生活需要而形成的集聚定居地点。按性质和人口规模,居民点分为城市和乡村两大类。 2.0.2 城市(城镇)city 以非农业和非农业人口聚集为主要特征的居民点。包括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和镇。2.0.3 市municipality;city 经国家批准设市建制的行政地域。 2.0.4 镇town 经国家批准设镇建的行政地域。 2.0.5 市域administrative region of a city 城市行政管辖的全部地域。 2.0.6 城市化urbanization 人类生产和生活方式由乡村型向城市型转化的历史过程,表现为乡村人口向城市人口转化以及城市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又称城镇化、都市化。 2.0.7 城市化水平urbanization level 衡量城市化发展程度的数量指标,一般用一定地域内城市人口占总人口比例来表示。 2.0.8 城市群agglomeration 一定地域内城市分布较为密集的地区。 2.0.9 城镇体系urban system 一定区域内在经济、社会和空间发展上具有有机联系的城市群体。 2.0.10 卫星城(卫星城镇)satellite town 在大城市市区外围兴建的、与市区既有一定距离又相互间密切联系的城市。 3 城市规划概述 3.0.1 城镇体系规划urban system planning 一定地域范围内,以区域生产力合理布局和城镇职能分工为依据,确定不同人口规模等级和职能分工的城镇的分布和发展规划。 3.0.2 城市规划urban planning 对一定时期内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具体安排和实施管理。 3.0.3 城市设计urban design 对城市体型和空间环境所作的整体构思和安排,贯穿于城市规划的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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