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法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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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
1产生世界上第一部的银行法 1844年英格兰银行法。
2新中国金融体制共经历了三种体制形态,(—)复合式中央银行制(=)混合式中央银行制(三)单一式中央银行制
3债券和股票发行与交易市场属于资本市场或证券市场。
4银行法是金融法的核心
5早期的中央银行,是随着资本主义商品及货币信用经济的发展,在大私人商业银行的基础上逐步蜕变而来。6目前世界各国的中央银行体制,大致可分为四种类型;1单一中央银行制2复合中央银行制3区域性国际中央银行制4准中央银行制。
7美国是采用二元中央银行制的典型代表
9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
10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是我国第一部金融基本法律
11中国人民银行全部资本由国家出资,中国人民银行直属国务院领导,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对政府财政透支,不得向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提供贷款。
12人民币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印制,发行。
13持有、管理、经营国家外汇储备、黄金储备,不得直接认购,包销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
14确定中央银行基准利率向商业银行提供贷款。
151998年证券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金融监管法律体系基本成型
16中国银行业协会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并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是我国银行业的自律组织。
17中国证监会在证券监管中,享有调查取证权,询问权,查阅,复制和封存权以及查询账户与申请司法机关冻结权。履行证券监督职责,依法制定的规章,规则和监管工作制度及对证券违法行为的处罚决定应当公开,不的利用自己的职位便利牟取不正当利益,不得在被监管机构兼任职位。18证券业协会是依法成立的证券业自律性质的社会团体法人其权利机构为由全体会员组成的会员大会,证券业协会的章程由全体会员大会制定,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证券公司必须加入证券也协会。
19中国银监会的成立,标志着我国分业监管格局的最终形成
20监管联席会议机制,建立银监会,证监会,保监
21商业银行是指依照商业银行法和公司法设立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
22英国成立了世界上第一家股份制银行是英格兰银行
商业银行的法律地位或性质是有限责任公司。
23设立商业银行,应当经银行监管机关审查批准
24设立全国性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亿元人民币,注册资本应当是实缴资本
25商业银行的分立合并,应当经银行监管机关审查批准,经批准设立的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由银行监管机关予以公告
26商业银行在国内设立分支机构,必须经银行监管机关审查批准并可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商业银行对其分支机构实行全行统一核算,统一调度资金,分级管理的财务制度,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7国际划算其基本方式分为汇兑,托收和信用证三大类型
28代理类中间业务指商业银行接受客户委托,代为办理客户指定的经济事物,提供金融服务并收取一定费用的业务
29代理保险业务是指商业银行接受保险公司的委托,在授权规定的承保范围内有权接受投保人的投保,发给投保单和签发保险单证,并在限定的数额内理赔或者给付保险金,保险公司按照约定付给银行手续费的代理业务
30我国商业银行的法定业务范围规定的较窄,一种是列举式,另一种是定义加现在方式。
31资产管理 1流动性管理管理和准备金管理2贷款管理3投资管理,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的超过百
分之75
32商业银行发生严重经营危机,已经
或可能严重影响社会公众利益,威胁
金融体系稳健运行时,银行监管机关
可以决定接管该银行。
33现实中的证券公司,并购重组顾问
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公司,
风险投资公司等都是投资银行机构
34设立经济类证券公司,注册资本最
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第一合伙
人共享投资银行经营所的,第二,普
通合伙人对亏损负无限责任,有限责
任合伙人以出资额为限负有限责任,
第三,可以由所有合伙人共同参与经
营,也可以由部分合伙人经营。
35传统型业务包括证券承销,证券经
纪,证券自营等金融性业务。
36未经依法核准或审批,任何单位和
个人不得向社会公开发行证券
37我国证券法规定只要综合类证券
公司才能从事证券承销业务。
38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
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应组织承销
团承销。
39目前公司债券承销和国债承销两
项业务成为我国证券公司在一级债券
发行市场主要业务
40国债发行前一般不经过信用评级,
国债一级自营商可直接向财政部承销
和招标国债。
41证券经济业务包括账户开立,委托
买卖,竞价成交,证券结算四个阶段。
42投资银行在二级市场上的主要业
务是证券经纪与自营业务。目前我国
的证券交易市场只要场内交易市场,
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
43在我国,对投资银行监管的总体方
向是借鉴美国的集中统一监管制度,
实行政府统一监管和行业自律相结合
的模式。
44投资银行经营风险主要包括证券
发行风险,经纪业务风险和自营业务
风险
45证券经营机构申请登记为保荐机
构的,应当是综合类证券公司,并向
中国证监会提交自愿履行保荐职责的
申明,承诺,保荐机构负责证券发行
的主承销工作,依法对公开发行募集
文件进行核查,向中国证监会出具保
荐意见,保荐机构应当保证出具文件
真实,准确,完整。
46 12个月内不受理相关保荐代表人
具体负责的推荐,已受理的责令保荐
机构更换保荐代表人。
47 收购不良贷款的资金来源除财政
部拨付的100亿元的注册资本外,还
包括,1划转人民银行发放给国有独
资商业银行的部分再贷款2发行金融
债券。
48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三家政策性银行
49政策性银行多由政府创立,参股或
保证,以政府为后盾。政策性银行不
以赢利性为目的,是一种追求社会公
益的特殊的金融机构。
50政策性银行的法律地位不能如商
业银行那样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自担风险,自求发展的企业法人,带
有公益法人的性质。
51政策性银行与政府的关系分三种
类型1依附型2相对独立型3中间型
52国家开发银行的经营活动直属于
国务院领导。国家开发银行的行长,
副行长及监事会成员由国务院直接任
命。国家开发银行的所得税和营业税
享有一定的先征后反政策。根据国家
开发银行的信贷计划,中国人民银行
将保证国家开发银行获得充足的长期
资金来源。
53国家开发银行设立监事会,由国家
发改委,商务部,财政部,人民银行,
审计署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等部门各
出一位负责人以及国务院指定的其他
人员组成。
54在业务上接受财政部,商务部,人
民银行银监会的指导和监督。我国货
币名称是人民币
中国人民银行是国家管理人民币的主
管机关,也是我国唯一的货币发行机
关
55人民币发行的集中统一是我国货
币制度的核心
56我国没有建立人民币发行的法定
发行准备制度,人民币的发行既没有
法定的担保要求也没有法定的发行限
额,坚持人民币的计划发行原则,也
是人民币币值稳定和市场物价稳定的
有力保障。
57新版人民币的设计由中国人民银
行负责组织并报国务院批准,人民币
的印刷由中国人民银行指定的专门企
业。贵金属纪念币则不与同面额的人
民币等值,也不参与市场流通。
58现金管理的主要内容1现金使用范
围的管理2现金库存限额的管理3现
金收支的管理。
开户单位在购销活动中不得对现金
结算给予比转账结算优惠的待遇,不
得拒收支票,银行汇票和支票,购置
国家规定的专项控制商品,必须采取
转账结算的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59大额现金支付登记备案的管理。
60我国的外汇管理的职能机构是国
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我国外
汇管理中的物是指以外币表示的,即
外国货币,外币支付凭证,欧洲货币
单位。
61我国对居民外汇管理中的法人包
括;中国境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
企业事业单位,部队,我国派驻国外
的机构等。
62人民币汇率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
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
度。
63我国金银管理的主管机关是中国
人民银行。金银的收购,统一由中国
人民银行办理。初经中国人民银行许
可,委托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的收
购金银,受中国人民银行委托的机构
对所收购的金银,也必须按原价收购
价格全部专售给中国人民银行。
64我国公民个人出售合法持有的金
银,只能卖给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委托
机构
65根据存款人性质的不同,可以将存
款划分为单位存款和个人储蓄存款。
根据期限和提取方式及条件的不同,
可以将存款划分为活期存款和定期存
款。根据货币种类的不同,可以将存
款划分为人民币存款和外币存款。
66根据存款是否由银行或非银行金
融机构通过发放贷款等资产业务而创
造,可以将划分为原始存款和派生存
款。
67单位定期存款的期限分为3个月,
半年,一年三个档次。起存金额为1
万元
68人民币储蓄存款包括活期储蓄存
款,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零存整
取定期储蓄存款,存本取息定期储蓄
存款,整存零取定期储蓄存款,定活
两便储蓄存款,华侨整存整取定期储
蓄存款,以及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
委员会批准开办的其他总类的储蓄存
款。
70民间借贷合同中约定的利率可以
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的超
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
71承对仅存在于汇票关系中,由汇票
的付款人进行,承兑必须以书面形式
在汇票上为之,记载承兑纸样,承兑
日期,并由付款人签章
72 依背书的目的不同可分为转让背
书和非转让背书,依背书的效力不同
划分,可分为一般转让背书和特殊转
让背书,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书时
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的
效力
73、备用信用证是银行代申请人承担
一定条件下付款或赔偿责任的银行保
证书。
74、意愿书是政府和母公司分别为下
属机构的借款或者子公司的借款而向
贷款方出具的表示愿意帮助借款方还
款的书面文件。
75、被保证的汇票,保证人应当与被
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
76、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
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
第三人承担责任。
77、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
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连带
责任。
78、贷款银行不必像其他从属性担保
合同那样,应当首先向主债务人要求
清偿,而是可以直接向保证人请求清
偿,且没有先后顺序限制。这是我国
借款合同保证的一个显著特点。
79、保证合同的性质决定保证合同的
主体必须是三方,即保证人、债权人、
债务人。
80、保证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
债务消灭,保证责任也得以解除。主
合同无效,保证合同也无效。
81、如果担保书没有规定对担保请求
的最后日期,则投标担保为出具保函
之日起六个月;履约担保为完工之日
起六个月或保修期届满一个月;偿还
款项担保为交货或完工之日起六个
月。
82、贸易型内资企业在提供对外担保
时,其净资产与总资产的比例原则上
不低于15%
83、债权人与保证人未约定保证期限
的,当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仍然
没有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自届满
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
责任。
84、保证期间不因任何事由中止。中
断、延长的法律后果。
85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
承担全部责任。
14.根据保证人是否放弃抗辩权,将保
函分为普通保函和不可撤销保函。
86.下列权利可以质押:(1)汇票、支
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
单。(2)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
(3)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
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4)依法
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
87.信托关系通常是一种三方法律关
系,是信托当事人包括委托人。受托
人和受益人。在实践中有些信托的当
事人只有两方。
88.我国《信托法》规定委托人的权利
有:(1)知情权(2)要求受托人调整
管理方法权(3)违反信托目的处分的
撤销申请权(4)解任权
89.受益人的主要权利有:(1)享受信
托利益(2)监督信托事务
90、操纵市场的行为方式:(1)虚买
虚卖(2)相对委托(3)连续交易(4)
联合操纵(5)散布谣言。
91、过量交易是在客户的账户上翻炒
证券的行为。
92、其他欺诈客户的行为:挪用客户
所委托买卖的证券或者客户账户上的
资金;私自买卖客户账户上的证券。
93、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控股的企业,
不得炒作上市交易的股票。
94、炒作是指在六个月时间内买进又
迈出或者卖出又迈进的行为。
95从目标公司与收购方是否在收购
时进行合作来区分,上市公司收购可
分为友好式收购与敌意式收购。
96、慢走规则的规定,是为了控制大
股东买卖上市股票的节奏,防止大股
东滥用优势地位操纵市场,以保护社
会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97、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
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
的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
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
约。
98、在收购要约有效期限内,收购人
不得不撤回其收购要约。在向中国证
监会提出取消收购计划的书面申请之
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再次对同一上
市公司进行收购。
99、所谓预受要约人同意接受的初步
意思表示,在要约期满前不构成承诺。
100、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对其所任职的上市公司及其股
东负有诚信义务。
101、上市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发行
新股,导致收购人持有、控制该公司
股份比例超过30%的收购人可向中国
证监会提出豁免申请。
102、中国见证会自收到符合规定的申
请文件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日未提出
异议的,当事人可向证券交易所和证
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
过户登记手续。
103、收购人与目标公司面临的法律结
果有以下几种情况:(1)终止上市交
易(2)强制受让(3)收购失败。
104、协议收购的特点:协议收购属于
场外交易方式。
105、无需发布收购要约,也无须遵守
对股东一律平等的收购条件。
双方之间达成收购协议作为成立标
志,收购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
106、中国监证会在收到上市公司收购
报告书后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收
购人可以公告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履行收购协议。
107、投资基金产生于英国。
19、根据基金的收益凭证可否赎回,
证券投资基金可分为开放式基金和封
闭式基金。
108、根据证券交易基金的投资对象不
同,证券交易投资可分为股票基金、
债券基金和认股权基金。根据基金投
资的目的不同,可以分为成长型基金
和收入型基金。
109、收入型基金是注重获取高额当期
收益的基金,其主要的投资对象是能
过带来稳定收入的各种证券,如可转
换公司债券或优先股。
110、基金合同包括内容:(1)基金运
作方式(2)封闭式基金的基金份额总
额和基金合同期限,或者开放式基金
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3)基金份额持
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
利、义务(4)争议解决方式。
111、投资基金的基本当事人有三方,
及即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基金投资
人。
112《证券投资基本法》规定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召集,基金
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不能召集的由
基金托管人着急。二者都不召集的,
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报国务院证券
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召开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至少提前三十日公告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
11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以采取现
场方式召开,也可通过通讯等方式召
开。每一基金份额具有一票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当有50%以上基
金份额的持有人参加。
114、基金发起人实收资本不少于3
亿元。
115、设立投资基金要经过三大步:确
定基金类型;向主管机关提交申请;
发表基金招募说明书,准备发行基金
证券。
116、基金的发行价格取决于基金单位
的价值即基金的销售方式。
117、目前封闭式基金和开放式基金的
最低募集份额均为2亿以上,封闭式
基金的持有人须达到1000人以上,开
放式基金的持有人须达到100人以
上。
118、开放式基金一般也是在基金成立
3个月以后才允许投资者赎回。
119、基金净资产价值是衡量一支基金
经营好坏的主要指标。
120、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有下列
情况,基金合同终止:基金合同期限
届满而未延期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决定终止的;基金管理者、基金信
托人职责终止,在六个月内没有新基
金管理人,新基金信托人承接地;基
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况。
121、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
员依法履行职责,进行调查或者检查
时,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合法
证件
122、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
员不得在被监管的机构中兼任职务。
123、金融服务属于服务贸易的范畴。
124、外国证券机构可以不通过中方中
介,直接从事B股交易。
125、加入开放地域后三年内,取消地
域限制。
126、营业性外资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况
的,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并依法
向工商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设立
分支机构;调整、转让注册资本,追
加、减少营运资金;变更机构名称或
者经营场所;变更持有资本总额或者
股份总额10%以上的股东。
127、我国以贷款方式在国际上筹措资
金,主要包括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
国政府贷款和国际商业贷款。
128、估计农业发展基金会的宗旨是筹
集资金,以优惠条件用于扶持发展中
成员国的粮食发展。
129、政府间借贷,含有5——10 年
的宽限期。
130、商业信用证可按不同标准进行分
类:光票信用证、预支信用证、循环
信用证。
131、金融租赁的方式:直接租赁,回
租、衡平租赁、转租赁、委托租赁。
132、转租赁是指因同一物件的标的物
的多次融资租赁业务。
133、金融租赁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金
为人民币5亿元,经营外汇业务的金
融租赁公司应另有不低于5000万美
元的外汇资本金。
134、金融租赁公司出现下列情况,中
国人民银行可视其情况勒令其停顿或
整顿:当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30%或
连续三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的10%;
出现严重支付困难;违反国家有关法
律或规章;中国人民银行认为其他必
须整顿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