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空调主机维保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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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空调主设备维修/保养工程合同书

甲方:

乙方:

为保证甲方中央空调设备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操作、正确使用,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就*********项目中央空调主设备系统维修保养达成如下协议,

双方共同遵守。

一、设备维修保养范围

空调主机系统范围中的设备维修与保养:***************;

二、保养地点:

**********。

三、保养维修内容:

由维保单位根据空调主设备实际情况制定并提交的维修顶目(具体见附件1的中

央空调主机维保设备检查项目清单)并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四、保养维修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五、维修保养费用及付款方式:

1、维保费用

①年维修保养费用总计为人民币**元整。该费用包括签约后维保单位即对

系统作全面检查、测试、并修复运行中的故障,并每季、每月每周对设备作例行检测试验等保养。该费用包括签约后即对系统作全面检查、测试、修复故障,每月对设备作例行检测试验等保养,平时的紧急抢修等人工费、交通费、机械费、加班费等。

②重大故障如拆卸压缩机、换电机等材料费用及主机保养所需的冷冻油、干燥器、冷媒

等费用支出,由甲方承担,乙方负责其人工费用。(如用乙方提供的材料,材料价格见附表)

③日常运行中,机组正常零配件的更换的人工费用

2、付款方式

甲方分四期支付给乙方,即每三个月支付一次,每次支付元。

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在次季度首月五日前将有效发票及上季度每次维保工作报告、维保总结等资料提供给甲方,甲方根据乙方的维保情况及上述资料为乙方办理请款手续,于收到乙方上述资料后15天内向乙方支付前季度的维保费元,以后每季度以此类推。维保期满结束后一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第期维护保养费为元。乙方在收到维保费用后的同时,向甲方提供正规有效符合甲方

税务部门的发票。

六、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范围

1.甲方确保除机组外不属于乙方保养的附属设施均为正常状态。

2.甲方应按空调机组产品说明所列操作规范,合理、安全、正确地使用,尽可能避免出现人为故意的损坏。

3.尽可能为乙方提供和协助有关设备保养、维修的方便,并根据保养任务内容确认乙方的保养工作。

4.甲方在空调使用中和运行中如发现有不正常情况,应立即通知乙方。

5.乙方在维保过程中,甲方工作人员应积极配合,必要时需借用甲方场地和适用的工具相互协作。

6.如由于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内抢修空调机组故障,甲方无须经乙方同意,有权委托其它单位维修,并视为乙方确认维修内容,所产生的费用从乙方维保工程款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

7.如乙方在保养时需要更换零配件,甲方授权乙方先行更换,但必须由甲方确认方可更换,乙方凭有关单证按双方合同约定的单价向甲方结算。

8.甲方须根据合同内容按时支付保养费。

9.主设备在维修保养过程中所更换零配件必须为原厂配件或名牌产品代换。

二、乙方责任范围

1.乙方须每月对中央空调机组进行 1 次保养工作及每周一次巡视、每日提供24小时热线维修服务以保证机组正常运行及安全,每次到达现场均须到管理处签到并知会甲方工程部调派相关人员全程跟进保养、维修,直至施工完毕经工程部确认空调达到正常运行。

2.根据合同及附件要求,负责对甲方空调机组进行认真到位的维护、保养,确保机组长期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3.每月底提交一份下月维保计划,确定按维保计划维保;在空调机房内置有“定期保养项目表”以作记录之用,便于每次例行保养或紧急维修,乙方向甲方呈交维修保养合格验收单,并提出必须修理意见及更换零件要求,系统改善建议。乙方将有关维修保养或故障处理之“工作报告”一式三份,交甲方签字确认。(一份交还维保单位、一份由管理处存档、一份用于办理请款)。4.为甲方工作人员提供技术指导,使其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以便其设备达到最

佳运行状态。

5.乙方需每月向甲方报告保养设备的运行情况、零部件使用情况、易损件的更换情况,并做好详细记录;每季度向甲方提交工作总结,包含设备存在问题及整改建议。主机设备在维修保养所需更换零配件必须为原厂配件或名牌产品代换,更换前需由甲方签名确认。

6.若乙方人员在保养或维修设备工作过程中因疏忽或失职,或者提供的服务发生其他不符合本合同规定要求的情况,造成甲方设备、其他财产或任何人身的损害,乙方负责赔偿。对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或延误,乙方不负责任,但有义务尽最大努力和最快速度协助甲方维修机组,使之尽快恢复正常使用。

7.故障抢修:在合同维保期内的正常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六的8:00—18:00)接到抢修通知(24小时服务热线电话:),乙方须在1—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其它时间必须在4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乙方到现场维修应尽快排除故障直到机组运行正常,重大故障或需等零件明原因,并提出维修方案及工期。

七、违约责任

1.合约期内,乙方违约则每次扣罚全年保养费的3‰(如果是不按时到场处理紧急故障的,如乙方一个月内累计两次未能按时到现场处理紧急故障,扣除1个月保养费用的20%,如一个季度内累计3次以上,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维保合同,并按实际保养的时间结算保养费用的70%),保养期内扣罚次数超过三次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不支付保养费;甲方付款违约则每次罚应付款的3‰。

2.在维保合同期内,如乙方达不到甲方空调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相关安全要求而造成甲方空调设备损坏及人身事故等相关费用(人工费、材料费等)和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并且乙方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修复设备,保证机组正常运行。

3.乙方在合同期内如未达到空调设备维保服务质量及标准和造成甲方空调设备严重损坏等情况,且经甲方提出后仍未整改,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维保合同并且不予支付维保工程款,造成严重后果乙方必须承担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并且甲方保留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的权利。

八、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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