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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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版)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西北分公司

二0一一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劳务管理目标 (3)

第三章劳务管理机构设置与职责 (3)

第四章劳务管理细则 (9)

第五章劳务纠纷处理 (17)

第六章工程项目劳务管理的监督检查 (19)

第七章分包单位的考核评价 (19)

第八章附则 (20)

中建八局西北分公司

劳务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1.1为规范公司工程项目的劳务管理,规范管理行为,确保工程项目安全、优质、高效地完成,依据政府相关管理规定和总公司、局相关制度,制定本办法。

1.2 公司负责所有直属项目部劳务管理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事业部对其属内的项目部进行日常的监督检查。

1.3本办法适用于中建八局西北分公司所辖事业部和直属项目部。

第二章劳务管理目标

建立以专业分包、劳务分包为主体,多种用工形式并存的劳务队伍体系,实现

1、劳务使用公司化、

2、劳务人员合同化、

3、特殊工种持证化、

4、主要工种持证化、

5、安全生产持证化、

6、上岗人员持证化、

7、劳务流动有序化、

劳务管理规范化的目标,形成工种配套、体系健全,具有承接各类大中型项目能力的内部劳务市场,满足我公司不断提高工程质量,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和提高经济效益的需要。

第三章劳务管理机构设置与职责

3.1 劳务管理机构设置

公司劳务管理工作分为公司、事业部/直属项目部、项目部三级管理。工程项目管理部为劳务管理归口部门,商务、财务、技术、物资等部门参与管理。

1.公司工程项目管理部设置一名专职劳务管理人员;

2.事业部、直属项目经理部设置一名专职劳务管理人员;

3.项目经理部设置一名专职(兼职)劳务管理人员。

3.2 各部门职责

1. 工程项目管理部

(1)根据局有关规定制定公司劳务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指导和贯彻实施;

(2)每季度对事业部的劳务管理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和考评,每月对直属项目部的劳务管理进行一次检查和考评;负责组织劳务管理员培训取证工作;

(3)对事业部、直属项目部使用的劳务分承包方资质手续进行收集审查更新;

(4)负责在建劳务队伍的培训、考核、评比工作;

(5)参与协调处理公司劳务工资纠纷;

(6)负责建立、更新公司《合格劳务分包商名录》;

(7)负责局、地方政府有关劳务报表等资料上报工作。

2.商务部

(1)在劳务招标文件及劳务合同中明确:劳务公司必须配备一名专职劳务管理员。配合总包方和按照地方政府规定,做好现场劳务“实名制”管理工作、按照劳务公司的承诺进行履约;

(2)劳务合同明确现场工程签证办理的有效时间、计价办法等并确保签证达到市场价的标准;

(3)劳务合同要明确每月乙方报量、甲方审核的时间,报量期内发生的工程签证一并处理等内容;明确生活用水、用电费用的承担对象,如果由乙方承担则在本期工程款拨付时扣除;

(4)劳务合同要明确项目发生的材料供应、周转工具、用具、设备租赁、资金拨付等手续,必须作到日清月结;

(5)招标文件、劳务合同要明确新老队伍的投标保证金额度、履约保证金额度及管理办法;明确劳务公司必须按照其《建筑劳务企业规范用工承诺书》承诺的条款履约,否则视为违约及其违约处理的约定条款;

(6)明确劳务公司不服从管理或聚众闹事,严重影响公司形象或不执行合同等情况作为违约处理(罚)的约定,并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分包企业未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而引发的劳动纠纷,由分包企业负全部责任;

(7)明确劳务工伤事故等其他责任条款;

(8)负责处理劳务结算工作中,事业部、项目经理部、劳动队伍反映的理解合同出现的分歧问题;

(9)负责监督和处理事业部及直属项目部在劳动结算工作中拖延、推诿、不及时等问题的处理。尤其是监督劳务签证的及时办理(一般10天内或根据劳务合同约定),如果因其工作不到位造成劳务纠纷时,要追查项目责任人的责任并调离商务经理岗位;

(10)负责公司劳务工资结算纠纷的协调处理工作;

(11)负责监督项目部按照劳务合同与劳务公司审核报量、工程结算等,按时对劳务结算进行结算审核、确认,按照劳务合同约定及时将审核完成的结算返回劳务队伍;

(12)负责因项目部劳务管理不到位给公司带来经济、信誉方面的损失,对项目部风险抵押金及责任承包兑现的处罚落实工作。

3.财务资金部

(1)监督劳务工资按照劳务合同发放监督管理工作;

(2)监督劳务工资发放情况,对有条件的地区及项目,要求必须办理劳务工工资个人银行卡并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3)监督劳务公司代收代缴各种上缴政府的费用(含农民工意外伤害保险及当地政府规定的为农民工办理医疗保险等各种保险),并负责地方政府清欠办有关要求的贯彻及落实;

(4)负责监督公司下属单位劳务工资发放,解决拖欠工资及承诺不拖欠工资的宣传牌设置工作;

(5)负责监督公司下属单位对劳务队伍材料转账,做到日清月结(含周转工具租赁、大型设备租赁、拨付款项、代缴代扣费用等联动转账情况);

(6)协调项目部、事业部对劳务工资纠纷处理工作。

4. 物资部

(1)负责监督公司下属单位对劳务队伍的材料定价,周转工具及设备租赁结算(做到日清月结)等并及时办理调拨转账手续;

(2)监督公司下属单位按时提供工程材料的实际消耗量并及时交预算部门、财务部门,便于考核劳务队伍材料节超情况;

(3)监督公司下属单位在劳务队伍撤场时及时办理材料盘点、周转料具退库以及材料节超考核和奖罚工作;

5.事业部、直属项目部

(1)执行公司有关劳务管理规定,配置专职劳务管理员,监督、指导项目劳务管理员贯彻实施劳务管理有关规定;

(2)组织本单位劳务管理员对劳动资质审查、队伍考察,参加劳务招标、考核评价、评标及对于劳务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

(3)对本单位劳务管理工作进行管理、检查、监督和审核把关,对项目部未按照合同履约、管理不到位、未履行劳务合同义务的责任人及违规行为进行查处;每月对项目部的劳务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尤其是检查项目部每月一次的征求劳务队伍管理会议提出问题的落实情况,并做好相关记录;

(4)及时处理本单位劳务纠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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