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际客运车辆车载视频监控系统基本技术要求 (正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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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3车厢应预置用于安装的金属预埋件,金属预埋件的厚度应不小于1mm。
7.2.4安装位置稳固,方便走线,利于日常维护。
7.3监视器安装要求
7.3.1监视器宜安装于驾驶员右前方仪表台处,应方便驾驶员察看和操作;采用嵌入式安装,并有固定支架和遮光挡板。
7.3.2接插线不能影响仪表台其它设备的操作。
7.4报警按钮安装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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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号:xxxx-xxxx
上海市地方标准
DB31/T518-2010
省际客运车辆车载视频监控系统
基本技术要求
The Technical Requirementsof Video Monitoring System
forInter-provincial passenger vehicles
(正式版)
6.5.1系统在正常气候条件下的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MTBF)应不小于4000h,并在产品的技术文件中明示。
6.5.2系统软件出现异常时应能自动重启。
6.6系统稳定性
系统连续工作168h应不出现故障。
6.7辅助存储器性能
应具有爆炸压力不低于0.8Mpa的抗爆炸性能和加速度不小于490 m/s2的抗冲击性能;应能在800℃高温下抗燃烧持续时间不小于5min;并在燃爆、冲击或燃烧后能正确读取所存储的数据。
主机以外的用户信息安全备份。
3.3
监控后台Monitoring Platform
接收、处理、发布车载视频监控系统所采集的视(音)频、图片、设备状态等数据的信息平台。
4系统组成
4.1车载视频监控系统应由1台主机(含视频、音频记录装置)、若干摄像机、1个独立的报警按钮、1个监视器和1个辅助存储设备及相关辅件组成。
6.1.8摄像机应避免图像出现眩光;监视范围平均照度宜不小于30Lx,平均照度小于30Lx时宜自动启用红外辅助照明或采用低照度摄像机。
6.1.9摄像机的水平分辨率应不小于480 TVL,信噪比应不小于45dB(A)。
6.1.10标准照度下,图像信号的技术指标应不低于GB 50198-1994评分等级4级的要求,回放图像质量应不低于3级的要求,视频回放水平分辨率应不小于270TVL。
附录B(规范性附录)设备布线要求…………………………………………………...………………10
前言
为加强省际客运行业的安全防范工作,指导本市省际客运企业正确安装、使用和维护车载视频监控系统,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上海交通投资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新兴媒体信息传播有限公司。
6.4电磁兼容性
6.4.1系统的电磁兼容性应符合GB14023-2006中“4骚扰限制”的要求。
6.4.2系统的抗扰度性能应符合GB/T17799.1-1999中的表1、表2规定限值的要求。
6.4.3系统的辐射和传导发射值应符合GB/T17799.3-2001中的表1中规定限值的要求。
6.5系统可靠性
5.7系统应具备无线通信功能,用于传输设备工作状态和故障信息,并视需要可回视(音)频、图片数据。
5.8系统应具有人工触发报警功能;报警按钮触发后,立即通过无线通信传输报警信息至监控后台;复位应采用手动或软件复位。
5.9系统应支持主动和被动两种传输模式,主动方式为车载报警触发后,主动向监控后台回传设定的内容;被动模式为收到监控后台的请求后,发送相应的请求内容。
GB/T19056-2003汽车行驶记录仪
GB50198-1994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车载视频监控系统On-boardVideoMonitoringSystem
安装在车辆上,实现视(音)频和图片信息的记录、回放、传输等功能的设施。
3.2
辅助存储设备Secondary Storage Devices
在所有视频通道处于录制的状态下,目测单路全屏监视的静止和移动图像,应符合6.1.10的要求。
8.1.9外壳阻燃检测
按GB 16796-1997中4.6.2的规定试验,结果应符合6.1.12的要求。
8.2电气性能检测
8.2.1电源电压适应性检测
标称电源电压为12V时,将供电电压调至9V和32V,连续工作1h,结果应符合6.2.1的要求。
7安装要求
7.1主机安装要求
7.1.1主机尺寸应不大于400mm×250mm×200mm(长×宽×高)。
7.1.2主机位置应方便走线、安装与拆卸。
7.2摄像机安装要求
7.2.1应能覆盖进出车厢的所有车门、乘客活动区域和驾驶员工作区域,不留盲区,具体安装位置参考附录A。
7.2.2安装位置应避免车厢固定光源的直接照射。
8.2.2耐电源极性反接检测
按照GB/T 19056中5.4.2中的规定试验,结果应符合6.2.2的要求。
8.3环境适应性检测
按照GB/T 19056中5.12.1.2、5.12.2.2、5.12.3.2、5.12.4.2和5.12.5.2的规定试验,结果应符合6.3.1、6.3.2和6.3.3的要求;按照GB/T 19056中5.13.1.2和5.13.2.2的规定试验,设备应能正常工作。
8.4系统可靠性检测
6.3环境适应性
6.3.1工作温度:主机及其I/O设备-10℃~+55℃;辅助存储设备-20℃~+70℃。
6.3.2环境湿度:10%~95%。
6.3.3系统在承受各项气候环境试验后,应无任何电气故障,机壳、接插件等不应有严重变形;其各项功能应保持正常;试验前存储的视(音)频和图片数据不应丢失或改变。
4.2系统应采用低照度或具有红外辅助照明的彩色摄像机;摄像机应具有符合防暴要求的防护罩,且不影响图像质量。
4.3监视器应支持不少于2路视频信号的输入,并能根据控制信号自动切换显示对应的视频。监视器面板上应设有操作按键,可手动选择显示对应的视频。
4.4辅助存储设备应能循环存储不少于4路摄像机的视(音)频、图片文件。
GB12663-2001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
GB14023-2006车辆、船和由内燃机驱动的装置无线电骚扰特性限值和测量方法
GB16796-1997安全防范报警设备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
GB/T17799.1-1999电磁兼容通用标准居住、商业和轻工业环境中的抗扰度试验
GB/T17799.3-2001电磁兼容通用标准居住、商业和轻工业环境中的发射标准
6.1.11监视器可视角度应不小于135°,水平分辨率应不小于480TVL。
6.1.12设备的外壳应采用非助燃材质。
6.2电气性能
6.2.1系统电源设计应符合宽电源供电,应能在客运车辆9V至32V工作电压下正常工作。
6.2.2系统总体功耗应不大于30W,并具有短路、过载、过压和电源反向等保护功能。
6.2.3电源(DC)引入端子与外壳裸露金属部件之间的绝缘电阻在正常大气条件下应不小于100MΩ,湿热条件下应不小于10 MΩ;系统的总体泄漏电流应不大于5mA。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岳川、朱道圣、徐攀堃、纪元、陈巳康、凌云
本标准于2010年12月第一次发布。
省际客运车辆车载视频监控系统基本技术要求
(报批稿)
1源自文库围
本标准规定了省际客运车辆车载视频监控系统的系统组成、功能、性能、安装、系统检测、维护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省际客运企业营运车辆的车载视频监控系统,在本市营运的外省市车辆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T2423.5-1995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Ea和导则:冲击
GB3836.2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2部分:隔爆型“d”
4.5系统应具有通用现场总线接口和通用网络通信接口(自带通信模块或连接车载定位系统,宜采用3G或WiFi等主流无线通讯方式)。
5功能
5.1系统应能记录若干路视(音)频,并能按摄像机编号和时间分类检索和回放。设备可根据设定的外部条件按照一定频率保存相应的图片,图片由视频信号抽帧获得。
5.2视(音)频文件应支持主流播放软件或配有相应的主流播放软件插件。
6性能
6.1基本性能
6.1.1系统在车辆熄火后,继续工作时间应不小于30min。
6.1.2系统记录的视频帧速应不小于25FPS;图片的分辨率由设定的视频抽帧信号决定。
6.1.3系统在所有视(音)频通道处于录制状态时,单路监视、回放图像画面信息不应有明显的缺损;物体移动时的图像边缘不应有明显的锯齿状、拉毛等现象。
8.1.5数据传输检测
对无线回传的视频信号进行检测,结果应符合6.1.5的要求。
8.1.6录制时间检测
在满足图像分辨力、帧频数等条件下连续录制1h,并以此计算出系统最大的录制时间,结果应符合6.1.6的要求。
8.1.7系统时钟检测
将系统显示时间和标准时间对比,结果应符合6.1.7的要求。
8.1.8视频质量检测
6.1.4系统登录时应能验证口令,并能防篡改、防非法复制。
6.1.5系统通过无线通信回传的视频信号,帧速应不小于6FPS。
6.1.6系统主机应能存储不少于30d的视(音)频和图片数据,存储容量可扩展;辅助存储设备应能存储不小于4h的视(音)频和图片数据。
6.1.7系统时钟与标准时间的误差应不超过30s。
3术语和定义………………………………………………………………………………………………1
4系统组成…………………………………………………………………………………………………2
5功能……………………………………………………………………………………..……………….2
6性能………………………………………………………………………………………………………2
7.6.2车内线缆应采用隐蔽布线方式,线缆至少每隔500mm捆束一次。
7.6.3每组线的两端各预留100mm线束并用线卡固定。
7.6.4应标有清晰的线号标签。
7.6.5视频线和电源馈线应采用一体封装的线束。
7.6.6线束具体要求见附录B。
8系统检测
8.1一般性能检测
8.1.1系统组成检查
系统组成应符合4.1、4.2、4.3、4.4和4.5的规定。
8.1.2系统延时工作检测
关闭电源后检测系统工作情况,结果应符合6.1.1的要求。
8.1.3视(音)频检测
对所有已录制的视(音)频数据,分别按日期、时间及摄像机编号检索回放,检测正常速度、快进、慢进、暂停、单路全屏回放的功能,结果应符合6.1.2和6.1.3的要求。
8.1.4数据安全性检测
检查被录制的数据是否能防止修改、删除,结果应符合6.1.4的要求。
5.3应能通过手动或自动方式将保存的视(音)频、图片文件转存到通用的采集设备或装置上。
5.4系统存储总容量超出时应具有自动覆盖功能。
5.5系统应具有图像叠加字符功能,包括叠加车牌、日期、时间和摄像机编号等信息,若与车载定位系统相连,宜叠加经纬度、速度、门信号等信息;叠加的字符应不影响图像效果。
5.6系统应具有自检功能,应能在监视器上显示系统的工作状态和故障信息。
2010-12发布2011-03实施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7安装……………………………………………………………………………………..………………4
8检测方法…………………………………………………………………………………………………5
9维护……………………………………………………………………………………..………………6
附录A(资料性附录)设施安装位置图…………………………………………………………………7
7.4.1报警按钮宜安装在驾驶员座位的左侧下方。
7.4.2报警按钮宜采用负压触发方式,负电源通过车用插座从车载接线盒取用。
7.5辅助存储设备安装要求
7.5.1辅助存储设备应与主机分体安装,并可靠连接。
7.5.2安装位置稳固,方便走线和日常维护,并有利于防燃爆和冲击。
7.6线缆安装要求
7.6.1新车出厂前线束应预先敷埋,且不能裸露在车厢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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