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外汇管理局年检须知 - 苏州市相城区行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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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2010年苏州市外商投资企业网上联合年检(外汇部分)须知

为做好2010年外商投资企业外汇年检工作,充分发挥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作用,有效利用直投系统网上年检功能,优化服务,便利企业,提高管理效率,国家外汇管理局自2010年起,改进了外商投资企业外汇年检数据采集与上报方式,年检数据由企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通过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信息系统向外汇局报送,并实现外汇年检的无纸化。现将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年检对象和实施时间

所有2009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应当于2010年4月10日至2010年6月30日参加2010年外商投资企业外汇年检。

二、基本流程:

第一步——年度审计:根据“先审计后年检”原则,参检企业应先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本企业上一年度外汇收支、财务报表和外汇登记情况进行审计,同时书面授权会计师事务所向外汇局报送相关审计信息。

第二步——申报数据:会计师事务所通过直投系统会计师事务所端向外汇局直接报送审计信息。会计师事务所接受企业委托和授权后,将审计信息(外汇收支情况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通过直投系统会计师事务所端发送外汇局,完成企业年检数据申报。会计师事务所在报送审计信息过程中,首先对企业基本情况表(来源于直投系统企业最新状况表)与企业最新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进行核对,如发现企业存在未变更事项,则停止报送审计信息,要求企业先到外汇局办理外汇登记变更,再继续报送审计信息。

第三步——系统审核:会计师事务所在申报过程中,直投系统根据预先设置的审核条件自动将企业审计数据与外汇局现有系统的业务数据进行核对,系统允许存有合理误差。超出合理误差的,直投系统提示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应针对这些提示在外汇收支表备注栏做出解释说明。

第四步——人工确认:外汇局通过直投系统外汇局端接收到会计师事务所或企业报送的审计信息后,重点审核会计师事务所或企业在外汇收支表备注栏中

针对系统提示的解释说明内容,并确认年检通过或退回,通过的由外汇局直投系统向企业和会计师事务所发送相关电子证明文件,企业无需再提交纸质材料参加现场外汇年检。对于退回的企业,注册会计师应及时修改并在外汇收支表备注栏做出解释说明或携企业外汇收支情况表审核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外国投资者最后一次验资报告原件到外汇局现场审核。

对于近年成立的、截至2009年12月31日外国投资者无出资行为、无审计信息的新企业,即使所有数据均为“0”,也应通过直投系统企业端自行申报年检数据并携下列材料到所属外汇局现场办理年检审核手续:

1、企业要求自行申报年检资料的书面申请;

2、IC卡外汇登记证;

3、外汇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企业在申报过程中首先对企业基本情况表(来源于直投系统企业最新状况表)进行确认(如企业名称、地址、股东、出资情况等),如发现存在未变更事项,则停止报送年检信息,先到外汇局办理外汇登记变更,再报送年检信息。

三、相关提示:

1、已参加外汇年检的企业仍需登录联合年检网站()同时参加六部门联合年检。

2、对于未按规定参加外汇年检、申报年检信息的外商投资企业,年检结束后,外汇管理局将在业务系统中将该企业的业务状态设置为暂停,企业将不能办理后续外汇业务,同时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有关规定,对违规企业及责任人分别予以相应处罚。

3、会计师事务所培训由我局另行安排,企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上报年检审计信息时要注意考查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

4、接受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要对本所注册会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进行甄别,确保从事外汇审计业务的会计师已经掌握相关外汇管理法规、技术和实务的发展变化,按照《外汇收支情况表审核指导意见》(会协[2005]号)的要求为企业提供具有专业水准的服务。

5、2009年成立的新企业,应登录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网址:),在相关栏目内下载并安装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信息系统企业客户端(以下简称客户端)及操作手册。

客户端安装后,首次运行该程序,需以管理员的身份设置业务员用户代码(管理员代码为admin,初始密码为外汇局所配发的外汇登记IC卡的后六位号码);

业务员用户代码设置完成后,即可用业务员用户的身份登录客户端(初始密码000000,使用后需及时修改)。

企业在下载安装直接投资外汇业务系统企业端后,若不能运行,请按照页面提示打补丁,正常情况下只要安装第二个补丁即Microsoft .NET Framework 2.0即可。

6、2010年4月1日起企业可登录市区、工业园区、高新区、吴中区和相城区联合年检网站,我局将在各网站公布2010年外汇年检工作的详细业务流程,届时企业如有年检方面的问题可咨询会计师事务所,也可拨打外汇局咨询电话:68321461 68321462 68315712、68058613、68058420、68058419

国家外汇管理局苏州市中心支局

二○一○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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