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法期末复习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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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仲裁程序中的核心阶段(仲裁审理阶段)

2、有权执行仲裁裁决的机构(人民法院)

3、劳动争议仲裁实行制度。(一调一裁二审)

4、不属于仲裁协议法定内容(1、有仲裁协议。2、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3、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5、依我国《仲裁法》的规定,对仲裁条款的独立性的态度是(完全承认)

6、仲裁机构组织性质(民间性组织,独立于行政机关。)

7、在一份被双方当事人终止了的合同中,设有仲裁条款,现甲方据此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以解决双方的争议;乙方向仲裁委员会提出异议,认为该仲裁条款随着合同的终止而失去效力;甲方则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法院对该仲裁条款的效力予以裁定,现问在此种情况下,该仲裁条款的法律效力如何?(真实、有效的)

8、北京甲公司与河北乙公司签订一专利转让合同,合同约定:"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提交华北地区的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公司向天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乙公司则向甲公司所在地的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法院立案受理后,甲公司对该院管辖权提出异议。这种情况下,该法院应如何处理?(法院取得管辖权,故继续审理)

9、财产保全 (程序:1、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2、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人民法院;3、可以责令当事人提供担保;4、裁定;5、执行。)

10、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的正确程序(证据保全须由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仲裁程序开始后,当事人比较了解证据是否存在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可能性,也就是说,当事人最为了解是否需要采取证据保全措施,以保存证据的证明力。同时,证据保全须由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而不得直接向有管理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证据保全申请.)

11、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形 ( 1、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3、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4、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或:1、因主体要件不合格而无效;2、因意思表示要件不合格而无效;3、因内容要件不合格而无效;4、因不符合仲裁协议的形式要件而无效。)

12、我国涉外经济贸易仲裁的简易程序的适用(1、争议金额在50万无以下的案件,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否则,就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2、争议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案件,需经当事人双方同意方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否则,仲裁庭应当适用通常程序。)

13.简述仲裁制度的特点.(1、自愿原则。2、公平合理仲裁原则。3、遵守国际惯例原则。4、符合法律规定原则。5、独立仲裁原则。)

14.简述独立仲裁原则的含义及内容。

(含义:指仲裁机构在设置上不依附于任何机关、团体且在审理仲裁案件时,依法独立进行审理、裁决,不受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内空:(1)仲裁独立于行政;(2)仲裁组织体系中的仲裁协会、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庭三者之间相互独立;(3)仲裁不受社会团体和个人干涉。)

案例分析

问:仲裁委员会在程序上有何不当之处?请指出并说明理由。

案例分析答案要点:

(1)本案中,仲裁委员会从收到申请书到受理申请之间间隔的时间违反程序。《仲裁法》第24条规定,仲裁委员会应在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本案的间隔时间已经有10天了,显然不合法。

(2)选定仲裁员的方法是错误的。《仲裁法》第31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1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本案中,乙公司独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首席仲裁员的做法是违背程序的。(3)仲裁员没有申请回避。《仲裁法》第34条第3项规定,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仲裁员,应当申请回避。而本案中,乙公司选定的仲裁员是自己上级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属于这一情形,当事人虽然没有申请回避,仲裁员也应自行回避。

(4)仲裁不应该公开进行。《仲裁法》第40条规定,仲裁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本案中,当事人没有协议公开审理,但仲裁庭却将该案公开审理,这一做法显然违反法律规定。

(5)仲裁是不能制作调解书的。《仲裁法》第49条规定,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而本案中,当事人既未提出申请,仲裁庭又出具了调解书,显然是违反程序的。

1.仲裁委员会的对该争议作出裁决后,如果当事人不服,可以采取的措施(服从裁决)2.在合议制仲裁庭进行仲裁评议过程中,如果存在意见分岐,无法形成多数人意见,应当的按照哪种裁裁决(以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裁决)

3.仲裁决定后,如果当事人有证据证明该仲裁裁决符合法定可撤销的情形,当事人可以向哪个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院提出申请撤消)

4.国内仲裁中,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仲裁裁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仲裁委员会可以将当事人财产保全的申请提交哪个法院?(财产所在地的基层法院)5.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协议应当采用的形式(书面形式)

6.仲裁管辖(没有级别的管辖也没有地域的管辖)

7.以仲裁决是否在双方当事人都到参加辩论的基础上作出标准,仲裁裁决可以分为(对席裁决、缺席裁决)

9.仲裁庭的组成(1)独任制仲裁庭:由1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对当事人提请仲裁的争议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决的组织形式。(2)合议制仲裁庭:由3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对当事人提请仲裁的争议案件进行集体审理和评议裁决的组织形式。

10.根据证据与待证事实之间的关系,证据可分为(直接证据、间接证据)

11.财产保全的措施(1、查封;2、扣押;3、冻结;4、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12.简述仲裁制度的特点.(1、自愿原则。2、公平合理仲裁原则。3、遵守国际惯例原则。

4、符合法律规定原则。

5、独立仲裁原则。)

13.简述独立仲裁原则的含义及内容。含义:指仲裁机构在设置上不依附于任何机关、团体且在审理仲裁案件时,依法独立进行审理、裁决,不受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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