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大赛招商方案-定1-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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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大赛招商方案-定
1-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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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杯第二届“最美双流”摄影大赛
冠名、协办方案
2011年始,双流广播电视台《视界双流》周刊依照县委书记高志坚在谈到“十二五”目标时指出的:“在城市化水平方面表现为,通过五年的努力,把双流建设成为以产业新城、生态新城、文化新城、怡居新城、时尚新城为内涵的空港现代田园大城市”的要求。为充分展示双流空港现代田园大城市的五大“新城之美”,同时发展双流城市的文化、旅游产业,提升双流城市的整体形象,扩大双流对外影响力。联合了成都传媒集团、双流县文化旅游局、双流县文化馆、双流县摄影协会等成功打造了一场最华丽的摄影盛宴。在社会上引起广泛的好评。
今年,结合两会的精神以及加快天府新区核心区的建设,双流又提出了“努力打造中西部县域最具竞争实力的产业高地、最具生态田园魅力的现代城乡、最具创造活力的发展环境、最具人文内涵的首善之区、最具幸福感的和谐家园,争创全市领先发展科学发展、打造西部经济核心增长极示范县,奋力在中西部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为更好地展示这“五新五最”为核心内涵的空港现代生态田园大城市的建设历程,在首届“最美双流”摄影大赛的基础上,我们发起并举办第二届“最美双流”摄影大赛。
活动时间:2012年4月-12月
主办单位:双流县委宣传部、双流县广播电视台、双流县文化旅游局、双流县摄影协会
承办单位:双流电视台《视界双流》周刊
项目优势:
1、双流最大规模的摄影大赛
《视界双流》周刊在成功举办第一届摄影大赛的基础上,全面策划组织的又一场规模最大的摄影大赛。
2、双流最强大的媒介资源
双流人民广播电台、双流电视台、《视界双流》周刊以及成都传媒集团的强强联合,是这次活动拥有最强大的媒介宣传载体。
3、双流最大规模的高频次宣传
此次摄影大赛活动时间长达9个月,囊括双流一线媒体,加上高频次的宣传力度,宣传效果显然是十分强大的。
4、双流最广泛的受众群体
此次摄影大赛活动的参赛资格是没有限制的,因此能够影响到的受众群体是非常广泛的。
一、独家冠名单位
冠名单位(仅限1家),冠名费15万元人民币(壹拾伍万元)。冠名合作伙伴为本届摄影大赛最高荣誉赞助企业,拥有全程活动的总冠名权;享有媒体回报、社会回报及特别回报三项权益。
媒体回报
(一)双流人民广播电视台()
1、在黄金时段长达30秒的摄影大赛广播广告:
“XXX杯”-----第二届“最美双流”摄影大赛活动已火热启动,现面向全社会有奖征集摄影作品,希望摄影爱好者能用细腻的镜头,独特的视角,深刻的主题去感受双流的产业、生态、文化、怡居和时尚之美。欢迎广大市民积极投稿至《视界双流》周刊, 5000元大奖等着你来拿哦!
2、播音主持人鸣谢冠名企业名称次数不下5次。
(二)双流电视台(SLTV新闻综合频道、影视频道、文化频道)
1、由双流电视台记者采访报道此次大赛活动流程,并在双流电视台新闻频道上播出。
2、在双流电视台摄影报道节目中发布带企业LOGO的角标,发布时长不低于节目时长的30%,节目片尾以5秒压屏广告形式发布企业标版广告。
3、在双流电视台节目中以游动字幕的形式对活动进行推广,并在游动字幕中体现冠名企业名称,总体次数不少于100次。
(三)《视界双流》周刊
1、在《视界双流》周刊上发布大赛新闻报道及冠名企业名称,并可由《视界双流》周刊提供2-4个版面做相关企业专题报道或者人物专题报道,报道中提及企业名称及LOGO。
2、在每期《视界双流》周刊中的摄影大赛版面中的以显要位置体现企业名称及LOGO。
3、向冠名企业赠送5次整版的宣传(广告)。
(四)双流网络电视
1、大赛开始至结束,与双流网络电视()链接,在网站上发布大赛消息并宣传介绍冠名企业名称、LOGO等视觉元素,并链接至冠名企业官方网站,时间不低于60天。
2、将“最美双流”摄影大赛中的优秀摄影作品制作成图片锦集视频,并显示冠名企业名称以及LOGO,发布在双流网络电视网站上。
社会回报
1、自冠名协议签订日起,享受大赛冠名权并与大赛主题一起出现,全面公开宣传推广。总冠名表现形式:“XXX”杯——第二届“最美双流”摄影大赛。
2、活动将邀请冠名企业领导参与摄影大赛的评选活动。
3、在获奖证书和奖杯上印有冠名企业名称。
4、冠名企业可优先获得授权(需与作者签署授权书),享受使用本次大赛的各种照片,为企业进行宣传。
特别回报
1、全年向冠名企业每期赠送《视界双流》周刊50本
2、冠名企业拥有在《视界双流》周刊做相关新闻报道、广告投放的优先权。
3、邀请企业领导人参与年终《视界双流》周刊创刊2周年大型纪念活动及摄影赛颁奖晚会,并为获得首奖的获奖者颁发证书。
二、协办单位
协办单位(限5家),协办费为5万元人民币(伍万元),协办合作伙伴为本届摄影大赛活动的重要赞助企业,拥有主要活动的协办冠名权;享有社会回报、媒体回报及特别回报三项权益回报。
媒体回报
(一)双流人民广播电视台()
1、在黄金时段长达30秒的摄影大赛广播广告中享受协办单位播名权:
“XXX杯”-----第二届“最美双流”摄影大赛活动火热启动,现面向全社会有奖征集摄影作品,希望摄影爱好者能用细腻的镜头,独特的视角,深刻的主题去感受双流的产业、生态、文化、怡居和时尚之美。欢迎广大市民积极投稿至《视界双流》周刊, 5000元大奖等着你来拿哦!
2、播音主持人播报协办企业名称次数不下3次。
(二)双流电视台(SLTV新闻综合频道、影视频道、文化频道)
1、在双流电视台摄影大赛节目中发布带企业LOGO的角标,发布时长不低于节目时长的30%,节目片尾以5秒压屏广告形式发布企业标版广告。
2、在双流电视台节目中以游动字幕的形式对活动进行推广,并在游动字幕中体现协办企业名称,总体次数不少于100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