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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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61 证券简称:长春高新 公告编号:2010-18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十四次董事会于2010年4月19日上午9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出席会议董事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二、关于投资设立公司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优化公司产业结构,安置公司富余人员,解决子公司发展不平衡的问题,本公司董事会同意全资设立长春华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该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元,全部为本公司现金投入。
该公司营业范围包括:建筑、化工、装饰材料、机电设备、景观绿化、装饰装潢、工程设计施工、道路施工、苗木。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该公司的工商注册手续。
三、关于推荐马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由于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孙景忠先生提出辞职,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一致同意,决定推荐马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人选。
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马骥简历如下:
马骥,男,生于1965年4月,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硕士学位。
曾任:吉林建工学院教员、吉林省国际合作公司海外工程部项目经理、吉林省国际合作公司海外工程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总公司总经理助理。
现任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资委副主任、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总公司副总经理。
马骥先生现担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总公司副总经理,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现不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亦未发现有不适宜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
本公司独立董事均认为马骥先生符合本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均同意推荐其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人选。
该议案需提请公司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提请召开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见《关于召开2010年度第一次股东大会的通知》。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