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市税务系统税务人员执法资格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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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市税务系统税务人员执法资格
第二次模拟考试试卷
一、单项选择题(共25题,每题1分,共25分。每题列出的选项中只有1个选项是最符合题意的,请将正确选项的标号填在括号内。)
1、国家税务总局制定规范性文件,应当使用的文件形式是( )。
A.国税发
B.国税函
C.国家税务总局令
D.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答案】D
2、税务赔偿义务机关作出是否赔偿决定的期限是( )。
A.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个月
B.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个月
C.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个月
D.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个月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作出税务赔偿决定的期限。《国家赔偿法》第十三条的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税务行政赔偿的方式,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故税务行政赔偿的方式包括:支付赔偿金、返还财产、恢复原状等。支付违约金是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
3、下列关于税务行政许可表述正确的是()
A. 税务行政许可既可以依申请实施,也可以依职权实施
B. 税务行政许可一般情况下为明示的书面许可,在必要情况下为方便纳税人,也可默示许可或口头许可。
C. 税务行政许可是授益性行政行为
D. 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时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或于3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答案】C
【解析】税务行政许可为依申请的行政行为,不可由税务机关主动做出;为要式行政行为,必须为明示的书面许可;为授益性行政行为,对行政相对人有益;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应当场或于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4.依据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规定,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范围、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或应纳税额增减变化达到()的,应及时向税务机关申报调整已确定的应纳税额或应税所得率。
A.0.1
B.0.2
C.0.3
D.0.4
【答案】B
【解析】《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国税发〔2008〕30号)第九条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范围、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应纳税所得额或应纳税额增减变化达到20%的,应及时向税务机关申报调整已确定的应纳税额或应税所得率。
5、下列行为中不属于税务行政处罚的是()
A.收缴发票
B.停止出口退税权
C.没收违法所得和没收非法财物
D.罚款
答案:A
【解析】目前属于税务行政处罚的有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没收非法财物、停止出口退税权。《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6、下列关于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说法不正确的是()
A. 延长查封、扣押的决定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或由两名以上税务部门工作人员口头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B. 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当事人无正当理由,行政机关可以做出强制执行决定
C. 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执行协议可以约定分阶段履行。
D. 鉴于行政机关的职权分工,当事人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已被其他国家机关依法查封的,不可以重复查封
答案:A
【解析】《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延长查封、扣押的决定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行政强制法》第37条、第40条、第23条、42条。
7、根据我国涉税犯罪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构成逃税罪的是( )。
A.甲公司以在帐簿上多列支出的方式,逃避缴纳税款3万元且占应纳税总额的15%,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拒不补缴应纳税款
B.乙公司以伪造记账凭证的方式,逃避缴纳税款6万元且占应纳税总额的10%,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拒不补缴应纳税款
C.丙公司5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被处以2次行政处罚后又逃避缴纳税款3万元
D.丁公司5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被处以2次行政处罚后未再逃避缴纳税款
答案:B
【解析】选项AB: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5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10%以上,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不补缴应纳税款,不缴纳滞纳金或者不接受行政处罚的,应予立案;(2)选项CD:纳税人5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2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5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10%以上的,应予立案。
8、税务机关对行政相对人的可移动财物予以暂时扣留,由税务机关或税务机关委托的第三人保管,限制相对人占有、使用和处分该财物的行为。这种措施是()。
A.查封
B.扣押
C.冻结
D.扣缴
答案:B。
【解析】扣押定义是税务机关对行政相对人的可移动财物予以暂时扣留,由税务机关或税务机关委托的第三人保管,限制相对人占有、使用和处分该财物的行为。查封,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纳税担保人的财产通过加贴封条或其他方法,限制行政相对人和第三人对财产转移和处分的行为。冻结,是指税务机关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发出通知,暂时停止行政相对人对一定数额存款支付权利的行为。冻结不改变存款的所有权关系,存款和相应的利益仍归行政相对人所有,只能在原账户中予以冻结。扣缴,是指税务机关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发出通知,由金融机构将行政相对人的存款划转税务机关指定的账号,将税款、滞纳金、罚款的缴库的行为。
9、2017年3月5日,C纳税人发现其在2013年12月多缴税款3万元,向其主管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税务机关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