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字化保护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浅谈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字化保护
作者:许斌
来源:《文艺生活·文艺理论》2015年第11期
摘 ; 要: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智慧的结晶,具有很高的历史价值和精神价值,因此,思考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针阐述了当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法及弊端,并提出了有效保护方法。以期对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参考与借鉴。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
中图分类号:G112 ; ; ; 文献标识码:A ; ; ; ;文章编号:1005-5312(2015)32-0185-01
我国是一个非物质文化遗产丰富的大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中华民族文明曲折的进化过程中起到了重要的、不可估量的推动作用。但是,近年来,随着历史的变迁、信息化发展和人们生活方式的不断改变,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正面临着萎缩的危险。所以,我们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多元化的传承途径,合情、合理与合法地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与发展。
一、当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方法类型
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其独特、丰富的文化内涵受到世界各国、各民族的高度关注和重视,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已成为当前社会各界的共识。围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近年来,政府、高校、企业以及社会团体纷纷提出了相应的保护办法和措施,兹将保护类型归纳梳理如下几方面:以行政部门为主导的保护方法、以传承人为中心的保护方法、以村寨、社区和学校为中心的保护方法、以节日庆典、生态旅游为中心的保护方法、以传统媒介为载体的保护方法、以学术界为导向的保护方法。
二、当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弊端
近十余年来,尽管我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做了许多大量的富有卓见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从整体看来,仍然有诸多问题需要解决和克服,大致有以下四个方面:
1.缺乏长期性规划。虽然我国国务院先后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还下发了《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地方省市也出台了相应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但落实到具体的保护某项非物质文化遗产时,更多的是只看到当前的困境和现状,提出的解决措施,大多是应急性或类似一次性处理办法,缺少对其作全面深入了解和调研,没能针对具体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拟定长远的保护规划。
2.缺乏主动性传承。对于传承人来说,由于受经历、阅历、利益和自身局限等因素的影响,他们没有意识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独特性和文化价值,其掌握的某项非遗往往只在很小的
圈子里传承,或者是在走完生命的尽头时,才匆匆将其秘密道出。而作为文化部门的管理者而言,也因为缺少远见和主人公精神,对一些非遗的挽救和保护也不够积极。传承人和文化工作者的消极心态,导致了保护工作的缺失和被动,阻碍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长期性和主动性的整体进程。
3.缺乏多元化方法。从众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案例中不难发现,文化管理部门在对其进行保护时,由于受制度、权限、资金、技术手段等的限制,采取的保护形式往往比较单一,或录像,或录音,或笔录,或发证书,或出资鼓励等,只关注到某一方面的工作。而对于如何培养传承人才、拓宽传承途径、优化传承效果等方面,缺少多元化思考,更缺乏构建全方位、多渠道、立体型的保护模式。
三、利用大数据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方法
(一)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管理系统,促进非遗保护平台的规范化
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不是短期行为,而是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高度,最终目的是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能够可持续长期地进行。在信息化突飞猛进的多媒体时代,利用大数据的优势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能够跟上时代步伐,开发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管理系统是一个比较科学合乎实际的办法。
从国家层面而言,首先开发和建立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管理系统,对我国范围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信息化资源进行统一管理,发布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和数据共享细则和标准,对大数据之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数据共享进行审批,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据权限、网络平台、资金设备和人员等进行统一分配和调剂,对下一级管理系统的数据资源共享进行评估、指导和监督。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管理系统则主要负责落实全国的规划和标准,组织建设管理本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大数据项目,对市(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管理系统进行指导和数据审核。市(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管理系统负责完成本市(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础数据录入和执行上一级管理系统发布的指令。为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管理系统能发挥大数据的积极作用,还应建立和完善评价和考核的体制和机制,确保该项工作运行的规范化和延续性。
(二)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的运行和维护,促进非遗保护工作的制度化
大数据的优势来源于基础数据,基础数据的准确度和及时更新,对发挥大数据的作用十分重要。对于录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信息要制定数据分类分级目录,详细注明来源,明确数据来源的管理部门。每一条数据都要标注审核数据和待审核时间,经主管领导审核后,提交系统管理员录入本级数据平台。建立本级筛选、逐级审批制度,及时将审核数据纳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大数据平台。在及时更新数据的同时,应当定期检测数据的有效性,确保数据的使用价值。做好使用数据的管理工作,明确公共数据和内部数据的划分原则和领域,同时设置好相关使用权限。
为确保数据来源、审核、更新和使用等各项工作的有效性,同时,还需加强对硬件设备、软件系统、数据库和信息网络的保障和维护,设置数据应急管理中心,整合信息网络专业力量,以保证大数据平台的安全运行。因此,必须建立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适应的系统化和制度化的数据维护的规章制度,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制度化。
(三)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整合技术,促进非遗保护效能的价值化
大数据时代,数据容量越大,其蕴含的价值也就越高。而发掘数据的价值,往往取决于大数据利用的思想与技术能力。在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管理系统中,汇集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所有的数据,要实现数据的价值,必须开放大数据共享平台,全面对数据庞大的异构数据资源进行重组和整合,提高数据资源的利用率。
数据溯源就是数据整合技术中的一种表现形式。“科学定义的数据溯源,强调的是一种溯本追源的技术,根据追踪路径重现数据的历史状态和演变过程,实现数据历史档案的追溯。”在大数据共享平台当中,数据溯源己成为检测数据真假的有效途径。数据溯源技术对科学数据的追踪和查询分析过程,起关键性作用。数据溯源能够揭示工作流在执行中数据的输入和处理历史,保证数据的精确度和准确性,已应用于图书、医疗等相关领域。
将数据整合技术应用于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管理系统,核心内容在于数据共享平台。如果说数据共享平台完成统一的数据交换标准和数据交换处理,那么数据整合则成为数据交换处理的逻辑方法。数据整合能够保证数据传输得到正确交换,实现有效的筛选和装载。建立一个完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共享平台,各类数据能够根据指令需要进行相应的交换和处理,实现数据共享。通过数据整合技术,实现数据的多维处理,进而产生综合数据集合效应,最终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价值的最大化。
(四)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安全意识,促进非遗保护措施的稳定化
大数据时代的信息技术,突破了以往传统对行政区域的限制,在给我们带来便捷的同时也往往会带来网络风险。因此,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管理系统的使用和监控中,要有数据安全防范意识。除了日常需加强对大数据平台运行情况的检测外,还要对内存数据、传输数据、交互数据以及正在运行的程序进行实时监控,定期对硬盘和系统进行安全扫描和备份,确保运行状态正常安全。对大数据平台的节点,适时配置安全措施,根据性质和功能,划分出不同的域。一旦发生险情,能够及时将有问题的域与整体进行分开隔离,确保大数据主体平台的安全。
为避免外来的安全威胁,对于数据的使用和共享、管理权限、运行流程应有严格的要求。尽量做到程序优先,兼顾和满足大数据平台对公众开放的信息需求,提前将外来威胁化解在可控范围之内,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措施的稳定化管理。
四、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