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四种意识发挥好三个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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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四种意识发挥好三个作用继续推进全市稽查工作全面健康发展
孙云峰
2008年8月31日
同志们:
经过两天紧张有序的工作,这次全市稽查工作会议就要结束了。昨天到今天,县、区局同志就上半年工作、专项检查工作和下半年工作安排分别作了汇报,施俊同志通报了上半年全市稽查任务完成情况,明清局长作了工作报告。对各位同志的汇报和发言,特别是明清局长的全市稽查工作报告,我完全同意、完全支持。
今年三月初,我们召开过一次稽查工作会议,对去年工作进行了总结回顾,安排部署了今年工作。今天召开这次会议,除总结上半年工作,安排下半年工作外,还想借这个会议,让大家跟市局稽查局新任局长刘明清同志见个面,彼此间认识认识、熟悉熟悉。明清同志是沧州人,来张家口前任沧州市新华区国税局局长,人品很好、业务熟练、工作能力强,能来我们这里任职,说明我们很有缘份,希望大家能像支持岩铭同志那样,一如既往地支持好明清同志的工作,关心好明清同志的生活,把个人友情发展好,把张家口市稽查工作搞上去。由于选聘条件的原因,岩铭同志改任市局稽查
局第一副局长。岩铭同志任市局稽查局局长期间,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深入扎实,全市稽查工作取得了很大进步,市局党组对全市稽查工作和岩铭同志是十分肯定的,希望大家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团结协作、积极进取、扎实工作,共同把工作搞上去。
在这两天会议中,我们还对全市稽查工作形势进行了深入分析,认识到我们工作中还存在许多不足和差距,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改进和提高。在这里,我代表市局党组,主要就全市稽查干部队伍建设和稽查工作职能作用的发挥,讲两点意见。
一、增强四种意识,争做新时期合格的稽查执法人员
近年来,涉税违法犯罪活动比较猖獗,抛开全国范围不说,仅我们河北省近年来就连续发生了多起影响较大的案件,为此省局专门组织了“案件大讨论”活动,从深层次分析成因危害。今年“怀安问题”发生后,市局又在全系统组织开展了“汲取教训、反思问题、查找漏洞、杜绝案件”查纠活动。在汲取教训活动中我们发现,执法人员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偏低、管理松懈、执法不严等是造成案件发生的重要内因。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需要注意做好以下四点工作。
(一)增强学习意识,提高个人素质。个人素质是做好工作的先决条件。近年来,稽查工作越来越繁重,案件查处难度越来越大,从国家总局查处的几起大要案件到河北省近
年来发生的几起案件甚至我们平时接触到的一些案件,稽查工作无论从数量上还是从难度上都有逐渐增加的趋势。但从全市稽查队伍现状看,形势却不容乐观:一是队伍素质整体偏低。全系统250多名稽查人员,真正能开展检查工作的还不到四分之一,有四分之三的同志查不了账;二是业务尖子偏少,从“怀安问题”专项检查情况看,这次检查抽调的基本上都是全市的稽查业务骨干,可依然有相当部分同志不能独立开展工作,属于“搭个下手”的状况;在今年5月份全省组织的业务骨干选拔考试中,我市考试成绩也不够理想;在我们日常工作中,执法程序不够严格、运用法律条文不够准确、各种报表资料不够规范等问题也比较普遍;更加令人担忧的是,我们有相当多同志还在那里无忧无虑、坐井观天、坐吃老本,丝毫不了解形势、看不到自己的不足,感觉不到压力,整天在那里昏昏噩噩、庸庸碌碌地混日子。年纪大一点的同志如此,一些年轻同志也如此。究其原因,从客观上讲,一些县、区局认为随着稽查工作由收入型向执法型的转变,错误地将稽查局作为干部养老甚至安排闲杂人员的地方,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稽查队伍素质的偏低。从主观上讲,是我们稽查人员对形势误判,对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够。这种不良局面今后必须加以解决。一方面,今后在稽查人员的安排上,要改变过去的错误做法,切实选拔一些政治业务素质强的人员充实到稽查队伍中来,确保稽查工作的正常开展;另一方面也是最关键的方面,就是我们每一位稽查同志
尤其领导同志都要增强学习意识,要有“人生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的意识,有如“大兵压境,人各自危”的意识,年纪大的同志要改变得过且过的错误做法,年轻的同志要有勇挑重担、勇于进取的精神,全员干部都要静下心来,扑下身子,认清形势、看到不足、不畏艰难、全面系统地、紧跟形势地学好政治的、法律的、业务的各种知识,努力使自己成为一名政治上靠得住、业务上拿得下、工作上摆得平的稽查执法人员。
(二)增强责任意识,做到恪尽职守。责任意识是做好工作的基本条件。近年来,由于责任意识不强造成的涉税案件甚至大要案件屡屡发生,给国家、个人甚至家庭造成了很大危害和影响,教训十分深刻。总结我们上半年工作,无论专项检查还是日常检查,成效都不够大,查补入库率、处罚率都偏低,个别县局一个稽查局查补收入不足万元;日常工作中协查不能如期恢复,举报不能如期办结,各种信息资料不能高质量按期上报等等问题依然存在,很大程度地影响了全市稽查工作效率的提高。以上问题包括“怀安问题”的发生,都有我们干部责任意识不强的因素。因此,加强干部责任意识十分必要。一是各级主管领导要充分认识到自己肩负责任的重要性、艰巨性,把全部身心都投入到工作中来,切实承担起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勇于负责、真抓敢管,抓出成效来,管出水平来;要坚决杜绝遇事装糊涂,搞好人主义,推诿扯皮,应付差事,踢皮球等不良习气,做到职责清楚,
奖罚分明。二是一般干部要按照岗责体系、工作分工,本着对工作、对个人高度负责的态度,尽职尽责、努力工作,确保各自工作的高质量完成。无论是领导干部还是一般同志,无论在日常管理中,还是在各项检查中,都要时刻牢记职责,一丝不苟、严肃认真地开展工作,做到一张表格要认真填写、一个数字要认真核对,一份材料要认真起草,一户企业要查深查透,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细致的工作,完成好每一份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促进全市稽查工作质量的提高。
(三)增强风险意识,确保规范执法。一要增强执法风险意识。从“怀安问题”检查看,虽然市局针对“怀安问题”采取了一系列严肃果断地查处措施,但在全市开展的专项检查中,仍有其他部分单位、部分同志不够重视,或者说重视程度不够高,个别同志跟不上步伐:在实施措施上人情味重;在处理时搞“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在程序上不够规范、不够严密;个别执法人员不按套路出拳,明显是偷漏税行为,却按少缴税款定性处理。这种“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思想做法,不仅有行政责任,甚至会造成刑事责任,说不定哪天上级局给你来个抽查或复查,我们就会被动,可以说是后患无穷。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要牢牢把握依法治税这根弦,做到证据齐全、程序合法、定性准确,处理得当,坚决杜绝执法风险,确保执法规范。二是廉政风险。当前稽查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稽查系统各种不廉洁行为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稽查干部作为与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