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与身边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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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与身边的法律
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学号:14422015
名字:方舟
法律在外面身边,生活中的法律无处不在,只有懂法才能在生活中在自己的切身利益受到侵犯时更好的保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素养不是天生的,也不是某种不变的“民族精神”或“传统文化”的结果,必须以法律感知、法律运作、法律评判等一系列实践过程来整合构建忙。
作为接受高等教育、站在时代前沿的大学生,理应是该时代具有高水平法律素养的群体。
他们的法律素养将引领整个社会的法律意识发展方向和速度,影响到整个社会对法律的信赖程度。
因此,不管是从我国法治化进程的角度,还是从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增强他们的社会适应能力和创新能力、引导和保障大学生健康成长的角度,都应认真研究当代大学生法律素养的现状,不断提高大学生的法律素养。
而大学生知法懂法在引领社会法律风气和社会发展的同时,也为我们的切身利益添加了一份保障,让我们在我们的权益受到侵犯时能更好的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是我们以及我们身边的人不因为对法律知识的单薄而切身利益受到损害。
学习法律应向生活学习,向经验学习,尔要学法律,功夫在法外,应在社会实践中学习。
在法学院校学习的法律其实也是从社会实践中积累总结出来的,生活是根基,法律是花朵,根基深厚,才能硕果累累,有了丰富的生活阅历,就更能理解法律的究竟。
所以,首先要做成人,然后才能理解法。
法律是广大民众的日用品,而不是某些人物的专利品,法律是天下公器,而不是个人私物,法律应是行话术语最少甚至没有行话术语,只要能识文断字、有一般理解力的人就能理解和践行。
法律要是成年人不能理解,就没有了人气,没有了根基,就会成为僵死的教条。
法律要平视人、正视人而不要拔高人、美化人,要把大众看作是普通的平凡的人们。
大学生法律意识缺少的原因是因为平时接触的不多。
懂法、守法是对公民的基本要求。
大学生是国家的栋梁,未来的主人。
其中不乏精英和骄子。
然而在现实中,文化水平与法律意识的并不相一致。
即使是正在接受高等教育的在校大学生,在掌握一定的科学知识后,因为缺乏法律知识,进行高智商犯罪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如上海高校的几名学生盗用他人上网卡号和密码的行为以及马加爵事件等,都最终造成令人扼腕的后果。
因此,当代大学生不仅要有高智商,还要有高情商,要有强烈的法律意识和道德意识,这必须引起全社会的重视。
对他们的法律意识的关注与培育,将会直接影响我国法治化的进程。
也许有很多同学认为自己很难碰到法律问题。
其实,大学校园并不是远离法律的地方,大学生们随时随地都会遇到一些法律问题,只是当时没有意识到罢了。
发生在大学生身边的法律现象也是各种各样,其中涉及到大学生违法犯罪现象、大学生权利被侵犯、以及大学生
就业、兼职等各方面法律现象,其中很多问题已经对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直接提出提出了挑战,促使法律法规的修改和制定。
因此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的提高直接影响到我国法制文明的程度。
我们所熟悉的法律案例和法律意识等,不是通过电视手机,就是通过网络所了解的。
那么在新媒体大行其道的今天,它应该肩负起宣传法律的义务。
对于青少年,最容易被灌输法制意识的年龄,网络可能会很好的帮助他们树立法律意识。
然而,现在的网络显然没能很好的起到引导法律意识的作用,单从这一点,我们可以打开一个网页,或者论坛,里面充斥的更多的其实是“吐槽”,和“牢骚”,对于一些事件的冷嘲热讽。
其实,在我们身边法律无处不在,很多人在很多时候只是没有那种意识而已。
句比如说现在学校里的我们,如果你有助学贷款,那么贷款的责任人是谁,偿还期等等,又比如,我们毕业之后,和用人单位签订的协议、合同,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待遇。
前段时间新《婚姻法》的颁布引起的诸多的争议,尤其是女性群体认为她们在新颁布的《婚姻法》处于弱势,新法对女性不公平等等。
随着近年来婚姻问题的愈演愈烈,《婚姻法》也渐渐引起了人们的关注,毕竟关乎自己的切身利益,同时,合法的结婚年龄,同居罪,重婚罪,离异后子女的抚养权等等,都包含在《婚姻法》中,关乎很多我们生活中的部分。
而《继承法》中的财产继承方式,遗嘱的有效性,血亲子女及养子女的继承权利和我们所拥有的继承的权利也是我们所必须了解的,虽然不希望用在自己身上,但多了解一点,可以帮助自己身边的人。
法治是一种“公共的善”,它所创造的公共空间应当是一种催动人们追求幸福和自由的生存空间。
法治目标只有和大多数人的人生追求形成良性互动才会体现一种终极关怀。
公众可以在知识层面上是法律外行,但是,在内在的心灵层面,却要有一种与法律精神不谋而合的东西,唯有如此,才不会与公共理性和规则相隔膜。
法治是人类交往与社会生活中的一种德行。
当下的生活世界是无法脱离法律目光的审视和考量而存在的。
从某种意义说,一个对法律接受起来很困难的人,其对现代生活的适应能力是大可怀疑的。
精英人物的杰出之处往往在于他能够迅速地把握不同环境中的游戏规则,用出色的适应力获取生活的高效益。
很难设想一个在法律空间中“水土不服”的人会很好地调适自己的生活心态,控制自己的生活行为。
法律最丰富、最生动的一面总是蕴藏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在调动各自的聪明应对生活的种种问题和危机的过程中,完成了生活经验的积累和法律智慧的增长。
法律虽然担负着设计生活流程的任务,但是,我们不能单纯把法律当作组织日常生活的工具。
如果只是本着一种
功利的态度,运用法律来应付生活中出现的种种问题,就势必会造成法律价值与生活价值的错位。
法律不单单是限制生活,更重要的是用规范去引导生活,用自由去提升生活。
日常生活是市民社会的核心,日常生活的运行离不开市民社会自发生成的理性秩序,它不排斥生活参与者的种种欲求,而是时时召唤人们去挖掘权利资源、调和利益矛盾,从而使生活保持了充足的活力。
所以,我们当下最需要的便是一种社会普遍的法治意识,特别是从我们学生时代开始,有法治理念,有法律意识,这样法治社会才得以建立,社会秩序终能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