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利用状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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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的主要内容
第五十三条重点用能单位应当每年向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报送上年度的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能源利用状况包括能源消费情况、能源利用效率、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效益分析、节能措施等内容。
释义:
作为耗能大户的重点用能单位,国家要对其加强节能管理,首先需要了解重点用能单位在能源消费、能源节约等方面的情况,此后才能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关措施,使节能工作落到实处。为此,本条规定了重点用能单位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的义务。
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能源消费情况。即用能单位的能源用在了什么地方,如产品加工、储运、技术更新改造等;主要消费的能源种类有哪些,如煤、电、油、气等;各个方面和各类能源的消费量是多少,如吨、千瓦时等。
2、能源利用效率。即一个用能单位有效利用的能源与实际消耗能源的比率。它是反映能源消耗水平和利用效果,即能源有效利用程度的综合指标,如单位产品能耗、单位产值能耗、单机能耗等。
3、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即按照规定的程序确定的节能目标完成了没有,完成到何种程度,差额比例是多少,超额比例是多少等。
4、节能效益分析。即用能单位为节能所支出的费用与节能所取得的效益之间的比较、分析。
5、节能措施。即用能单位为节约能源采取了哪些措施,如培训、奖励、技改等,效果如何。
6、其他应当报告的内容。
能源利用状况报告
(宾馆、商厦、院校试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年月日
沈阳市节能监察中心印制
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五十三条“重点用能单位应当每年向节能工作的部门报送上年度的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包括能源消费情况、能源利用效率、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效益分析、节能措施等内容”。
2、根据《辽宁省节约能源监察办法》第十八条“用能单位应当配合节能监察工作,如实说明有关情况,提供相关资料、样品等。不得伪造、销毁、篡改有关证据”。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能源的标准量单位采用标准煤。应将煤炭、热力、电力、燃油、燃气等能源折算成标准煤。能源发热量及品质不同时,应分段折算标准煤,然后合计总量。
4、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期为上一年度。
5、表2是指不同种类能源管理的职能部门和负责人。如:电、热力、原煤等,可能不属同一职能部门管理。
6、表3中对建立的规章制度有则填写(文件名称和文件号),无则填写“无”
7、表4中“消费量分析”是对不同种类能源消费总量和过程的分析。
8、表6中的“淘汰设备”是指国家有关部门公布的明令禁止生产和使用的设备。
9、表7中“节能措施”是指采用先进的能源管理制度或使用节能产品(技术)达到降低能源消耗,节约能源的具体办法。
一、单位自然状况
二、用能分管部门
三、用能管理制度
四、能源消费量
五、主要能耗设备
六、国家明令淘汰设备使用状况
七、节能措施
附件1:
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填写内容及深度要求
一、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应包括能源消费情况、能源利用效率、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效益分析、节能措施等内容。
1.能源消费情况
报告应包括本单位、单位的次级部门、主要耗能设备三个层次的能源消费情况;
用能单位的能源消费情况包括能源的购入量、消费量、拨出量、期初库存量、期末库存量及盘亏情况;另外还应报告购入能源的平均价格,购入能源折标准煤的系数;能源生产企业应报告能源生产、外销数量,外销能源价格及折标煤系数。
用能单位次级部门的能源消费情况包括各次级部门(车间、产品生产单元、能源加工转换单元、耗能工质生产单元等)的各种能源实物消费量(包括单位自产能源消费量、余热余能消费量),各次级部门的产出量(产值或产品产量),对有余热余能产出的还应报告余热余能产出总量;重要的能源加工转换、耗能工质生产部门应列为单位的次级部门,其产出量为自产能源、耗能工质产出量。
用能单位主要耗能设备能源消费情况包括设备的各种能源实物消费量(包括单位自产能源消费量、余热余能消费量),对可统计设备产出量的,还应报告设备的产出量。
报告填报的能源消费数据应真实,相关指标的逻辑关系正确,并应采用《用能单位能源消费综合平衡表》(表2)填报。
2.能源利用效率
报告应包括本单位、单位的次级部门、主要耗能设备三个层次的能源利用效率;
对用能单位,应采用单位产值综合能耗作本单位能源利用效率的主要指标;对单一产品生产工业企业,可采用产品能源单耗作为本单位的能源利用效率指标;
对各次级部门应采用产品单位产量综合能耗作为次级部门的能源利用效率的指标;
对设备应采用设备能源利用率、投入产出比或节能监测指标作为设备能源效率指标。
报告的主要产品的综合能耗总量应达到本单位能源消费总量的70%。若根据上述求要,产品个数超过10种的,可填报能耗
大的前10种产品。
确定产出量时,应选择与能源消费关系最密切的量。例对多规格产品,可以常见规格产品为标准,把其他规格产品产量折算为标准产品产量,折算系数可根据统计资料或测算得到。对规格型号繁多的产品,可灵活采用原材料加工量等数据作为产出量,计算能源效率指标。
对生产产品种类不多,产品生产流程较长的情况,应计算产品工序的能源利用效率指标。
报告应将本单位的能源利用效率与本单位的历史先进水平、国内外先进水平进行比较,分析差异情况,采用有力措施提高本单位的能源利用效率。对能源利用效率未提高的指标,应开展具体分析,查找原因。
能源利用效率数据,应采用《用能单位能源利用效率表》(表3)填报。
3.节能目标完成情况
用能单位的节能目标应是单位产值能耗下降率(对单一产品生产工业企业,可为产品能源单耗下降率)和能源消费控制总量。
报告应列出上年度用能单位的节能目标值、节能目标实际完成值,并对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对未完成节能目标的用能单位,应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
节能目标应先进、合理,并落实责任部门。对未完成节能目标,报告应详细分析原因,并提出对策措施。
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应采用《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表》填报(表4)。
4.节能效益分析
节能效益的分析应有二个角度三个内容:
分析角度之一是根据用能单位能源利用效率变化情况,分析节能效益;分析角度之二对实施节能技术措施取得的节能效益进行分析。
节能效益分析则应包括三个内容:1.节能量;2.经济效益;3.社会效果(以计算二氧化硫、COD的减排量和固体废弃物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