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方案】区规下服务业升规上服务业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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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方案】区规下服务业升规上服务业实施方案

规下服务业升规上

服务业实施方案

为加快服务业转型升级,推进服务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国家、市有关政策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市场主体“三转四升”的意见》(潼南委发〔2018〕13号)精神,现就推进全区规模以下服务业升级为规模以上服务业工作(以下简称“规下升规上服务业”)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基本现状

截止2018年底,全区拥有规上服务业69户,在渝西地区中列第9位。这凸显出我区规上服务企业总量较少、规模偏小﹑支撑能力不强等问题。加快推进“规下升规上服务业”工作,有助于破解服务业融资难、企业整体对外形象不佳、缺乏竞争力等发展瓶颈,有助于进一步优化服务企业发展环境、提高市场份额,对壮大服务业经济总量,提升服务业发展水平,促进全区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二、工作目标

到2018年,全区“规下升规上服务业”确保35户,力争完成60户。其中:2018年力争完成19户,2018年力争完成20户,2018年力争完成21户。

三、鼓励政策

享受政策按《关于加快推进市场主体“三转四升”的意见》(潼南委发〔2018〕13号)中附件3《潼南区规(限)上服务业企业奖励办法》执行。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成立全区“规下升规上服务业”领导小组,由副区长戴明任组长,区发展改革委主任李果元任副组长,区交委、区国土房管局、区旅游局、区文化委、区卫生计生委、区教委、区统计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发展改革委。

(二)加强宣传。要运用各种方式开展宣传活动,各业务主管部门要主动提供业务咨询,加强指导,增强市场主体对转型升级的信心,调动积极性,消除后顾之忧。

(三)强化督查。有任务有关职能部门每月、每季度向区“规下升规上服务业”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目标任务进展情况;区督查室、区发展改革委要加大督查力度,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和存在的问题。

本实施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区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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