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水资源评价的原则与内容_彭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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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资源评价的原则与内容
彭晓东
(黑龙江省第六地质勘察院,黑龙江哈尔滨150000)
地下水资源评价的概念目前尚无统一的定义。
一般理解为:对地下水资源的质量、数量的时空分布特征和开发利用条件作出科学的、全面的分析和估计,称为地下水资源评价。
地下水资源评价包括水质评价和水量评价,水质评价是水量评价的前提,水量评价是地下水资源评价的核心。
1地下水资源评价的原则
地下水资源评价原则有许多提法,内容大体相近,现归纳为以下3条原则:
1.1可持续利用原则
地下水资源评价应在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进行。
可持续发展理论的实质是强调资源利用、经济增长、环境保护和社会发展协调一致,既能满足当代人需要,又不损害后代人满足需要的能力。
地下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就是在保证生态良性循环的前提下,地下水系统能永久持续提供一定水资源量,以满足经济增长、社会发展的需要。
在区域地下水资源评价时,应在不发生不良生态和环境效应条件下,提供当今时代与未来时代均可以持续利用的水量。
1.2“三水”相互转化,统一评价的原则大气降水、地表水和地下水是相互联系、相互转化的统一体。
地表水和地下水均接受大气降水补给并通过蒸散发作用将水分排放到大气中去,而地下水与地表水也在不断的相互转化进行着水量交换。
如河流的基流量是由地下水转化而来的,在河流岸边开采地下水时,地下水的开采补给量主要来自河水。
因此,在地下水资源评价中,研究解决好地表水与地下水转化关系要从水资源量整体考虑,避免重复计算,应按地下水系统或地表水流域,考虑地表水、地下水取用条件及经济技术合理性及环境效应,实行地下水、地表水统一评价、统一规划、合理开发利用。
1.3“以丰补欠”合理调控原则
含水层系统具有强大的调蓄功能,合理调控地下水水位可以减少甚至避免蒸发损失。
在季节性降雨补给发育的地区,可以充分利用储存量的调节作用,在旱季或干旱年,借用储存量以满足开采,到丰水季节或丰水年,将借用的储存量补给回来。
利用这一原则时,必须注意区域水资源综合平衡,合理截取雨洪水,以达到充分利用水资源的目的。
2地下水资源评价的内容
地下水资源评价因地下水调查的目的、要求及调查阶段不同,评价的要求和内容也有差别,大体可分为区域地下水资源评价和局域水源地地下水资源评价两种。
2.1区域地下水资源评价
区域地下水资源评价是指在较大面积内,对包括一个或若干个
天然地下水系统,如大型的山间盆地、
山前倾斜平原、冲积平原、构造盆地等进行的地下水资源评价。
区域地下水资源评价为研究区域地下水资源承载力,为规划、开发、利用和进一步勘探地下水水源地提供资料依据。
区域地下水资源评价主要是计算参与现代水循环的可再生性地下水资源———补给资源。
储存资源量是不可再生性资源,但为了最大限度发挥地下水系统的调蓄功能,以提高区域地下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能力,提高战略资源的安全保障能力和应急保障能力,储存资源量也应予以计算。
在补给资源量和储存资源量计算的基础上,结合环境、生态及开发利用条件的要求还可以计算可开采资源量。
补给资源量是指地下水系统在天然或人为开采状态下从外界获得的满足水质要求的水量。
从理论上讲,补给资源量是可持续再
生的,因而是可持续利用的水量。
从供水角度讲,只要从地下水系统中提取的水量不超过其补给资源量,水源便能保证持续供应。
补给资源量是随时空变化的,年际之间变化很大,因此,计算区域的补给资源量是难以给出一个准确数字的。
区域地下水可开采资源量(允许开采量)不是地下水资源存在的
自然形式量,而是一个受技术、
经济、社会、环境约束的人为提出来的地下水量。
从可持续发展的观点出发,地下水可开采资源量(允许开采量)应是在不引起各种不良生态和环境效应的情况下地下水系统中能够提供的可持续利用的地下水量。
因此大多区域地下水可开采资源量的确定很难结合具体开采方案。
但这并不影响区域地下水可开采资源量计算成果的应用。
因为这类成果大多数为国家、省和各地、市级政府制订远景规划或区划提供资料依据,一般要求达到E 级或D 级评价精度即可。
要求对可开采资源量进行概略估算和概略计算(国家标准GBl5218-94,地下水资源分级)即满足要求。
在GBl5218-94国标中还规定,在当前技术经济条件下,评价区域某些具有潜在经济意义的地下水资源时,在技术、经济、环境或法规方面会出现难以克服的问题和限制,这类资源属于目前尚难利用的地下水资源。
如地下水位埋藏过深,取水困难或不经济;含水层导水性极不均匀,施工水井的成功率过低;含水层导水性过差,单井的出水量过小,地下水质或水温不符合要求;建设取水建筑物,在地质或法规方面存在难以克服的问题或限制等。
评价区域如存在这类地下水资源,应在计算出地下水允许开采量同时,计算出尚难利用的地下水资源。
在地下水资源评价中,储存资源量一般不列于可开采资源量中,但从区域地表水、地下水联合调度和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的角度出发,可以利用含水层系统的储存资源的能力实现区域水资源的调蓄,这时,储存资源量可作为可开采资源量的一部分,但计算时要满足在预计开采期内或开采期过后有限的时间内水资源总量能达到平衡,同时还要满足经济技术条件的允许程度。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应急保障供水时,需计算在满足当前开采
条件下的最大储存资源量。
此时计算的最大储存资源量不属于可开采资源量的计算范畴。
2.2局域水源地地下水资源评价
局域水源地地下水资源评价与区域地下水资源评价有下列两点不同:a.局域水源地地下水资源评价要求评价精度高,一般要求达到B 级或C 级精度,有多年开采动态资料的地区要求达到A 级精度;b.局域水源地地下水资源评价区范围小。
评价区可以是一个独立的地下水系统,也可以是地下水系统的一个子系统或更低一级的子系统,评价区边界可以是自然边界,也可以是人为划定的边界,例如可以取行政区边界为评价区边界等。
局域水源地允许开采量的计算方法多采用解析法和数值法;在水文地质条件比较复杂的地区,任务又急,常采用开采抽水试验的方法,在已有多年开采动态资料的地区,可采用回归分析法等数理统计方法。
不论采用哪种方法评价,都应用水量均衡法,以论证其补给保证程度等。
参考文献
[1]沈国航,王礼先.中国生态环境建设与水资源保护利用[M].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1.
[2]刘昌明,陈志恺.中国水资源现状评价和供需发展趋势分析[M].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1.
摘要:通常说的地下水资源评价是指对地下水资源的数量进行评价。
地下水资源评价的内容包括对各种地下水量时空分布规律的
研究,计算地下水可开采资源量(允许开采量),
预报地下水动态,分析地下水开采潜力和开发利用前景及其对环境产生的影响,提出应采取的工程措施及建议等。
关键词:地下水;资源;评价;原则;内容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