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畜禽屠宰行业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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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畜禽屠宰行业发展规划
(2016-2020年)
第一章规划背景
一、规划目的和必要性
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肉品消费安全,社会高度关注,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近年来,我市在加快发展畜禽产业的同时,持续加大对畜禽屠宰行业的监管力度,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市畜禽屠宰市场仍存在不少问题,监管工作也面临一些薄弱环节,主要是屠宰场点数量偏多、经营规模较小,部分屠宰场点条件较差,存在肉食品质量安全隐患。
2016-2020年全市畜禽屠宰行业要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围绕农业部确定的2015年畜禽屠宰行业管理五大重点工作即推进市县畜禽屠宰监管职责调整,加快屠宰法规标准体系建设,切实加强畜禽屠宰监督执法,稳步推进畜禽屠宰行业转型升级,着力提升畜禽屠宰行业管理能力,紧扣促进畜禽产业健康发展、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目标,坚持属地管理、政府主导、科学规划、依法监管的原则,按照工厂化屠宰、品牌化经营、冷链化流通、冰鲜化上市、一体化管理的思路,深入开展生猪屠宰行业清理整顿,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促进生猪屠宰行业转型升级,构建科学、高效、系统的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体系,保障人民群众肉品消费
安全。
二、规划范围和期限
规划范围为内江市行政管辖区域,包括5个县(区)和1个开发区,即市中区、东兴区、威远县、资中县、隆昌县和内江经开区。截至2015年底,全市总面积5386平方公里,108个乡镇,13个街道办事处,1673个行政村,281个社区。全市总人口430万。涉及动物种类有各种家畜、家禽及部分野生动物,以生猪、牛、羊和小禽畜为主。全市辖区内所有畜禽定点屠宰厂(场、点)的发展适合本规划。
规划期限为2016-2020年。
三、规划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1号)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号)
(三)《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5号)
(四)《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商务部令第13号)
(五)《全国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纲要(2010-2015年)》
(六)《内江市现代农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七)《内江市中长期动物疫病防制规划(2010-2020年)》
第二章发展现状
一、内江市畜禽屠宰行业现状
(一)畜禽屠宰场数量。
截止2015年底,全市共有畜禽屠宰场(厂、点)118个,其中生猪屠宰场106个(含已经停产的8个),牛屠宰场(厂、点)4个,羊屠宰场(厂、点)8个,无禽类屠宰场。在生产的98个生猪屠宰场(厂、点)中,猪、羊混宰的1个,猪、牛混宰的2个,猪、牛、羊混宰的1个。
(二)取得定点屠宰资格情况。
全市106个生猪屠宰场中,取得《定点屠宰许可证》的59个,持证率55%。通过商务部门生猪定点屠宰场(厂、点)清理整顿,升级达标的59个,其中,大型屠宰场有5个,中小型屠宰场有54个。
牛、羊、禽类屠宰场(厂、点)没有实行定点屠宰管理,无《定点屠宰许可证》。(表一)
(三)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情况。
全市106 个生猪定点屠宰场(厂、点)中,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79 个,持证率74%,牛、羊、禽屠宰场中只有1 个牛屠宰场持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表二)
(四)定点屠宰场经营权拍卖情况。
市中区、东兴区、内江经开区和资中县对大部分生猪屠宰经营权进行了拍卖。其中:
1.市中区除位于城区的众源牲畜屠宰中心、福润肉类食品有限公司外,其余11个屠宰场均进行了经营权拍卖,期限均为20年,将在2025年至2026年期间陆续到期。
2.东兴区除高梁镇屠宰场、富溪乡屠宰场、白合镇屠宰场和内江市聚鑫肉类食品有限公司4家企业外,其余14个屠宰场均进行了经营权拍卖,期限均为20年,将在2025
年至2029年期间陆续到期。
3.内江经开区1个屠宰场均进行了经营权拍卖,期限均为20年,将在2025年7月到期。
4.资中县除福元食品有限公司、罗泉镇屠宰场、高楼镇屠宰场外,其余32个屠宰场均进行了经营权拍卖,期限为20-30年不等,将在2024-2036年期间陆续到期。
(五)设施设备情况。
1.圈舍情况。所有屠宰场所均有待宰圈,有部分屠宰场没有患病动物隔离圈,除大型肉类加工企业或城区屠宰中心外,大部分屠宰场圈舍面积在60m2以下,个别的甚至只有10m2左右。
2.屠宰车间情况。大部分屠宰场(厂、点)屠宰车间面积在120m2以下,个别屠宰场不到30m2,大部分无独立的急宰间,有独立急宰间的屠宰企业只有44 个;绝大多数屠宰企业车间、地面、墙壁、天棚不耐腐蚀,易吸潮,不易清洗,屠宰生产区的采光普遍不足;绝大部分屠宰车间没有独立的入口,没有专门的人员更衣消毒室。
3.屠宰机械化情况。在生猪屠宰环节,实现机械化生产的只有1个,半机械化生产的有20个,手工生产的有77个,机械化程度严重偏低。
4.消毒及无害化处理设备情况。全市所有定点屠宰企业均有消毒喷雾器,实行定期消毒,绝大部分屠宰场动物进口和动物产品出口通道没有分设。建设专用污水污物处理设施的屠宰企业有59个,占总数的54.1%。绝大多数企业没有
专业的病害动物或动物产品封装式的运载工具,在场内运输病害动物或产品存在安全风险。使用专业焚烧炉对病害动物或动物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的有22个,使用小型锅炉进行无害化处理的有52个。
5.定点屠宰场选址情况。由于历史原因,大部分乡镇生猪定点屠宰场选址在当地农贸市场内或其附近,噪音、污水污物、扰民现象不同程度存在。
(六)品质检验工作开展情况。
1.品质检验人员情况。全市106 个正常经营的生猪定点屠宰场(厂、点)中,有52个屠宰场(厂、点)设有品质检验员117名,取得《品质检验人员资格证书》的62 人,很多都没有资格证书。其余54个生猪定点屠宰场(厂、点)未配备品质检验人员。牛羊屠宰场均未设立品质检验人员。(表三)
2.品质检验工作开展情况。全市大多数生猪定点屠宰场(厂、点)虽然设立有品质检验人员,但很多屠宰场是用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