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清产核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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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及所办企业(实体)
清查工作计划
一、建立联络机制
(一)与县清产核资领导小组组成领导联系,让各单位明确一名负责人员,建立通讯录。
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县国资委主任)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国资委,办公室主任由xxx兼任。
县清产核资领导小组通讯录
成员单位负责人电话责任人电话备注
国资委
监察局
组织部
审计局
住建局
国土局
工商局
财政局李长红
(二)建立各单位、企业通讯录。
单位负责人电话责任人电话邮箱
县委办
人大办
政府办
政协办
国资委
(三)建立即时联系。
1、建立托克逊县清产核资QQ群,要求所有单位加入。
2、建立托克逊县清产核资微信群,要求所有单位加入。
3、如遇紧急工作要求,可群发电子邮件或手机短信。
二、时间要求
1、把清产核资文件、附件传到QQ群共享,让各单位下载,自查,截止9月30日,电子版填写后网上直接报送,纸质版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国资委。
2、10月1日—11月20日,重点核查,县国资委牵头,县清产核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加,组织审计、法律、财务人员形成工作组,深入各单位,严格按照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要求,进行清查核实。
3、10月21日—12月31日,各行政事业单位,将经营性资产以及所办企业(实体)产权全部移交国资委,统一登记(启用产权登记系统单机版),统一监管。
三、工作要求
1、在自查、核实、移交三个阶段,都要收集最详实的资料,装订存档,形成全县清产核资报告,报县委、政府。
2、及时收集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以及所办企业(实体)信息数据,逐步建立国有资产动态监管系统。
3、移交阶段完成后,经营性国有资产所有权收归政府,由政府授权委XXX国资委履行所有权管理,进行产权集中
管理。
4、整合经营性资产,搭建投资融资平台,为全县重点工程、城市基础建设和公益事业投入提供融资支持。
附件:1.企业基本情况
2.资产清查汇总表
3.房屋(建筑物)、土地清查明细表
4.机器设备及其它国有资产清查明细表
5. 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
6.企业财务情况调查表
附件1:
企业的基本情况,要详细的写明企业的名称,注册时间,地址,注册资金,法定代表人,历年经营情况,发生变动情况,要附上2015年审计等资料。
附件2
资产清查汇总表
填报单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账面价值备注
编号科目名称
原值净值
房屋建筑物土地合计
机器设备及其它国有资产合计
总计
负责人:填报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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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房屋(建筑物)、土地清查明细表
填报单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权证
编号
资产名称结构
建成(购
置)年月
计量
单位
面积m2
成本单价
(元/m2)
账面价值
备注
原值净值合计
负责人:填报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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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机器设备及其它国有资产清查明细表
填报单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编号设备名称
规格
型号生产
厂家
计量
单位
数
量
购置日期
账面价值
备注
原值净值
合计
负责人:填报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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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
主管部门(公章):单位:万元
序号企业名称
企业类别出资人
注册资
本
县本级
国有股
占企业
注册资
本百分
比
法定代
表人
财务负
责人
备注国
有
独
资
企
业
国
有
独
资
公
司
国
有
控
股
公
司
国
有
参
股
公
司
集体
所有
制企
业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出
资
额
姓
名
联
系
电
话
姓
名
联
系
电
话
行
政
机
关
事
业
单
位
企
业
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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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企业财务情况调查表
主管部门(公章):单位:万元
序号企业名称
2015年12月31日数据
资产
总额
负债
总额
所有者
权益
实收
资本
未分配
利润
主营业
务收入
利润
总额
净利润
国有控股、参
股企业获得
的股利股息
国有股权
转让收入
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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