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漆施工的检验方法和标准

油漆施工的检验方法和标准
油漆施工的检验方法和标准

油漆施工的检验方法和标准

? 1、表面处理的方法

? 2、油漆施工的检验标准和方法

1.表面预处理的一般要求

表面预处理应去除钢材的氧化皮,达到一定的清洁度和粗糙度。实际油漆施工过程中,为了达到上述处理效果,对钢材表面处理的一般要求是:

? a.喷砂清洁度等级:ISO 8501-1,Sa2.5

? b.表面粗糙度:平均Rz25-40um

? c. 喷砂密度:85%,清理所有可见杂质

? d. 喷砂表面灰尘:用压缩空气吹去所有可见灰尘

? e. 油污:用有机溶剂擦洗或火焰处理,去除所有可见油污

? f. 焊烟:用适当方法,如有机溶剂、铁刷或喷砂方法去除

? g. 白灰:用清水冲洗或采用铁刷或喷砂处理去除所有可见白灰,对局部白灰采用铁刷或喷砂方法更适合于生产线施工

? h. 焊接飞溅:所有焊接飞溅必须用扁铲、手锤或砂轮机清理干净

不应低于ASTM D3359A规定的等级3A,即沿着切口处剥落少量锯齿状漆膜的宽度不应超过1.6mm。

十字刻划法是在试验表面用小刀刻划多道间距约为2mm,垂直交叉的划痕的方法,检验方法与X刻划法类似,主要用于试验室。

油漆附着力检查的刻划方法应在油漆完全固化后进行。

5. 油漆的外观及缺陷检验方法及验收标准

油漆的外观缺陷主要有流挂、漏底、针孔、橘皮、缩孔、发白、发花等,油漆外观应避免出现上述缺陷,如果外观缺陷是局部、细微的、则不必修理,如果缺陷范围较大,影响油漆性能或外观,则应对有缺陷的部位进行

修补。油漆外观应平整、光滑,没有颜色及光洁度偏离,箱内、箱外油漆应界限分明,避免相互污染。检查方法:

用肉眼观察,借助色卡、放大镜(倍数5-10x)判断。

涂料的检验

概述:

涂料,我国传统上称为油漆,属于精细化工产品,是由不同化工产品组成的混合物。其基本组成:

树脂,颜料,溶剂,助剂等四部分。涂料只有涂装成膜后,才会具有各种性能,保护,装饰,及其它作用。

因此,涂料相对于所形成的涂膜而言是半成品。

涂料产品的检测包括两方面:涂料原始状态时的检测和成为涂膜时的检测。根据涂料的种类(环氧,氯化橡胶等),类型(底漆,面漆)以及在使用物上和使用条件上的不同,其检验项目重点也会有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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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制度

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制度 一、质量检验实施细则 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进行质量管理控制,现场质量工程师负责工序的检查,分部、分项、单位工程的验收,工程检查,报验和监理签证工作,组织职工进行质量意识教育和技术、技能培训,及时发现质量隐患,提出改进意见并督促整改,把工程质量控制贯穿于施工的全过程。 1、项目开工前,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工程技术人员,认真审核施工图纸、设计文件,认真详细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错误及必要的设计变更,应及时向设计、监理单位提出 2、施工测量放线,放线实行“双检”制,大中型建筑工程由公司、项目部双检,一般工程由经理部采用不同人或不同方法测量、核对结果,测量记录要规范,字迹工整清晰,主测人员要签字。 3、水泥、钢筋、砂石料等各种原材料进场,应严格执行进货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质量不合格或质量合格证明书,质量检验报告等凭证不全者,不得进场。 4、原材料应按指定地点设置,经试验人员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施工。 5、对施工中的特殊过程、关键工序,必须事先编制详细的质量措施和技术操作标准,施工中必须派技术人员 6、试验人员须认真做好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试验检测工作,做到各种

试验数据齐全、真实、资料完整。 7、质检工程师根据建设单位和监理工程师要求检查程序,配合监理工程师及时认真进行工序,隐蔽工程检查、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工作。 8、质检工程师认真阅读设计文件,掌握设计尺寸,每道工序完工后,会同技术人员及时进行自检,填写有关检查证,核定合格后报请监理工程师进行专项检查,并及时请监理工程师进行签认。 9、质检工程师该经常深入现场,发现违反设计、施工规范或技术操作规程的行为,除向当事人进行教育、帮助和提出纠正意见外,还应填写“工程质量问题通知书”责成限期整改。对问题严重的应进行必要的处罚,对因质量问题及人身安全或对以后工程质量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的,有权决定停止其施工作业,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10、项目经理部每月组织一次由项目经理带队,安质、工程、物资、试验等部门人员参加的对在建工程的质量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制定改进措施,限期整改,同时核查考核相关部门的工作质量以及质量控制情况,并将检查结果行文通报,奖优罚劣。 11、出现工程质量事故较小的情况下,可采取返修或返工,构成一般以上事故,应及时在24小时内报公司分管领导、公司主管部门,共同制定处理方案,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二、材料进场检验 坚持材料进场检验制度,确保原材料、半成品、成品使用前符合技术规范的质量要求。 (1)严格控制原材料、半成品的质量。施工中所用的材料均应具有相

油漆进料质量验收标准

油漆进料质量验收标准 文件制修订记录 NO 发行日期修订申请书编号制修订内容修订页次版本号1 2014-08-01 初次发行A/0 2 3 4 5 6 7 8 文件分发记录 部门分发份数发放日期接收人接收日期人资中心 工程事业一部 工程事业二部 制造事业部 财务中心 采购部 品管部 IT部 1、目的: 1.1、及时发现、控制、处置不合格原料,防止不合格原材流入生产车间,确保产品质量。 1.2、规范油漆原料检验内容、技术标准、检验方法,防止漏检、误检现象发生。

2、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所需油漆原材料(含配套固化剂、稀释剂等)进料检验和判定。 3、术语定义: 3.1 标样是指:参照物,实际上就是符合相关国家、行业现行标准要求的油漆样品,该样品的检测值将做为后续批量供货检测值判定依据。 3.2 比对检验是指:当批量供货油漆的检验结果较难判定时,采用将标样与批量油漆比对检验的方式进行检验的行为。 3.3 批检是指:每批来料必检项目,用“*”标注。 3.4 型式检验是指:每半年度抽样检验项目,其有两种表现形式。用“▽”标注,是指由供应商每半年提供1次最近3 个月内的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给我司。用“◆”标注,是指由我司实验室每季度抽样检验项目。 3.5 MSDS是指: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供应商应在第一次供货时提供与产品相对应的有效版本的MSDS给我司(当并 MSDS有更新时应在MSDS更新后的1个月内提供最新版本给我司)。 注:第三方检测报告和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以电子档形式给到品管部,由品管部负责保管、归口备查。 4、检测工具:目视(检测外观/有效期/包装/产品品种)、鼻子(检测气味)、电子称(称重量)、气相色谱仪(检测有害物质)等设备进行检测。 5、检验环境要求: 5.1 应在自然光条件、(室内环境需配备40W日光灯)检验环境不得阻碍检验人员视线、并避免阳光直射的条件下实施 质量检测工作。 6、质量验收标准: 6.1 通用要求: 序检验项检验频率质量要求检验方法 1 有效期*标签上标定有效期≥1年以上的,自进料日期起实际有效期应≥6个月标 签上标定有效期≥6个月以上的。自进料日期起实际有效期应≥3个月 目视 2 包装*包装外观100%全检,外包装完好(油漆桶变形但未损坏,整批允许≤2%)、 油漆桶破损、渗漏不接受。 目视 3 标识*标识印刷清楚,无破损。应注明油漆型号、名称、重量、厂家、生产日期、 有效期等基本信息。 目视 4 材料型号*必须符合申购单要求目视、申购单 5 有害物质▽◆油漆有害物质量限量应符合GB18581-2009标准要求气相色谱仪 6.2 特殊要求: 序 产品类别质量标准要求 产品名 称 产品 定位 细度▽灰份▽油漆性状/气味* 重量 * 密度 ▽ 固体含 量▽ 固化速 度▽ 粘度▽ 1 UV辊 涂透明 底漆 高端 ≤70μ m 10点粉 开桶后,漆液清晰透 明,色泽浅,稠度适当 ±50g 1.0~ 1.3g/ ml ≥ 35%~ 40% ≤400 mj/cm2 / 中端 ≤90μ m 15~20点粉±50g /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大全98077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大全98077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与表格释义大全详细介绍 第一部分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及强制性标准条文 盾构法隧道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446—2008) 盾构法隧道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446—2008)条文说明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CJ94—2008)条文说明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一2008)条文说明 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50444—2008) 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50444—2008)条文说明 塑料门窗工程技术规程(JGJ103—2008) 塑料门窗工程技术规程(JGJ103—2008)条文说明 早期推定混凝土强度试验方法标准(JGJ,T15——2008) 早期推定混凝土强度试验方法标准(JGJ,T15—2008)条文说明 地面辐射供暖木质地板铺设技术和验收规范(WB,T1037—2008) 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430—2007) 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430——2007)条文说明 消防通信指挥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401一2007) 消防通信指挥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401一2007)条文说明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条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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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制度教程文件

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制 度

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制度 一、质量检验实施细则 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进行质量管理控制,现场质量工程师负责工序的检查,分部、分项、单位工程的验收,工程检查,报验和监理签证工作,组织职工进行质量意识教育和技术、技能培训,及时发现质量隐患,提出改进意见并督促整改,把工程质量控制贯穿于施工的全过程。 1、项目开工前,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工程技术人员,认真审核施工图纸、设计文件,认真详细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错误及必要的设计变更,应及时向设计、监理单位提出 2、施工测量放线,放线实行“双检”制,大中型建筑工程由公司、项目部双检,一般工程由经理部采用不同人或不同方法测量、核对结果,测量记录要规范,字迹工整清晰,主测人员要签字。 3、水泥、钢筋、砂石料等各种原材料进场,应严格执行进货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质量不合格或质量合格证明书,质量检验报告等凭证不全者,不得进场。 4、原材料应按指定地点设置,经试验人员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施工。 5、对施工中的特殊过程、关键工序,必须事先编制详细的质量措施和技术操作标准,施工中必须派技术人员

6、试验人员须认真做好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试验检测工作,做到各种试验数据齐全、真实、资料完整。 7、质检工程师根据建设单位和监理工程师要求检查程序,配合监理工程师及时认真进行工序,隐蔽工程检查、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工作。 8、质检工程师认真阅读设计文件,掌握设计尺寸,每道工序完工后,会同技术人员及时进行自检,填写有关检查证,核定合格后报请监理工程师进行专项检查,并及时请监理工程师进行签认。 9、质检工程师该经常深入现场,发现违反设计、施工规范或技术操作规程的行为,除向当事人进行教育、帮助和提出纠正意见外,还应填写“工程质量问题通知书”责成限期整改。对问题严重的应进行必要的处罚,对因质量问题及人身安全或对以后工程质量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的,有权决定停止其施工作业,并及时向领导汇 报。 10、项目经理部每月组织一次由项目经理带队,安质、工程、物资、试验等部门人员参加的对在建工程的质量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制定改进措施,限期整改,同时核查考核相关部门的工作质量以及质量控制情况,并将检查结果行文通报,奖优罚劣。 11、出现工程质量事故较小的情况下,可采取返修或返工,构成一般以上事故,应及时在24小时内报公司分管领导、公司主管部门,共同制定处理方案,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二、材料进场检验 坚持材料进场检验制度,确保原材料、半成品、成品使用前符合技术规范的质量要求。

喷漆质量检验标准2010

喷漆质量检验标准2010-04-03 13:26 1.0 目的 (PURPOSE): 为增强质检员对产品外观品质标准撑握,提高质检员对产品外观的检验效率和判定准确性,预防不良品流入下工序及因各种标准不清晰使不良品流入客人IQC处,特制定此外观检查通用标准. 2.0 范围 (SCOPE): 适用于本公司常用原材料、外协加工、进货品、半成品、成品(包括电镀、涂装、喷油)产品外观通用检查。 3.0 职责 (RESPONSIBILITY): 3.1 所有质检员:负责对所需检查产品以<<外观检验通用标准指引>>进行检验。 4.0 外观品质检查标准 (BUSYWORK PROCEDURE) 4.1 IQC来料检验分板料、卷料和棒料. 4.1.1 卷料和板料表面要求光洁、无明显的划痕、无压印、无裂纹、不可有擦不掉的脏污。卷料分条要均匀不可有扭曲现象。如有特别要求请参照样板比校后确认。 4.1.2 对于棒料表面要求光洁均称不能有明显的凹痕,切面不能有粗糙的杂粒、凹痕、凸起、砂眼如有特别要求请参照样板比较后确认。 4.2 电镀品表面要求 4.2.1 表面要求光洁、不可有起皮、积瘤、起泡、水纹等不良现象,电镀颜色参照色板确认(凹痕、凸起、砂眼原则上属普通外观缺陷允许最大直径≦0.5mm,凹痕、凸起、砂眼内发黑明显属严重缺陷,允许最大直径≦0.25mm,上述普通及严重缺陷必须按AQL国标抽样进行确认,超出规定范围均不可轻易放行出货;必须请示质检部主管级以上人员判定是否可

出货时才可放行).另外要求检测镀层厚度和做盐雾试验,个别产品客户要求做上锡测试。如有特别要求请参照样板比较确认。 4.3 喷涂产品表面要求 4.3.1 表面要求不可露底材、刮伤、压痕、污渍、起皮、积瘤、发白等不良现象,喷涂颜色参照客户确认喷涂色板及喷涂首件样板确认;(凹痕、凸起、砂眼原则上属普通外观缺陷者允许最大直径≦0.5mm,凹痕、凸起、砂眼内发黑明显属严重品质不良缺陷,允许最大直径≦0.25mm,上述普通及严重缺陷必须按AQL国标抽样方案进行确认,超出规定范围均不可轻易放行出货;必须请示质检部主管级以上人员判定是否可出货才可放行).另外需检油漆厚度和表面附着力;个别产品客户要求检韧性测试和耐高温测试。如有特别要求请参照样板比较确认。 4.4 冲压产品表面要求 4.4.1 不充许有明显的压印、碰伤、拉花、裂纹、崩缺、变形、批锋要求不超过0.05mm、字唛和花纹不许有(错、漏、偏、缺)且深度不能超差。如有特别要求请参照样板比较确认。 4.5 机加工产品表面要求 4.5.1 表面应光洁,不能有批锋、尖点、碎屑、刮花、砂眼、台阶、刀纹、压印、夹伤、。个别产品注明表面光洁度要求。如有特别要求请参照样板比较确认。 4.6 铁铸件表面要求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第一章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一、总则 1、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订本标准。 2、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并作为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统一准则。 3、本标准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有关技术标准编制。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全使用。 二、术语 1、建筑工程:为新建、改建或扩建房屋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设施所进行的规划、勘察、设计和施工、竣工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 2、建筑工程质量:反映建筑工程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及其在耐久性能、环境保护等方面所有明显和隐含能力的特性总和。 3、验收:建筑工程在施工单位自行质量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以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复验,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4、进场验收: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等按相关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对产品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5、检验批: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理样本组成的检验体。 6、检验:对检验项目中的性能进生量测、检查、试验等,并将结果与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第项性能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动。 7、见证取样检测: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所进行的检测。 8、交接检验:由施工的承接方与完成方经双方检查并对可否继续施工做出确认的活动。 9、主控项目:建筑工程中的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10、一般项目: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11、抽样检验:按照规定的抽样方案,随机地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建筑工程检验项目中,按检验批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

塑料件油漆涂层及镭雕符号检验规范.

塑料件喷涂、移印性能检验规范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会签/日期: 批准/日期: 2016-5-12发布 2016-5-12实施上开汽车电器(上海)有限公司发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本公司所有涂饰塑料零件(按键、外壳等)油漆涂层在没有客户相关标准规定时的技术要求、检查验收项目、检验方法、验收规则、标识、包装、运输和储存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上开汽车电器(上海)有限公司所有配套厂家所供给的所有涂饰塑料零件产品的性能检测与质量验收。 本文不适用于非喷涂塑料件产品性能检测与质量验收。 注:如果客户标准低于本标准按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732-1993 漆膜耐冲击性测定法 GB/T 6739-2006 涂膜铅笔硬度测定法 GB 9274-1988 色漆和清漆耐液体介质的测定 GB/T 9276-1996 涂层自然气候曝露试验法 GB/T 9286-1998 色漆和清漆漆膜的划格试验 GB/T 9754-1988 色漆和清漆不含金属颜料的色漆漆膜之20°、60°和85°镜面光泽的测定 GB/T 13452.2-2008 色漆和清漆漆膜厚度的测定 GB/T 16422.2-1999 塑料实验室光源暴露试验方法第2 部分:氙弧灯 QC/T 15-1992 耐制动液性测定法 QC-T 484-1999 汽车油漆涂层 PV 1200 气候交变试验,机组,零部件,分类原则,半成品 PV 1210 车身;腐蚀试验 PV 1303 塑料镀层,织物表面结构,氙弧灯同步照射 PV 2005 汽车内饰零件,耐气候交变试验 PV 3341 汽车内饰件非金属材料;有机化合物散发性能的规定 PV 3906 非金属表面构件,耐磨性能试验 PV 3952 内室塑料构件,耐划伤性能试验 PV 3964 整车表面;耐润肤霜试验 TL 521 17 酒精,变性,润滑剂技术要求 VW 011 55 汽车外构件概论,首次供货和更改的批准 VW 501 80 汽车内室构件,散发性能 VW 501 85 汽车构件,耐风化性 VW 501 90 汽车内部装备的构件,色度米制评估 VW 911 01 汽车环境标准,汽车零件,燃料,生产原料,避免有害物质 DIN 51 631 沸腾范围汽油,技术要求 DIN 75 220 汽车构件在日照模拟装置中的老化试验

油漆件表面质量检验规范

1.目的: 对油漆件质量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完工的零件符合图纸的指标,满足规定的使用要求。2.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表面要求油漆的零件的检验; 3.职责: 凯麦公司油漆件表面质量检验员负责检验; 4.检验要求: 按公司Q/YX40101-2002《外观质量技术条件》中规定的油漆件要求分为1级、2级和3级进行检验。客户有特殊要求的按客户要求检验。 4.1 1级要求; 4.1.1烘烤形光漆表面; a. 漆膜表面应颜色均匀、光泽一致、平整、纹理清晰、符合样板、样品要求。 b.在100mmX100mm范围内允许有1~2个直径不大于0.1mm的疵病,其间距大于80mm。 c.非主要面允许有微细隐暗的桔纹,局部轻微的厚薄不均,微小流边线、隐暗的流边痕 迹,不太顺丝而细暗的砂纹印。 4.1.2烘烤形桔形漆表面。 a. 漆膜颜色、光泽、纹理须与样板、样品相符。 b.在100mmX100mm范围内允许有1~3个直径不大于0.2mm疵病。 c.桔形点允许有不太明显的大小结合。 d.非主要表面允许不太明显的纹理不清和桔形不均。 4.2 2级要求: 4.2.1烘烤型光漆表面; a.漆膜颜色、光泽、纹理必须符合样板、样品。 b. 在100mmX100mm范围内允许有1~3个直径不大于0.2mm疵病,其间距大于 80mm。 b.非主要表面允许有不太明显的隐暗桔纹,局部厚薄不匀,小流边线和微乱细砂纹印。

4.2.2 烘烤形桔形漆表面 a.漆膜颜色、光泽、纹理必须符合样板、样品。 b.在100mmX100mm范围内允许有1~3个直径不大于0.3mm疵病,其间距大于 80mm疵病。 c. 桔形点允许有不大明显的不均,大小结合。 4.3 3级要求: 4.3.1 烘烤形光漆和烘烤型桔形漆表面; a. 漆面各处必须喷到,厚薄一致。 b.喷漆面无明显液挂,无损伤性缺陷或碎裂。 4.4 油漆件检验时必须以图纸或样品为基准,对非漆面及保护面和油漆件上的孔、槽等必须清理干净,保护漆去掉后的表面必须用清洗剂擦干净,不允许有保护漆残留渍。4.5 平台油漆件用刀口尺和塞尺进行检验,刀口尺测量平面时不应有蹋边和不规则形状,中凹部份≤0.10mm。客户有特殊要求的按客户要求检验。 4.6 漆膜的附着力检验应合格。 4.7 漆膜的表面硬度检验应合格。 4.8 漆膜的耐溶剂实验应合格。 4.9 油漆零件的分级原则: 4.9.1 平台工作面属于1级要求检验。 4.9.2 内置零件喷漆按3级要求检验。 4.9.3 其余按2级要求检验(有特殊要求除外)。 5.工作程序: 5.1 检验条件: 喷漆件外观质量的检验应该在由两盏40W(最小)荧光灯或等效照明物照明下,并在45o角从检查人员后面射向被检表面,被检物应放置在中性背景前。 5.2 1级要求检验方法: 满足5.1条要求,在大约250 mm处(但不得超过300 mm)按4.1条和4.4、4.5条要求目视检验。

喷漆检验标准

喷塑、喷漆检验标准 1、目的 规范检验操作,发现、控制不良品,防止不良品转入下道工序,同时给检验工作提供引导及接收标准。 2、范围 适用于外协制品进厂、本公司半成品和成品的检验接收及顾客退货的挑选检验。 3、术语和定义 3.1 A级表面:正常使用时可直接看到的主要表面,一般指产品的外露表面。 3.2 B级表面:正常使用时观察不到但在特殊条件下可以直接看到的表面,一般指虽然是产品的外露表面,但使用过程中被其他物体遮盖或者高度超出正常可视范围的表面。 3.3C级表面:正常使用时观察不到且不可轻易观察到的表面,一般指设备的底面、框架的内表面等。此表面的外观缺陷应合理而且不至于给客户觉得该产品质量不佳。 3.4 浅划痕:塑或漆层表面划伤,但目测不明显、手指甲触摸无凹凸感、未伤及材料本体的伤痕。 3.5 深划痕:塑或漆层表面划伤,目测明显、手指甲触摸有凹凸感、伤及材料本体的伤痕。 3.6 凹坑:由于基体材料缺陷,或在加工过程中操作不当等原因而在材料表面留下的小坑状痕迹。 3.7 凹凸痕:因基材受撞击或校形不良等而呈现出的明显变形、凹凸不平的现象,手摸时有不平感觉。 3.8 颗粒:因材料夹杂物或外来物(如焊渣)的影响而在表面形成的、颜色与正常表面一致的凸起现象。

3.9挂具印:指表面处理生产过程中,因装挂用辅助工具的遮挡而使其与零件相接触的部位产生局部无表面处理层的现象。 3.10针孔:表面处理上可看见类似针剌成的微小孔。 3.11孔隙率:单位面积上针孔的个数。 3.12 流痕:喷涂涂料过多且不均匀干燥导致的流痕。 3.13桔皮:喷涂表面因涂料附着力差而导致起皱,象桔子皮样的外观。 3.14露底:局部无表面处理层的现象。 4、职责 4.1 质量部负责不合格的发现、记录和标识,组织处理不合格品。 4.2 采购部负责外协不合格品与供应商的联络。 5、工作程序 外观(目测) 5.1 喷涂种类(如:喷塑或喷漆)、颜色与图纸要求及客户、我司、供应商三方确认的色板是否一致。 5.2产品喷涂表面外观在使用时要求100%进行检验,检验方式依据本标准。5.3 外观缺陷:有缩孔、针孔、杂质点、漏底、涂层厚度明显不均、流泪、预处理不良有锈、表面有污斑、不光滑、不平整、桔皮、花斑、凹坑等。 5.4 外观和颜色检验的环境和方法: 5.4.1 色板采用客户样件或经客户认可的签样。 5.4.2在天然散射光线或光照度不低于2×40w光源环境下,以目视方法进行。 5.4.3检查距离:被测品与眼睛的距离为500mm。 5.4.4目视角度: 45度~90度。 5.4.5目视时间: A级面约15秒/面,B、C级面约10秒/面。 5.5表面光洁度应达到设计要求的表面光洁度值。 涂膜附着力(划格实验) 5.6 涂膜附着力检验(基体金属为铁、钢、铝及铝合金): 5.6.1 采用划格—胶带粘贴法测定漆膜附着力,每批次以一件或两件检验则可。不合格时可用加严检验。

工程质量巡视检查制度

工程质量巡视检查制度

苏州市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土建施工项目 (首批)Ⅲ-TS-05标段 质量巡查、抽查制度 编制: 审核: 批准: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苏州Ⅲ-TS-05标项目经理部

2015年6月

工程质量巡查、抽查制度 为加强质量管理,确保本项目的创优目标,针对我部的项目施工特点,特制定了具有合理性、可操作性、针对性强的项目质量巡视检查、抽查制度,具体检查制度如下: 第一章目的 1.1为加强项目质量管理,进一步推行质量“零缺陷”,强化精细管理,在日常施工中通过对质量控制的巡查、抽查,做到严格控制、规范施工,达到瞬时纠偏、持续改进和提高,以确保项目整体工程质量实现优质工程的目标,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1.2为确保项目创建优质、精品工程的实施,项目要以质量管理作为推行精细管理的切入点,在日常管理工作中按照质量巡查、抽查制度有重点、有目的、有步骤地进行,以日常工作质量保证过程的施工质量,确保项目产品过程无返工、一次性成优;做到程序化管理、规范化施工,达到质量精细化管理,实现质量零缺陷的目标。 第二章适用范围 2.1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项目的日常巡查及抽查。 第三章成员组成 组长:麻建华 组员:杨国华杨建文李立党运旺刘涛李志伟艾鹏吴鹏张北京张兰萍郭海涛

第四章职责 4.1常务副经理负责安排巡查计划并予以组织实施,在周工作例会上通报上周的巡查情况,并将巡查中发现的有争议的、较严重的问题提交会上讨论; 4.2 项目总工程师负责配合公司及业主、监理工程师组织的检查,并积极组织项目的各项检查和巡查,主管技术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项目经理及公司报告;督促质量报表的编报工作等。 4.3 项目各部门负责人即部门质量的责任人,各工序负责人即本项工序的质量责任人。 4.4项目工程部配合、参与公司及业主组织的各项检查,检查施工技术和质量管理工作和实施情况,加强施工全过程的技术监控,参加项目的质量检查及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配合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单位做好现场检查工作,对监理工程师和业主提出的质量要求及时落实、改进,并将改进结果记录回复业主和监理工程师。 4.5项目工程部部负责做好施工过程的检测及产品质量的检测工作;配合项目物资部做好原材料和外购半成品、成品的质量控制。在项目总工程师领导下,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进行全面质量大检查,掌握质量动态,对存在问题进行分析、总结,并向主管领导提交检查报告,制定存在问题的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并负责验证措施实施效果。做好质量信息收集、整理和反馈工作。 4.6项目试验室定期和不定期对原材料、半成品及各个结构、各个层次的质量进行现场检测、检验,配合物资、作业队做好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工作,对工程质量实行全过程的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向有关领导报告。 4.7项目测量班参加项目各项工程的中间检验验收和交接检以及交工验收中有关测量方面的工作。 4.8项目物资部负责原材料和半成品、成品的质量控制;负责产品的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 4.9巡查人员应遵循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图纸的要求,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综合管理、成本管理进行

油漆表面质量检验规范

喷涂产品检验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喷涂产品表面质量要求、降级接收标准和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喷涂产品表面质量的检验。 2要求 3检验方法 3.1喷涂层表面外观检验 3.1.1目力测试,目测距离为45±5cm,视力达 1.2以上,目测距离为45±5cm,在 220V50HZ40W的日光灯下。 3.1.2双手带作业手套握持喷涂件,先东西方向水平放置目测产品,再上下旋转一定的角度目测,逐步检查每一面;产品在一个方向目测完后,将喷涂件以铅垂方向为轴,旋转90度,水平放置目测,再上下旋转一定的角度目测,逐步检查产品的每一面。 3.2喷涂层结合力试验 3.2.1试验仪器 3.2.1.1百格刀 6个切割刃的多刃切割刀具,刀刃间隔为1mm。 3.2.1.2软毛刷 3.2.1.3 3M胶带 采用的胶带宽度为15mm左右。

3.2.1.4 目视放大镜 手把式的,放大倍数为2倍到3倍。 3.2.2操作方法 3.2.2.1用刀口宽约10mm-12mm的百格刀横向与纵向,在测试样本表面划10×10(100个) 的正方形小网格,以1mm为间隔,每一条划线应深及基材。 3.2.2.2 用软毛刷向格阵图形的两对角线轻轻地向后5次,向前5次的刷测试样本表面。 3.2.2.3 用3M胶带或等同效力的胶纸牢牢粘住被测试的小网格,并用橡皮擦用力擦拭胶带以加大胶带与被测区域的接触面积及力度。 3.2.2.4 用手抓住胶带一端,在垂直方向(90°)迅速扯下胶纸,用放大镜观察表面。 3.2.3 实验面分等级按表4 表4 实验结果分级 分级说明 发生脱落的十字交叉切割区的表面外观 0切口的边缘完全光滑,格子边缘没有任何剥落_________ 1 在切口交叉处有少许涂层脱落,但交叉切割面积受影响不能明显大于5% 2 在切口交叉处或沿切口边缘有涂层脱落,受影响的交叉切割面积明显大于5%,但不能明显大于15% 3 涂层沿切割边缘部分或全部以大碎片脱落,或在格子不同部位上部分或全部脱落,受影响的交叉切割面积明显大于15%,但不能明显大于35% 4 涂层沿切割边缘大碎片剥落,或一些方格部分或全部脱落,受影响的交叉切割面积明显大于35%,但不能明显大于65% 5剥落的程度超过4级 表4中给出了六个级别的分级,我司产品表面喷涂的质量标准要求符合2级以上标准。 3.3涂层厚度检验 3.3.1用量程为0-25mm,分度值为0.01mm千分尺测或内径千分尺测出产品表面在喷涂前后的厚度尺寸,求其厚度之差,除以2,就为喷涂层厚度。 3.3.2用专业测厚仪测量。

新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范标准

新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 1、新版标准规编制提出“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十六字方针。 2、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订了《建 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3、检验批: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 验体。 4、主控项目:建筑工程中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共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5、一般项目: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6、抽样检查:按照规定的抽样检查,随机地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建筑工程检验项 目中,按检验批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 7、抽样方案:根据检测项目的特性所确定的抽样数量和方法。 8、观感质量:通过观测和必要的测量所反映的工程外在质量。 9、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 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 10、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11、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测,并应共同确认。 12、检验批的质量检验,应根据检测项目的特点在下列抽样方案中进行选择:对重要的检测项目当(尚)可采用简易快速的检测方法时,可选用全数检验方案。经实践检测的有效的抽样方案。 13、建筑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将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分为一个单位工程。 14、分项工程应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进行划分。 15、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划分。 16、室外工程可根据专业类别和工程规模划分单位(子单位)工程。 17、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2、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18、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19、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部(子分部)所包含的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完整。3、地基和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20、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包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21、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1、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2、经由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3、经由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4、经返修或加固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够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22、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23、当参加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时,可请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协调处理。

客车油漆相关质量检验标准

涂层的分区: 车身涂层分为A、B、C、D四区,见下图。 A区:为前围、车门、侧围搁梁与腰梁之间的区域; B区:为后围、前保险杠、腰梁与下边梁之间的区域; C区:为顶盖全部; D区:为底架与地板下面。 检验条件: 1.检验环境在接近自然光处; 2.环境照度1000~1300lx; 3.检验员视力 0.8以上,无色盲。 涂层质量见下表,其余要求应符合GB11380的规定。(宇通客车涂装检验标准)

内不应有超过 内不应有超 内,不应有

涂层外观缺陷分类:(引用GBT13052-91) 1.麻点:涂层表面出现的凹坑现象,即由水、气泡破裂而产生的泡疤。 2.颗粒:涂层表面粘附的影响漆膜光滑度的杂质颗粒现象。 3.针孔:涂层表面出现一些透底针状小孔的现象。 4.杂漆:涂层表面出现不相溶的多种色点(块)的现象。 5.桔皮状皱纹:涂层表面出现桔皮状纹的折皱现象。 6.露白:涂层表面能见到本体材料(白—指由于底漆涂装不均匀而露本体材料本色)。 7.露底:涂层表面呈现前道涂层的色泽现象。 8.流痕:涂层表面出现涂料流淌痕迹的现象。 9.划伤:涂层表面出现由外力引起的不同形状的磕碰划痕的现象。 漆膜附着力测定方法(引用GB1720-1979) 1.按《漆膜一般制备法》(GB1727)在马口铁板上(或按产品标准规定的底材)制备样板3块,待漆膜实干后,于恒温恒湿的条件下测定。测前先检查附着力测定仪的针头,如不锐利应予更换:提起半截螺帽(7),抽出试验台(6),即可换针。当发现划痕与标准回转半径不符时,应调整回转半径,其方法是松开卡针盘(3)后面的螺栓、回转半径调整螺栓(4),适当移动卡针盘后,依次紧固上述螺栓,划痕与标准圆滚线图比较,如仍不符应重新调整回转半径,直至与标准回转半径5.25毫米的圆滚线相同为调整完毕。测定时,将样板正放在试验台(6)上,拧紧固定样板调整螺栓(5)、(8)和调整螺栓(10),向后移动升降棒(2),使转针的尖端接触到漆膜,如划痕未露底板,应酌加砝码。按顺时针方向,均匀摇动摇柄(11),转速以80~100转/分为宜,圆滚线划痕标准图长为7.50.5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 目录 关于发布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通知 (2) 前言 (3) 1 总则 (4) 2 术语 (5) 3 基本规定 (7) 4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 (9) 5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 (10) 6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 (14) 本标准用词说明 (32)

关于发布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通知 建标[2001]157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有关协: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00-2001,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基中,3.03、5.04、5.07、6.0.3、6.0.4、6.0.7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1年7月20日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通知,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分会等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 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实践经验,坚持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并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由我部于2000年10月进行审查定稿。 本标准的修订是将有关建筑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并,组成新年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体系,以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方法、质量标准和程序。本标准规定了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编制的统一准则和单位工程验收质量标准、内容和程序等;增加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要求;提出了检验批质量检验的抽样方案要求;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中子单位和子分部工程的划分、涉及建筑工程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见证取样及抽样检测。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合使用。 本标准将来可能需要进行局部修订,有关局部修订的信息和条文内容将刊登在《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上。 本标准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为了提高标准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标准过程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参加单位: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分会 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北京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总结 北京市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总站 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总站 四川省华西集团总公司 陕西省建筑工程总公司 中国人民解放军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主要起草人:吴松勤高小旺何星华白生翔徐有邻葛恒岳刘国琦王惠明 朱明德杨南方李子新张鸿勋刘俭 建设部

现场施工质量三级验收制度学习资料

现场施工质量三级验 收制度

三级验收制度 1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明确各级检验的职责范围,规范检验程序,强化各级质量检查验收责任,确保工程施工质量达到预定目标。2适用范围 适用于建筑公司柿园路地下车库及综合楼项目的检验。3职责 3.1项目专职质检员负责“三级”质量专检。 3.2各施工队质检员负责“二级”质量复检。 3.3各施工班组质检员负责对所施工的项目进行“一级”自检。4工作程序 4.1“三级检验”的划分及要求 每一个施工项目,在质量检查验收,一般都是由“自检”“复检”“专检”三个检验层次进行。 4.1.1一级班组自检:施工班组在施工过程中或每施工完成一个分项,均必须按分项工程检验指标进行百分之百的检查。班组施工人员要对本工序的每一个环节负责,完工后要立即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不合格不能进入下道工序。施工项目施工完毕,由班组长和班组兼职质检员按设计图、方案措施、技术交底、《项目验评范围划分表》和《质量检验计划》的要求,认真核查,重点为所用材料和“实测项目”,在确认实际工程质量各项指标符合规定,并达到“优良”标准后,由班组长整理自检记录,并填写“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交施工队质检员进行复检。班组长在验评表上签字。 4.1.2二级施工队复检:施工队在接到班组的“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提请复检时,队质检员应首先对班组的质检记录和验评表进行复查,在确认资料无误

后再到现场对实物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的复查。现场复查时要按照《项目验评范围划分表》的要求进行,对复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帮助班组解决。对属于“一二级”验收的项目在确认无误后,可通知施工负责人安排下道工序施工。对属于三级验收的项目,经复查无误后填写“一次验收申请单”,交项目质检部门进行专检,并在验评表上签字。 4.1.3三级项目部专检:项目质检部门接到施工队的“一次验收申请单”后,专职质检员应按《项目验评范围划分表》和《质量检验计划》的要求进行专项检查验收。 4.1.3.1首先对班组及施工队的自检记录、复检记录和验评表进行核查; 4.1.3.2对本道工序涉及的技术资料(方案措施、作业指导书、技术交底、图纸、设计变更等)进行核查; 4.1.3.3在确认以上资料齐全并符合规定,再到现场对实物进行抽查。。 4.2属于“四级”检验的项目,在进行以上“三级”验收合格后,由质检部门专职质检员联系监理、建设单位进行检查验收、评定和签证。 4.3隐蔽工程完成后,经班组自检合格后由施工队质检员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及检查记录报项目质检部门进行专检,合格后项目专职质检员联系监理、建设单位共同验收、确认,签证后方可隐蔽,进行下道工序作业。 4.4检查验收中涉及到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见证取样的项目,项目质检部门要与监理和建设单位的专业人员及时联系沟通,进行现场见证并签字认可。 4.5隐蔽工程和四级验收项目必须经项目质检部门三级验收,施工队要将各类记录资料准备齐全,并提

油漆成品检验标准

木饰面:1、尺寸

1.1、长度、宽度误差±0.3mm; 1.2、对角线长度≥1400mm误差± 2.0mm ;对角线长度<1400mm≥700mm误差±1mm;对角线长度<700mm误差±0.5mm; 1.3、位差度:在相邻的板面前后、左右、上下节点错位量误差±0.5mm; 1.4、木饰面平整度:取任意表面用1m靠尺测量其误差应小于0.3mm; 1.5、木饰面工艺槽宽度、深度误差±0.3mm,角度误差±2°;镶嵌金属条、玻璃等物件时,镶嵌物件拼接处高低误差±0.1mm; 2、漆面质量 2.1、同一立面或同一空间的木饰面和配套产品色泽不应有明显色差要接近色板且光泽度要一致符合要求,漆面干燥后不得有下陷; 2.2、不允许流挂、橘皮、积油、针孔、气泡、漏喷(少漆)缺陷; 2.3、不允许鼓泡、划/压/碰伤、白化、颗粒、钉眼凹陷、钉眼异色明显缺陷;2.4、工艺槽:工艺槽宽度≤3mm的可以做混油,>3mm槽内贴皮,特殊要求除外。工艺槽内颜色、表面质量同大面相同; 2.5、饰面槽口及边缘不允许崩缺、粗糙、槽内积油等缺陷; 活动柜、固定柜 1、尺寸 1.1、长度、宽度误差±0.5mm,对角线长度误差±1.0mm,其它按图纸误差±0.5mm; 1.2、翘曲度:a、部件对角线长度≤700mm,翘曲度≤0.5mm; b、700mm<部件对角线长度≤1400mm,翘曲度≤1mm; c、部件对角线长度>1400mm,翘曲度≤2mm; 1.3、孔位:垂直度、水平度、孔距偏差<±0.2mm;

1.4、单独组装柜体长度、宽度、高度误差<±1mm,对角线误差<2mm; 1.5、抽屉缝隙≤ 2.0mm,门缝隙2mm~3mm。 2、漆面质量 2.1、整体产品和成套产品不能有明显的色差,且光泽度符合客户确认色板一致; 2.2、不允许流挂、橘皮、积油、针孔、气泡、漏喷(少漆)缺陷; 2.3、不允许鼓泡、划/压/碰伤、白化、颗粒、钉眼凹陷、钉眼异色明显缺陷;2.4、针对2.2、2.3条款缺陷对可见面不允许出现,不可见面允许轻微出现; 门扇/门套 1、尺寸 1.1、门框:长度、宽度公差-0.0mm/+1.5mm,翘曲度<1.5mm/m; 1.2、门扇:长度、宽度公差+0.0mm/-1.0mm,厚度公差-1.0mm/+0.5mm,翘曲度: 1.5mm/m,对角线长度小于3mm,五金孔位误差±1mm,平整度小于1mm(1m靠尺); 2、漆面质量 2.1、整体产品和成套产品不能有明显的色差,且光泽度符合客户确认色板一致; 2.2、不允许流挂、橘皮、积油、针孔、气泡、漏喷(少漆)缺陷; 2.3、不允许鼓泡、划/压/碰伤、白化、颗粒、钉眼凹陷、钉眼异色明显缺陷;2.4、针对2.2、2.3条款缺陷对可见面不允许出现,不可见面允许轻微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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