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背景城市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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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规划背景城市概况
1.1规划背景
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赣榆县经济发展突飞猛进,城市化进程有了长足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城市综合交通发展迅速,各项基础设施日趋完善。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需求的不断增长促使机动车总量有了大幅度的提高。
然而我们在享受汽车工业蓬勃发展带来便利的同时也深受其害:一方面大量汽车尾气造成了城市环境污染,主要排放物HC、CO和NOX会形成光化学雾;另一方面大量机动车的出现使得安全隐患无处不在,这些都严重危害城市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由于缺乏科学合理的规划引导,因此编制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站的建设规划尤为必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江苏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和《江苏省道路运输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了保证机动车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贯彻落实国家机动车排放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有效地实施国家机动车在用车排放新标准,必须建设符合新要求、新标准的机动车尾气检测站。
随着《赣榆县城总体规划2008-2030》的编制完成,县城的发展方向与规模得以确立,重要基础设施用地有了明确的安排。在这样的前提下,按照相关政策、法规、规范的要求,编制《赣榆县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站专项规划》。
1.2城市概况
1.2.1区位
赣榆县地处苏鲁边界,位于江苏省东北隅、海州湾西岸。东临黄海,与韩国、日本、朝鲜隔海相望,西、北与山东省交界,南与连云港市区接壤。是连云港市“一体两翼,一心三极”的重要一翼。
1.2.2人口与行政区划
赣榆县下辖18个镇,424个行政村。总面积1427.27平方公里。
2008年末赣榆县户籍人口为109.95万人。人口出生率为13.87‰,增长0.9%,人口密度为770人/平方公里。现状城市水平达到35%左右。
1.2.3社会经济发展
2008年,全县实现GDP140.71亿元,较上年增长15% ,全县人均国内生产总值14222元,增长15.4%,二三产业增加占GDP比重为80.7。同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38.53亿元,增长30%,实现财政总收入达19.05亿元,增长35.9%;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177元,农民人均收入5894元,城镇居民人均拥道路面积为23.1 m2。城市绿化覆盖率35.3%,环境综合指数为85。
1.3 城市总体规划概要
1.3.1城区发展方向
城区发展方向为“东进,南扩,西控,北优”。东进,城市面向大海,突出体现海滨城市特点;南扩,对接连云港,接受连云港的辐射、带动作用;西控,减少发展成本,避免204国道再次穿越城区;北优,优化北部的用地布局。
1.3.2城区总体布局
规划区为“一轴,双核,两带,四片”空间布局结构,“一轴”,黄海路城市公共服务轴线;双核,旧城的商业中心和新区的行政文化中心;
两带,青口河风光带和青龙河风光带;四片,城北片区、新城片区,城南片北和盐场片区。
1.3.3城区增长边界
西至沿海高速,东到海边,南至南环路,临洪河,北至242省道-老204国道-新庄河。
第二章机动车保有量及尾气检测场所现状
2.1现有在用车数量
近年来,随着全县经济的迅猛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社会机动车保有量迅速增长。据调查,截止2009年2月底,全县拥有在用机动车10万余辆,其中汽车16234辆,摩托车81010辆,三轮汽车6683辆,货车2564辆,另据统计,全县共有营运机动车辆2.1万辆,其中公路客运205辆,公交客运79辆,出租客运130辆,旅游客运31辆,货运20611辆。
2.2机动车尾气检测场现状
机动车检测是车辆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重要防线,是服务经济建设、服务人民群众的重要窗口。近年来,随着车辆的增加、道路运输业的发展,全县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能力得到了快速发展,目前机动车的检测工作主要有公安交警部门、交通管理部门、环境保护部门进行管理。连云港市机动车尾气检测发展相对滞后,目前仅在市车管所有两条检测线,为传统怠速检测线,已经不能满足最新国家相关标准要求,赣榆县目前尚无任何机动车尾
气检测设备,迫切需要建设新的检测站,配置先进检测设备。目前,我县公安局车管所在开发区大道30号配置一条安全性能检测线,交通局在青口镇华南路257号拥有一条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线。
第三章机动车尾气检测场(站)规划建设原则及依据
3.1规划原则
3.1.1符合城市总体规划
机动车尾气检测场(站)布局规划,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县城未来发展与及机动车增加的要求相适应。
3.1.2保护环境
强调对大气污染的综合治理,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积极治理汽车尾气,根据县城点总体规划(2008-2030),我县城区到规划期末,环境质量应得到全面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污染物排放总量逐年削减。2012年,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在08年基础上分别削减15%和18%,石油类、挥发粉尘、工业粉尘削减10%。
设立机动车尾气检测场(站)要适当远离居民集中居住区,在环保方面要符合国家有关要求。
3.1.3利用现有土地资源
在机动车检测场(站)规划选址和建设过程中,强调对现有资源的利用,在规划区域范围内有土地资源的企业,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选址。
3.1.4便于管理
从集中管理、方便管理的角度出发,检测设备必须符合规划标准,
检测结果必须真实可靠,检测数据必须与相关管理部门联网联通。3.2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中主席令第八号,公布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中城乡规划法》;
(3)《中华人民共和中大气污染防治》2000年4月29日出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自2000年9月1日起施行;
(4)《江苏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2004年6月17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5)《在用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检测机构技术规范》环发[2005]15号;
(6)《赣榆县县城总体规划2008-2030》;
(7)《赣榆县2009年统计年鉴》;
(8)其它相关技术标准和相关规划。
第四章机动车检测场(站)布局规划
4.1规划目标及主要任务
4.1.1规划期限
近期2009—2012年;远期2013—2030年。
4.1.2规范范围
本次规划的范围为《赣榆县县城总体规划2008-2030》所确定的赣榆县城城区范围。
4.1.3规划目标
(1)规划机动车尾气检测场(站)规模能够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