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述职评议后整改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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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述职评议后整改情况的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县人大安排,10月20日,我在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作了述职报告,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对我的述职报告进行了认真的评议,并就加强与相邻单位和建制镇的沟通和协调等5个方面存在的不足提出了整改意见。
人大评议反馈的意见,我及时在局党委和中层干部会上作了传达。
制定出了整改方案,同时整改方案也多次在局务会上征求大家意见,请大家督促帮助我搞好整改。
下面我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加强与相邻单位和建制镇的沟通和协调,促进相互协调和建制镇的城镇发展问题
城镇建设和农村城镇化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涉及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必须依靠各级各部门强有力的组织、协调与指导。
如果说农民是城镇化建设的主体,那么各级各部门就是城镇化的主导。
加快城镇化进程,县领导和人民群众寄予了厚望。
搞好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是我们的职责,但确也面临着财力不足、举步维艰的困难。
建设的过程,实质上就是国家、集体、群众三者利益调整的过程,是举全社会之力共同破题的过程。
建设过程中,如何聚合各路“诸侯”之力,这也是我经常反复深思的一个焦点。
两年多
的工作实践我深深懂得做好建设工作关键是做到四个字:一个是“诚”字,对上多汇报,对外多协调,争取县领导和各级各部门关心、理解、支持、重视建设工作;一个是“实”字,要会干事,勤干事,干实事,县委、县政府部署工作任务后,要狠抓落实;一个是“严”字,城镇管理工作要规范市民行为,强制入轨;一个是“明”字,城镇建设管理工作的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各职能部门的责任目标,都必须明确。
为加强对各建制镇的城镇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我局积极当好县委、县政府的参谋,从制定年度城镇建设管理目标入手,结合各建制镇的区位优势和特点,在确定目标任务时广泛征求各镇的意见,并逐项进行调研,使明年的目标更具有针对性,工作安排意见也更具有现实指导性。
同时,根据整改意见,我局还制定了《小城镇建设调查研究制度》,局班子成员对各建制镇的城镇建设管理工作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以加强对各镇在城镇建设管理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遇到的新问题的协调、处理和调查研究,为县委、县政府对加快小城镇的建设和发展提供决策参考。
同时,在与相邻单位的协调上多联系,多沟通从而形成上下、左右齐抓共管的格局。
二、关于进一步完善对建制镇建设助理员的管理和教育,落实建设助理员工资待遇问题
建设助理员是在镇政府领导下及建设主管部门指导下,
具体负责组织与管理辖区内村镇建设工作的专职人员。
早在八十年代初期,当时全县42个乡镇都配备了建设助理员,并进行了专门培训,他们为早期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做出了积极贡献。
后来由于体制变更,除建制镇外,其他乡不设建设助理员。
目前,全县15个建制镇相继配备了18个建设助理员。
他们已经成为基层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骨干,对于完成城镇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制止农村乱占土地,加强农民住宅建设和城镇各项建设的管理,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由于建设助理员的来源、素质、工作经验有很大的差异,在工作中或多或少有诸多不完美的地方。
有些同志处理事情常感到力不从心。
针对这一情况,我们把加强建设助理员队伍建设作为解决建制镇城镇建设薄弱环节的一个重要措施和有效途径。
先后通过采取学习培训、业务指导、加大扶持力度等手段,使建设助理员队伍人员结构和业务素质不断趋于合理和提高,使工作逐步走上正规化、规范化轨道。
一是加大扶持力度,不断提高建设助理员的政治地位和经济待遇。
为切实保障建设助理员工作的顺利进行,争取县委、县政府要求各镇都要设立专门的城镇建设管理机构,有主管领导、有专门的办公场所、有专项经费等硬件设施,并把这项工作和落实建设助理员工资待遇问题纳入对各镇年度实绩考核。
同时,通过县财政把建设助理员的工资和经费全额划拨给各镇(提高建设助理员经济待遇是个财政预算问
题,我们将积极建议)。
通过这些措施,不仅进一步理顺了小城镇建设管理体制,为城镇建设工作开展创造了宽松良好的外部环境,而且也极大地调动了建设助理员的工作积极性。
二是加强学习培训,努力提高建设助理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制定了建设助理员培训(轮训)计划。
在具体工作中,安排有关股室和局属有关单位进行传帮带,帮助他们提高业务知识和服务技能,使建设助理员的工作水平和效率得到明显提高。
目前,已经举办了一期建设助理员行政执法暨业务知识培训班。
今后,将陆续举办类似培训,做到全体人员持证上岗。
不合格者予以淘汰。
三是加强管理,充分发挥建设助理员的参谋和助手作用。
针对建设助理员分布范围广泛,对镇情较为熟悉的工作特点。
局里加大对他们的督查力度,要求他们多看、多听、多跑、多说,当好局里和镇政府的“千里眼”、“顺风耳”和“了望哨”。
对城镇建设管理工作要掌握动态,及时向镇党委、政府献计献策。
对城镇建设管理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制止,及时汇报,并且多做说服教育工作,力争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切实担当起职责。
三、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城市容市貌建设,落实门前卫生责任制,提升县城城市品味问题
良好的市容市貌环境是一个城市综合竟争力的重要因
素,是吸引资本和人气的重要条件。
按照整改要求,我们将在市容市貌管理上做好三篇文章。
一是明确服务宗旨,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
环卫工作在立足于方便于人,服务于人,造福于人上抓提高。
①积极开展市容管理达标路、样板路创建活动;今年搞好迎宾路、交通路等四条示范街建设,明年全面铺开,并实行长效管理。
全局实行上下联动,分路段包干到人,各路段由一名局班子成员、一名股室负责人、一名城管队员、二名环卫监察队员负责包干管理。
②落实门前卫生责任制,与相关部门签订门前卫生责任合同。
争取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对破坏市容市貌行为进行曝光。
③积极推行垃圾袋装化,做到定点收集、集中清运,实现主次干道、背街小巷无暴露垃圾,垃圾斗无外泄垃圾,果皮箱无外溢污染物,切实改善城区卫生环境。
④强化渣土运输管理,工地出入口部要作防尘、防带泥技术处理,确保不撒漏。
⑤建立一个举报监督网络,对举报破坏市容市貌行为的人(单位)实行重奖。
同时积极引入专业调查和环卫投诉机制,让市民对身边的环卫工作作出直接的评价或对环卫的行风进行监督,提出建议,从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内容入手,逐步建立畅通、多样化和制度化的渠道,由单一封闭的环卫清扫、管理向群众参与转变。
从而从根本上改变“少数人治理脏乱差,多数人制造脏乱差”的局面,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形成推动环卫工作的社会合力。
同时,全面提升环卫部门的社会地位和管
理能力。
二是坚持“市要管市,管市必从严”。
对违章行为从严惩处,对乱倒垃圾行为进行处罚。
通过对重点区段市容市貌的整治和违法违章行为的处罚,把从严管理贯穿到城市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领域、各个环节。
重点要整治城区“六乱”现象,清理整顿街头乞讨、擦鞋、算命、卖艺、卖烧烤等行为。
在管理上做到全面到位,大街小巷有人管,不留空档、不留死角,节假日与平常一个样;做到整治一片,规范一片,巩固一片。
三是维修和管护好城区市政设施。
10月份以来,我们在资金相当紧缺的情况下,挤出资金10余万元,维修了兴衡西路、集金北路、桐子路、先锋路、杨山路、南街小区等地段的破损路面,计1700余平方米。
同时,建议县财政逐年增加对县城基础设施的投入,确保县城基础设施的配套完善。
四是致力于提高市民素质。
通过各种有效的形式,利用印发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横幅等多种媒介加强市容环境卫生和城市管理法规的宣传,增强市民的文明意识,促进城市文明程度的提高。
四、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建设,严格依法行政,坚持合理收费,加大查违力度,整顿城管队伍问题
常委会评议时,对我局的行政执法工作提出了宝贵意见。
会议结束后,我们立即通报了评议情况,并在城管队召开了中层干部会和班组长会,层层进行动员,使全队干部职工增强了整改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并抓紧研究制定了整
改方案,明确责任,落实到人,每周都召开班组碰头会研究工作进展情况。
同时,进行作风整顿。
11月份,开展了为期半个月的“三查三看”活动,针对落实问题进行讨论。
共收到整改建议7份、个人自查小结26份。
对于具体项目,通过逐条整改,大部分找到了解决办法。
一是积极开展法律宣传,增强法制观念。
过去,我们在宣传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深度、广度不够。
针对这种情况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①加大了对创建“示范街”、“严管街”、“规范街”的宣传力度,在“示范街”、“严管街”、“规范街”醒目的位置树立了宣传牌,并对“示范街”、“严管街”、“规范街”的要求向社会公示。
②利用电视媒介对严重违法建设行为和城市管理中的严重违章行为进行了公开曝光。
同时设立公开举报电话,接受市民监督。
10月份以来,已处理群众电话、信访6起。
二是加大了对违法建设、违章行为的查处力度。
整改以来,我们共依法查处违法建筑12起,面积3120平方米。
制止、纠正随意改变项目用途的行为4起。
取缔了二小门口的菜市场,纠正处罚违章行为 234人次。
目前,正在争取县政府组织工商、交警等部门联合执法对迎宾路进行综合整治。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
针对少队员素质不高,自身法律意识淡薄,不按程序执法,甚至是靠经验想象执法以及执人情法、关系法和不文明执法,影响城管的声誉和形象问题,我
们从制度建设入手,以增强服务意识,规范执法行为为根本目的,教育与管理并重,队伍建设工作也得到了加强。
①完善执法“两制”。
根据执法工作的新情况,对《执法责任制度》和《执法违法责任追究制度》进行了补充完善,进一步细化了条款。
对责任心不强、工作失职造成的错误,根据错误性质和后果,给予责任人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
对执行法不到位的责任人也要依照规定严肃处理。
②对违章行为的处罚严格执行《衡东县城市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③根据现行政策法规,对过去形成的各项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和更新补充,重新制定出台了《文明执法规定》、《行政监察工作管理规定》等3个管理制度,整理编辑《城建监察常用法规汇编》和《城建监察执法文书汇编》发放给每个城管执法队员,并组织考核学习情况。
有效地解决了以往工作中执法不懂法、想管不敢管,突发事情管不了的问题,提高了执法管理水平。
五、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市场秩序,加强对建材市场、预制场的管理问题
规范建设秩序,整顿建筑市场,加强建材市场的管理是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保障。
根据整改要求,我们一是把建材市场专项整治与建筑市场的整顿规范紧密结合,组织建筑工地的专项执法检查。
着力查处建设工地和装饰装修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重点查处“四种行为”:①建筑企业(房地
产开发企业)不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采购和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件、钢管、扣件和设备的行为;②建筑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和见证取样规定,对进入建筑工地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现场验收和复验的行为;③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擅自使用或安装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行为;④是使用有害物质超过限量的装饰装修材料的行为。
造成质量安全隐患的,一律整改,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录载入档案并予以公示。
从今年的建设工程质量专项检查来看,全县的建设工程尚没有发现违规行为。
二是强化监管手段,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加大对建筑工地的建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力度。
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定期或不定期对全县建设工地的建材进行抽检。
不符合要求的建材坚决不上工地。
同时,加强对预制场的管理,对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不合格产品不得出场销售,对有过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实行重点监控,建立严重违法企业信息档案。
同时还督促建筑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立健全建材进场验收和见证取样抽验制度,以及周转材料的日常检查、保养维修及报废制度,确保所用建材质量合格,确保按标准施工。
三是积极推广新型建筑节能材料和墙体材料的使用。
目前这项工作已经起步。
四是充分发挥建材行业、装饰装修行业、建筑行业等协会的作用,促进行业自律,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五是鼓励、引导和推动建筑企业(房地产
开发企业)加强质量管理,重视内部管理,建立诚实守信、守法经营的自律机制。
目前,全县建设工程质量总体呈现出稳中有升的发展势头,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到33%,并呈逐年上升趋势。
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以来,我按照县人大常委会的述职评议意见认真进行了整改,尽了自己的努力,时间虽然不是很长,但是有些整改已经可以看到效果。
还有一些感到与人大述职整改提出的要求有一定的差距,如与相邻单位的沟通协调和与边远乡镇的联系与要求仍有一定的差距;城市管理中遇到一些深层次的问题还需进一步破解;对市场经济知识、法律知识的学习还不是很透;各项管理制度有待执行中不断充实,继续完善。
这次县人大安排我述职评议,历时几个月,充分体现了人大对我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也是我一次难得的学习和教育机会。
由于时间关系和需要整改内容要求不同,有些工作的改进和效率提高,还有待时间来检验。
但我一定不辜负县人大常委会的期望,进一步改进工作,团结和带领机关干部职工和全县建设系统的同志,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积极进取,开拓创新,为加快我县城镇化进程作出新的贡献。
以上汇报,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