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汽车行业)一汽吉林汽车有限公司整车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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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行业)一汽吉林汽车有限公司整车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污染
前言
环境影响评价是从环境质量这一基本概念出发,讨论环境发展同人类社会行为之间的关系,评价人类活动对环境质量的影响,以及环境质量变化对人类社会的生存与发展的影响。

环境影响评价是保护环境、实现“预防为主”方针、寻求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手段,具有判断、预测、选择和导向的作用。

自20世纪80年代实行环境影响评价以来,我国已颁布了一系列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法规、导则,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实施,极大的推动和规范了环境影响。

本次环评将在企业现有工程、在建工程污染防治措施和拟建工程污染源调查与分析的基础上,明确现有环境问题;通过详细的工程分析,确定本项目“三废”和噪声产生和排放情况,在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地表水、噪声等环境现状评价和影响预测的基础上,遵循清洁生产、以新带老、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原则,深入分析论证该项目清洁生产的先进性、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的可达性,提出符合区域环境特征和企业实际情况的切实可行的污染防治对策和建议,为上级主管和环境管理部门进行决策、地方环境管理部门和建设单位进行环境管理以及设计单位优化其设计提供科学的依据。

总论
1.1项目由来
金融危机导致中国汽车业增速回落,但微型车却产销量都在稳步快速增加。

其主要原因是:新的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引导汽车消费者购买和使用低能耗、低污染、小排量、新能源、新动力的汽车;微型车适应国家节能减排需要;中国汽车产业政策向微型车领域倾斜及国内消费税的调整和燃油税开征,消费者购置小排量汽车的成本相比大排量汽车明显降低;我国能源的紧缺使国家越来越重视和推崇小排量汽车;国家财政补贴使微型车下乡,进一步刺激农村市场的消费等等。

中国汽车市场的多元化发展,使中国的微型车市场今后近些年都将呈现快速增长态势。

2008年我国微型车(包括小型MPV和小型SUV)总销量达到143万辆,比2007年增长了10%。

据预测,未来几年我国微型车市场需求将以每年10%的速度高速稳定增长,到2012年微型车市场需求将达到225万辆;微型车市场前景广阔、需求巨大。

随着微型车市场的不断壮大,除原有六大微型车生产厂家外,二汽、奇瑞等重型及乘用车生产厂家也加入竞争行列,陆续推出自己的系列微型车,而且势头强劲;面对如此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一汽集团公司”)提出把微型车“做大做强”的企业方针,全力支持微型车的持续发展。

一汽吉林汽车有限公司在度过近几年的困难期后,随着一汽集团公司的大力扶持及国家“微型车下乡”政策的深入推广,自2009年初以来产销形势回暖,产品订单纷至沓来,产品供不应求;为抓住这一有利契机抢占市场,提高产品竞争力及企业效益,一汽吉林汽车有限公司现有生产能力12万辆/a,并于吉林市汽车工业园区内现有厂区实施提高产品竞争力技术改造项目(二)(在建),在建项目新增建筑面积11206m2,对冲压、焊装、涂装和总装工艺进行55项改造,实现2011年达到18万辆/a规划目标。

同时拟于新建区新建V80产品10万辆/a。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该10万辆V80/a新建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一汽吉林汽车有限公司于2010年4月正式委托某单位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评价单位在进行了现场踏勘,收集和分析了区域自然环境现状和本项目基础资料的前提下,编制完成了《一汽吉林汽车有限公司提高产品竞争力技术改造项目(三)环境影响报告书》,在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得到了很多人大力支持与密切配合,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1.2编制依据
1.2.1政策、法规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10.28;
⑵《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12.26;
⑶《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9.1;
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3.1;
⑸《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4.1;
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6.1;
⑺《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2.3.1;
⑻国务院1998年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⑼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1999〕61号文件《关于贯彻实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通知》,1999年3月17日;
⑽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
⑾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1999〕107号文件《关于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1999年4月29日;
⑿ 国家环保局(93)环监015号文《关于进一步作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几点建议》;
⒀ 国务院《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决定》,1996年8月3日;
⒁ 国家经贸委、水利部、建设部、科技部、环保总局、税务局国经贸[2000]15号文件《关于加强节水工作的意见》;
⒂ 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DB22/388-2004《吉林省地方标准〈吉林省地表水功能区〉》;
⒃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
⒄国务院国发[2005]40号《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2005年12月2日;
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40号令《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05年本),2005年12月2日;
⒆《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国家发改委,2004年6月1日。

1.2.2技术导则
⑴HJ/T 2.1-201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则》;
⑵HJ/T 2.2-200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
⑶HJ/T 2.3-9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
⑷HJ/T 2.4-200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
⑸ HJ/T169-2004《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⑹ HJ 293-2006 《清洁生产标准汽车涂装》。

1.3评价目的
本次环评将在企业现有工程污染防治措施和拟建工程污染源调查与分析的基础上,明确现有环境问题,通过详细的工程分析,确定本项目“三废”和噪声产生和排放情况,在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地表水、噪声等环境现状评价和影响预测的基础上,遵循清洁生产、污染物达标排放
和总量控制的原则,深入分析论证该项目清洁生产的先进性、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的可达性,提出符合区域环境特征和企业实际情况的切实可行的污染防治对策和建议,为上级主管和环境管理部门进行决策、地方环境管理部门和建设单位进行环境管理以及设计单位优化其设计提供科学的依据。

1.4评价原则
根据国家有关环保法规,结合本工程建设特点,确定本工程评价原则如下:
1)评价中认真贯彻执行“清洁生产”、“污染物达标排放”及“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等环境保护法规和政策;
2)环境影响评价要坚持为工程建设的决策服务,为环境管理服务,注重环评工作的政策性、针对性、科学性、公正性及实用性;
3)评价内容要重点突出、结论明确、对策可行。

1.5环境影响因素分析与评价因子筛选
1.5.1环境影响因素分析
根据本项目的生产工艺和污染物排放特征以及所在区域环境状况,确定本项目的污染源包括废水、废气、固废和噪声,具体分析如下:
1.5.1.1 废水
本项目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生产废水包括冲压车间的模具清洗废水、涂装车间的脱脂废水、电泳清洗废水、磷化废水、喷漆废水、焊装车间。

1.5.1.2 废气
本项目所排放的废气主要为焊装车间排放的焊接烟尘及小部件电泳废气,涂装车间喷漆和烘干过程中产生的含二甲苯、非甲烷总烃的有机废气,总装车间检测产生的NMHC、CO和NO2等尾气,以及树酯车间产生的微量有机废气(主要成份为单体丙烯)及涂装废气。

1.5.1.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动力站内的空压机、水泵、各车间内的风机、焊机、冲压设备、机加设备、试车噪声等。

1.5.1.4 固体废物
本项目所产生固体废物包括一般性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物包括为生活垃圾和金属边角料等,危险废物包括废漆渣、磷化渣、废擦布、废油脂、污水处理站污泥等。

1.5.2评价因子的确定
1.5.
2.1 地表水评价因子
现状评价因子:pH、COD、BOD5、石油类、总磷、氨氮、锌、六价铬、镍、高锰酸盐指数共十项指标。

影响分析与评价因子:COD。

1.5.
2.2 大气环境评价因子
现状评价因子:二甲苯、TSP、SO2、NO2。

影响预测与评价因子:甲苯、二甲苯。

1.5.
2.3 噪声评价因子
现状评价因子:厂界等效连续A声级。

影响预测与评价因子:厂界等效连续A声级。

1.6评价内容及重点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内容有:
1)通过对建设地区社会、经济、生态、自然等环境特征的调研及环境质量的现状调查及监测,摸清建设地区环境质量现状;
2)通过企业现有污染源及防治措施分析,明确企业现有环境问题,并提出切实可行的以新带老措施;
3)通过工程分析和类比调查,计算拟建项目污染物源强,并对其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目标的可达性和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进行论证;
4)预测分析拟建项目实施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及范围;
5)在上述工作基础上,从清洁生产等方面对“三废”治理提出对策建议。

评价重点是工程分析和污染防治措施,着重于废水和大气。

1.7评价等级及评价范围
根据拟建项目的工程分析及周围自然社会环境状况,结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1-2.3-93)和(HJ/T2.4-2009),确定评价工作级别和评价范围如下:
1.7.1大气
根据拟建项目的排污特点、评价地区的环境特征,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2-2008)中大气评价工作等级划分方法确定,其判据详见表1-1。

拟建项目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甲苯、二甲苯。

根据公式Pi=Ci/Coi×100%.计算其Ci、Pi、或
D10%值详见表1-2。

由表1-2可知,拟建项目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最大的为P max=5.79%<10%,确定本次大气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

评价范围为以生产车间为中心,半径2.5km的圆形区域。

1.7.2地表水
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判定依据详见表1-3。

拟建工程排放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等,污水水质复杂程度简单,经吉林市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纳污水体—松花江规模为大河,水质功能标准为Ⅳ类,根据HJ/T2.3-93中规定,本次地表水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

评价范围为松花江丰满断面至哨口断面,长约72.8km的河段。

1.7.3噪声
本项目所在区域属《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规定的2类区,厂界外环境敏感点较少,结合《环境影响评价导则声环境》(HJ2.4-2009)要求,并考虑本项目噪声源变化情况较小,且远离厂界,因此,确定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二级、三级评价范围可根据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和相邻区域的声环境功能区类别及敏感目标等实际情况适当缩小,本次评价范围为厂界外50m,该范围内环境敏感目标为北厂界外居民区和西厂界外居民区。

1.8环境保护目标
1.8.1厂区周围环境特征
现状:本项目西、北两面为居民区,均为近年建设,其中,西侧厂界隔兴隆街为居民区,与西厂界最近距离为45m,北侧隔恒山东路为恒东花园小区,与北厂界最近距离为60m,东侧隔南山街和铁路线为吉瑞变速箱公司、千程伟业机械公司等工业企业,距东厂界最近距离为130m;南侧为龙山有机硅集团公司。

1.8.2地表水
控制本项目生产废水中主要污染物浓度及排放总量,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要求,并进入吉林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B标准后排入松花江,确保受纳江段地表水环境质量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标准要求。

1.8.3环境空气
控制本项目生产废气排放,确保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

1.8.4噪声
控制产噪设备噪声,确保厂界环境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保护项目周围区域的声环境质量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

1.8.5固体废物
合理处置拟建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与暂存管理,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
物处理部门处理,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综上,拟建项目环境保护目标详见表1-4。

1.9评价标准
1.9.1环境质量标准
1.9.1.1 环境空气
根据区域环境功能区划,该区域属二类区,环境空气中PM10、SO2、NO2质量评价采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详见表1-5;二甲苯执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 36-79)中居住区一次采样最大允许浓度0.30mg/m3。

1.9.1.2 地表水
根据2005年1月1日发布的《吉林省地表水功能区》(DB22/388-2004),第二松花江丰满、清源桥、哨口断面为Ⅲ类水体,九站断面为Ⅳ类水体,分别应采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Ⅳ类标准,详见表1-6。

1.9.1.3声环境
本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评价标准采用《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标准,详见表1-7。

1.9.2污染物排放标准
1.9.
2.1 废气
本项目工艺废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详见表1-8。

1.9.
2.2 废水
拟建项目污水排入吉林市污水处理厂,其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详见表1-9。

1.9.
2.3噪声
拟建项目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标准采用《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区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

施工期噪声标准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DB22/272-2001)中有关标准,详见表1-10。

1.9.3卫生防护距离标准
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执行《汽车制造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18075-2000)中规定,地处平原、微丘陵地区的新建汽车制造厂及现有汽车制造厂之扩建、改建工程,其卫生防护距离应符合卫生防护距离情况如表1-11所示。

吉林市近五年平均风速处于2-4m/s之间,故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即边界距居住区的最小距离为400m。

现有、在建工程概况及工程分析
1.10现有工程概况
一汽吉林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汽公司”)是国内最早投产的微型车生产基地,1980年4月开始试制微型汽车,1983年4月被国家计委、经委列为全国4个微型车生产厂之一,1987年5月正式加入一汽集团公司。

1996年开始与日本RND公司联合设计开发CA6350,1999年投产后至2005年12月,累计生产该车393093辆,销售384736辆。

2001年市场占有率为8.12%,2002年为11.14%,
2003年为12.48%,2004年为9.94%,2005年为6.33%。

自2009年初以来产销形势回暖,产品订单纷至沓来,产品供不应求。

经济规模化发展后,有望成绩更佳。

工厂原有厂区占地面积46万m3,建筑面积13.19万m3,拥有各类生产设备1549台。

目前厂区职工合计为4400人,目前,生产车型为佳宝、森雅两个车型,年生产能力为12万辆/a。

1.10.1生产纲领
吉汽公司现有工程生产纲领如表2-1所示。

1.10.2劳动定员与工作制度
吉汽公司现有职工3400人。

企业工作制度及年时基数见表2-2。

1.10.3公司组成情况
公司组成情况见表2-3。

2.1.
3.1冲压车间
冲压车间主要承担佳宝及森雅(除侧围外板)系列车型冲压件的生产任务,包括冲压成形、废料处理、原材料下料、原材料和部分毛坯存放及模具(检具)存放等任务。

目前冲压车间冲压生产方式为流水生产、手工操作、废料地面转运。

典型零件工艺流程如下:
顶盖:毛坯拉延(13000kN压力机) 修边冲孔(8000kN压力机) 整形翻边(8000kN压力机) 修边整形(8000kN压力机)+翻边(8000kN压力机)+检验装箱。

前地板:毛坯拉延(10000kN压力机) 整形(8000kN压力机) 修边冲孔(8000kN压力机) 修边冲孔(8000kN压力机) 整形(8000kN压力机) 修边冲孔(8000kN压力机) 检验装箱。

前门外板:毛坯拉延(10000kN压力机) 修边冲孔(8000kN压力机)修边冲孔(8000kN压力机) 整形(8000kN压力机) 整形冲孔(8000kN压力机)检验装箱。

前门内板:毛坯拉延(13000kN压力机) 拉延修边冲孔(8000kN压力机) 修边冲孔(8000kN 压力机) 修边冲孔(8000kN压力机) 修边冲孔(8 000kN压力机) 整形翻边(8000kN压力机) 检验装箱。

1.10.3.1焊装车间
现有工程焊装车间包括位于联合厂房内的佳宝焊装车间和独立的森雅焊装车间,其主要任务为各自车型白车身总成的焊接、调整、修磨任务。

佳宝和森雅焊装车间工艺流程见表2-4。

1.10.3.2涂装车间
涂装车间包括位于联合厂房内的佳宝涂装车间和独立的森雅涂装车间,主要承担白车身焊装总成的涂装任务。

主要内容有前处理、阴极电泳底漆、中涂、面漆、喷蜡及喷涂车底防护涂料、涂焊缝密封胶等工作。

1)主要工艺
采用三涂层汽车涂装工艺的涂层厚度:阴极电泳漆:20μm,中涂漆:20μm,面漆:40μm。

前处理及电泳后冲洗采用全浸式喷浸结合的处理方式;烘干采用水平通过式烘干室,辐射加对流的加热方式,烘干热源为天然气。

中涂和面漆喷漆采用内表面手工喷涂,外表面自动的喷涂方式,在上送风下排风湿式喷漆室中完成。

主要生产工艺见表2-5。

1.10.3.3总装车间
总装车间包括佳宝总装和森雅总装车间,分别承担各自车型的整车装配及各分总成的装配任务,同时负责整车的检测、返修工作。

吉汽公司现有工程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见图2-1。

图1-1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示意图
1.10.4主要原辅材料消耗量
原辅材料消耗情况见表2-6。

1.10.5给水与排水情况
本项目给水水源为城市自来水。

厂区现有加压泵房,供水压力为0.45Mpa;厂区给水管网为生产、生活、消防合一系统;排水为分流制;厂区现有完善的雨水、污水管网。

全公司现有工程用水与排水情况见表2-7。

3
1.11在建工程概况
1.11.1生产纲领
全公司现有工程用水与排水情况见表2-8。

1.11.2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在建项目工作制度见表2-9,不新增劳动定员。

1.11.3项目工艺及建设内容
一汽吉林汽车有限公司于吉林市汽车工业园区建成区内现有厂区实施提高产品竞争力技术改造项目(二),在建项目新增建筑面积11206m2,对冲压、焊装、涂装和总装工艺进行55项改造,实现2011年达到18万辆/a规划目标。

在建项目生产工艺与现有项目相同,详见图2-1。

在建项目不新增占地,新增主要建筑物详见表2-10。

在建项目拟对各车间进行55项改造,以满足本次提升产能需要。

1)冲压车间
冲压车间改造情况详见表2-11。

2)焊装车间
焊装工艺改造内容详见表2-12。

3)涂装车间
涂装工艺改造内容详见表2-13。

4)总装车间
总装工艺改造内容详见表2-14。

1.11.4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情况
在建项目主要原料及用量如表2-15所示。

1.11.5建设进度
在建项目建设期为12个月。

1.11.6公用及辅助工程
在建项目在现有厂区内建设,且2004年通过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审批的“一汽集团公司吉林汽车有限公司微型车换型改造项目”已对各类公用设施进行建设,均可满足在建项目建设需要,故在建项目公用工程可依托现有工程。

1.11.6.1给排水
1)给水系统
厂区采用生产、生活、消防采用合一的给水系统,车间内采用生产、生活、消防各自独立的给水系统。

生产给水采用变频器控制恒压变流量供水,生产给水加压系统设在厂区的联合动力站房内。

生活给水采用变频器控制恒压变流量供水,分散布置生活水加压泵。

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采用临时高压系统,室内消火栓给水加压系统设在厂区的联合动力站房内。

2)循环水系统
循环水按冲压、焊装车间,涂装车间和空压机房分设成4套系统.
3)排水系统
厂区排水采用分流制,即雨水和污水分开排放,循环冷却水属清净下水,可直接排放;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标准中三级标准后由市政管网排入吉林市污水处理厂。

在建项目及建成后水平衡见图2-2。

图中,上方数据为在建项目新增量,下方数据为在建项目建成后全厂量。

图2-2 在建项目及其建成后水平衡图
1.11.6.2供热、供汽
按照吉林市供热规划,吉汽公司拟于2010年底由在建的吉林市江南热电厂对现有项目及在建项目供热、供汽,原有锅炉房拆除。

1.12现有项目污染物产生及防治措施分析
1.1
2.1废气污染源及防治措施分析
生产用汽和采暖由厂区外北侧锅炉房供给,锅炉房内设有20t/h沸腾炉3台,25t/h沸腾炉2台。

非采暖期1台20t/h锅炉运行,采暖期2台20t/h和l台25t/h共3台锅炉运行。

5台锅炉各配备一套陶瓷多管与麻石水膜二级除尘装置,经脱硫除尘后的烟气经一座高60m,内径为2.5m的烟囱排入大气。

吉汽公司目前所排放的工艺废气主要为焊装车间排放的焊接烟尘、涂装车间喷漆和烘干过程中产生的含甲苯、二甲苯有机废气以及总装车间转毂试验排放的含HC、CO 和NO2的发动机尾气。

1.1
2.1.1锅炉废气
根据吉林市环境保护监测站2010年1月1日和2008年3月28日对厂区锅炉废气污染源的监测数据,其烟尘排放浓度为181mg/m3,SO2排放浓度为645 mg/m3,均可以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二类区Ⅱ时段标准要求,锅炉房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详见表2-16。

1.1
2.1.2焊接烟尘产生及排放情况
⑴佳宝焊装车间
佳宝焊装车间现有10台半自动CO2焊机,焊机工作时将产生含有Fe2O3、SiO2和MnO2的焊接烟尘,现有焊丝的年用量总计约67.5t/a。

平均每台焊机消耗量为6.75t/a。

根据《焊接手册》,CO2气体保护焊丝在焊接过程中焊接烟尘产生量为10kg/t,则本项目每台焊机烟尘产生量为67.5kg/a,年工作时数为4800h/a,则小时产生量为0.014kg/h,每台焊机排风量为300m3/h,则烟尘初始浓度约为46.8mg/m3。

为减轻焊接烟尘对车间内外环境的污染,每台焊机配备了一台除尘效率可达98%以上的单机除尘器,净化后的烟尘排放浓度可下降至0.93mg/m3,排放速率仅为0.0003kg/h,烟尘排放浓度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2)中规定的焊接烟尘最高容许浓度(短时间接触最高容许浓度为6mg/m3,加权平均容许浓度为4mg/m3),可以车间内就地排放,净化后的焊接烟尘对车间内的职工操作环境和周围空气环境影响很小。

⑵森雅焊装车间
森雅焊装车间现有10台半自动CO2焊机,焊机工作时将产生含有Fe2O3、SiO2和MnO2的焊接烟尘,现有焊丝的年用量总计约24.2t/a。

平均每台焊机消耗量为2.42t/a。

根据《焊接手册》,CO2气体保护焊丝在焊接过程中焊接烟尘产生量为10kg/t,则本项目每台焊机烟尘产生量为24.2kg/a,年工作时数为4800h/a,则小时产生量为0.005kg/h,每台焊机排风量为300m3/h,则烟尘初始浓度约为16.8mg/m3。

为减轻焊接烟尘对车间内外环境的污染,每台焊机配备了一台除尘效率可达98%以上的单机除尘器,净化后的烟尘排放浓度可下降至0.34mg/m3,排放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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