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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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依法治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的规定,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编制城东街道2017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1.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前哨,共赢平安理念,强化安全生产第一意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要围绕五市六城创建大局,坚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完成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2.工作目标:切实增强我街道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切实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

健全预警应急机制,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深入排查和有效化解各类安全生产风险,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全力控制和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全街道事故控制指标零增长,并力争有所下降;确保亿元国内生产总值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企业十万从业人员死亡率稳步下降;坚决杜绝工矿商贸企业领域内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遏制发生较大事故,减少发生一般事故,努力推动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

3.主要任务:加强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联合开展各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安全生产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开展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诚信机制建设,推进和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推进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二、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概算

1.行政执法人员数量:以2017年1月统计,城东街道安监系统在编在岗人员3人,取得执法证人员数为3人,纳入计算行政执法人员数量为3人。

2.总法定工作日:

全局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执法人员数量

= 250日/人、年 3人=750日。

注:国家法定工作日=全年总天数-双休日-法定节假日

=365-52 2-11=250日

其中:①全年总天数365天;

②双休日=52周 2天/周=104日;

③元旦、春节、清明、端午、五

一、中秋、国庆节等共计11天法定假日。

3.非监督检查工作日估算:其中含各类学习、培训、考核、会议、配合街道安全监管工作、值班补休日及公务员法定年休假、病、事假、探亲假、婚假等各种休假、参加党群活动、台账建设及管理、报表统计上报、内勤工作及开展综合监管、应急救援管理、科技信息、宣传教育培训、政策法制等工作和省、市安监局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等。

4.监督检查工作日=750-567=183日

监督检查工作日:其中含实施行政许可、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安全生产举报受理查处、重大隐患排查督促整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各类专项整治、监督检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检查等。

以2-3名执法人员一天检查两家企业测算,183个监督检查工作日可以安排检查122-183家次企业左右。

5.根据以上测算,结合安监所人员实际情况,2017年监督检查任务数为170家次。

三、重点监管领域和对象

2017年度监督检查的重点领域

根据我街道安全监管工作实际,确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烟花爆竹批发、零售,非煤矿山,机械制造,船舶修造,金属冶炼,事故隐患挂牌治理,来信来电举报,涉可燃爆粉尘、有限空间、涉氨等高危险行业企业,石材和水泥加工行业、头盔行业、木制家具制造行业、造纸企业、制鞋、电力金具、橡胶材料等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企业列为等十方面为2017年监督检查的重点领域。

2017年度监督检查的重点对象

辖区内已录入安全生产网格的生产经营单位267家。

其中街道重点监管生产经营单位共7家,分别为:

1.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3家。

2.非煤矿山企业1家。

3.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1家。

4.职业卫生重点监管单位2家。

此外,结合辖区内企业实际,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条件、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等情况确定本单位的其他重点监察单位。年度重点监察单位量不低于全年监察量的20%。

四、安全监督检查计划相关事项

监督检查事项。要按照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监管一体化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以及国家安监总

局第24号令等有关规定,重点监督检查以下内容:

1.生产经营单位的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2.安全设施三同时建设情况;

3.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情况;

4.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持证情况;

5.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6.应急预案制定、实施、备案及应急救援组织和装备配备、维护保养情况;

7.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报备情况;

8.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9.职业病危害项目检测、申报情况;

10.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情况;

安监所要结合季度特色和本辖区实际,结合各类专项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制作现场检查方案,方案的参考格式见附件 2。

计划编制。城东街道安监所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更加细化的监督检查工作年度计划、月度计划,于每月28日前上报本月计划完成情况表、月度汇总表和下月计划表。

计划实施。

1.在实施执法计划过程中,要尽量将各专项监察行动纳入到常态化监察执法工作,切实与执法工作计划的任务相结合,确保执法工作计划顺利完成。

2.确因不可预见情况等因素致月度计划无法完成的,在上报月度计划完成情况表的同时说明无法完成的理由,由局领导审批后,将本月未完成的工作移至下月一并完成。若因上级工作部署和其他不可预见情况等因素致年度执法计划发生重大调整的,需及时编制并重新履行报批和备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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