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扶梯设备购置合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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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梯电梯设备合同合同项目名称:南康泓泰家具产业交易市场E区

扶梯购销合同

合同编号:F14001

甲方:

乙方: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江西省南康市

合同编号:F14001

签订地址:南康市

签订时间:2014年02月

甲方:

电话:

传真:

邮编:

开户行:

账号: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开户行:

账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按照公平、诚实和互信的原则,共同确定以下合同条款,以便于共同遵守。

一、甲方经综合选型,决定向乙方订购FDS-100型扶梯33台。具体各种规格型号详见价格表。

1.合同生效:

1.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

2..价格 2.1扶梯

单位:万元(人民币)

序号 型号

梯级宽 度(mm ) 速度 (m/s ) 倾斜角(º) 提升高度

(mm ) 数量 设备单价 单台小计 楼号

E1-E2 FDS350-100-H5.3M (室内) 1000 0.5 35 5300 2 E1栋 E3-E4 FDS350-100-H5.3M (室外) 1000 0.5 35 5300 2 E5-E6 FDS350-100-H4.7M (室内) 1000 0.5 35 4700 2 E7-E8 FDS350-100-H4.7M (室外) 1000 0.5 35 4700 2 E9-E11 FDS350-100-H4.7M (室外) 1000 0.5 35 4700 3 E2栋 E12 FDS350-100-H4.7M (室外) 1000 0.5 35 4700 1 E3栋 E13

FDS350-100-H5.3M (室外)

1000 0.5 35 5300 1 E14-E15 FDS350-100-H5.3M (室内) 1000 0.5 35 5300 2 会展 1栋 E16-E17 FDS350-100-H5.3M (室外) 1000 0.5 35 5300 2 E18-E19 FDS350-100-H4.7M (室内) 1000 0.5 35 4700 2 E20-E21 FDS350-100-H4.7M (室外) 1000 0.5 35 4700 2 E22-E24 FDS350-100-H4.7M (室外) 1000 0.5 35 4700 3 会展2栋A 段 E25-E30 FDS350-100-H4.7M (室内) 1000 0.5 35 4700 6 E31-E33 FDS350-100-H4.7M (室外)

1000

0.5

35

4700

3

会展2栋B 段 合计 人民币(大写)(¥万元)

2.2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万元)

2.3合同总价包含本合同电梯设备费、保险费、税费、不锈钢装修。

2.付款方式:

3.1双方签约后,每栋准备开始施工,甲方三天内支付相应栋合同总价款的30%给乙方。乙方在手到上述款项,双方共同确认电梯土建总体布置图后开始本合同设备的生产并开始甲酸合同工期。

3.2本合同约定的每栋设备生产完毕,乙方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到乙方指定生产地初验,本合同约定的每栋电梯数量和规格型号核对无误后,三日内甲方支付相应栋合同价款当的50%给乙方,乙方收到该款项后立即安排运输,在十五日内把

合同设备运到安装现场。

3.3本合同约定的全部电梯运抵甲方所在地,将甲方、乙方、乙方安装公司共同验收。

3.4甲方实行交演示工程,即电梯经过电梯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以及办完一切手续和甲方无障碍使用一个月后(因甲方原因不能及时使用电梯,电梯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一个月后支付该笔款项),甲方支付剩余的15%工程款,同事乙方应向甲方出具一份与合同总价等额之税务发票。乙方每次收到款项后应向甲方出具一份收据。

3.5剩余5%为电梯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七个工作日内付满。

4.生产工期、产品运输及电梯土建施工图:

4.1本合同设备在合同签订生效、定金收到、双方确认电梯土建总体布置图后开始生产,乙方生产工期30天,在收到甲方第二次付款后15日那日将本合同约定的所有电梯运抵甲方施工现场(不可抗力除外)。如甲方未能准时支付本合同款项或未及时确认电梯土建总体布置图则交货期顺延。

4.2乙方应当按照适合于公路或铁路运输的要求对设备进行包装。

4.3电梯生产完毕若因甲方未能按时付款造成设备不能交付运输,乙方可以免费代甲方保管和存放设备十五天。超过上述期限后,设备的餐厨废、保险费及报关费由甲方承担,上述费用为每台人民币壹佰元。如因储存时间超过六个月而发生损坏,则乙方不予负责。

4.4乙方办理设备至甲方工地的运输和保险,该运输和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4.5电梯土建施工图(含预埋件尺寸)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日由乙方提供,如乙方未按时提供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不顺延。

4.6乙方应提供室内,室外扶梯及货梯相关的技术条件及施工图纸。

5产品交验及保管:

5.1甲乙双方和乙方安装公司同时在江西省南康施工现场交接货,甲方接受后随即由乙方安装公司全部接受。

5.2设备运抵工地后,甲方须在施工现场提供足够面积的存放场地以存放产品及工具。

6产品交付使用

6.1在甲方付清乙方相关款项后七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应当办理书面的设备移交手续和资料移交手续。任何乙方不得无故拖延。

6.2设备必须经电梯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能交付甲方使用。

6.3移交的所有电梯资料为以下内容(每台电梯一套):

6.3.1装箱清单

6.3.2产品合格证

6.3.3土建布置图

6.3.4安全部件型式试验证书(复印件)

6.3.5安装手册

6.3.6电梯系统手册

6.3.7使用及维护手册】

6.3.8电梯要是(厅门三角钥匙、基站锁梯钥匙、轿内检修钥匙、电梯控制柜钥匙)

6.3.9电梯管理制度

6.4自电梯产品交付使用之日起,产品的所有权。使用权转移给甲方。

3.产品质量保证:

7.1乙方保证本合同提供之电梯产品符合双方确认的“电梯技术规格”之规定(详见附件1)。

7.2在甲方合理、正确使用条件下,质量保证期为电梯安装竣工且经当地电梯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不坑人抗力因素个人为破坏不在此列)。在质量保证期内电梯出现问题应随叫随到并在24小时内解决以及免费修路或条换损坏之零部件,被条换下来的电梯零部件所有权属乙方。

7.3按照国家对电梯实施制造、安装、维修全面负责一条龙管理之父的规定,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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