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达能并购娃哈哈案例的分析及由此引发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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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达能并购娃哈哈案例的分析及由此引发的思考
班级:08经济学2班姓名:潘相文学号:0807100224 08经济学2班姓名:宋一帆学号:0807100231
当今社会是一个大并购时代,就在中国企业苦苦为国际化生存而求索的同时,跨国资本也加快了对中国的行业并购整合的步伐。这是经济全球化时期中国发展的必然特征,但我们也必须要考虑到外资并购导致行业垄断,并危及产业安全和经济安全的突发情形。2006年9月,达能提出以低价并购娃哈哈与其非合资企业,这个要求遭到娃哈哈的拒绝。2007年4月3日,一篇《宗庆后后悔了》的文章,将娃哈哈与达能的并购与反并购之争暴露在世人面前。由此,也有了至今仍在热炒,情况仍不明朗的“娃哈哈”与“达能”之争。
1996年,娃哈哈与法国达能公司、香港百富勤公司共同出资建立了五家公司,共同生产以“娃哈哈”为商标的包括纯净水、八宝粥等在内的产品。当时,娃哈哈占到了49%的股份,达能与百富勤加起来占51%。亚洲金融风暴之后,香港百富勤在境外将股权卖给了达能,使达能跃升到了51%的绝对控股地位。当时,达能立刻提出,将“娃哈哈”商标权转让给与其合资的公司,但遭到了国家商标局的拒绝,因此后来双方改签了一份商标使用合同。然而,2007年,达能以娃哈哈非合资生产的产品未经合资公司董事会通过,擅自使用娃哈哈商标违反合同为名,要求以40亿元人民币的低价并购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达56亿元、2006年利润达10.4亿元的其他非合资公司51%的股权。
导致宗庆后与达能交恶的原因,是被宗庆后称为对方精心布下圈套让其钻的“不平等条约”———1996年2月29日,急于合资的娃哈哈与达能达成商标转让协议,中方要使用娃哈哈商标,必须经过合资公司董事会通过。由于后来达能占到了合资公司的51%股份,也就是说,娃哈哈的非合资公司要使用娃哈哈的商标,须经达能同意方行。可以肯定的是,杭州娃哈哈集团公司与杭州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之间的这场纠纷,纯属于合资协议纠纷。如果苛求杭州娃哈哈集团公司当初不该出让无形资产,或者指责杭州娃哈哈集团的创办人不该继续使用“娃哈哈”商标,为他人作嫁衣裳,显然都于事无补。而外资企业容许杭州娃哈哈集团的创
办人长期继续使用商标,显然也是一种战略性的选择。
政府保持中立的态度,恰恰为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解决纠纷提供了足够的空间。如果合资双方能够将十年来无形资产所获收益进行重新分配,并在此基础上,重修旧好,不失为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如果当事人试图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彼此的纠纷,那么,“娃哈哈”这一驰名商标所受到的损害将难以估量。这场纷争提醒企业的投资者,必须重视无形资产特别是无形资产中的知识产权,不能为了眼前的利益而失去长远利益,更不能为了吸引外资而放弃自己的品牌。
目前,外商并购投资出现新的动向,重点转向对我行业排头兵企业进行并购,譬如,美国高盛收购肉类食品第一品牌——双汇,美国凯雷收购工程第一品牌——徐工机械,法国著名小家电企业SEB收购国内第一品牌苏泊尔等等并购现象。我国一批具有竞争优势和成长力的重要企业陆续被并购,这对我国产业发展和经济安全提出新的挑战。对此,我们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和警觉,并要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潜在风险。
娃哈哈事件还提醒人们,外资尤其是跨国公司进入中国市场不是来为中国企业和中国人民传播福音的。它首先是一家企业,作为企业,最根本的目标就是以最少的投入寻求最大的回报。因此,从外资方面来说,并购中国企业当然也必须有利可图才行。外资企业之所以用并购方式来取代传统的合资方式,最直接的原因就在于这种方式能缩短建设周期,加快投资周转速度。有关资料显示,创建一家新企业,从考察谈判到办成开业一般要用1.5至2年时间,假如要形成一定的规模,则至少需要用3至5年;而并购企业一般只需3至5个月,许多并购企业就可迅速形成规模,即使加以改造最多也只需1至2年,比新建企业缩短2至3年,从而使外资得到更大的收益。
从外资在中国市场并购对象的选择以及并购的最后结果来看,外资收购中国企业是有选择的,一般是那些有盈利能力和市场前景的企业,或者是拥有某种资源的企业,这样的企业在本行业一般都位居前几名。而在并购完成后,外资往往有两种做法,一是终止企业运营,以达到消灭竞争对手,获取国内市场份额的目的;二是把并购获得的企业转变为其下属的加工企业,作为其全球生产链条上的一个环节,从而使中国企业既没有知识产权,也没有核心技术。
国家对于战略性产业和重要企业,其外资进入方式和深度要有明确界定;对于涉及到战略产业和重要企业的并购重组,必须坚持国家战略利益至上的原则,在服从战略利益的前提下考虑企业的商业利益,避免以牺牲战略利益、长远利益为代价去换取眼前利益。针对当前推进产业结构升级、加快国有企业改革重组的实际需要,既要积极引进外资,加快结构调整和重组改革,不断提升我国产业的规模和水平;又要在对外合作中保持自主、发展自我,不能再搞那种“一厢情愿”式的招商引资,更不能以牺牲自主去换取合作。
此外,国家应积极稳妥地推进外资并购发展。既要进一步创造有利于外资并购投资的环境,也要加强对外资并购的引导,规范其发展。同时,要以《公司法》和国家的有关规定为依据,推进企业依法改革、规范改制。在企业并购重组过程中,要严格履行程序,理性选择适于企业实际的合作伙伴、合作形式,不能盲目资本化运作,防止以搞运动的方式推动企业改革重组。对于重大并购重组活动,国家应创建多部门联合的并购审查机制,重组活动需要经过专项评估和论证。同时,建立并购中的国家经济安全预警机制,防范潜在风险。
外资并购所带来的影响可以说是祸福难料。曾经美国高盛收购肉类食品第一品牌——双汇,美国凯雷收购工程第一品牌——徐工机械,法国著名小家电企业SEB收购国内第一品牌苏泊尔。一件又一件的外资并购案例使得许多国人不得惊呼“外狼来了”。外资企业就如探囊取物一般将行业的领导品牌斩于马下,优势资产就这样轻而易举的拱手相让。国内的品牌出售其实更像是一种拥有溢价能力的净资产的收购,而非品牌的出售。成就一个品牌是很不容易的。而如今,品牌的无形价值几乎被完全忽视了。这对中国的众多本土品牌是什么不利的。可以说的上市亏本交易。这样的一桩桩并购案例不得不让我们感到惋惜与遗憾。当然并非所有的外资并购都是亏本交易。哇哈哈与达能的并购案,对哇哈哈集团来说是有利有弊。我们在为中国许多本土企业的并购感到惋惜的同时,也不得不承认外资并购也有他的积极作用。外资企业的进入,可以给本土企业带来先进的技术与管理模式。甚至,救活了一些濒临破产的本土企业,从而提高了国民的就业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