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怡建《税收学》(第3版) 课后习题 (第十二章 所得税制)【圣才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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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所得税制

1.所得税有哪些主要特点?

答:所得税作为整个税收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不同于其他大类税收的特点,可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1)税收负担的直接性;

(2)税收分配的累进性;

(3)税收征收的公开性;

(4)税收管理的复杂性;

(5)税收收入的弹性。

2.资本利得税有哪些主要处理方式?

答:资本利得在税收上是指资本商品,如股票、债券、房产、土地或土地使用权等,在出售或交易时发生收入大于支出而取得的收益,即资产增值。资本利得税是对资本利得所征的税。在对资本利得是否征税以及如何征税问题上也就形成了不同的处理方式,大致可概括为以下三种:

(1)视同普通所得征税。对纳税人所取得的资本利得分别按公司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制度征税。在具体征收时又有两种类型:

①把资本利得视同其他所得一样征税;

②对资本利得,主要是对长期资本利得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以体现短期资本利得和长期资本利得在税收上的区别对待;

(2)征收资本利得税。对纳税人所取得的资本利得按资本利得税征税,资本利得税在课税

对象确定、税率设计上给予一定的政策优惠,以体现对资本利得和一般所得在税收政策上的区别对待;

(3)对资本利得免税。对纳税人所取得的资本利得免征所得税,或免征部分资本项目所得税,以体现对资本利得的政策优惠。

3.按法律标准,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如何划分?

答:依据法律标准,确定居民纳税人或非居民纳税人对于企业和个人有所不同。

(1)就企业而言,取决于企业按哪一个国家法律注册设立。

凡按某一个国家法律注册设立的法人企业,不论这个企业的管理机构是否设在该国都是该国的居民纳税人;反之,如果没有按该国法律注册设立,即使这个企业的管理机构设在该国,也不能成为该国居民纳税人。

(2)就个人而言,取决于个人的国籍。凡是取得某一个国家的国籍,不论个人是否居住在该国,都是该国的居民个人;反之,即使个人居住在该国,而没有取得该国的国籍,也不能成为该国居民个人。

目前,世界上只有少数国家采用法律标准。

4.按户籍标准,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如何划分?

答:依据户籍标准,确定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对于企业和个人有所不同。

(1)就企业而言,取决于企业的管理机构设在哪一个国家,凡是将法人企业的管理机构设在某一个国家行使征税权力的范围内,不论这个法人企业是否按照该国法律规定注册设立,都是该国的居民纳税人;反之,即使这个法人企业按照该国法律规定注册设立,但企业管理机构不是设在该国,这个企业也不能成为该国的居民纳税人。

(2)就个人而言,取决于个人的住所或居所,但由于住所或居所是比较抽象的概念,因此,在具体实施时都是以居住时间为确定标准。按照个人在一个国家居住时间的长短,把个人分为非居民个人、非长期居民个人和长期居民个人三种。依据户籍标准,个人在一个国家居住达到一定时间就可被认定为该国居民个人,而不管其是否取得该国国籍。

目前,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采用户籍标准。

5.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关系应如何处理?

答: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是两种不同类型的所得税,在一般情况下两者以不同的纳税人,选择不同对象课征,因而互不交叉。但在有些情况下,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虽选择不同纳税人,却以同一对象征税,因而发生重叠交叉、重复征税。对于个人股息和税后利润所得的征税,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

(1)既征企业所得税,又征个人所得税。作为传统处理方式,对企业实现利润首先征收企业所得税。然后,对于个人分得的股息和税后利润再征收个人所得税,但企业税后未分配利润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只征收企业所得税,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消除对个人分得的股息和税后利润重复征税的一种可供选择的方式,是对企业利润征收企业所得税,而对个人分得的股息或税后利润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主要对工薪所得征收;

(3)征收企业所得税,并允许在个人所得税中抵免。为了既能避免重复征税,又能对企业和个人这两个独立纳税人行使征税,比较可行的办法是征收企业所得税,并允许在个人所得税中抵免。

6.对独立劳动所得如何确定来自于境内或境外?

答:独立劳动所得是指个人独立地从事于非雇佣的各种劳动,包括独立的科学、文学、艺术、教育等活动,以及医师、律师、工程师、建筑师、会计师等独立劳动所取得的所得。

独立劳动所得来源地确定是以独立劳动者在一个国家的出场为条件,在具体实施中是以是否设有经常使用的固定基地和在一个国家停留时间长短为标准。只有在一个国家设有经常使用的固定基地或者在一个国家居住达到限定时间,才能被认定为独立劳动者在该国出场,并认定其所得来源于该国;否则,不能被认定为来源于该国境内所得。

7.对非独立劳动所得如何确定来自于境内或境外?

答:非独立劳动所得是指受聘或受雇于他人的工薪收入者所取得的工资、薪金等所得。非独立劳动所得来源地的确定是以所得支付地或在一个国家停留时间长短为标准。

(1)对于非独立劳动所得由提供劳动所在地的常设机构或固定基地负担的,以所得支付地为标准,在哪一个国家支付,就为来源于该国所得。

(2)对于非独立劳动所得不是由劳动所在地的常设机构或固定基地所负担,而是由非劳动所在地的雇主所支付,以劳动者在一个国家停留时间长短为标准。

劳动者在一个国家停留达到限定时间,就被认定为其非独立劳动所得来源于该国。否则,不能被认定为来源于该国境内所得。

8.税收优惠有哪些主要形式?

答:所得税的税收优惠主要有免税、减税、税前扣除、盈亏互抵、加速折旧、税收抵免、延期纳税、税前还贷等方式。

(1)免税。它是指纳税义务的全部免除,是一种最典型、最彻底的税收优惠措施。免税的具体方法一般有定期免税或永久免税,或者规定起征点免税,即对未达到起征点标准的一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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