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202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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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THE COMPULSORY PROVISIONS OF WATER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STANDARDS
(2020年版)
《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编制组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规定,对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满足经济社会管理基本需求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按照《水利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要求,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的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等领域,可以制定强制性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目前水利行业强制性标准分为全文强制和条文强制两种形式,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需要强制时,为全文强制形式;标准中的部分技术内容需要强制时,为条文强制形式,即强制性条文。
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以下简称强制性条文)的发布与实施是水利部贯彻落实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水利工程建设全过程中的强制性技术规定,是参与水利工程建设活动各方必须执行的强制性技术要求,也是对水利工程建设实施政府监督的技术依据。强制性条文的内容,是直接涉及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水利工程安全、环境保护、能源和资源节约及其他公众利益,且必须执行的技术条款。
我国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对水利技术标准保障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的要求不断提高,为适时推进水利技术标准制修订工作,水利部于2012年印发了《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管理办法》(水国科〔2012〕54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强制性条文的制定、实施和监督检查做出了具体规定。依据《管理办法》,从2012年12月开始,制定强制性条文的工作机制由从批准颁布的现行标准中摘录、集中审查、汇编发布的工作方式,调整为在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制定与修订的送审、报批阶段,明确规定对强制性条文进行审查、审定的要求,并要求在出版发行的标准文本中用黑体字标识。将强制性条文审查、审定的关口前移,进一步规范、完善了强制性条文制修订机制,对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和监督检查更具指导意义。实践证明,强制性条文自2000年实施以来,对保障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也进一步促进了水利标准化工作改革。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水利部“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实施强制性条文的监督检查,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组织中水北方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中水东北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和北京川流科技开发中心编写了2020年版《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020年版《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以2016年版《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篇章框架为基础,其章节内技术标准按照国家标准、水利行业标准和其他行业标准排序,同级标准按照标准顺序号排序。本
次汇编收录的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发布日期截至2019年11月30 0 ,包括未修订标准和新制定与修订标准,未修订标准以2016年版《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中相应的强制性条文为依据,新制定与修订的标准以近期批准颁布的标准中明确用黑体字标识的强制性条文为依据。2020年版《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共涉及94项水利工程建设标准、557条强制性条文。
在执行强制性条文的过程中,应注意将强制性条文与所摘录标准结合使用,避免断章取义;当强制性条文规定的内容在标准修订后发生变化时,应按修订后的强制性条文执行;还应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及时将遇到的问题反馈至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传真:010 -63206755, E - mail:*************.cn。
2020年版《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编制,得到了水利部国际合作与科技司等部门的指导,以及有关专家的支持和帮助,在此谨表谢意!
组织单位: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
编制单位: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
中水北方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中水东北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川流科技开发中心
编制组成员:
王志强温续余覃利明汪庆元杜雷功陆宗磐苏加林
侯传河李现社马贵生龚长年蒋肖李小燕张军劳
何定恩司富安崔金铁潘尚兴邵剑南何华松郑永良
王伟翟兴无雷兴顺徐立峰曾怀金肖昌虎史晓新
王治国高玉生李伟王跃峰王化翠李大伟费永法
刘卓颖游超李润芝朱文赵学民徐立洲陈立秋
杜威齐崇崇
前言
第一篇水利工程设计 (1)
1 水文 (3)
1 - 1 水文测验 (3)
1-2水文计算 (4)
2工程勘测 (6)
3工程规划 (14)
3-1流域(区域)规划14
3-2防洪标准 (14)
4工程设计 (17)
4-1工程等别与建筑物级别 (17)
4-2洪水标准和安全超高24
4-3稳定与强度 (33)
4-4抗震 (49)
4-5挡水、蓄水建筑物 (50)
4-6输水、泄水建筑物 (51)
4-7水电站建筑物 (52)
4-8防火 (52)
4-9安全监测 (53)
4-10 工程管理设计 (54)
5机电与金属结构 (55)
5-1电气 (55)
5-2金属结构 (62)
6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和征地移民 (66)
6-1环境保护 (66)
6-2水土保持67
6-3征地移民 (69)
第二篇水利工程施工 (73)
7 土石方工程 (75)
7- (1)
开挖 (75)
7- (2)
锚固与支护 (75)
7-3 疏浚与吹填 (76)
8混凝土工程 (77)
9灌浆工程 (79)
第三篇劳动安全与卫生 (81)
10劳动安全 (83)
11卫生 (108)
第四篇水利工程验收.................................................H3 12质量检查 .. (115)
13验收 (116)
附录标准名称及强制性条文索引 (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