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教育应急预案(正式版)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襄阳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健康教育应急预案

目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2 组织管理

2.1 组织指挥机构

2.2 技术指导机构

2.3 具体实施机构

3 应急健康教育内容、对象和方法

3.1 应急健康教育主要内容

3.2 健康教育对象

3.3 健康教育方法

4 不同阶段的健康教育策略

4.1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期

4.2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持续期

4.3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控制期和恢复期

5 工作步骤

5.1 确定事件性质、原因和处理办法

5.2 快速发放宣传资料

5.3 开展宣传效果评估

6 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急健康教育工作的分级反应6.1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的应急反应

6.2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的应急反应

6.3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的应急反应

6.4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Ⅳ级) 的应急反应

7 保障措施

7.1 经费保障

7.2 人力保障

7.3 传媒支持

7.4 社会动员

8 附则

8.1 预案的管理与更新

8.2 解释部门

8.3 实施时间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通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健康教育工作,消除恐慌心理,提高广大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和保护技能,同时引导和配合医疗卫生机构科学、有序、高效地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将灾情和疫情防患于未然,并把危害减轻到最低,实现可持续性控制。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和经济秩序。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湖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襄樊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襄樊市重点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发生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启动《襄樊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时。

1.4 工作原则

1.4.1 预防为主原则

宣传普及各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公众防护意识。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加强宣传力度,帮助公众和重点人群树立科学观念和积极预防而不惊慌失措的正确态度,指导公众采取正确的预防和保护行为,提高个体和群体的预防保护能力。

1.4.2 快速反应原则

当灾情、疫情出现时,要具备快速反应的能力,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快速开展应急健康教育工作。

1.4.3 政策性原则

必须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湖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作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健康教育的基本原则;坚持以我市卫生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和我市业务技术主管部门的规范要求为具体原则。

1.4.4 针对性原则

根据不同的对象、不同的问题、不同的情况开展针对性强的健康教育活动。对大众传播的健康信息应该简单明了、通俗易懂,适合目标人群的接受能力,要使大部分人能够理解;传播的方式应该是当地群众喜闻乐见的;行为指导应该要求明确,方法正确,循序渐进,便于掌握。

1.4.5 科学实用性原则

应急健康教育工作无论是在内容上还是在方法上都必须坚

持科学性原则,所宣传的内容应该是有根据的、科学的,并能够正确引导群众。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健康教育工作必须根据当地、当时的条件给以实用性的指导。

1.4.6 属地管理原则

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原则。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辖区内健康教育的技术指导,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具体开展相关健康教育工作。

2 组织管理

2.1 组织指挥机构

市卫生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办公室负责全市应急健康教育工作的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

各县(区)卫生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办公室负责辖区内应急健康教育工作的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

2.2 技术指导机构

市、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辖区内健康教育工作的技术指导。组建健康教育应急机动队,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变化情况,及时开展相应的技术指导,提供健康教育资料,并开展健康教育效果评估。

2.3 具体实施机构

根据《襄樊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由县级以上政府组织公共媒体、有关健康教育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有关社会团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

3 应急健康教育内容、对象和方法

3.1 应急健康教育主要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内容;出现暴发疫情时相关的防治知识;对密切接触者、疑似病例进行医学观察,对临床诊断病例进行隔离治疗的必要性;城乡居民发生可疑症状应采取的措施和其它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健康教育知识等。

3.2 健康教育对象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地周围人群,特别是传染病疑似病例和临床诊断病例的接触者;车站、码头、机场等窗口地区的流动人群及相关重点人群。

3.3 健康教育方法

运用广播、电视和报纸等大众媒体开展健康教育(包括专栏、专版及电视专题讲座);设计制作健康教育折页、传单、海报、招贴画等各种健康教育资料,利用一切渠道进行发放,保证“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进村入户”;举办多种形式的健康咨询活动;利用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医院、工矿企业的宣传栏、科普画廊、板报等宣传阵地开展健康教育;在农村可利用有线广播网、老年活动室、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橱窗和板报等工具进行健康教育;开通咨询电话为社会公众或目标人群答疑解难;利用各级卫生网站开展各类相关知识的健康教育;在医院、学校等开展重点人群健康教育工作;有条件的地方可利用手机短信,发送相应的防病信息。

4 不同阶段的健康教育策略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严重程度、变化情况及公众心理变化,以全民普及防治知识为基础,及时调整宣传教育策略,制定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工作方案,及时组织更新相应的科普宣传内容,通过各种途径,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工作。

4.1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期

快速有效地利用各种健康教育形式宣传有关知识,制作必要的宣传资料,及时分发给群众,有针对性地宣传普及救护常识,传染病预防、饮食卫生、饮水卫生知识和消毒、杀虫方法。同时,运用“个别劝导、讲座、咨询”等方式,做好有关人群的心理危机疏导干预工作,配合新闻传媒加大健康教育力度。

4.2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持续期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