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负债中的短期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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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负债中的短期借款
短期借款是指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的各种借款,通常是为了满足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或者是为了抵偿某项债务而借入的。

在实际工作中,如果短期借款利息是按期支付的,如按季度支付利息,或者利息是在借款到期时连同本金一起归还,并且其数额较大的,企业应采用月末预提方式进行短期借款利息的核算。

短期借款利息属于筹资费用,应计入“财务费用”科目。

1.企业应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计算确定的短期借款利息费用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2.实际支付时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3.短期借款到期偿还本金时
借:短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
如果企业的短期借款利息是按月支付的,或者利息是在借款到期时连同本金一起归还,但是数额不大的,可以不采用预提的方法,而在实际支付或收到银行的计息通知时,
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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