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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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悬空作业定义:
在周边临空状态下,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高 处作业,称为悬空作业。主要有6大类施工作业: 构件吊装与管道安装;模板支承与拆卸;钢筋绑 扎和安装钢骨架;混凝土浇筑;预应力现场张拉; 门窗安装作业等。
对于悬空作业所有使用的安全带挂钩、吊索、卡 环和绳夹等必须符合相应规范的规定和要求。所 有的索具、脚手架、吊篮、平台等设备,也都必 须查验及鉴定合格证,不可疏忽。
特种作业安全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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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目录
一、高处作业常识 二、特种作业常识 三、安全防护用品常识 四、作业人员安全常识 五、检查、维修常识 六、起重设备检查程序与内容 七、起重设备作业重点环节的因素识别与控制 八、作业禁令及注意事项
一、高处作业常识 1、高处作业的定义 2、高处作业的分级 3、高处作业的标记 4、攀登作业的定义 5、悬空作业的定义 6、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技术措施 7、临边作业与洞口作业安全要点
7、临边作业与洞口作业安全要点:
(1)临边防护。在施工现场,当作业中工作面的边沿没有围 护设施或围护设施的高度低于80cm时,这类作业称为临边 作业。例如在沟、坑、槽边、深基础周边、楼层周边梯段 侧边、平台或阳台边、屋面周边等地方施工。在进行临边 作业时设置的安全防护设施主要为防护栏杆和安全网。
(2)洞口作业。 洞口类型。洞口作业的防护措施,主要有设置防护栏杆、 栅门、格栅及架设安全网等多种形式。不同情况下的防护 设施,主要有:
1、高作业的定义:
所谓高处作业是指人在一定位置为基准的高 处进行的作业。国家标准GB/T3608-2008《高 处作业分级》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 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 业,都称为高处作业。”根据这一规定,在 建筑业中涉及到高处作业的范围是相当广泛 的。在建筑物内作业时,若在2M以上的架子 上进行操作,即为高处作业。
致使作业者无法维持正常姿势; h. 抢救突然发生的各种灾害事故; i. 超过GB12330规定的搬运。
3、高处作业的标记 :
高处作业的分级,以级别、类别、和种类作标 记,写明级别和种类;特殊高处作业作标记时, 写明级别和类别,种类可省略不写。例:三级, 一般高处作业;一级,强风高处作业;二级,异 温、高处作业。
1. 坠落高度基准面 通过可能坠落范围内最低处的水平面称为坠落高度基准面。
2. 可能坠落范围半径 为确定可能坠落范围而规定的相对于作业位置的一段水平
距离称为可能坠落范围半径。其大小取决于与作业现场的地形、 地势或建筑物分布等有关的基础高度。 3. 基础高度
以作业位置为中心,6m为半径,划出一个垂直水平面的柱 形空间,此柱形空间内最低处与作业位置间的高度差称为基础 高度。 4. 可能坠落范围
4、攀登作业定义:
在维修现场,常常借助于登高用具或登高设施,在 攀登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这类作业称攀登作业, 亦称登高作业。攀登作业主要是利用梯子攀登和 结构安装中的登高作业。这类作业较易发生危险, 因此,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该考虑并确定施 工所需要的各种登高和攀登设施。一般地说,各种 登高行动应尽量利用现成条件,如借助于建筑结构 和脚手架上的登高梯道或载人的垂直运输设备,如 施工用电梯等。所以在整个施工工期内,所有各类 人员的上下,都必须在规定的通道上行走,不允许 在阳台之间等非正规通道作登高或跨越,也不能利 用吊车臂染或脚手架杆件等施工设备进行攀登。
①各种板与墙的洞口,按其大小和性质分别设置牢固的盖板、 防护栏杆、安全网格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
②在施工现场与场地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深度在2m以上的 敞口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 示警。
③物料提升机上料口,应装设有联锁装置的安全 门,同时采用断绳保护装置或安全停靠装置;通 道口走道板应平行于建筑物满铺并固定牢靠,两 侧边应设置符合要求的防护栏杆和档脚板,并用 密目式安全网封闭两侧。 (3)洞口安全防护措施要求。洞口作业时根据具体 情况采取设置防护栏杆、加盖件,张挂安全网与 装栅门等措施。 ①楼板面的洞口,可用竹、木等作盖住洞口。盖板 须能保持四周搁置均衡,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②短边边长为50~150cm的洞口,必须设置以扣件 扣接钢管而成的网络,并在其上满铺竹笆或脚手 板。也可采用贯穿于混凝土板内的钢筋构成防护 网,钢筋网络间距不得大于20cm。
6、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技术措施
(1)、凡是进行高处作业施工的,应使用脚手架、 平台、梯子、防护围栏、安全带和安全网等。作 业前应认真检查所用的安全设施是否牢固、可靠。 (2)、凡从事高处作业人员应接受高处作业安全 知识的教育;特殊高处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上 岗前应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交底。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的,应按 规定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关安全技术教育。 (3)、高处作业人员应经过体检,合格后方可上 岗。施工单位应为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帽、 安全带等必备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具,作业人员应 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
以作业位置为中心,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为半径划成的与水 平面垂直的柱形空间,称为可能坠落范围。 5. 高处作业高度
作业区各作业位置至相应坠落高度基准面的垂直距离中的 最大值,称为该作业区的高处作业高度。简称作业高度。
2、高处作业分级 1 .作业高度分为2~5m;>5~15m;>15~30m
及>30m四个区域。 2 .直接引起坠落的客观危险因素分为九类: a.阵风风力六级(风速10.8m/s)以上; b.GB4200规定的Ⅱ级以上的高温条件; c.气温低于10℃的室外环境; d. 场地有冰、雪、霜、水、油等易滑物; e. 自然光线不足,能见度差; f. 接近或接触危险电压带电体; g. 摆动,立足处不是平面或只有很小的平面,
(4)、高处作业所用工具、材料严禁投掷,上下 立体交叉作业确有需要时,中间须设了隔离设施。 (5)、高处作业应设置可靠扶梯,作业人员应沿 着扶梯上下,不得沿着立杆与栏杆攀登。 (6)、高处作业上下应设置联系信号或通讯装置, 并指定专人负责。 (7)、高处作业前,工程项目部应组织有关部门 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 签定后方 可作业。需要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设施的,应经 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并组织有关部门验收, 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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