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收承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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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收承付的收款业务
一 填写托收凭证 根据购销合同,发票账单,发运证明等单 证,填写一式五联的托收凭证。 (和委托收款单填写一样)
二 银行受理审查 A、托收款项是否符合异地托收承付结算办 法规定的范围、条件、金额起点以及其 他有关规定; B、有无商品已发运的证件; C、托收凭证是否填写齐全,符合填写要求 D、托收凭证与所附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证的张数是否相符 E、托收凭证上是否加盖收款人的印章。托 收凭证审查时间不得超过次日。
•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办理托收承付的程序。 托收承付结算方式中,验货付款的承付期为10天, 从运输部门向付款人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算起。 付款人在承付期内,未向银行表示拒绝付款,银 行即视作承付,并在承付期满的次日(遇法定休 假日顺延)上午银行开始营业时,将款项划给收 款人。本题中,3月4日发出提货通知,从3月5日 开始计算,10天后是3月14日,因为3月14日和15 日为法定休假日,所以乙公司开户银行向甲公司 划货款的日期为3月16日。注意,只有到截止日 时遇到法定节假日才谈得上“顺延”,中间出现 的法定节假日并不中止计算。
托收承付凭证的格式
根据《支付结算办法》规定,当事人签 发托收承付凭证时,必须记载以下内容:表 明“托收承付”的字样;确定的金额;付款 人的名称及账号;收款人的名称及账号;收、 付款人的开户银行名称;托收附寄单证张数 或册数;合同名称、号码;委托日期;收款 人签章。
委托收款与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主要区别
理由成立 不付款
审核有误
填写拒绝付款理由书
银行审核
理由不成立强制扣款 无法查明是非的
付款人拒付的正当理由包括:
1、没有签订购销合同或未定明托收承付结算方式购销合同款项。 2、未经双方事先达成协议,收款人提前交货或因逾期交货,付款 人不需要该项货物的款项。 3、未按合同规定的到货地址发货的款项。 4、代销、寄销、佘销、商品的款项。 5、验单付款,发现货物单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货物已到与合同规 定不符的。 6、验货付款,发现货物与发货单不符的。 7、货款已经支付,或计算有错误的。
1、 委托收款适用范围广泛很多,无论同城,还是 异地,均可使用,且不受金额起点限制。凡在银 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开立账户的单位,各种款项结 算都可采用。而托收承付如前所述只适用于异地 企业之间有协议的商品交易,且有金额起点,为1 万。 2、 在两种结算方式中,银行的作用也不一样。采 用委托收款方式,银行只起结算中介作用,付款 方无款支付,只要退回单证就行;拒付,银行不 审查理由。而采用托收承付,银行还行使行政仲 裁职能,要审查拒付方的拒付理由。
开户银行经审查,认为拒付理由不成立,均 不受理,应实行强制扣款;凡涉及军用品的拒绝付 款,银行不审查拒绝付款理由;收款人对无理拒付 的,可委托银行重办托收;收款人开户银行对逾期 尚未划回,又未收到付款人开户银行寄来逾期付款 通知或拒绝付款理由书的托收款项,应当及时发出 查询; 银行无法审查拒绝付款是非的,应由收付双方 自行协商处理,或向仲裁机关、人民法院申请调解 或裁决;
三 收到银行的收款通知。
四 账务处理
根据第四联“收账通知”编制记账凭证: 借: 银行存款 贷: 应收账款
同步训练
P177页
托收承付的付款业务
学习目标
能准确地审核托收凭证 能准确地填写托收承付全部或部分拒绝付款 理由书 能准确进行托收承付付款业务的账务处理
业务处理流程
一. 承兑付款 付款人开户银行收到托收凭证及附件后,应当及时 通知付款。 (1)验单付款的承付期为3天(承付期内遇法 定休假日顺延),从付款人开户银行发出承付通知 的次日算起; (2)验货付款的承付期为10天,从运输部门 向付款人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算起。 付款人在承付期内,未向银行表示拒绝付款, 银行即视作承付,并在“承付期满的次日”(遇法 定休假日顺延)将款项主动划给收款人。
• 承付 是指付款人根据经济合同核对单证或 验货后,向银行承认付款的行为。
适用范围(三限)
1.主体限制:使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收款 单位和付款单位,必须是“国有企业”、 “供销合作社”以及经营管理较好,并经 开户银行审查同意的“城乡集体所有制工 业企业”。
2. 内容限制:办理托收承付结算的款项,必 须是商品交易,以及因商品交易而产生的 劳务供应款项。且合同中必须标明使用 “托收承付”结算方式。“代销、寄销、 赊销”商品的款项,不得办理托收承付结 算。 3. 金额限制:托收承付结算每笔金额起点为 “1万元”。“新华书店”系统每笔的金额 结算起点为“1000元”。
托收承付业务处理
制作人 柴佩辰
概念
• 托收承付 是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 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 款项,由付款人向银行承认付款的结算 方式。
托收 是指收款人根据购货合同发货后,委 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行为。
(1)收付双方使用托收承付结算“必须”签有符 合《合同法》的购销合同,并在合同上“注明”使 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 (2)收款人办理托收,“必须”具有商品确已发 运的证件。
二.审核托收凭证
提前通知付款,银行立即办理
审核无误
不表示,银行视为同意付款
承付期满次日划款
账户余额不足
请看以下规定
托收承付的逾期付款处理
付款人在承付期满时,如无足够资金支付,其不足部分, 即为逾期未付款,按逾期付款处理。 1、付款人开户银行,按每天0.05%计算逾期付款赔偿金。 2、赔偿金实行定期扣付,每月计算一次,于次月3日内单 独划给收款人。 3、付款人开户银行要随时掌握付款人账户逾期未付的资金 情况,待账户有款时,必须将与其未付的款项和赔偿金及时 扣划给收款人,不得拖延扣划。 4、付款人累计三次拖欠货款的,其开户银行应当通知收款 人,停止对该付款人办理托收。 5、付款人开户银行对逾期未付的托收凭证,负责进行扣款 的期限为3个月。期满时如付款人仍未付清款项,银行应要 求付款人退回有关交易单据,并将应付的赔偿金划给收款人。 对于付款人不退回单据的,自发出通知3日起每天处以 0.05%但不低于50元的罚款。
• 【例】大明公司的托收承付款项184000元, 于5月6日承付期满,因存款不足只划付了 100000元,到5月26日才全部付清,扣收 比例为0.05%,那么: • 逾期未付金额=184000元一100000元= 84000(元) • 延期天数为20天 • 应付滞纳金=84000元×20天×0.05%= 840(元)
• 【例题· 单选题】3月1日,甲公司销售给乙公司一 批化肥,双方协商采取托收承付验货付款方式办 理货款结算。3月4日,运输公司向乙公司发出提 货单。乙公司在承付期内未向其开户银行表示拒 绝付款。已知3月7日、8日、14日和15日为法定 休假日。则乙公司开户银行向甲公司划拨货款的 日期为( )。 A.3月6日 B.3月9日 C.3月13日 D.3月16日
办理托收承付的前提条件
1、收付双方使用托收承付结算必须签有符合《经济 合同法》的购销合同,并在合同上订明使用异地 托收承付结算方式。 2、收款人办理托收,必须具有商品确已发运的证件 (包括铁路、航运、公路等运输部门签发的运单、 运单副本和邮局包裹回执)。没有发运证件,可凭 其他有关证件办理。 3、收付双方办理托收承付结算,必须重合同、守信 用。累计三次以上收不回货款或拒付货款的应暂 停办理托收承付业务。
同步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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