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样板房与销售中心入户门供货安装合同(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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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户门供货安装合同

甲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门业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货物供货安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 货物清单

1.1 经双方协商,由乙方向甲方供应安装以下货品:

1.2 合同范围:以上货物及货物的安装、调试、验收通过、售后服务。

1.3 以上单价为含货物价、辅材价、手续费、包装费、损耗、运输费、安装费、机械使用费、施工措施费、调试费、市场涨价风险、售后服务费用及税金等综合价。

1.4 以上单价不包含未尽部分的材料配置、补充物料、产品修改及其产生的人工费用。

2 供货时间、地点2.1 供货安装地点:东莞市*******花园项目工地。

2.2 供货时间:自收到本合同约定定金后,及确认生产图纸之日起45天内生产安装完毕,并通知甲方验货。节假日除外因乙方厂在元月20号至2月15号是放假时间,因生产工艺问题,合同安装完成时间必须除去乙方放假时间完成。

3 验收

3.1 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生产完毕,并且通知甲方验货,甲方必须从收到通知起3天内安排人员到乙方工厂验货;如甲方未能及时验货,乙方视甲方验收合格。验货合格后乙方将产品运到指定地

点后,由甲方对照订货通知、合同约定内容与有关设计文件对产品的品牌、数量、型号规格、外观等进行开箱验收,核对无误后货物方可进场安装。乙方应同时提供产品出厂合格证、货运清单、产品试验报告单交甲方确认。

3.2 产品的安装验收必须以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施工图纸、设备说明书、有关变更的书面文件、国家颁布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3.3 安装验收时间:货物安装完成后3天内,甲方组织验收,乙方同时提供完整的完工资料、随货资料;在货物安装验收合格后3天内甲方签署验收合格证。如甲方逾期未安排验收,乙方视甲方默认产品安装合格。

3.4 验收单位:甲方组织相关部门。

3.5 如验收中产生纠纷,双方指定由东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检验,相关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4 付款方式

4.1 签订合同后7天内乙方需支付本合同总款的 30 %为定金合计元,货物生产好后,甲方派人到乙方工厂验货,验货合格后甲方必须支付合同总款的50%,乙方收到货款后2天内必须保证货物全部到工地。安装验收合格后7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款的15%至乙方,剩余合同总款的5%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4.2以上款项的支付,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有效的等值发票于甲方,否则甲方可以暂缓支付直至满足以上要求。

4.3付款以转账方式支付。

5 双方责任

5.1 甲方责任

(1) 提供货物安装处所建筑、安装等相关图纸;

(2) 提供需乙方配合安装的设备的图纸或规格;

(3) 收到乙方施工图后7天内完成审核;

(4) 提供必要的运输道路、卸货场地和临时仓储地;甲方指定收货人及联系方式:****。

(5) 提供适合安装施工的工作面;

(6) 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接入条件(水、电费由甲方承担);

(7) 协调乙方与现场其它作业单位的关系;

(8) 协助乙方现场成品的保护;

(8) 委派现场工作人员监督产品及工程的质量、组织对乙方的隐蔽工程验收、完工验收,签署验收文件;

(9) 按合同约定付款。

5.2 乙方责任

(1) 供应符合合同要求的全新货物;

(2) 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及地点供货并安装,按合同约定完成安装并调试合格;

(3) 按甲方的工期要求,在合同签订后5天内向甲方提供现场施工有关技术交底资料、货物安装施工图(包括须甲方配合完成的基础工作施工图),并配合指导甲方基础工作施工;

(4) 委派驻现场代表****负责施工组织及与甲方沟通工作;

(6) 乙方在安装过程中,须保护甲方现场成品,完成安装后立即清理场地,保证整洁;如在安装过程中造成原有设施损坏或丢失的,乙方应复原并赔偿;

(7) 所有货物、设备和工器具在验收前均由乙方保管,如有损坏或遗失由乙方负责;

(8) 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责任;

(9) 如有隐蔽工程,隐蔽前应提前1个工作日通知甲方验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隐蔽,未通知甲方而自行隐蔽无效。

(10) 按合同要求提供售后服务。产品保修期为壹年,自货物通过合同约定的全部验收之日起

计算,保修期内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的 3 天内对产品进行免费维修,维修不合格的应无条件更换(因甲方不正当使用、不可抗力、甲方人为破坏除外)。若乙方未按时限约定进行维修,甲方可另行委托他人实施,维修费用由甲方直接从应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超出保修金的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保修期满后继续提供只收取工本费的维修服务。售后服务内容及时限不受合同效力限制。

6 委托履行

6.1 乙方同意甲方委托的第三方代为行使本合同之义务与权利,合同全部条款对甲方委托的第三方有效。

6.2 甲方如需委托第三方履行合同,应与委托的第三方及乙方订立三方协议确认委托行为,乙方须完全配合协议的签订及合同的履行,否则视为违约;该协议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7 违约处理

7.1 因乙方原因未按合同约定的日期进场安装的,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价款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2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7.2 乙方所供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要求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在15天内更换直至通过验收,不合格货物应在3天内撤离甲方场地,甲方不承担照管责任。因此造成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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