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经济与实体经济之间的关系2015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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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两拨千斤,还是千斤拨…?-试谈互联网经济与实体经济之间的关系
近期,有不少关于互联网经济与实体经济相互之间作用关系的文章、观点,并且来自
于各行业重量级人物或媒体,如董明珠“在中国马云可以有但是不能多董明珠越多越好”的观点;王健林说“烧钱做流量的想法完全错误”;福布斯也在试图对阿里巴巴的模式
进行评判。
笔者只是一个普通人,而且从来未在互联网企业工作过。但作为一个互联网的长期使用者,多家电子商务网站的用户/客户,平时有一点感触,最近也对与此相关的问题做了
一些思考,在这里尝试着把自己的想法表达出来。
当前的互联网经济,应该存在多种商业模式。笔者经过思考,试图用一种简化的归类做一解析,如下:
1.网络广告模式(亦包括流量销售)。互联网服务商提供信息、数据处理、网络
内容等服务给下游,同时通过为欲将下游用户发展为商业客户的上游商家提供
广告服务的方式,获取广告费用。
2.网络销售模式。互联网服务商作为上游供应商与下游潜在客户的中间网络渠道,
提供服务,收入首先并主要来自于下游,并向供应商返还其应得部分。商品
(传统的或电子的)往往在一段时间内归互联网服务商占有或支配。
3.网络佣金模式。互联网服务商通过网络服务促成上游与下游达成交易,根据交
易达成情况向上游或同时向上游与下游收取费用,其收入往往与交易达成数量
直接挂钩。此种模式可能不要求服务提供商直接占有或支配交易商品。
4.网络游戏服务提供模式。通过为下游游戏用户提供服务来获得收入,其主要
产品或服务一般是电子化或虚拟的。
5.其它模式。
上述分类方法,是尝试用一种观察互联网服务与社会商品(包括服务产品)供应端与消费端三者之间的相互关系的方法,将互联网商业模式做一个简化。在实际实践中,互联网企业,或者传统企业的互联网服务部门/单位开展的业务,可能不仅仅包含其中一种模式,而可能是两种或多种模式相结合。
如用上述方式对当前互联网业务进行观察,可以看出,Google、百度的搜索搭配广告服务,新浪门户网站提供新闻及广告,主要是模式1的网络广告模式;阿里的电子商务模式,C2C部分可称为模式 3 的网络佣金模式;京东、当当、Amazon的自营商品类别,主要采用的是模式2的网络销售模式;腾讯、网易的网络游戏,无疑是模式4的方式。O2O,可能主要是模式3的网络佣金模式,也可能结合了网络销售模式;等等。
回到本文的话题,即互联网经济与实体经济之间的关系。从上述分类可以看出,互联网商业模式,除了模式4,前三种与传统实体经济都可能产生较强的关联。实际上,在传统经济中,比较容易数字化的部分,如音乐、影像制作与传播,新闻与媒体等,自互联网广泛使用的十几年来,已经被深刻地影响、改造了,甚至有些行业已经被颠覆-这其中,有理应被颠覆、冲击的部分,如唱片发行业等,也有本来应该有所发展但由于法律框架的不完善,受到与商业道德不符的冲击,如中国的音乐制作业。
相较于其他实体经济部分,由于互联网服务提供商是通过对信息、数据的处理并通过网络方式为用户/客户提供服务来最终获得收入,上述三种模式中,除模式2对所经营的物理商品可能需要阶段性地占有或分配,从而带来一些稍“重”的资产模式外,总体而言,互联网服务提供商或者社会经济的互联网环节采用的是一种轻资产模式。实践已经证明了,互联网的发展确实可以激发、带动实体经济的发展,我们可以说互联网与实体经济之间,是四两与千斤的关系,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发展,互联网服务这部分的体量,可能要变成四斤、四十斤。但社会经济的发展,根本上还要让实体经济发展起来,因为实体经济、我们所要消费的内容,毕竟还有很多的最终形态不是数字化的(写到这里笔者突然想起了《黑客帝国》)。因此,理想情况下,互联网的发展应该带动实体经济,达到一个“四斤拨万斤”,或者“四十斤拨万斤”的状态,从比例上,仍然可以说是“四两拨千斤”,但绝不应该也不会倒过来,变成头重脚轻的“千斤拨四两”!
商业的信息服务与数据处理,或者借鉴Information对照日文的说法,商业的情报服务与数据处理,对于商业来说无疑是非常重要的,因此,从事商业信息服务与数据处理的互联网经济相关的单位、环节,也会起到重要的作用。如果拿市场经济的竞争与战争做一个对比,我们可以说,商业信息与数据对商业经营的重要性,不亚于战场情报对于战役乃至战争的重要性,如果这个工具运用不好甚至不怎么去使用,那么在一些战斗、战役里,是很可能要吃败仗的。但是,就如战场情报不是决定战争胜败的最具决定性因素那样,商业的日常信息与数据处理也不是实体经济发展的最具决定性因素。战争胜败(或者真正结束战争实现和平)的决定因素是人心向背,而商业的决定因素是产品及服务需求与供给之间的挖掘、创造、处理/满足和优化,互联网在其中起到类似战场情报支持与处理那样的重要工具的作用。
综上,我们可以说,为了在商业上打胜仗,实体经济中的企业是不应该拒绝、而且要用好互联网的。我们还是要发挥好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按照这个思路,如果马云们仅仅停留在互联网信息服务与数据处理的领域(实际上阿里巴巴所从事的早已不囿于此了),那么其体量与制造业或传统实体经济相比,确实不应颠倒过来,但是如果明白了其工具作用我相信无论是马云们还是传统的实体经济企业,都会运用好这个工具,并使其与实体经济更好地结合,从而创造出更多新的成功的商业实践来。类似烧钱推广该不该做,或者到什么程度适可而止的问题,也应更容易做判断。那时候,四两与千斤,就会很好地磨合到一起、取得共赢了!
京华 2015年12月3日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