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 裁 庭 审 主 持 词 荆门仲裁委员会秘书处 ﹥﹥使用说明 本主持词供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荆门仲裁委员会秘书处

﹥﹥使用说明

本主持词供仲裁庭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首次开庭使用。

本主持词谨供仲裁庭参考,仲裁庭在遵守仲裁法及本会仲裁暂行规则的前提下,可以结合案件实际自行调整。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可以参照本主持词。

﹥﹥庭审主要步骤

一、开庭前的准备工作;

二、核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

三、宣布开庭;

四、庭审调查;

五、辩论;

六、调解;

七、休庭或闭庭。

﹥﹥开庭前的准备工作

〖主要内容〗双方当事人就座,仲裁庭秘书查明仲裁参与人到庭情况、报告仲裁参与人到庭情况、宣布开庭纪律。

秘书:请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入庭。

秘书:下面宣布开庭纪律:

(一)关闭手机或调至震动状态,避免接打电话;

(二)禁止吸烟;

(三)禁止私自录音、录像和拍照;

(四)不得随意走动及触弄庭审设备;

(五)未经允许不得中途退庭;

(六)发言及离开仲裁庭须经许可。

秘书:报告仲裁庭:本案当事人、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均已到庭,可以开庭。

注:有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等仲裁参与人出庭的,仲裁庭秘书应当告知其在作证或质证前不得进入庭审现场。

﹥﹥核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

〖主要内容〗核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身份、代理资格、代理权限;当事人对对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异议提出的处理。

首席仲裁员:下面核对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身份。

首先请申请人及其代理人陈述身份情况。

申请人:……

注1: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陈述自己的出生年月日、民族、工作单位、住所、公民身份号码;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陈述单位全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的姓名及职务。被申请人同上。

注2:当事人陈述的身份情况应当与其提交的书面证明一致;不一致的应当进行解释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代理人:……

注1:代理人是法律工作者的,应当陈述自己的姓名、所在的法律服务机构以及代理权限;不是法律工作者的,应当陈述自己的出生年月日、民族、工作单位、住所、公民身份号码、与当事人的关系以及代理权限。

注2:代理人不只一人的,应当逐个阐述;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的,应当在授权委托书中具体载明特别授权事项;

代理权限应当与提交的书面委托相一致;代理人为二人以上的,特别授权应当仅为一人。

首席仲裁员:下面请被申请人及其代理人陈述身份情况。

被申请人:……

代理人:……

首席仲裁员:申请人对对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申请人:……

首席仲裁员:被申请人对对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被申请人:……

首席仲裁员:经核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身份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今天的仲裁庭审活动。

首席仲裁员:本会已于开庭五日前(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受此限制)将组庭及开庭通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的举证期及被申请人的答辩期已经届满,本次开庭符合仲裁法及本会仲裁暂行规则的规定。

注:如果当事人对出庭人员提出异议,由仲裁庭对异议予以审查。异议不成立的,仲裁庭口头予以驳回,宣布仲裁程序继续进行;异议成立的,仲裁庭宣布休庭,并通知当事人安排适格人员出庭。

﹥﹥宣布开庭

〖主要内容〗仲裁庭宣布审理方式、仲裁庭组成人员及秘书姓名,告知当事人在仲裁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及回避申请的处理。

首席仲裁员:荆门仲裁委员会根据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年×月×日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中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和申请人提出的仲裁申请,受理的双方之间的××××合同(或协议)争议一案,现在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

注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进行公开开庭,但涉及国家秘密、第三人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的除外。仲裁庭应当对上述情况进行说明。

注2:被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中途退庭,仲裁庭说明开庭通知合法送达和缺席审理的依据后,可以决定缺席审理。

首席仲裁员:本案由首席仲裁员×××,与仲裁员×××、×××组成仲裁庭进行审理,仲裁庭秘书由×××担任。

首席仲裁员:申请人是否听清楚了?

申请人:……

首席仲裁员:被申请人是否听清楚了?

被申请人:……

首席仲裁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有委托代理人进行仲裁活动的权利;

(二)有对仲裁庭组成人员及秘书申请回避的权利;

(三)有收集提供证据的权利和责任;

(四)有对案件事实进行辩论的权利;

(五)有请求调解、自行和解的权利;

(六)申请人可以撤回、增加、变更、放弃仲裁请求,被申请人可以承认或反驳仲裁请求,有权提出反请求;

(七)仲裁法和本会仲裁暂行规则规定的其他权利。

当事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应当依法行使权利;

(二)自觉遵守庭审纪律和仲裁程序;

(三)自觉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调解书;

(四)仲裁法和本会仲裁暂行规则规定的其他义务。

注:上述权利和义务已在庭审程序导引中书面告知当事人,仲裁庭只需提示当事人即可。

首席仲裁员:上述权利和义务,申请人是否知晓?

申请人:……

首席仲裁员:被申请人是否知晓?

被申请人:……

首席仲裁员:对仲裁庭组成人员及秘书申请人是否申请回避?

注:有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的,仲裁庭应当一并说明。

申请人:……

首席仲裁员:被申请人是否申请回避?

被申请人:……

注:当事人申请回避的,应当说明申请回避人员的姓名、职务及申请回避的理由,并在休庭后出具书面回避申请。

首席仲裁员:(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的)申请人(或被申请人)对仲裁员×××(或秘书×××)提出的回避申请,将由本会审查作出决定。根据本会仲裁暂行规则的规定,在回避决定作出前,被申请回避的仲裁员应当继续履行职责。下面继续开庭。

注:被申请回避的仲裁员主动请求暂停参与案件审理的,应当宣布休庭。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