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设计变更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设计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新建、续建、改(扩) 建、加固等大中型水利工程,小型水利工程可以参照执行。
三、主要内容及说明
第三条(设计变更定义) 本办法所指设计变更是自 水利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批准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交付 使用之日止,对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所进行的修改活动。
程投资比重较小,且其位置、型式、数量及主要设计参数的变化
不致对工程安全或工程效益的发挥产生较大影响时,可视为一般 设计变更。
三、主要内容及说明
(四)施工组织设计 1、主要料场场地的变化; 2 、水利枢纽工程的施工导流方式、导流建筑物方案
的变化;
3、主要建筑物施工方案和工程总进度的变化。
所难免。《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内容需要作重大修改的,建设 单位应当报经原审批机关批准后,方可修改”。 此前水利行业缺乏对设计变更的具体管理办法,在建 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设计变更界定不清、报批不及时、 程序不规范、设计变更比较随意等诸多问题。
一、制订《办法》的背景
目法人应当加强对水利建设项目设计变更的实施管理。勘 察设计单位应着力提高勘测设计水平。参与工程建设的各
有关单位应当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重大设计变更。
【说明】需要正确理解控制设计变更的意义,核心在 于提高初步设计质量,避免大的疏漏。对实际实施中发现 的影响工程安全的重大问题,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 变更和修正。
【说明】本款强调设计标准及安全标准。工程等别、建 筑物级别、抗震设防烈度、洪水标准、治涝标准都是工程设 计的重要标准。这些设计标准发生较大变化应视为重大设计 变更。
三、主要内容及说明
(二)总体布局、工程布置及主要建筑物 1、总体布局、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建筑物场址、坝线、 骨干渠(管)线、堤线的变化;
三、主要内容及说明
(三)机电及金属结构 1、大型泵站工程或以发电任务为主工程的电厂主要水
力机械设备型式和数量的变化。
【说明】电厂或泵站主要水力机械设备型式和数量是工程设 计的主要内容,如果电厂或泵站主要水力机械设备等发生变化, 宜视为重大设计变更。 当电厂或泵站投资占整个工程投资比重较小,且其水力机械
【说明】设计单位对施工图纸设计的局部更改或修改,应不属 于本办法中的设计变更范畴。
第四条(变更要求) 水利工程的设计变更应符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严格执行工程设 计强制性标准,符合项目建设质量和使用功能的要求。
三、主要内容及说明
第五条(管理要求)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机
构应当加强对水利建设项目设计变更活动的监督管理。项
过多重复,《办法》中设计变更主要以专业为主线划分。
三、主要内容及说明
2012年水利部印发《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暂行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重点对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管理的
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变更定义、变更划分、文件编制、 审批与实施、监督与管理等作出了规定。 《办法》共分为六章二十一条(总则、设计变更划分、 设计变更文件编制、设计变更的审批与实施、设计变更 的监督与管理、附则。)
一是设计变更管理缺乏依据,对设计变更的控制缺乏 有效的约束。 二是项目法人可能出于种种原因,对属于重大的设计 变更未上报原审批部门,工程实施后可能对工程的安全带
来隐患,影响设计目标的实现和工程效益的正常发挥。
三是项目法人对属于一般的设计变更作出决策后,由 于主管部门、审计机构等单位认识不一,可能会作为审计 等问题提出,造成管理协调上的被动。 为严格基建管理程序,规范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管理,
二、制订《办法》的思路
(五)关于设计变更的划分
设计变更的划分是办法制定的关键,总的原则:设计变
更类型划分要与工程建设管理体制相匹配,充分发挥不同管
理层次的作用,尽可能地降低设计变更的管理成本,有利于 促进工程建设进度,保障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 为简化设计变更的类别和程序,便于设计变更的分级管 理、易于实施,设计变更分重大和一般两类;为避免内容的
三、主要内容及说明
2、工程布置、主要建筑物型式的变化。
【说明】工程布置、主要建筑物型式是工程设计的主要内 容,如果工程布置方案、建筑物型式、主要控制尺寸(含高程) 等发生了变化,应视为重大设计变更。 主要建筑物可以理解为失事后将造成下游灾害或严重影响
工程效益的建筑物,如大坝、泄洪建筑物、输水建筑物、电站
二、制订《办法》的思路
(四)关于《办法》适用范围
考虑到大中型水利工程的重要性,初步设计审批权限 在中央或省级。本办法适用范围定位在新建、续建、改
(扩)建、加固等大中型水利工程的设计变更管理,小型
水利工程的设计变更管理可以参照执行。 原则上设计变更不包括移民、环境、水保专业,其相 关变更执行行业管理相关规定。
二、制订《办法》的思路
(三)设计变更产生的可能原因
( 1 )水文、地质等工程建设条件的变化,如初步设 计以后设计洪水、地震设防烈度的变化。
( 2 )初步设计深度及质量,如实际揭示的工程地质
条件与初步设计预判有较大差别,对有些布置和结构问题 初设考虑不足等。 ( 3 )经济社会发展及环境变化,如城乡规划的调整, 经济社会发展预测水平的变化,其他设施的变化,环保要 求的变化等。 (4)效益驱动、管理要求等。
【说明】总体布局、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建筑物场址、坝线 等是重大设计方案的内容,其设计方案发生变化应视为重大设计 变更。 应注意区分本办法骨干线路(骨干网络)与投资管理骨干工 程(灌区斗口以上)的区别。骨干渠(管)线、堤线的局部变化 对工程投资、工期、施工方案、建筑物型式、安全标准以及相关 的征地移民等影响较小时,应视为一般设计变更。
三、主要内容及说明
第六条(变更实施) 水利工程设计变更应按照本办 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其中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水土
保持、环境保护变更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任何单位或者
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已经批准的初步设计,不得肢解设计变 更规避审批。
三、主要内容及说明
第二章 设计变更划分(3条)
第七条(设计变更的分类与定义) 水利工程设计变更分 为重大设计变更和一般设计变更。重大设计变更是指工程建 设过程中,工程的建设规模、设计标准、总体布局、布置方 案、主要建筑物结构型式、重要机电金属结构设备、重大技 术问题的处理措施、施工组织设计等方面发生变化,对工程 的质量、安全、工期、投资、效益产生重大影响的设计变更。 其他变更为一般设计变更。
制订《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暂行办法》是必要的。
二、制订《办法》的思路
(一)编制依据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93号令)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
《水利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管理暂行办法》(水规计
[2003]344号)等 同时也参考了水电、铁路、公路等行业的设计变更管 理规定。
生变化,应视为重大设计变更。
当灌溉排涝、河道综合治理、供水工程等项目内的接入电力 系统方式、电气主接线和输配电方式及设备型式对整个工程的安
百度文库
全和效益等影响较小时,可视为一般设计变更。
三、主要内容及说明
3、主要金属结构设备及布置方案的变化。
【说明】主要金属结构设备及布置方案是工程设计的主要内
容,应强调主要的泄洪建筑物、总干线上的大型事故退水建筑物 等,如果其金属结构设备及布置方案发生变化,可能影响工程安 全、导致严重后果,应视为重大设计变更。 当闸门、启闭设备、压力钢管等金属结构设备投资占整个工
厂房及泵站等。 堤防上规模较小的涵闸等穿堤建筑物的结构型式变化,灌
区工程建筑物的型式调整等,对工程投资、堤防安全等影响较
小时,应视为一般设计变更。
三、主要内容及说明
3 、主要水工建筑物基础处理方案、消能防冲方案的
变化。
【说明】主要水工建筑物基础处理方案变化可以理解为大 坝等建筑物建基面和基础处理方案发生的重大改变;消能防冲 方案变化主要指消能防冲型式的改变。以上变化可能对工程安 全产生重大影响时,应视为重大设计变更。 对于方案细节的调整,如桩基的数量、桩径、桩长,防渗 墙、帷幕灌浆、固结灌浆的深度、局部范围的变化,灌区建筑 物的地基处理设计优化,对工程安全、工程投资不产生较大影 响时,可视为一般设计变更。
三、主要内容及说明
4、主要建筑物边坡处理、地下洞室支护型式或布置方
案的变化。
【说明】边坡处理、地下洞室支护的设计方案,直接关系到 工程的安全,如果主要水工建筑物边坡处理方案、地下洞室支护 型式或布置方案等发生重大变化,对主要建筑物安全可能产生重
大影响时,应视为重大设计变更。
在边坡处理或地下洞室支护的设计总体方案不变的情况下, 边坡治理参数、支护参数、支护范围等发生变化时,可视为一般
设备型式和数量的变化不致对工程安全或工程效益的发挥产生较
大影响时,可视为一般设计变更。
三、主要内容及说明
2、大型泵站工程或以发电任务为主工程的接入电力系 统方式、电气主接线和输配电方式及设备型式的变化。
【说明】本项变更总体涉及较少。水利枢纽、电(泵)站等 接入电力系统方式、电气主接线和输配电方式及设备型式是工程 设计的主要内容。本款强调大型泵站和发电为主的工程,如果发
二、制订《办法》的思路
(二)设计变更概念
设计变更是指工程初步设计经批准后,在工程招标阶
段、施工图设计和施工阶段对批准的初步设计进行的改变。
这种改变可能包括工程任务和规模、工程等级及建筑物级 别、工程布置方案、主要建筑物结构形式和结构尺寸、设 备型号和数量、工程施工方案等内容的变化,以及工程子 项目增加或减少等。
站或泵站装机容量的变化;灌溉或除涝(治涝)范围与面积
的变化;河道及堤防工程治理范围、水位等的变化;
【说明】分类规定的前提是第七条关于重大影响的细化。本款 均属于设计规模的范畴,原则上初步设计审定后不应调整。
三、主要内容及说明
2、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抗震设防烈度、洪水标
准、除涝(治涝标准)的变化。
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管理
2017年8月
主 要 内 容
一、《办法》制订的背景
二、《办法》制订的思路
三、 《办法》主要内容及说明
四、其他行业变更管理情况
五、建议把握的要点
六、案例剖析
七、设计审查关注的主要问题
一、制订《办法》的背景
大中型水利工程具有建设周期长、技术复杂等特点,
不确定因素较多,部分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出现设计变更在
三、主要内容及说明
总 则 办法编制的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设计变更定义、变 更要求、管理要求、变更实施。 分类与定义、重大设计变更界定标准(水文、地质、工 程任务规模、建筑物等级及设计标准、总体布局、工程 布置及主要建筑物、机电及金属结构、施工组织、工程 投资)。 设计变更的提出、设计单位要求、设计责任划分、文件 编制要求等。
【说明】水利工程具有工程类型多、周期长、参建单位多的特 点,为便于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的分级管理,本条规定水利工程的设 计变更按重大设计变更和一般设计变更两类进行划分。重大变更着 重强调重大影响。
三、主要内容及说明
第八条(重大设计变更界定标准) 以下设计内容发生变
化而引起的工程设计变化为重大设计变更: (一)工程规模、建筑物等级及设计标准 1 、水库库容、特征水位的变化;引(供)水工程的供 水范围、供水量、输水流量、关键节点控制水位的变化;电
设计变更。
三、主要内容及说明
5、除险加固或改(扩)建工程主要技术方案的变化。
【说明】除险加固工程主要技术方案,直接关系到工程的安 危,影响除出险加固的预期效果。如果加固或改(扩)建项目、 主要水工建筑物型式、更新改造方案等发生大的变化,如加固或 改(扩)建项目改变,泄洪排沙规模调整,大坝、水闸、船闸、 电(泵)站、隧(涵)洞、溢洪道、连接建筑物等建筑物加高或 加固方式变化,防渗处理方案改变,基础处理方案改变等,应视 为重大设计变更。其他应属一般变更。
设计变更文件的审批程序、审批时间、特殊情况处理等。
设计变更划分
设计变更 文件编制 设计变更的 审批与实施 设计变更的 监督与管理 附 则
监督职责、罚则等。 办法施行时间、解释权限。
三、主要内容及说明
第一章 总则 (6条)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严格 基建管理程序,规范设计变更行为,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控 制工程投资,提高工程勘察设计水平,依据《建设工程勘察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