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投诉案件基本程序

受理投诉案件基本程序

投诉案件受理制度

一、运管部门转交公司查处的投诉案件,由受理人在登记薄上详细登记,然后向部门领导或总经理报告,由领导安排专人查处。

二、乘客直接来公司投诉的,由受理人热情接待,认真登记案由并迅速向领导汇报后查处。如果投诉对象不明确的,向乘客说明待查理由,三日内向乘客回复查处结果。

三、乘客电话投诉且没有明确对象的,由受理人详细登记,然后向部门领导汇报,争取于当日向投诉者反馈查处结果;乘客投诉无明确对象,又不愿配合协查的,受理人在详细登记后,将受理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由领导决定处理办法。

申诉、投诉与争议处理程序规则

申诉、投诉与争议处理程序规则全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委员会

申诉、投诉与争议处理程序规则 1 总则 1.1为保证全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委员会(以下简称CNASC)开展认可工作的公正性,为维护申请认可和获得认可的机构与有关人员的利益,特制订本规则。 1.2 本规则适用于相关组织与个人对CNASC与认可有关的决定和事项申诉、投诉与争议的提出和CNASC对申诉、投诉与争议的处理。 1.3 CNASC有关工作人员在处理申诉、投诉和争议的工作中应保持客观公正,并对相关未公开信息负有保密的责任。 1.4 CNASC处理申诉、投诉和争议时采取回避制度。与申诉、投诉与争议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工作人员均不得参与对该事项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2申诉 2.1 申诉是申诉人对CNASC的认可或与认可决定有关的事项而提出的正式的不满表示。2.2申请认可或获得认可的认证机构、培训机构和与CNASC认可决定有关的组织与个人对CNASC受理认可申请决定、初次评审、监督评审和复评的结论以及CNASC做出的认可批准和暂停、撤销/注销认可资格的决定或投诉处理决定持有疑义时,均可提出申诉。 2.3 CNASC受理申诉的时效期间为自发出认可决定或相应通知之日起30天。 2.4申诉应以书面形式提交CNASC办公室。 2.5 CNASC办公室自收到书面申诉之日起3天内,应将该申诉提交CNASC,由其成立专门委员会以调查取证、召集会议等方式进行判断处理。 自收到书面申诉之日起2个月内,CNASC专门委员会应做出裁定处理意见,经CNASC主任批准后,将结论以书面形式通知CNASC办公室和申诉人。CNASC办公室自收到裁定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应采取相应的措施执行该裁定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申诉人。 2.6申诉处理的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2.7申诉人对申诉处理的结论持有疑义,可直接向授权CNASC从事认可及相关活动的全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指导委员会或国家安全生产行政主管部门上诉。 3 投诉 3.1 投诉是投诉人对CNASC、CNASC已认可的机构或已获认可机构认证的组织就与其认可认证有关事宜提出的正式的抱怨意见。

《纪检监察案件查办工作程序》讲义

纪检监察案件查办工作程序讲义 纪检监察案件查办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依照党内法规以及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对党纪政纪案件独立行使检查权,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是纪检监察机关立委之基,履职之首,有案不查不仅失职,也是对经济建设的渎职。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根据县纪委常委会安排,现将纪检监察案件查办工作相关程序作以下简明讲解,希望对提高大家办案能力和水平起到积极作用。 一、受理 案件受理是指按照规定接受涉及党组织和党员、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党纪政纪 行为的线索和材料,并予以恰当处理的活动,是案件检查的第一道程序。受理的意义在于它是初步核实的前提,是案件检查的开始和必经阶段,受理工作的好坏对于整个案件检查活动的顺利进行起着重要作用。如果受理不及时,就会延误时机,给违纪者制造伪证和隐匿证据提供机会;如果受理的不准确,就会使案件检查走弯路,就会影响案件检查的效果。 受理具有五个基本特征:一是受理的主体必须是纪检监察机关;二是受理的对象必须是中共党员或党的一级组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或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及其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

家行政机关依法委托从事公共事务管理活动的组织及其从事公 务的人员;三是受理对象的行为必须是实施或被认定为实施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这种行为既包括作为,也包括不作为;四是受理阶段的任务,是审查检举、控告的材料是否具有违纪事实和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是否具有初步核实的条件,以决定是否初步核实;五是受理的目的,是对违纪行为进行审查,并通过以后的初步核实、立案和调查活动,核查和证实违纪,追究违纪者的党纪政纪责任,以维护党政纪的严肃性。 受理的材料来源主要有五种:一是党员干部、群众或其他组织检举控告;二是领导交办;三是有关机关移送;四是违纪者自述;五是纪检监察机关发现。 受理的形式主要有三种:一是书面形式,既有举报信或其其它线索材料;二是口头形式,即检举人或控告人用口头方式向纪检监察机关提供情况的一种形式。工作人员应将提供的情况如实记入笔录,由反映人签名盖章或押印,如果反映人不愿公开姓名,应为其保密。口头形式中还有的是电话举报,接话人应认真记录,及时向领导汇报;三是录音录像形式,指反映人用录音录像资料,将被反映人违纪事实情况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的一种形式。 受理材料的处理。对受理的材料应区别不同情况,作以下四种处理:一是对涉及到正在进行初步核实或立案调查的有关人员的材料,应迅速转承办调查组调查;二是对属于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的,应尽快交办或转办;三是对所反映的主要问题

安全检查的基本程序

安全检查的基本程序 1、告知当受检者走进安全检查专门通道,距执勤法警1.5—2米左右的地方时,执勤法警举手示意其停下,然后向其敬礼,并告知:“我是××法院司法警察,现依据《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的规定对你进行检查,请予以配合,请出示你的有效证件。” 2、证件检查在受检者掏出证件时,执勤法警应注视对方双手、肩部和眼睛,密切注视其动作。上前接证件时要注意防备,特别是注意武器的安全。接过证件后,可后退一步,适当拉开距离,但眼睛要始终注视着受检者。查验证件时,应当将证件举至约同肩高,使证件与受检者同处于视野范围内。认真查验身份证和其相关证件,核实受检者的身份。在核实其身份时可采用盘问的方法,盘问要由浅入深,问明受检者对象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等,要弄清携带物品的种类、盘问中应注意其表情、动作、语言的逻辑性,善于发现疑点。 3、人身安全检查人身安全检查,是指对受检者人身可能携带、藏匿的限制物品、管制物品和危险物品,依法进行搜索、检查的行动过程。只要通过证件检查发现有疑点的受检者,应立即命其站立不动,两脚分开,双手抱头面向墙站立,并告知根据《安全检查的规则》的规定对其进行人身安全检查,请予以配合。在进行人身检查时,必须保持高度警惕,要在受检对象已经被完全控制的情况下进行,防止其反抗,检查主要按从上至下、从右至左的顺序进行,重点是上肢、头部、脖颈、衣领、前胸、腋下、腰部、腿部等部位。(搜身)时一般要求用手挤压、触摸翻动,不可轻拍轻摸。(搜身时)必须认真彻底,

不留隐患。一般容易忽视但有可能隐藏凶器的器位:帽子里、衣领口、腋下腰间、皮带内侧、衣服口袋,小腿部位等。人身安全检查时,必须分工明确、站位合理,一般采取一人检查,其他人员警戒的方式。 4、对随身携带物品的检查物品检查:主要包括受检者的行李、包裹等。基本程序要求是:①必须首先把受检者与其携带的包裹分离开,再进行开包检查,防止受检人趁机使用装在包内的武器行凶顽抗。②开包检查时,要分工明确,一人检查其他警员警戒特别要加强对受检者的警戒。③查验物品要按一问、二看、三听、四闻、五摸、六开的顺序进行。要轻开、慢拉,谨慎开启,防止内有爆炸物。 ④检查物品时要从上往下地进行,特别要注意箱包的底部、角部和外侧小兜,注意发现夹层。要对物品轻拿轻放,防止损坏。不能掏底取物,更不能反复翻动。发现管制物品和危险物品,应马上对受检者进行控制并进行询问。对检查出的物品按《安全检查规则》的第十二条进行处理。 5、检查后的工作对经过安全检查解除怀疑的,应当立即归还证件、物品、协助理妥箱包,礼貌予以放行,并做好解释工作。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范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 程序规定 ----------------------培训材料 第一部分一般程序 一、行政案件来源: 检查发觉;举报;投诉;移送;火灾事故调查发觉;同级政府或上级机关交办等。 二、对各种案源的处理: 填写《受案登记表》进行初步审查,并视情处理。 (一)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的,调查处理: 1、有违法事实; 2、需要追究行政责任; 3、属于本公安消防机构管辖。

(二)不予受理: 不属于本公安消防机构管辖,告知报案人。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处理: 1、没有违法事实; 2、违法情节轻微,不需要追究行政责任; 3、有其他依法不予追究行政责任情形的。 程序要求: (1)内部审批; (2)受害人报案的,制作《不予处理决定书》,3日内送达;无法送达的,应当注明。 三、《受案登记表》的运用:*1、不管是报案的依旧监督检查发觉的,只要进入行政办案程序的,均应填此表; 2、一案一填,同一事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违法嫌疑人因不同案由被查处的,应分不填写受案登记表;一案多人且相同案由的可合用一表,但应注明各违法嫌疑人的情况(审批表中同,但对每一名违法嫌疑人员的处理意见必须分不写明,审批人部分同意或不同意承办意见的,应当具体写明审批意见)。

3、表中案由按受案时掌握的情况,对比消防法四十四种案由填写,一般表述为:“涉嫌违法主体+案由”。 四、报案人提供的有关证据材料、物品等,应当登记。 登记单一式两份,加盖公安消防机构印章,注明提供人、接收人,一份给提供人,一份归档备查。同时对证据材料、物品采取固定保全措施,明确专人妥善保管。 第二节调查 一、差不多要求 (一)全面: 对象——行为人本人,受害人、证人等; 内容——有无违法行为;违法行为轻重,包括: 1、违法嫌疑人的差不多情况; 2、违法行为是否存在; 3、违法行为是否为违法嫌疑人实施; 4、实施违法行为的时刻、地点、手段、后果及其他情节; 5、违法嫌疑人有无法定从重、从轻、减轻以及不予处理的情形; 6、与案件有关的其他事实。

实验室投诉、申诉处理程序

投诉、申诉处理程序 1 目的 为确保来自受检单位的意见能有效处理,合理解决,以加强本实验室自身建设,提高本实验室信誉。 2 范围 适合于对检验、检测报告提出异议、投诉和申诉;对检验、检测工作质量提出意见和建议;上级部门检查工作、验收和复查时,对执行的方针政策和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对本实验室检验、检测工作公正性提出异议的解决、处理。 3 职责 3.1 办公室负责接待、接收客户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申诉与投诉并填写记录; 3.2 检测组负责对客户提出的申诉与投诉进行调查核实,将情况详细记录; 3.3 质量负责人将客户报怨和调查核实记录上报实验室主任; 3.4 一般问题由质量负责人将处理纠正措施提交客户,并填写反馈意见表; 3.5 重大问题实验室主任组织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核、处理、纠正并详细记录; 3.6 办公室负责整理申诉与投诉记录,由档案管理员建立档案; 3.7 实验室主任直接接受和处理内部员工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对管理者的投诉。 4 工作程序 4.1 申诉与投诉的受理 4.1.1 办公室负责接待来自客户的来人、来电,尽可能详细问

明情况并做好记录,对来自内部人员的申诉和投诉工作要详细了解情况,做好记录,并保存好有关资料; 4.1.2 办公室应将受理的有关材料进行分类登记、编号、汇总,并向质量负责人汇报,责成相关部门予以解决; 4.1.3 对检验、检测报告的异议应在用户接到报告15天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4.2 调查分析、确认事实 4.2.1申诉和投诉工作是反映服务质量的重要信息之一,受理后应及时和相关责任部门联系,通过调查核实,分析研究,在确认事实的基础上做出判断; 4.2.2 必要时由质量负责人组成专项调查组进行调研、分析、评判。技术室参与调查; 4.4.3 经确认不属于本实验室的问题,通过与申诉和投诉者沟通解决。 4.3 申诉与投诉的处理 4.3.1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按《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程序》制定和实施纠正措施: a.管理体系适应性和有效性方面的问题; b.检测工作质量方面的问题; c.责任人职业道德方面的问题; d.计量器具、仪器设备失准方面的问题。 4.3.2 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按《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程序》制定和实施预防措施: a.客户或其他方面的期望、要求; b.通过调研引发的其他潜在的不符合倾向; c.当申诉和投诉工作涉及管理体系的重要修改及属重大质量事故时,质量负责人可决定进行附加审核,或建议实验室主任进行管理评审; d.质量负责人或办公室向申诉和投诉方通报处理结果并征求意见;

突发治安事件应急处理程序

突发治安事件应急处理程序 一、目的 规范秩序管理部处理突发事件的程序(火警、火灾除外),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维护辖区内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辖区范围内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理(火警、火灾除外)。 三、职责 1、秩序管理部主管负责指挥突发事件的处理。 2、秩序管理部班组长负责落实主管下达的命令,具体处理突发事件。 四、程序要点 1、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的基本原则 (1)快速反应原则: ①当值班秩序管理员、班组长接警后: ——1分钟内到达突发事件现场; ——30秒内跑到突发事件现场进行紧急控制处理。 ②主管在当值时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 ——1分钟内到达突发事件现场; ——30秒内跑到突发事件现场进行紧急控制处理。

主管在休息时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5分钟内到达突发事件现场。 (2)统一指挥原则: ①处理突发事件由物管部经理负责统一指挥; ②在特殊的情况下,由秩序管理部主管负责统一指挥; ③班组长协助指挥突发事件的处理。 (3)服从命令的原则: 秩序管理部班组长需无条件服从主管的命令,并负责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过程作详细记录。 (4)团结协作原则: 秩序管理部作为突发事件的处理部门,行使公司赋予的指挥权和处理权,公司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干预。在作出突发事件处理决定时,各相关部门应团结一致,紧密协作,配合秩序管理部处理好突发事件。 2、盗窃 (1)当发现有盗窃现象或接到报案时,立即用通讯器材(对讲机或电话)向主管、班组长报告现场的具体位置,然后留在被盗窃现场,或迅速赶赴被盗窃现场,维护现场秩序,保护现场,禁止一切人员进入现场: ①秩序管理员到达现场后立即了解被盗的具体地点、时间及情况; ②到达现场前,案犯已逃离现场时,可用电话或对讲机报告,但在使用对讲机公用频道时不应随意泄露案件的性质。正确的呼叫对讲术语:“主管、班组长,

安全生产检查的方法和工作程序

行业资料:________ 安全生产检查的方法和工作程序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1 页共6 页

安全生产检查的方法和工作程序 1.方法 (1)常规检查:通常是由安全管理人员作为检查工作的主体,到作业场所的现场,通过感观或辅助一定的简单工具、仪表等,对作业人员的行为、作业场所的环境条件、生产设备设施等进行的定性检查。 (2)安全检查表法:安全检查表(SCL)是事先把系统加以剖析,列出各层次的不安全因素,确定检查项目,并把检查项目按系统的组成顺序编制成表,以便进行检查或评审,这种表就叫做安全检查表。安全检查表应列举需查明的所有可能会导致事故的不安全因素。每个检查表均需注明检查时间、检查者、直接负责人等,以便分清责任。安全检查表的设计应做到系统、全面,检查项目应明确。 编制安全检查表的主要依据: ①有关标准、规程、规范及规定。 ②国内外事故案例及本单位在安全管理及生产中的有关经验。 ③通过系统分析,确定的危险部位及防范措施都是安全检查表的内容。 ④新知识、新成果、新方法、新技术、新法规和标准。 我国许多行业都编制并实施了适合行业特点的安全检查标准,如建筑、火电、机械、煤炭等行业都制定了适用于本行业的安全检查表。企业在实施安全检查工作时,根据行业颁布的安全检查标准,可以结合本单位情况制定更具可操作性的检查表。 (3)仪器检查法: 用于获得机器、设备内部的缺陷及作业环境条件的真实信息或定量 第 2 页共 6 页

数据,以便发现不安全隐患,为后续整改提供信息。因此,必要时需要实施仪器检查。由于被检查的对象不同,检查所用的仪器和手段也不同。 2.工作程序 (1)安全检查准备: a.确定检查对象、目的、任务; b.查阅、掌握有关法规、标准、规程的要求; c.了解检查对象的工艺流程、生产情况、危险因素; d.制定检查计划,安排检查内容、方法、步骤; e.编写安全检查表或检查提纲; f.准备必要的检测工具、仪器、记录表格或记录本; g.挑选和训练检查人员,并进行必要的分工等。 (2)实施安全检查: a.访谈; b.查阅文件和记录; c.现场观察; d.仪器测量。 (3)通过分析作出判断:依据获得的信息和数据,进行分析,作出判断,找出主要问题,即物、人、环境、管理几方面的不安全因素。必要时可以通过仪器进行检验。 (4)作出处理决定:针对存在的问题,确定需采取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5)对整改情况进行验证:对复查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验证,以实现安全检查工作的闭环。 第 3 页共 6 页

(完整版)办理治安案件程序教案.doc

教学技能大赛教案 课目:办理治安案件程序—传唤 教师:杨鹏 学时:90 分钟 代表队: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 Ⅰ教学提要 教学对象体改治安管理专业 使学生明确传唤的概念,了解不同传唤方式的适用情形,教学目标 掌握《传唤证》的填写,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办理治安案件程序——传唤 一、传唤的概念 教学内容 二、传唤的种类及适用情形 三、适用传唤应注意的问题 教师授课语言简练、通俗易懂,实训示范动作规范。精选 案例,通过案例教学,有目的、有计划引导学生全面系统教学要求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熟悉相关法律文书的制作。培养学生实战能力,针对不同情况,能够灵活应用相关法律措施, 固定证据。 教师分工一位教师主讲,辅助教师协助组织学生实训。 教学重点传唤的种类及适用情形 教学难点口头传唤的适用 教学方法讲授法、讨论法,演示法,练习法 教时安排 2 学时( 90 分钟)

场地器材演示视频、讨论案例、演示图片、法律文书 Ⅱ教学进程 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精选案例视频,获取治教学准备 安传唤的各种基础材料。 课程导入老师讲授。 5 分钟 复习上节课内容—受案讲授5 分钟 一、受案概念引入案例介绍证人作 二、受案的步骤证存在现实的问题 三、治安案件的受理要求10 分钟 演示文书 四、文书制作学生演练:填写《传唤证》 正式讲述:15 分钟15 分钟 本节课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讲述。教学难点组织学生讨 即概念、种类及适用情形、注意问题。论,分析口头传唤的 一、传唤的概念 适用情形 视频演示 教学实施 10 分钟学生 传唤是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分组演练。教人或嫌疑人,限令其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师点评 接受询问的一项法律措施。10 分钟 视频演示 执行主体——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本节重点 15 分钟 适用对象——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行同时回忆本 为人或嫌疑人;(对证人,节第一个大问题。 鉴定人不能适用。)引入案例,强 要求——是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调对传唤地点的要求 目的——是询问。(证据:能够证实另一个事实客观存在的事实。《程序规定》第 23 条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重点讲授。为下一节课做 铺垫。 引入“重庆李思怡案件” 提高学员执法

申诉、投诉和争议处理规定

申诉、投诉和争议处理规定 1 目的 为确保申诉、投诉和争议处理工作的公正、有效,维护培训与考试人员及持证人员的正当权益,特制订本规定。 2 范围 本规定规约了申诉、投诉和争议的处理方式和程序,适用于处理来自培训和考试人员及持证人员对评估中心提出的投诉、申诉和争议。 3 术语和定义 3.1 投诉 培训和考试人员及持证人员向评估中心表达的对培训和考试活动的不满的书面表示。 3.2 申诉 培训和考试人员及持证人员对评估中心做出的与其期望的培训和考试及证书管理有关的不利结果所提出的重新考虑的书面请求。 3.3 争议 培训和考试人员与评估中心在培训和考试过程中就培训和考试程序、考试结果或其它问题持不同意见的书面表述。持证人员对证书管理问题持不同意见的书面表述。 4 申诉、投诉和争议处理原则 4.1 评估中心处理申诉、投诉和争议以事实为依据,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评估中心相关规范为准则。 4.2 参与申诉、投诉和争议处理工作的工作人员,均应保持客观公正。 4.3 与投诉、申诉和争议事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工作人员,均应回避相关处理工作。 5 投、申诉和争议的提出

投、申诉和争议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应由提出人员的签字。 6 投、申诉和争议的受理 评估中心收到投、申诉和争议材料后进行有效性审查,并将受理情况书面通知提出人员。 7 投、申诉和争议的处理 评估中心负责人根据投、申诉和争议内容,组织与投、申诉和争议对象无利害关系的成员进行研究或组成工作组负责调查,在调查完成后,应客观公正地提出处理建议和决定。 8 处理决定的反馈 评估中心在收到投、申诉和争议后的30 日内,完成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报评估中心负责人批准后,形成最终决定并立即并将处理决定以书面形式反馈给投诉方及有关方面。 投诉方对处理决定仍有异议的,可向属地公安机关网安部门或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提请复议。

纪检监察工作流程图(标准)

纪检监察岗 开始 外部、内部 结束 纪委书记 纪检部门负责人 党委书记 责任主体 步骤 呈报阅批,确定承办形式 受理信访举报办理单 调查流程 草拟处理意见 接到违反党纪、政纪的举报信息,登记 举报信、接访电话记录、举报登记卡 信访转办函、登记表、调查处理报告 案件线索办结审批表、结案案件登记表 调整处理意见 部门批示意见 否 是否需纪委书记审核 是 执行处理意见,反馈给举报人和有关部门 是否通过审核 否 是否通过审 核 是 否 是否需党委书记审核 是 外部、内部举报 流程名称: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流程

纪委监察处 开始 纪委书记 党委书记 责任主体 步骤 初步核实 初步核实结果材料 对有轻微违规违纪问题者执行处理意见 收到需要进行调查的违规违纪问题 纪检监察建议书、案件线索办结审批表 否 审批 是 是否需主要负责人审批 是 草拟处理意见 初步核实情况报告 否 是否需要调查取证 是 立案调查 立案调查结果材料 B A 分管(副)处长审批 否 否 审批 是 流程名称:案件检查工作流程

纪委监察处 纪委书记 党委书记 责任主体 步骤 移送审理 草拟调查报告,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移送审理登记表、报告及移送表 否 审批 是 是否需主要负责人审批 是 否 是否追究责任 否否 否 审批 是 A 分管(副)处长审核 结束,材料归档 B 销案 呈批报告、呈批表 是 流程名称:案件检查工作流程(续)

纪委监察处 开始 纪委书记 党委书记 (或执行董事、总经理) 责任主体 步骤 案件受理 案件移送审理登记表 是 是否签发 组成审理组 否 与受处分人谈话 征求有关部门意见 需追究刑事责任者移送司法机关 案件审核审议 草拟审理报告 起草批复或通知、决定 宣布处分 受处分人签字 审批,提交办公会审议 结束 党委会审定,签发 流程名称:案件审理工作流程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试题.doc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试题 一、判断题(正确的在括号里打√;错误的打X) 1、《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所称的行政案件不包括劳动教养案件。(√) 2、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基本原则是有法可依、执法必严。(×) 3、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应当坚持违法不究、执法必严的原则。(×) 4、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的行政案件,应当根据未成年人的年龄特点,保障其合法权益。(×) 5、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在少数民族聚居地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应当使用当地的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时正式使用的民族语言进行询问。(√) 6、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只有在办案中有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情形的,才能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7、所有行政案件都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8、卖淫、嫖娼的行政案件,可以由违法行为发生地或者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证机关管辖。(×) 9、赌博的行政案件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10、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的行政案件,由主要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管辖。(×) 11、对行政案件管辖权发生争议的,报请上一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 12、公安边防、消防部门人员的违法案件,由公安机关管辖。(√) 13、公安派出所人民警察的回避由公安派出所所属的公安机关决定。(×) 14、公安派出所所长的回避由其所属的公安机关决定。(√) 15、办案人民警察是该行政案件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为不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在申请回避后,应当主动停止对案件的调查。(×) 16、公安机关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违法嫌疑人是否违法、违法情节轻重的证据。(√) 17、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可以作为证人。(×) 18、公安机关送达法律文书,被处罚人是单位的,应该由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员签收。(√) 19、王某赌博被公安机关查获,因情节轻微,人民警察可以当场对王某作出罚款二百元的处罚决定。(×) 20、对违法事实确凿违反所有治安管理的行为人处二百元以下罚款的,人民警察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 21、对符合当场处罚条件的案件,办案人民警察必须适用当场处罚。(×) 22、适用简易程序处罚的,可以由人民警察一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23、人民警察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的二十四小时内报处罚决定书上加盖印章的公安机关的上一级公安机关备案。(×) 24、对边远,交通不便的地区适用当场处罚的,办案民警可以根据情况使用传真、电话等形式备案。(√) 25、公安机关对行政案件进行调查时,应当公开、公正、合法地收集、调取证据材料,并予以审查、核实。(×) 26、公安机关对所有行政案件进行调查取证或者处理时,人民警察都不得少于两人。(×) 27、人民警察对查获或者到案的违法嫌疑人进行安全检查时,应当出具检查证。(×) 28、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时,对醉酒的违法嫌疑人,应当采取强制措施至其酒醒。(×) 29、行政案件移送管辖的,询问查证时间和扣押等措施的期限重新计算。(√) 30、公安机关对发现或者受理的案件暂时无法确定为刑事案件或者行政案件的,可以按照行政案件的程序办理。(√) 31、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对违法嫌疑人的调查,都必须使用传唤。(×) 32、公安机关强制传唤违法嫌疑人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 33、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使用口头传唤时,不要求补办传唤手续,但是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询问地点、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 34、被传唤人到案时间是指违法嫌疑人到达公安机关或者指定的询问地点后公安机关开始询问的时间。(×) 35、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对被传唤的违法嫌疑人,询问查证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36、办案人民警察对同案的违法嫌疑人、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可以同时进行询问。(×) 37、询问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时,应当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到场。(×) 38、对违法嫌疑人进行询问时,在文字记录的同时,可以根据需要录音、录像。(√) 39、公安机关在办理行政案件时,对违法嫌疑人、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请求自行提供书面材料的,应当允许,但不能要求其自行书写。(×) 40、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可以到其单位、学校、住所进行。(√) 41、公安机关可以对与违法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进行检查。(√) 42、公安机关对与违法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进行检查时,必须出示工作证件和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 43、对违法行为人的住所进行检查时,必须开具检查证,但涉及危害公共安全或者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可以不开具检查证进行检查。(√)

员工投诉处理流程

员工投诉程序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公司员工投诉渠道通畅,引导内部员工合理、有效的利用内部投诉的工具,规范内部员工投诉及办理,特制定此程序。 第二条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各职能部门有关员工投诉工作。 第二章投诉的范围、原则及方式 第三条投诉分类(范围):(以下分类相互重复,按范围重新整理) (一)第一类:对他人违反公司现行管理制度的投诉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2、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 (二)第二类:对他人损坏公司利益行为的投诉 1 ?故意涂改公司文件或损毁公司设备物资的; 2 ?在工作中存在滥用职权、处事不公、以职谋私、弄虚作假等行为; 3?其他损坏公司利益的行为。 (三)第三类:对员工自身权益造成影响的投诉 1 ?在工作过程中受到强制劳动; 2. 在工作过程中受到歧视; 3. 在工作过程中爱到骚扰、虐待或体罚; 4. 自由结社和集体谈判权利受到妨碍; 5. 工作时间超过法律规定时间; 6. 工资和福利与公司规定不符; 7?对于工作职责范围内相关事务咨询不予以积极答复(公司保密信息除外)。 (四)第四类:员工关系类投诉 1 ?故意挑拨员工之间关系;

2. 对同事恶意谩骂、陷害,制造事端; 3?利用职权任人唯亲、拉帮结伙,或对同事正当行使民主权利进行打击报复。 (五)第五类:对上级工作决策类投诉 1. 上级有贪污、受贿、盗窃、以权谋私等违法乱纪行为; 2. 上级有出卖、泄密等危害企业行为; 3. 上级滥用职权,对投诉者有重大不公正行为; 4. 上级违章指挥会造成严重事故隐患; 5. 上级对其行政处分侵犯职工合法权益; 6. 其他严重不合理行为。 (六)第六类:对公司造成严重影响、危害的行为类投诉; (七)第七类:其他类型投诉。 第四条投诉原则:投诉人必须对投诉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严禁捏造或恶意夸大事实。如经查实与事实不符,公司对投诉人予以处罚。 第五条投诉方式:投诉人应采取实名方式进行投诉。可采用电话、信函、面谈、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投诉,匿名投诉原则上不予接受。 第三章员工投诉受理 第六条公司及及人事行政部为投诉通道管理部门,负责各种投诉的受理及结果反馈。 第七条涉及经济问题的投诉,公司及人事行政部转公司财务监察审计部受理。非经济问题的投诉由公司及产业人力行政中心资源部受理。 第三章员工投诉处理程序 第八条投诉处理: 1. 投诉受理人在调查取证过程中要本着迅捷、保密、客观的原则进行,相关部门必须积极配合。凡被调查的人员必须据实出证,并对调查事项保密。 2. 隔级上级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受理投诉应当在十五日之内做出裁决,投诉人如服从处理则必须履行。 3. 公司及人事行政部受理投诉,有权为员工辩护,有权代表员工向其直属领导或有关所属部门了解有关细节,应当在十五日内做出调解,投诉人服从调解则必须履行。

案件检查工作程序指引

案件检查工作程序指引 一、受理 综合信访组根据来信来访和接收的转办线索,填写受理登记表并认真进行登记以备查考。承办人员应将受理材料的来源、基本内容和领导批示进行登记。 二、初步核实 1、案件检查组填写《初核呈批表),确定初步核实人员。 2、制定初核方案。 3、进行初核。 4、撰写初核报告,提出处理意见,经案件检查组负责人、监察室主任签名后,呈报纪委书记审批。 5、对初核结果进行处理。需要立案的转入立案调查处理;需要诫勉谈话或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的,转案件审理组完成相关工作;不需要立案的,转综合信访组归档备查并回复相关单位或人员。 6、初步核实的时限为两个月,必要时延长一个月。 7、初核后超出本级纪委查处权限需要移交省纪委的,经省国资委纪委书记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三、立案调查 1、立案呈批报告。①案件检查组指定专人对立案材料进行审查:②写出《立案呈批报告》,根据管理权限报本级纪委或党委审批。内容包括案件名称、立案材料来源、初核情况及初核小组意见等。 2、立案决定及立案决定书。①审批机关及负责人审查批准立案;②承办人员填写《立案决定书》;③责成立案的,应制作《责成立案通知书》,并附核实材料,有关下级纪检监察部门应即立案,并将查处结果报告上级纪检监察部门。 3、调查核实。①组织调查组,研究确定调查方案,经案件检查组负责人、监察室主任、纪委书记签批后执行。②通报被立案人所在党组织,适时谈话,宣布立案。③调查取证,主要收集实物证据和言词证据。 4、有关调查措施。①行使强制措施。对涉案人员实施“两规、两指”措施的,严格按有关规定报批和实施。②停职检查与建议暂停执行职务措施。③查询和冻结银行存款措施。 ④暂予扣留、封存与责令不得变卖、转移措施。 5、调查中如发现有严重违法犯罪问题,在书面报经监察室主任,纪委书记签批同意后,可提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 四、错误事实与本人见面 1、认定的错误事实写成错误事实结论材料。 2、主要错误事实要逐条与被调查人核对,并听取其意见。 3、被调查人签署意见。 4、针对被调查人的不同意见,调查组写出说明。 5、案情复杂或时限性紧的,在书面报经监察室主任、纪委书记签批同意后,可商请案件审理组提前舟入。 五、撰写调查报告 1、收集、整理、归类案件证据材料。 2、提出定性和处理意见。 3、撰写调查报告和案件剖析材料,落实一案双报告,提出整改建议,经案件检查组负责人、监察室主任、纪委书记签批后,准备移送审理。

安全生产检查的工作程序(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生产检查的工作程序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5971-71 安全生产检查的工作程序(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安全检查准备。 ①确定检查的对象、目的、任务;②查阅、掌握有关法规、标准、规程的要求;③了解检查对象的工艺流程、生产情况、可能出现危险、危害的情况;④制定检查计划,安排检查内容、方法、步骤;⑤编写安全检查表或检查提纲;⑥准备必要的检测工具、仪器、书写表格或记录本;⑦挑选和训练检查人员并进行必要的分工等。 (2)实施安全检查。 实施安全检查就是通过访谈、查阅文件和记录、现场观察、仪器测量的方式获取信息的过程。①访谈。通过与有关人员谈话来查安全意识、查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等。②查阅文件和记录。检查设计文件、作业规程、安全措施、责任制度、操作规程等是否齐全,是

否有效;查阅相应记录,判断上述文件是否被执行。 ③现场观察。对作业现场的生产设备、安全防护设施、作业环境、人员操作等进行观察,寻找不安全因素、事故隐患、事故征兆等。④仪器测量。利用一定的检测检验仪器设备,对在用的设施、设备、器材状况及作业环境条件等进行测量,以发现隐患。⑤通过分析作出判断。掌握情况(获得信息)之后,要进行分析、判断和验证。可凭经验、技能进行分析,作出判断,必要时需对所做判断进行验证,以保证得出正确结论。 ⑥及时作出决定进行处理。作出判断后,应针对存在的问题作出采取措施的决定,即提出隐患整改意见和要求,包括要求进行信息的反馈。⑦整改落实。存在隐患的单位必须按照检查组(人员)提出的隐患整改意见和要求落实整改。检查组(人员)应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获得整改效果的信息,以实现安全检查工作的闭环。 生产经营单位还应当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20xx年7月8日审议通过的《劳动防

申诉、投诉和争议处理管理程序

申诉、投诉和争议处理管理程序 1目的与适用范围 1.1为确保公司实施产品认证的公正性,维护受审核方利益和公司的信誉,特制定本程序。 1.2本程序规定了申诉、投诉和争议的处理方式和处理所遵循的程序;也适用于对组织投诉记录的调阅和处理。 1.3本程序适用于对公司的申诉、投诉和争议的处理,也同时适用于向认证公司提出认证申请或已获证客户的投诉。 1.4 受理申诉、投诉和争议的范围主要包括: 1.4.1涉及公司对受审核方的认证审核结论; 1.4.2涉及公司对获证客户暂停、撤销产品认证资格; 1.4.3涉及公司认证审核等有关活动的合法性、公正性; 1.4.4涉及公司工作人员/审核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及有损害申请组织、受审核方、获证客户合法权益的行为; 1.4.5来自其它方面对有关认证或其他事项的申诉、投诉和争议。 2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通过在本程序引用而成为本程序的条文,请使用者关注最新有效版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认证机构管理办法 节能低碳产品认证管理办法 GB/T 27065 合格评定产品、过程和服务认证机构要求 RB/T 242 绿色产品认证机构要求 3定义 3.1申诉:获证客户、受审核方、认证申请人对认证公司做出的,与其期望的认证状态有关的不利决定所提出的重新考虑的书面请求。 3.2投诉:任何组织或个人向认证公司表达的,有别于申诉并希望得到答复的,对认证公司或已认证的组织的活动的不满的书面表示。 3.3争议:获证客户、受审核方、认证申请人与认证公司在认证过程中就认证程序或认证技术问题提出的不同意见的书面的表达。 4职责

4.1客服部负责客户申诉、投诉和争议的接待受理、初步调查确认后,将有关信息传递给相关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处理,跟踪处理过程,并将最终结果通知相关方并立卷存档。 处理来自政府采购人、招投标方、企业、个人对认证产品业务咨询、必要情况下对企业的回函、协查工作 4.2综合部负责地方两局及其他相关方投诉的接待受理、调查,经确认后,将有关信息传递给相关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处理,跟踪处理过程,并将最终结果通知相关方并立卷存档。并负责在公司网站公开投诉、申诉和争议范围、处理的公开文件。 4.3审核(检查)部具体负责对认证审核及评定过程的申诉、投诉和争议的调查处理,做出结论。 4.4技术部具体负责组织技委会成员对涉及技术问题的申诉、投诉和争议的调查处理,做出结论。 4.5人力资源部负责对人员的投诉的调查、处理。 4.6市场部/分公司负责提供涉及投诉、申诉和争议范围、处理的公开文件。 4.7各部门主管领导负责组织有关责任部门分析不符合原因,制订补救措施及纠正、纠正措施,并监督其实施的有效性。 4.8总经理负责对关于公正性、规范性等严重的申诉、投诉和争议处理意见的批准,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受总经理委托负责一般技术性、审核员安排实施等方面的申诉、投诉和争议处理意见的批准,必要时对申诉、投诉的处理结果向公司管理委员会报告。 4.9公司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司有关申诉、投诉、争议处理情况的监督和重大申诉、投诉的仲裁。 5约束规则 5.1申诉、投诉处理工作人员对因其职能可涉及到的任何与申诉、投诉人及有关方面的非公开情况负有保密的责任。 5.2参与申诉、投诉处理工作的所有工作人员均应保持客观公正,申诉、投诉的提出、调查和决定的过程中不应造成针对申诉人/投诉人的任何歧视行为。 5.3与申诉、投诉事实有利害关系的工作人员均应回避该申诉、投诉的处理工作。 6管理要求 6.1申诉 6.1.1申诉的提出 6.1.1.1组织对认证申请的不受理、中断审核、不予颁发证书、撤销认证或缩小已获得的认证范围等有关的决定提出重新考虑的请求,应在10个工作日内填写《申诉、投诉和争议申请表》,提交公司客服部,提出申诉。 6.1.1.2申诉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公司客服部。 6.1.2 申诉的受理 客服部接到申诉五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向申诉方发出《申诉投诉受理通知书》。

安全检查工作程序 - 制度大全

安全检查工作程序-制度大全 安全检查工作程序之相关制度和职责,1.项目部安全大检查由安监科资料员负责通知参加人员(说明时间、集合地点),安监科专工负责编写检查表。2.反违章纠察由每天的队长负责组织开展,并按规定填写反违章检查表。3.工程处安全大... 1. 项目部安全大检查由安监科资料员负责通知参加人员(说明时间、集合地点),安监科专工负责编写检查表。 2. 反违章纠察由每天的队长负责组织开展,并按规定填写反违章检查表。 3. 工程处安全大检查由工地专职安全员负责通知参加人员(说明时间、集合地点),并根据检查目的编写检查表。 4. 参加人员必须按时到位,组织人在大检查前主持召开检查专题会,明确检查目的、分组和检查、评比方法,并下发检查表。 5. 检查人在检查中应认真记录检查出的问题并按要求填写检查表。 6. 检查完后分别由安监科专工、工地专职安全员收集、汇总记录和安全检查表,汇总考评分数,排出名次表。 7. 安监科专工将检查出的问题汇总、整理后,打印下发给安监科分管安监员,由安监员按规定填写安全问题通知书,通知相应的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负责复查整改情况。将反馈回的安全问题通知书送资料员存档。 8. 工地专职安全员负责收集、汇总本工程处检查出的安全问题和安全检查表,并按三定原则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各班组进行整改,复查整改情况并进行验收,最后把安全问题通知书和相应的反馈单登记在台帐上。 9. 班组巡查制度和班组交叉检查由班长、班组技术员、班组兼职安全员负责组织、实施。检查出和问题由班长负责组织整改。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雨雪天气应急预案 欢迎下载使用,分享让人快乐

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中期间总结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中 关于期限的汇总 一、热点词汇: 所属公安机关;案情重大、复杂的; 二、期限汇总: 1、期间以时、日、月计算,期间开始之时或者日不计算在内。 2、期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 3、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4、一般的行政处罚决定被处理人不在场的,公安机关应当在作出决定的七日内将决定书送达被处理人。 5、治安管理处罚的被处理人不在场的,治安管理处罚应当在二日内送达。 6、送达法律文书的顺序: 直接送达——>成年家属、单位负责人、居民委员会代收——>留置送达(拒绝接收、签名盖章)——>委托送达或邮寄送达——>公告送达。 7、公告送达的期限不得少于六十日。 8、当场处罚的备案期限: (1)人民警察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于作出决定后24小时内报所属公安机关备案。 (2)在旅客列车、民航飞机、水上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在返回后的24小时内报所属公安机关备案。 9、对醉酒人的约束时间不计算在询问查证时间内。 10、对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但不属于被单位管辖的,应当在受理后24小时内移送有管辖权的单位受理,并告知报案人。 11、行政案件移送管辖的,询问查证时间和扣押等措施的期限重新计算。 12、对被传唤的违法嫌疑人,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案情复杂,违法行为依法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13、违法嫌疑人或者被侵害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在三日内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重新鉴定以一次为限。 14、辨认违法嫌疑人时,被辨认的人数不得少于七人;对违法嫌疑人照片进行辨认的,不得少于十人的照片。

员工申诉与投诉管理程序

标题员工申诉与投诉管理程序文件编号FCI-HRD- 版本 B 管理归口人才发展部修订日期2010年4月29日页次1/1 1. 目的 为了使员工能够以合理途径表达情绪,反映问题,以及共同监督EHS委员会与公司 日常管理工作,解决员工在工作及生活中存在的困难,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维护员工 的合法权益。 2. 范围 适用于韶关科艺创意工业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3. 投诉渠道 员工可向各部门管理人员反映问题,也可以向各部门EHS委员或员工代表亲自申诉; 员工可以写好书面的申诉/投诉问题,直接投放于食堂一楼意见箱; 员工也可通过投诉热线电话305或128(内线)或EHS邮箱:投诉。 4. 投诉处理程序 员工如向各部门员工代表申诉,各部门员工代表应当尽力解答投诉问题;如员工代表不能确定答复,应在24小时内将问题转交人才发展部主管或相关部门主管,相关 人员将在5个工作日内答复; 如员工通过意见箱、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投诉,人才发展部须建立档案。 员工如对答复的处理结果不满意,申诉处理部门须于7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以书面形式答复申诉人。 员工如果对处理结果仍不满意,可于10天内上诉总经理,由总经理亲自答复,或由总经理指定人员于1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以书面形式答复投诉人员。 公司意见收集箱、总经理信箱、由总经理或人才发展部定期处理,如有投诉或建议,相关人员需按员工投诉程序予以处理。 员工在未经公司申诉程序与政府劳动部门许可的情况下,不得以任何名义进行怠工、罢工或其他方式妨碍生产管理秩序,否则,将视情节的危害程度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公司管理人员不得因员工的申诉和投诉而怀恨报复或解雇员工,违者将从重处罚;同时,公司管理人员应按规定及时处理员工的投诉或建议。 修订记录:日期/版本批准审核拟定 2008.01.07 A B 人才发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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