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建筑工程的设计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试行

福建省建筑工程的设计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试行
福建省建筑工程的设计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试行

福建省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试行)

第一条为了规范我省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活动,保证工程设计质量,根据《招标投标法》、《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建筑工程设计市场特点和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建筑工程设计的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建筑工程设计应当按照《福建省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所确定的标准依法进行招标。同一个项目的设计不得肢解规避招标。

第四条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的,应当采用比选的办法选择招标代理机构,承担大中型设计项目招标的代理机构,应当具有类似项目的设计招标经验。

第五条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中标的设计人承担的工程设计内容和范围。招标人原则上应约定由中标人承担方案设计及后续阶段设计和服务工作。对于特殊项目,招标文件约定中标人仅承担方案设计的,则应采用招标的方式确定施工图设计的设计人。

第六条招标人应当按照《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的规定,提出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等级要求,不得随意提高资质等级标准排斥潜在投标人。招标人应当根据工程规模提出拟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的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等级。

第七条建筑工程设计的招标,应当按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示范文本编制招标文件,其招标公告发布、招标文件出售、答疑和澄清、截标、开标和评标、确定中标人、中标结果公示等招投标活动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第八条实行公开招标的,招标人应当按照《福建省招标信息发布管理办法》(闽发改政策〔2006〕1147号)规定发布招标公告。实行邀请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向三个及以上符合资格条件的设计单位发出招标邀请书。

第九条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对未中标设计方案的补偿对象、补偿费的标准、支付时间和方式。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评标排名在前(中小型项目不少于三名,大型项目不少于五名)的建筑工程设计投标人,招标人应给予未中标补偿,但承担设计的中标人除外。补偿金额应不少于投标文件制作成本,并适当考虑优秀设计方案的奖励金。

第十条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标准,内容包括投标人资质等级、设计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设计人员类型、数量和条件。投标人拟派出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设计人员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其他主要设计人

员”是指各专业设计负责人。

第十一条招标人应给予中标人合理的设计周期,以保证工程的设计质量。中小型工程的初步设计时间不少于20天,施工图设计时间不少于30天;大型公共建筑工程的初步设计时间不少于30天,施工图设计时间不少于50天。

第十二条招标人应按照国家规定的设计收费标准、允许的上下浮动幅度、设计项目的工程估算金额和计费系数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设计费金额(上下浮动幅度);投标人如对招标人公布的设计费取费金额(上下浮动幅度)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文件约定的时间内提出质询,招标人应按规定做出澄清。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做出设计费报价,其报价最高金额不得超过招标人公布的设计费金额,其上下浮动的幅度也不得超过国家规定所允许的上下浮动的幅度。招标人和中标人应按中标的设计费报价金额签订合同,不得就设计收费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工程估算金额与经批准的概算金额不一致的,则以后者金额为计费基数,按实调整设计费,但招标文件约定的设计费浮动幅度不变。

第十三条招标文件中严禁有不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的含钢量和混凝土用量等指标。

第十四条招标文件发出的同时,应当向招标主管监督部门报备。

第十五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应包含资格和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要求进行编制、装订、包封和提交。

技术文件正本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由具有相应资格的注册建筑师签字和盖章。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和个人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

第十六条招标人应从福建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评标专家库、资深专家库或地市分库中随机抽取参与建筑工程设计评标的技术、经济专家;列入国家、省重点项目的大型公共建筑工程,以及技术特别复杂、专业性要求特别高的建筑工程,采取随机抽取确定的专家难以胜任的,经主管部门同意,招标人可以从设计类资深专家库中直接确定,必要时可以邀请外地或境外资深专家参加评标。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以建筑(或规划)专家为主,其比例一般不少于评委总人数的一半,大型公共建筑工程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由9人(含9人)以上组成,其中应包含1名结构专家。评标委员会主任应由专家担任。

第十七条评标办法和标准。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商务文件进行初步评审(符合性和响应性评审),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中小型设计项目的详细评审办法可以采用“记名投票法”、“排序法”,大型设计项目应当采用“综合评估法”,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所采用的评审办法(只能选择其中一种评审办法)。采用“记名投票法”、“排序法”的,其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得票数须超过评委总人数的一半,否则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一)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商务文件的符合性、响应性审查进行评审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标准。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商务文件的详细评审(评分)和技术文件的评审均应由评标委员会负责。

(二)对技术文件的评审采用暗标式评审办法,即评标工作人员将没有标明投标人名称的技术文件副本进行编号后,交给评委会进行评审,技术文件副本评审结果确定后打开正本核对各编号的投标人,并对正本进行评审确认。

(三)评标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和办法进行,除了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标准中规定的强制性条文外,不得引用招标文件规定以外的标准和办法进行评审。

(四)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其技术文件的评审应采用两阶段评审的办法。第一阶段进行初选,评标委员会从设计方案水平、工程投资控制、设计质量保证措施、设计进度安排和特殊施工方案或技术等方面对技术文件进行综合评议和比较,投票推荐出得票率最高的前5个投标人进入初选名单。若有效投标人不超过5个的,则全部进入初选名单。第二阶段仅对进入初选名单的技术文件进行详细评审。未进入初选名单的投标人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综合评估法采用百分制进行量化。其中商务分占10%,技术分占90%。综合评估法的评分标准见附件《福建省建筑工程设计招标综合评估法评分标准》。

技术分评分可以结合项目实际,在评分项目分值总数不变的原则框架内,由招标人确定各评审内容的分值的详细分布。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进行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量化打分。在不缺项情况下每分项得分不得低于该项分值的60%。

每一项计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评分,取平均值作为投标人该项得分。

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评估法的评标得分的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第十八条招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约定向未中标人支付方案设计补偿费。招标人因非正常情况终止实施,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支付设计费。

第十九条中标人应当由投标时承诺派出的设计人员承担设计工作,其设计项目

负责人和其他主要设计人员应当在相应的设计文件上签字,并参加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与设计有关的会议,处理和解决与设计有关的问题。

中标人不按投标时的承诺派出设计项目负责人的,招标人应当拒绝与其签订设计合同,并取消其中标资格;由此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可以直接将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作为赔偿费用予以扣除。招标人应当将上述情况向设计招标主管部门报告。

中标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因其注册执业资格单位变动等特殊原因不能出任的,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出更换设计项目负责人申请,其替换人选的资格、经验和能力不得低于投标所报的人员,同时,中标人应当赔偿招标人损失,其更换一次扣罚设计合同总额3%,直接从设计费中扣除。

中标人未能按投标时的承诺派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的,应事先向招标人提出更换主要设计人员的书面申请,其替换人选的资格、经验和能力不得低于投标所报的人员,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后,若替换人数超过投标时所报人数一半的,其超过的部分,中标人应当赔偿招标人损失,其每替换一人扣罚设计合同总额1%,直接从设计费中扣除。

第二十条中标人所做的设计应当符合设计标准和规范要求,由于设计原因引起重大设计变更造成招标人的工程费用增加的,设计人应赔偿损失。

第二十一条各市、县应当加强对建筑工程设计招标的管理,但不得干预正常的招标投标活动。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由福建省建设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自2009年2月1日起执行。

附件:《福建省建筑工程设计招标综合评估法评分标准》

附件

福建省建筑工程设计招标综合评估法评分标准

一.综合评估法的分值组成

综合评估法评分采用百分制。其分值组成为商务分占10%,技术分占90%。

商务分包括投标人的技术实力、以往业绩、获奖情况和信誉、拟承担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和主要设计人员资格和业绩和保证设计质量、保证设计进度、配合工程实施措施等方面的评分。

技术分包括投标人设计方案的使用功能、规划设计和城市空间环境、技术规范及标准规定应用准确性、结构设计安全性和合理性、设计水平和设计质量、建筑节能、投资估算(工程造价)合理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及环境效益、运营成本等方面的评分。

技术分评分的每个项目具体的评标办法可以按照《福建省建筑工程设计招标综合评估法评分标准》并结合本项目实际,在评分项目分值总数不变的原则框架内,由招标人确定各评审内容的分值的详细分布。

二.评分标准

(二)技术分评分标准(90分)

(三)总得分

商务分和技术分之和为投标人的总得分。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17)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3号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已经第32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陈政高 2017年1月24日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设计市场,提高建筑工程设计水平,促进公平竞争,繁荣建筑创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其设计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全国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一)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二)对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并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 (三)建设单位依法能够自行设计的; (四)建筑工程项目的改建、扩建或者技术改造,需要由原设计单位设计,否则将影响功能配套要求的; (五)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第五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应当依法进行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 第六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可以采用设计方案招标或者设计团队招标,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 设计方案招标,是指主要通过对投标人提交的设计方案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 设计团队招标,是指主要通过对投标人拟派设计团队的综合能力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

《建筑工程质量及安全管理》课程标准

《建筑工程质量检验与安全管理》 课程标准 、课程定位 《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以建筑材料、建筑与装饰施工技术、建筑工程施工组织与设计等知识为基础,与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建筑工程资料管理等专业课程一起,为建筑工程类专业的学生提供基本专业技能。 二、课程设计思路 按照课程设计的理念,以校企合作为基础,以岗位技能为核心,以工作过程为开发重点, 建设开放性、实践性和职业性的课程。 1、通过校企合作,编写完善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践性的课程教材、实训任务书、教学及学习评价体系。通过校企合作,进一步提高师资水平,扩大师资范围。并建立稳定的实训保障体系,为课程提供有效的外部保障。 2、课程与岗位技能密切对接,理论不求完备,以对岗位技能的满足为前提。 3、课程的开展以项目为载体,以任务为动力,按照工作过程的开发方法进行课程的组织与教学。 4、课程教学强调开放性、实践性。教学不拘泥于教室,授课不拘泥于校内教师,学生不拘泥于被动学习,形成开放性的教与学体系。 5、以学生为主题,充分体现职业性。课程教学的根本目标,是形成学生的职业能力,因而,教学的方方面面的设计和组织,均体现以学生为主体,以职业能力为核心。 6、课程教学围绕“真实职业能力培养”开展。教学内容设置、实训环境和实训任务,都强调“真实”。

三、课程目标 (一)课程总体目标 通过本课程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性教学环节,本着我院“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办学理念,以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为目标,强调掌握基本概念、基础内容和实际应用,但不 局限在现有的教材内容之内;在教学过程中引导学生根据基本知识,基本规律,结合实际应 用,使学生能基本掌握教材基本内容和重点内容,最终实现基本教学内容在实践中的创新应 用。正确认识课程的性质、任务及其研究对象,全面了解课程的体系、结构,对建筑工程质量检验与安全管理有一个总体的把握。学会理论联系实际,使课内理论知识与试验、科技活 动紧密结合,提高了学生学习兴趣,增强了掌握运用所学理论知识解决相关专业领域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知识目标 1)学习、贯彻国家质量管理标准的有关规定。 2)学习掌握质量检测基本知识,提高施工过程中质量检验的能力。 3)熟练掌握施工安全管理知识。 4)学习掌握施工安全技术基本理论及要求,培养根据实际情况合理提出施工安全技术方案的能力。 5)为进一步学习建筑施工等方面后续专业课程打牢基础。 (三)能力目标 1 )通过理论实践一体化课堂学习,使学生获得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使学生具备必要的基本知识,具有一定的资料收集整理能力制定、实施工作计划和自我学习的能力。 2)通过该课程各项实践技能的训练,使学生经历基本的工程技术工作过程,学会使用相关工具从事生产实践,形成尊重科学、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服务未来的科学态度。 3)通过对工程质量及安全管理的认识和深刻领会,以及教学实训过程中创新方法的训 练,培养学生提出问题、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技术创新的能力,使学生养成良好的思 维习惯,掌握基本的思考与设计的方法,在未来的工作中敢于创新、善于创新。 4)养成质疑和独立思考的学习习惯,能对所学内容进行较为全面的比较、概括和阐释。 (四)素质目标 1)培养学生踏实严谨、精益求精的治学态度 2)培养学生敬业爱岗、团结协作的工作作风

湖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标准(2014)

湖南省建筑工程计价消耗量标准(2014) 总说明 一、《湖南省建筑工程计价消耗量标准》(以下简称本标准)是根据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简称“计价规范”)的规定,以建设部1995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量计算规则》为基础,结合我省具体情况编制的。 二、本标准作用: 1.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的依据; 2.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和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 3.编制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指标)、估算指标的基础; 4.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的参考。 三、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四、本标准是根据正常施工条件和目前多数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并结合合理的工期、工艺、劳动组织编制的;是依据现行的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等国家标准编制的。本标准实行动态管理,随着时间的推移,实际消耗量与本标准如有差异,经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批准,可以调整。 五、本标准中规定机械操作的项目,实际采用人工操作时也不换算。工作内容说明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在本标准中已经考虑。 六、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其中基本用工,以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为基础计算,缺项部分参考现行定额及实际调查资料计算。

七、人工工资单价包括计时工资或计价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八、建筑材料的消耗量均按合格产品编制。 九、建筑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材料预算价格系指材料由来源地到达工地仓库(或工地材料堆放地)的全部费用之和。 十、建筑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消耗量包括了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施工现场堆放损耗、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十一、因场地狭小等特殊情况造成材料或小型构件地面水平运距超过80m者,或发生二次转运者,其费用依据表1规定计算,并对运距计算作以下规定: 1.其超运距按场内材料实际运距减去80m计算; 2.实际运距计算,以取料中心点为起点,以建筑物外围地面使用点、建筑物入口处或材料堆放中心为终点(有垂直运输者,以斜道口或机械吊处为终点)。 表1 材料或小型构件场内二次搬运用工及运输损耗

福建省建筑工程文件管理规程

福建省建筑工程文件管理规程 (施工分册) 1 总则 1.0.1为提高城乡建设工程质量,提高施工过程控制,完善工程技术资料,统一全省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标准,依据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结合我省情况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文件的编制、整理归档。水利、交通、铁路等专业工程中与本规程有关专业相符的可参照使用,同时,应按相关专业有关规定执行。 1.0.3单位(子单位)工程中电梯分部工程的质量控制资料、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的要求及其相关记录表格,仅供电梯安装单位使用参考。 1.0.4执行本规程时,尚应遵守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建设工程: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2.0.2建筑工程:指为新建、改建或扩建房屋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所进行的规划、勘察、设计和施工、竣工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 2.0.3施工文件:指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国家、地方有关规定而填写、收集、整理的文字记录、图纸、表格、音像材料等必须归档保存的文件。2.0.4立卷:按照一定原则和方法,将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分门别类整理成案卷,也称组卷。 2.0.5归档:文件形成单位完成其工作任务后,将形成的文件整理立卷后,按规定移交档案管理机构。 2.0.6单位工程:具备独立的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及构筑物。 2.0.7子单位工程:建筑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将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列为一个子单位工程。 3 基本规定 3.0.1施工单位应按本规程规定,将工程施工文件的形成和积累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 3.0.2建设、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应按本规程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并积极协助施工单位完成工程施工文件的归档整理工作。 3.0.3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汇总各分包单位形成的工程档案,各分包单位应按本规程规定,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整理、立卷后及时移交总承包单位。建设工程由建设单位自行发包给几个单位承包的,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立卷其承包项目的工程文件,并应及时向监理(建设)单位移交。 3.0.4建筑工程的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见附表 A.0.1),主要是考核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质量管理的综合水平,如项目多,表中空格不够,可增添附页。该表由施工单位

闽建〔2017〕7号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管办法(试行)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 行政监管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工程招投标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依法履行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职能,保证招标投标活动依法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行政监督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设区市、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监督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由同级项目审批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县级以下行政区域内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由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省级及以上项目审批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工程所在地在县行政区域内的,由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在设区市城区内的,由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 具体监督工作可以依法委托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负

责实施。 第四条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监督执法必须以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不得设置审批核准环节,已经设置的一律废止。 任何行政监督机关和个人不得违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第五条监督机关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行政监督平台(以下简称“省行政监督平台”),采用下列方式对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 (一)接受招标文件等材料的备案; (二)通过视频监控或录像方式对开标、评标活动过程实施监督; (三)依法接受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投诉或信访并进行处理; (四)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上级监督机关可以对下级监督机关实施的行政监督活动进行层级指导、检查。 第六条监督机关主要对以下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依法实施监督: (一)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是否具备法定招标条件; (二)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是否存在违法发包; (三)招标人采取的招标方式和组织形式是否符合项目审批部门的核准意见; (四)招标代理机构是否具有相应代理资格,是否在资格许

关于进一步加强山东省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的通知

附件1: 关于进一步加强山东省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的通知 各市建委(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维护市场主体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改委第2号令)、《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第82号令)、《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省实际,现将加强我省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招标范围 凡本省行政区域内属于国家确定的招标范围且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各类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建筑工程项目,必须进行设计招标: (一)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建筑工程或总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工厂生活区项目; (二)城市主干道两侧的主要建筑以及国家或省级风景名胜区内的主要或特殊建筑。 除前款规定的工程建设项目外,国家和省人民政府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有明确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招标要求 (一)依法必须进行设计招标的建筑工程项目,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和国家融资的,应当公开招标。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1、技术复杂或者有特殊要求,只有少数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2、受资源和自然地域环境等条件限制的; 3、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 (三)建筑工程设计招标一般应以设计方案招标为主。如方案中标单位具备与中标工程相应的资质等级要求,原则上其施工图设计应由方案中标单位承担。招标人另有要求的,施工图设计也可另行委托或单独进行招标。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应在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函及招标文件中注明。进行概念设计招标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设计深度及相关要求。 (四)建筑工程设计招标由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要求,具备组织招标能力的招标人依法组织,也可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实施。 (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必须招标的建筑工程项目,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招标邀请书15日前,持有关材料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备案机关应当在接受备案之日起5日内进行审核,发现招标人不具备自行招标条件、代理机构无相应资格、招标前期条件不具备、招标公告或者招标邀请书有重大瑕疵的,可以责令招标人暂时停止招标活动。 备案机关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招标人可以实施招标活动。 (六)工程建设项目总承包招标中的设计招标投标,也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三、招标程序

建筑工程质量检验及安全管理(2021新版)

( 安全试题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建筑工程质量检验及安全管理 (2021新版) Regular examinations and questions are an important means to supplement and consolidate the knowledge of personnel in the company’s security positions

建筑工程质量检验及安全管理(2021新版)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30题) 1最早提出质量管理的国家是() A.英国 B.日本 C.美国 D.德国 2质量管理体系是指“在质量方面指挥和控制()的管理体系”。 A团队B企业C组织D集体 3地基基础设计、基坑支护及降水方案、地基验槽,都以()为依据。 A相邻建筑物B地质勘查资料 C工程附近管线和其他公共设施D相邻构筑物 4土方开挖时应遵循()的原则。 A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 B支撑开槽,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 C开槽支撑,先挖后撑,分层开挖,严禁超挖

D支撑开槽,先挖后撑,分层开挖,严禁超挖 5混凝土灌注桩钢筋笼检验的主控项目有() A钢筋材质检验B主筋间距和钢筋笼长度 C箍筋间距D钢筋笼直径 6钢筋进场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抽取试件做()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A尺寸规格B表面光洁度C力学性能D局部外观 7同一施工段的混凝土应连续浇筑,并应在底层混凝土()之前将上一层混凝土浇筑完毕。 A初凝B终凝C离析D泌水 8当发现钢筋()等现象时,应对该批钢筋进行化学成分检验或其他专项检验。 A沾污B外观质量不合格C严重锈蚀D焊接性能不良 9下列不属于隐蔽工程的有()。 A钢筋工程B模板工程C桩基工程D预埋管道工程 10国家规定特别重大事故是指一次死亡()的安全事故。

福建省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编制与管理办法

福建省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编制与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合理确定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加强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的编制与管理,根据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的编制与管理。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编制,投标报价中的材料预算价格各项组成要完整。 前款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房屋修缮和抗震加固等工程。 第三条福建省建设厅负责全省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以下简称“材料价格”)的管理,委托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以下简称“省造价总站”)具体实施。 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材料价格的管理。 第四条各级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材料价格信息网络,对材料价格进行监测与分析,按照省建设厅的有关规定做好本地区材料价格的采集、编制、报送与发布。材料价格应当反映本地区当时的市场价格水平。 省造价总站根据全省工程建设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各设区市造价站对材料价格进行汇审汇编并统一发布。 第五条材料价格是指建设工程材料(包括成品、半成品及构件,下同)由经销单位的交货点直接送达施工工地仓库或材料堆放点的全部费用。 第六条材料价格由材料原价、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及保管费、检验试验费组成,其计算公式如下: 材料价格=(原价+运杂费)×(1+运输损耗率)×(1+采购及保管费率)+检验试验费 第七条材料原价是指材料经销单位的供应价格。 1.原价应考虑材料规格、型号、品牌、交货点、供货量、供货方式等因素。 2.原价一般采用质量为合格的产品价格,质量达到优质的产品价格应注明。 3.原价包括为方便材料的运输和保护而进行必要的包装所需要的费用。包装品有回收价值的,应在材料价格中扣除。 4.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材料,原价依据有关部门发布的价格取定。 5.进口材料的原价按照外贸到岸完税价格计算。 第八条材料运杂费是指材料自经销单位的交货点运至施工工地仓库或材料堆放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运输费、装卸费及其他费用。 1.运输费应考虑运输线路、运输工具、运输里程等因素。 2.运输费和装卸费按有关部门规定以市场价格计算。 3.材料由建设单位付款订货、施工单位负责提运或卸货的,运杂费由双方根据工作内容协商确定。 第九条材料运输损耗费是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合理损耗费用。 1.运输损耗费计算公式: 运输损耗费=(原价+运杂费)×运输损耗率 2.运输损耗率。 材料类别运输损耗率(%)

福建省房建市政招投标规则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施工招标投标若干规则(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建立统一的施工招标投标交易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福建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工程施工招标项目实行电子招标投标。招标投标参与各方应当按照《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检测认证管理办法(试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据规范》、《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数据规范》等有关规定,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行政监督平台(以下简称“省行政监督平台”,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e82768900.html,)、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e82768900.html,)、招标文件规定的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开展相关招标投标活动。 电子交易平台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检测、认证,通过检测、认证后方可使用,且应满足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监督机关”)的监管需要。 第四条招标人应当按照规定通过省行政监督平台办理工 - 1 -

程报建手续。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已建立工程报建系统且招标人已按要求办理工程报建手续的,由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向省行政监督平台推送相关数据,招标人无需另行填报。 第五条委托招标的工程,招标人应当按照“谁委托、谁付费”原则,与招标代理机构签订书面委托代理合同。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委托代理合同签订后成立不少于3人的项目组。项目组成员由项目负责人、招标文件编制人和其他成员组成,并应当为本单位人员且符合下列要求: (一)项目组成员应当熟悉工程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招标投标流程及相关业务知识。 (二)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注册执业资格,且从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时间不少于3年。 (三)招标文件编制人应当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注册执业资格,且从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时间不少于1年。 (四)其他成员应当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且从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时间不少于1年。 (五)项目组成员的相关信息应当在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省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得到。 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应当同时遵守本规则中有关招标人的规定。 第六条招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应当遵守以下要求: (一)同一招标项目按规定需要两种及以上不同专业资质条件要求的,应当允许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招标人不得歧视或 - 2 -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与质量管理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e82768900.html,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与质量管理 作者:钟炳芬 来源:《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1年第11期 摘要:建筑工程的质量优劣取决于建筑施工质量的控制管理,建筑工程管理不仅是对施工过程层层把关,而是贯彻始终,从施工前的准备、施工过程中的协调、监督,到施工后期的验收处处都离不开管理的影子。工程质量被视为企业的生命,施工安全则关系到员工的人身安全,以名优工程当作市场竞争的法宝,安全、质量管理则是企业管理的重中之重。笔者根据多年来的工作经验,提出了提高建筑施工安全和质量管理的措施,供参考。 关键词:施工;安全;管理 中图分类号:TU7 文献标识码:B 1 建筑施工安全与质量管理 1.1安全管理 安全工作无处不在,无时不在。 安全管理工作,在建筑行业上,是一项重点工作,安全工作的好坏是直接影响某一个企业名誉和这个单位的管理工作的素质。因此,在施工管理工作上,一定要把安全教育工作放在施工管理工作中的首位,若忽视了施工安全的管理,那是最大的隐患,是最大的危险,是施工管理工作中最大的错误。而且安全管理的好坏是牵连到人的生命,所以安全是企业中的命脉。作为施工管理人员必须要做足安全措施,对所有的进场人员要做好安全教育与宣传工作。要以预防为主,安全第一。让他们自觉遵守安全规则,执行安全措施,这样才能保障企业生存和工程的效益。 1.2质量管理 施工过程的质量监控是现场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有力的质量监控能使工程质量做到防患于未然,能控制工程质量达到预期的目标,有利于促进工程质量不断提高,有利于降低工程成本。 加强管理,是指在现有管理水平的基础上,针对影响工程质量品质的一些关键问题,从技术、人事制度上建立更有效的、更加科学的管理体制,明确每一个施工人员的目标责任。从而达到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的目的。

2014年《湖南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标准》

湖南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标准 总说明 一、《湖南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标准》(基价表)以下简称本“消耗量标准”就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装饰装修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计量标准。 二、本消耗量标准就是装饰装修工程计价统一项目划分、统一项目编号、统一计量单位、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的依据;就是编制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标底价、合理价)的依据;就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就是编制装饰装修工程概算定额(指标)、估算指标的基础;就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的参考。 三、本消耗量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与改建工程的装饰装修。 四、本消耗量标准就是依据国家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与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 五、本消耗量标准就是按照正常施工条件、目前多数企业具备的机械装备程度、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与劳动组织,以及合理工期进行编制的。 六、人工消耗量的确定:人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

七、材料消耗量的确定: 1、本消耗量标准采用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半成品、成品均按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与相应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考虑。 2、本消耗量标准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等,并计算了相应的施工场内运输及施工操作损耗。 3、用量少、占材料费比重小的次要材料合并为其她材料费。其她材料费按材料费的3%计取。 4、施工工具用具未列出消耗量,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中工具用具使用费内考虑。 八、机械台班消耗量的确定: 1、本消耗量标准的机械台班消耗量就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机械施工功效测算确定的。 2、机械原值在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2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低值易耗的小型机械未列入,作为工具用具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中考虑。 九、本消耗量标准均已综合了搭拆3、6m以内简易脚手架用工及脚手架摊销材料,3、6m以上需搭设的装饰装修脚手架按第七章装饰装修脚手架工程相应子目执行。 十、本消耗量标准木材不分板材与方材,均以××(指硬木、杉木或松木)锯材取定。即:经过加工的称锯材,未经过加工的称圆木或圆条。木种分类规定如下: 第一、第二类:红松、水桐木、樟木松、白松、(云杉、冷杉)、杉木、杨木、柳木、椴木。 第三、第四类:青松、黄花松、秋子木、马尾松、东北榆木、柏木、苦楝木、梓木、黄波萝、椿木、楠木、柚木、樟木、栎木(柞木)、檀木、色木、槐木、荔木、麻栗木(麻栎、青刚)、桦木、荷木、水曲柳、华北榆木、榉木、橡木、枫木、核桃木、樱桃木。 十一、本消耗量标准所采用的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品种、规格型号与设计不符时,可按各章规定调整。如

《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7版)正式版201762012615

《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7版) 批准部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主编单位: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执行日期:2017年7月1日

目录 总则 第一章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构成要素 第二章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组成内容 第三章建筑安装工程造价计算程序和计价办法第四章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取费标准 第五章其他有关规定

总则 一、为了适应我省建筑业发展需要和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根据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并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编制《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7版)(以下简称“本定额”)。 二、本定额编制的主要依据有:《建筑法》、《社会保险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 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各专业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及我省有关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财政部关于取消、停征和整合部分政府性基金项目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11号) 及其他有关政策规定。 三、本定额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包括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装配式建筑工程、仿古建筑工程、古建筑修复保护工程、通用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构筑物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爆破工程、抗震加固工程、市政维护工程等专业工程。 四、本定额是编制和确定国有资金投资工程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

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管试行办法》等四个文件的

福建省建设厅 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管试行办法》等四个文件的通知 闽建法〔2002〕148号 (2003年2月1日起施行) 各设区市建设局: 现将《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试行办法》、《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试行办法》、《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投诉处理试行办法》、《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标委员会成员管理试行办法》等四个文件印发给你们(详见附件1-4),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函告省厅法规处、建筑业处。 附件:1.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试行办法2.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试行办法 3.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投诉处理试行办法 4.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标委员会成员管理试行办法 二○○二年十二月二十日 附件1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试行办法 第一条为正确依法行使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职能,保证招标投标活动依法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34号)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实施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以下简称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行政监督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具体监督工作可以依法委托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实施。 第四条法律赋予招标人的权利依法受到保护,任何行政监督机关和个人不得违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招标投标活动监督执法必须以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不得设置审批核准环节,已经设置的,一律废止。 第五条监督机关采用下列方式实施对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33号-2017年)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3号 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设计市场,提高建筑工程设计水平,促进公平竞争,繁荣建筑创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其设计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全国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 (一)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二)对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并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 (三)建设单位依法能够自行设计的; (四)建筑工程项目的改建、扩建或者技术改造,需要由原设计单位设计,否则将影响功能配套要求的; (五)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第五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应当依法进行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 第六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可以采用设计方案招标或者设计团队招标,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 设计方案招标,是指主要通过对投标人提交的设计方案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 设计团队招标,是指主要通过对投标人拟派设计团队的综合能力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 第七条公开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向3个以上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基本要求、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第八条招标人一般应当将建筑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一并招标。确需另行选择设计单位承担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应当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明确。 第九条鼓励建筑工程实行设计总包。实行设计总包的,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设计单位可以不通过招标方式将建筑工程非主体部分的设计进行分包。 第十条招标文件应当满足设计方案招标或者设计团队招标的不同需求,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施工质量及安全承诺书_secret

承诺书 为确保项目施工质量,本次项目施工负责人:,郑重承诺,将依照施工合同对本次施工范围内的质量承担责任,承诺基本内容如下: 1、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2、建立质量责任制,对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要求项目负责人做好施工现场记录,记录工程的各部分施工是由那个人或那几个人负责施工,一旦该部分出现施工质量问题,将对该部分工程付相关责任,项目负责人有联带责任。 3、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偷工减料。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4、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各种材料、以及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使用。 5、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 6、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上岗作业。 7、依法履行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义务。 日期年月日

附件:

承诺书 为确保项目施工安全,本次项目施工负责人:,郑重承诺,将依照施工合同对本次施工范围内的安全承担责任,承诺基本内容如下: 1、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2、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筑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项目负责人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筑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3、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立即制止。

闽建[2018]3号—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

https://www.360docs.net/doc/e82768900.html,/xxgk/zfxxgkzl/xxgkml/dfxfgzfgzhgfxwj/qt_3796/201804/t20180410_1896 26.htm 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 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建立统一的勘察设计招标投标交易规则,我厅组织制定了《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4月2日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第一条为了规范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保证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的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中标的设计人承担的工程设计内容和范围。招标人原则上应在招标文件中约定由中标人承担方案设计及后续阶段设计和服务工作。 城市重要地段、重要景观地区的建筑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对建筑功能有特殊要求的公共建筑和省重要大型工程,可按相关规定采用直接委托、邀请招标方式发包。 “对建筑功能有特殊要求的公共建筑”是指机场候机楼、火车站、汽车站、图书馆、博物馆、大剧院、美术馆、档案馆、展览馆、文献馆、科普馆、纪念馆、体育场馆、会议中心、医院、学校等具有特定功能要求的公共建筑。 “省重要大型工程”是指: (一)列入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当年度省重点项目。 (二)标志性城市景观大道、城市快速路、大型互通立交、跨江城市桥梁、大型隧道。 (三)“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市政道路、供水、排水(污水),河道整治”。 邀请参与投标的设计单位,其中有全国、福建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称号的设计单位或福建省龙头设计企业应不少于1家。同时鼓励省外投标人与省内具有承

某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实施细则(doc 12页)

某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实施细则(doc 12页)

江苏省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建筑工程设计市场管理,规范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行为,提高设计水平和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建筑工程项目,均应按本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实施设计招投标: (一)国家民用建筑工程设计等级分类标准规定的特级、一级、二级建筑工程项目; (二)风景名胜区内的中型以上风景园林工程、城市标志性、纪念性建筑和主要地段有影响的建筑工程项目; (三)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 (含10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设计; (四)业主要求进行招标投标的建筑工程项目。 第三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是指在方案设计阶段对建筑工程项目方案设计或概念设计进行招标投标。除特别重要的工程外,一般采用概念设计招投标。对于采用专利技术、专有技术,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项目,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业主可以直接发

不同时具备以上条件的招标人,应委托经国家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 第七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按规定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或设计任务书; (二)已办理报建登记手续; (三)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规划设计要求和用地红线图; (四)有符合要求的地形图,以及能满足方案设计招标投标需要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初勘资料或有参考价值的场地附近工程地质、水文地质详勘资料,且有水、电、燃气、环保、消防、市政道路等相关的基础资料; (五)有设计要求说明书,应包括:项目建设的内容;对供水、供电及其它动力的初步意见;环保与消防设施、建筑物(或构筑物)的性质及使用功能、设计周期等要求,以及需要申明的其他要求。 第八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活动,由招标人或其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统称“招标人”)自行组织,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招标邀请书15日前持招标登记表、招标工作计划、评标组织组建方案、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书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备案机关应在接受备案之日起一周内审核完毕,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招标人可实施招标活动;

浅谈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及安全管理

浅谈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及安全管理 发表时间:2019-06-13T11:11:39.930Z 来源:《基层建设》2019年第8期作者:李士博 [导读] 摘要:随着我国建筑行业的迅猛发展,以及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房屋建筑的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身份证号:13012419910708XXXX 摘要:随着我国建筑行业的迅猛发展,以及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房屋建筑的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有效提高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管理水平,必须切实采取有效的措施,健全质量管理科学体系,提高质量管理水平,运行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加强施工企业和人员的法律意识、加强施工人员的技术培训、严格建筑材料的采购管理以及加强施工现场监督,将质量管理工作贯穿于施工操作的全过程中,提高建筑企业的竞争能力。 关键词:建筑施工;质量问题;安全管理; 1质量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基础 1.1质量是建筑施工企业效益的基础 取得经济效益是建筑企业在市场经济竞争中的首要目标。各种各样的经济效益途径,必须以保证产品质量为前提。只有高质量的房屋建筑产品才能赢得市场的认同,才能取得消费者的信任,才能够得到业主的认同,才能够取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2质量是建筑施工企业发展的保障 随着建筑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房屋质量是建筑施工企业的生存之本。只有取得优良的质量,才能保证企业竞争力,才能保障建筑施工企业的长远发展。在保证房屋质量的基础上,采取合理的措施,降低成本,提高服务,才能增加建筑施工企业的竞争力,稳定市场。质量是建筑施工企业信誉的源泉,只有保证房屋产品质量,以及服务质量,才能塑造企业的形象和信誉,使企业立于不败之地。 1.3质量是社会经济和技术水平发展的综合体现 我国的经济体制正从粗放型向集约型、量变向质变的转变,因此,我们因不断强调质量的重要性,形成以质量竞争为主,在质量的保障前提下,不断推动社会经济发展,发展科学技术水平。质量不仅是市场竞争的主要手段,而且是一个国家社会经济、科技水平发展综合反映。 2全面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指导性好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对项目施工、保证进度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尤其有利于施工管理人员的科学管理。但目前有一些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并没有结合实际项目情况来编制,而是照抄照搬其他工程项目的内容,存在仅有土建施工,没有水电、消防和弱电专业安装的内容情况,甚至有的缺少施工安全质保管理的内容等等,所有这些都应在编制施工组织时候要充分考虑。 2.1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内容应齐备、实用,符合当前实际工程的建设,同时在深度上要达到施工总体部署和施工方案合理优化;施工进度、时间安排、顺序、交叉搭接应合理;施工总平面布置与空间利用应合理;设计与技术先进、适用,做到经济指标明确、合理,投资省、效率高。 2.2主要管理措施有效、符合实际。管理措施应突出主要矛盾、切合实际、有的放矢、明确落实,一切要强调质量管理,以创全优为最终目的。 3加强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管理 3.1提高施工管理人员素质 人是房屋工程项目建设的组织者、决策者、管理者和操作者。因而,工程项目建设中各部门、各岗位人员的工作水平,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房屋工程的质量。所以在房屋工程项目的质量控制中,要以人为核心,重点提高人的素质,提高人的质量意识,防止工作失误,充分发挥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人的工作质量,从而确保房屋工程的总体质量。而施工管理人员是房屋工程施工的管理核心,只有高素质的施工管理人员,才不会对工程施工盲目大意,才能对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进行科学的施工质量管理。 3.2建材和设备的监管 国家《建筑法》明确规定用于建筑工程的材料、构配、设备等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产品质量标准。它们的质量和性能是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的主要因素。尤其是某些工序,更应将材料的质量和性能作为施工管理的重点,如预应力钢筋加工就要求钢筋匀质、弹性模量一致,为避免产生热脆和冷脆,要求材料含硫量和含磷量不能过大。因此,要保证工程优质,就必须管理好采购关、检测关、运输保险关和使用关,尤其要管理好建筑材料选择方面。进入现场的工程材料,必须有产品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并应符合设计规定要求。试想如果没有高质量的建筑材料,房屋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的管理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根据笔者的管理经验,对于一个房屋工程项目所需用的材料品种繁多,而且经常有许多新材料不断出现。因此,在材料的购进和使用应该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3.2.1按照设计施工图纸所提供的材料名称,规格,品种,以及数量组织好货源;应按规定预留损耗向供货商提供清单,并注明好材料的品牌、规格、型号、尺寸、质量等级等等,以免与设计不符而影响工程质量和进度。 3.2.2材料应按施工的先后顺序场,进场后对材料要进行自检,抽样验收,并报业主单位,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检验,合格后分类、分规格整齐堆放。 3.2.3材料管理人员要对各种进场的材料登记造册,严格按各分管工长签发的领料单发放材料,而且还要跟踪检查,防止丢失,避免造成浪费。 3.2.4对易燃易爆以及防火防潮物品应该采取相应的措施严格加强管理。 3.3做好施工过程控制 在配备好主要人员后,要积极做好工程的前期准备工作,在遵守企业规章制度的前提下,根据施工项目管理的需要,制订施工项目管理制度。对进行施工项目管理规划的目标、组织、内容、方法、步骤、重点进行预测和决策,做出具体安排的纲领性文件。 3.3.1进行工程项目分解,形成施工对象分解体系,以便确定阶段控制目标,从局部到整体地进行施工活动和进行施工项目管理。 3.3.2建立施工项目管理工作体系,绘制施工项目管理工作体系图和施工项目管理工作信息流程图。 3.3.3编制施工管理规划,确定管理点,形成文件,方便执行。 开工后要紧抓工程质量,项目质量好坏程度,是一个需要小心把握平衡的问题。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经常会将整个项目分成若干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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