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给水系统设计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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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给水系统设计技术规范
建筑消防给水系统由消防供水水源(市政给水、天然水源、消防水池),消防供水设备(水塔、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泵、
水泵接合器),消防给水管网(进水管、水平干管、消防竖管等),稳压减压控制设备等组成,其中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和消防水泵的设置需根据建筑物的性质、高度以及市政给水的供水情况而定。

7. 4. 1消防水源。

1水源。

1) 消防用水可由城市自来水、消防水池或天然水源等供
给。

一般民用建筑的室内外消防水源常采用城市自来水,室
外用水亦可采用天然水源。

①当城市自来水管网能满足消防用水的水量和水压时,且由两路不同城市给水干管供水时,可直接采用城市自来水作
为消防水源;
②当城市自来水管网水压、水量不足时,应设置消防水池;
③当城市自来水管网能满足水量,但不满足水压时,且有两路不同城市给水干管供水时,可采用消防给水泵从城市给
水管网直接抽吸,但需征得自来永有关部门的同意,或设置
消防水池。

2)当采用天然水源时,应确保枯水期97%保证率的水
位能可靠取水供给设计消防用水量,且满足消防用水的水质
和有可靠的取水措施,如消防车通道、固定或移动消防泵的
取水口等。

当采用海水作为消防水源时,还应有除去生物生
长堵塞取水设施的措施。

3)当采用井水做消防水源时,规划设计区域内应有 2 口及以上水井,当其中一口水井不能供水时,另外的水井出水
能力在任何时间满足生产、生活和消防用水量时,可不设置
消防水池,其他情况均应设置消防水池。

4)游泳池、水景水池:保证常年贮存有足够的水量的游
泳池、水景水池可作为消防水源。

冬季封冻的水池,有效水
量计算,应以最大冰层厚度下水线为计算起始水位。

5)消防水池:如采用消防水池作为消防水源时,消防水
池的容量应满足火灾延续时间内消防用水量的要求。

室外消
防水池设在室内或室外均应设置消防车取水口。

2消防水源专用车道。

供消防车取水的天然水源和消防
水池,应设消防车道,在消防车取水口处应保证吸水高度不
超过6m。

7. 4. 2消防给水系统。

1消防给水系统。

1) 按压力和流量是否满足系统要求,可分为常高压消防
给水系统,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低压消防给水系统。

2)按供水范围可分为单体消防给水系统和区域消防给水
系统。

3)按供水功能分可分为独立消防给水系统、联合消防给
水系统和合用给水系统。

4)室外消防给水系统宜与生产、生活给水系统合并为同
一给水系统。

-
5)多层建筑室内消防给水系统宜与生产、生活给水系统
在室内分开独立设置。

6)高层建筑室内消防给水系统应与生产、生活给水系
统在室内分开独立设置。

7)室内消火栓给水管网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其他自动
灭火系统,宜分开设置;如有困难,应在报警阀前分开设置。

2消防给水系统竖向分区。

1) 分区原则:
①消火栓栓口的静水压力不应超过0.8MPa ,经与当地消
防局协商认可,消火栓栓口的静水压力可允许不应超过
1.0MPa;
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报警阀处的工作压力不大于1.2MPa ;
③ 消防给水系统任何时间和地点系统的压力不宜超过2. 4MPa。

2)分区方式:消防给水系统竖向分区通常采用水泵、减压阀
或减压水箱等进行分区,分区有 4 种给水图式。

①并联消防给水泵分区给水系统:消防给水管网竖向,每区
分别有各自专用消防水泵,并集中于消防泵房内;
②串联消防给水泵分区给水系统:消防给水管网竖向各区由
消防水泵或串联消防水泵分级向下供水,串联消防水泵设置在设
备层或避难层,通常是设有避难层的超高层建筑采用串联消防泵
分区给水系统。

串联分区又可分为直接串联和转输串联两种。

a.消防水泵可从消防水池(箱 )或消防管网直接吸水。

消防水
泵从下到上依次顺序启动。

b.当采用水泵直接串联时,应注意管网供水压力因接力水泵
在小流量高扬程时出现的最大扬程叠加。

管道系统的设计强度应
满足此要求。

c.当采用水泵转输串联时,中间转输水箱同时起着上区输水
泵的吸水池和本区消防给水屋顶水箱的作用,其储水有效容积按15~ 30min 消防设计水量经计算确定,并不宜小于60m3。

③减压阀减压分区给水系统,消防水泵的压力不大于2.4MPa 时,其竖向分区可采用减压阀减压分区。

a.减压阀减压分区可采用比例式减压阀和可调式减压阀,减
压阀的阀前阀后压力比值一般不宜大于3: 1。

b.当一级减压阀减压不能满足要求时,可采用减压阀串联减
压。

减压阀串联减压不宜超过 2 级。

④减压水箱减压分区给水系统,消防水泵的压力不大于
2.4MPa 时,其竖向分区可采用减压水箱减压分区。

设有避
难层的超高层建筑可采用减压水箱减压分区给水系统。

a.减压水箱的有效容积不应小于18m3。

b.减压水箱应有两条进水管,每条进水管应满足消防设
计水量的要求。

c.减压水箱进水管以采用薄膜液压水位控制阀。

d.减压水箱应有两条出水管,每条出水管应满足本区各
种消防设施的用水压力和流量的要求。

⑤重力水箱消防给水系统,是在建筑物的最高处或适当的位置如避难层等设置满足消防水量和压力的重力水箱,并由
重力水箱给各竖向消防给水分区供水。

,a.各区重力水箱的数量不应小于两个,且每个水箱的有
效容积不小于100m。

b.当重力水箱的有效容积不能满足火灾延续时间内的水
量时,应设置消防转输泵。

c. 消防转输泵应满足消防水量的要求,并应独立设置,
且应有备用泵。

d.转输给水管不应小于 2 条。

7.4.3 消防给水设施
消防给水设施城市自来水、消防水池、水塔、高位消防水箱、气压消防给水设备和消防给水泵等。

1、消防蓄水池
1)有效容积: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应是火灾延续时间内,同时使用的各种灭火系统消防用水量之和。

①当消防水池有二条独立的补水管时,其有效容积可以减
去火灾延续时间内补充的水量。

补水量应按出水量较小的补
水管计算。

②当室外给水管网无资料时,补水量可按水池补水管(管径小的—条)管径在流速为1m/ s 时的流量计算。

当有城市自来水管网压力资料时,可根据有效压力( 见7.4.3 条 3 款)来计算补水量,补水时还应保证室外给水管网
的压力从地面算起不低于0.10Mpa 。

③为防止消防水池内的水倒流污染城市自来水,消防水池补水管出水口要求见本《措施》2.2.5 条。

3)消防水池总容量超过1000m3( 高层民用建筑超过
500m3时 ),应分设成两座。

①取水井或取水口水深应保证水泵吸水高度不超过6m;
②取水井有效容积不得小于消防车上最大一台( 组 ) 水泵3rmin 的出水量,一般不宜小于3m3。

③取水井或取水口的位置距被保护建筑物,一般不宜小于
5m。

5)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保护半径不应大于150m,当保护半径大于150m 时,可设置室外消防给水泵,或再增
设室外消防水池以及可靠的消防车取水口。

6)消防水池应与生活水池分开设置,宜与生产用水储
水池合用。

合用水池应有保证消防水不被动用的技术措施。

水质保证技术措施如下:
a.紫外线消毒;
b.投加消毒剂 (O3、 C1 系消毒剂或氯片 );
c.过滤和消毒。

7)利用游泳池、水景喷水池、循环冷却水池等专用水池兼作
消防水池时,其功能须全部满足上述要求外,应保持全年有水、不
得放空(包括冬季),一般在工程中应有2个池子,轮流清洗。

8)在寒冷地区的室外消防水池应有防冻措施:消防水池必须
有盖板,盖板』:须覆土保温;人孔和取水口设双层保温井盖。

9)消防水池的容积分为有效容积和无效容积,其总容积为有
效容积与无效容积之和。

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为:
n
Q pi t i Q b T b(7. 4.3— 1)
V a
i 1
式中V a——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m3);
Q pi——各种水消防灭火系统的设计流量(m3/h);
ti ——各种水消防灭火系统的火灾延续时间(h),详见本《措施》7.4.3条2款中的有关内容;
Q h——在火灾延续设计内可连续补充的水量(m3/ h);
T b——民用建筑物内各种水消防灭火的火灾延续时间的
最大值(h)。

10)吸水池 (井 )有效容积不得小于最大一台或多台同时工作水
泵3min的出水量。

对于小泵,吸水池(井 )容积可适应放大、宜按水泵出水量5— 10min 计算。

11)消防水池 (箱 ) 的有效水深是设计最高水位至消防水池(箱 ) 最低有效水位之间的距离。

消防水池(箱)最低有效水位是消防水
泵吸水喇叭口或出水管喇叭口以上0. 6m 水位,当消防水泵吸
水管或消防水箱出水管上设置防止旋流器时,最低有效水位为防
止旋流器顶部以上0.15m,见图 7. 4.3— 2。

12)溢流水位宜高出设计最高水位50mm,溢水管喇叭口应
与溢流水位在同一水位线上,溢水管比进水管大 2 号,溢水管上不应装截门。

13)溢水管、泄水管不应与排水管直接连通。

14)消防水池吸水井中吸水管的布置参见本《措施》2.7.5 条的有关内容,、
15)合用水池有效容积大于100m3时,水池内宜设置导流墙,以防止死水。

2 火灾延续时间。

1)消火栓系统:高层民用建筑中的商业楼、展览楼、综合楼,以及一类建筑的财贸金融楼、图书
馆、重要档案楼、科研楼和高级旅馆等的火灾延续时间应按不小
于3h计算,居住区和其他民用建筑的火灾延续时间应按不小于
2h 计算。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火灾延续时间应按不小于1h 计算,室内消防水炮宜应按不小于1h 计算。

3)燃池、燃气锅炉房和柴油发电机房水喷雾灭火系统的
火灾延续时间应按不小于0. 5h 计算。

4)居住区、工厂和丁、戊类仓库的火灾延续时间应按1L 计算。

5)甲、乙、丙类物品仓库,可燃气体储罐和煤,焦炭露
天堆场的火灾延续时间应按3h 汁算。

6)易燃、可燃材料露天、半露天堆场( 不包括煤、焦炭露天堆场)及液化石油气的火灾延续时间应按6h 计算。

7)汽车库、修车库和停车场的火灾延续时间应按2h 计算。

3城市自来水直接给消防系统供水。

1) 当城市自来水的水压和水量能满足生产生活和消防用
水量时,且有两条不同的城市给水干管时,可直接给消防系
统供水,对于轻危险等级的非重要建筑物场所的自动喷水灭
火系统,经与当地消防局协商,可 1 条城市给水干管供水。

2)当城市自来水直接给消防系统供水时,应测试消防供水时的有效压力,当无试验数据时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P s kP J(7. 4. 3—2)
式中P s——为城市自来水消防有效压力(MPa) ;
k——折减系数,一般为0. 7~0. 9;
P J——城市自来水静压力,是指在附近城市自来水干管
上的消火栓的静压力(MPa) 。

拆减系数的取值原则:当城市自来水给水环状干管的管径
不小于DN400时,宜为0.90,当城市自来水给水环状干管的管径小于DN400 时,宜为 0. 70。

3)当城市自来水直接给消防系统供水时应在入口处设置防污染隔断阀。

4高位水塔(箱)。

高位水塔(箱)可分为2种形式:
1)常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的高位水箱(塔 )
①有效容积。

作为常高压消防给水系统一路供水的高位水塔(箱)的有效容积应是火灾延续时间内的设计消防用水量。

设计计算见7. 4. 3 条 1 款消防水池的有关内容。

②满足消防给水系统的设计压力要求。

③设置技术要求
a.参见本《措施》2. 8 节的有关内容;
b.当消防用水与其他用水共用水塔时,应有消防水不作
他用的技术措施。

2)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屋顶消防水箱。

①有效容积:
a.高层民用建筑:
一类公共建筑不应小于18m3;二类公共建筑和一类居住建筑不应小于12m3;二类居住建筑不应小于6m3。

b.对于多层民用建筑和工业建筑:
消防水箱(包括气压水罐、水塔、分区给水系统的分区水箱)应储存10min 的消防用水量;当室内消防用水量不超过
25L / s,经计算水箱消防储水量大于12m3时,仍可采用
12m3;当室内消防用水量超过25L / s 时,经计算水箱消防
储水量大于18m3时,仍可采用18m3。

②有效设置高度:
a.消火栓系统:高位消防水箱的设置高度应保证最不利
点消火栓静水压力。

当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 时,高层建筑最不利点消火栓静
水压力不应低于0. 07MPa;当建筑高度超过lOOm 时,高
层建筑最不利点消火栓静水压力不应低于0.15MPa;对于
建筑高度不超过24m 的多层民用建筑和工业建筑应在建筑
物的最高处设置重力自流水箱,且最高一层的消火栓应有水
自流出。

b.自动喷水系统:
其最低设置高度应保证系统最不利点喷头的最小工作压
力。

当屋顶消防水箱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设置稳压泵和稳压
气压水罐。

③高位水箱的布置,参见本《措施》第2.8 节的有关内容。

5气压水罐。

气压水罐一般可分为两种形式,第一种足屋顶消防水箱设置
高度不能满足7.4.3 条 4 的规定设置高度时,而设的稳压气压水罐;第二种是代替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屋顶消防水箱的气压
水罐。

1)稳压气压水罐。

①设置条件:
a.当屋顶消防水箱的高度不能满足7.4.3 条中第 4 款的要求,可采用稳压气压水罐稳压;
b.当建筑物无法设置屋顶消防水箱时或设置屋顶消防水箱不
经济时,消防给水系统采用可靠双电源,或电泵与柴油机泵互为备用时,消防给水系统时可采用稳压气压水罐稳压,但须经当地消防局批准。

②稳压气压水罐的调节水容量不小于450L ,稳压水容积不小于50L,最低工作压力户,应为最不利点所需的压力,工作压力
比宜为0.5-0.9。

③消防增压稳压设备的选用可见国标图98S205。

2)代替屋顶消防水箱的气压水罐。

对于24m以下的设有中轻危险等级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建
筑物,当采用临日寸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时,且无条件设置屋顶消防水箱时,可采用5L / s 流量的气压给水设备供应10min 初期用水量。

即气压罐的有效调节容积为3m’。

其他建筑物或其他消防给水系统时,其有效容积Vx ,宜按 7.4. 3 条 4 款 2)的有关规定设计。

但由于所需的气压罐容量较大,故目前较少采用。

6消防泵。

1)消防泵额定流量的确定。

①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应设置消防泵,其额定流量应根据
系统选择来确定。

当系统为独立消防给水系统时,其额定流量为
该系统设计灭火水量;当为联合消防给水系统时,其额定流量应
为消防时同时作用各系统组合流量的最大者。

②当消防给水管网与生产、生活给水管网合用时,生产、生
活、消防水泵的流量不小于生产生活最大小时用水量和消防用水
量之和。

2)消防泵额定扬程的确定。

消防泵的扬程应满足各种灭火系统的压力要求,通常根据各
系统最不利点灭火设备所需水压值确定。

其计算公式如下:
H(1.05 ~ 1.10)(h Z P0 )(7. 4. 3—3)
式中H——水泵扬程或系统人口的供水压力(MPa);
1. 05~ 1. 10——安全系数,一般根据供水管网大小来
确定,当系统管网小时,取1.05,当系统管网大时,取1.10。

∑h——管道沿程和局部的水头损失的累计值(MPa );
Z——最不利点处消防用水设备与消防水池的最低水位或
系统人口管水平中心。

线之间的高程差,
当系统人口管或消防水池最低水位高于最不利点
处消防用水设备时,z 应取负值( MPa);
Po——最不利点处灭火设备的工作压力(MPa)。

3)消防泵的选择。

①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的消防水泵应采用一用一备,或多
用一备,备用消防泵的丁作能力不应小于其中最大一台工作消防泵。

②当为多用一备时,应考虑多台消防泵并联时,流量叠加对消防泵出口压力的影响。

③选择消防泵时,其水泵性能曲线应平滑无驼峰,消防泵零流量时的压力不应超过系统设计额定压力的140%,当水泵流量为额定流量的150%时,此时消防泵的压力不应低于
额定压力的65%。

④消防泵电机轴功率应满足水泵流量扬程曲线上任何一
点的工作要求。

4)泵房管道系统设计要求。

①一组消防泵,吸水管不应少于两条,当其中一条损坏或检修时,其余吸水管应仍能通过全部水量。

几种消防泵吸水管的布置见图7.4.3—3。

②消防泵房应设不少于两条的供水管与环状管网连接,当其中一条出水管检修时,其余的出水管应仍能供应全部用水量。

③消防泵应采用自灌式吸水,吸水管上应装设闸阀或带自
锁装置的蝶阀。

④消防泵的出水管上应设止回阀、闸阀或蝶阀。

⑤当市政给水
管网能满足消防时用水量要求,且市政部门
同意消防泵可从市政环形干管直接吸水时,消防泵应宜按从
室外给水管网吸水。

消防泵直接从室外管网吸水时,消防泵扬程计算应考虑利
用室外管网的最低水压,并以室外管网的最高水压校核水泵
的工作情况,但应保证室外给水管网压力不低于0.1MPa( 从地面算起)。

⑥消防泵吸水管的流速可采用1~1. 2m/ s(DN<250mm) 或1.2~1.6m/s(DN≥250mm),水泵出水管的流速可采用1.5~2.0m/s。

⑦消防泵出水管应装设试验和检查用压力表和DN65 的放水阀门;或在消防水泵房内应统一设置检测消防水泵供水
能力的压力表和流量计。

压力表宜为消防泵额定压力的 3 倍,流量计的最大量程应不小于消防泵额定流量的1.75 倍。

⑧消防给水系统宜考虑设置防止系统超压的技术措施,如泄压阀等。

5)消防泵的控制。

①消防全泵。

a.消防泵应保证在火警后5min 内开始工作,自动启动的消防泵宜在1.5min内正常工作,并在火场断电时仍能正常运转。

设有备用泵的消防泵站或泵房,应设备用动力,若采用双电
源或双回路供电有困难时,可采用内燃机作动力。

b.消火栓泵应设消火栓按钮手动启泵。

c.自动喷水和水喷雾等自动灭火系统的消防泵宜有房内给
水管网上设置低压压力开关和报警阀压力开关 2 种自动直接启
动功能。

d.消防泵房应有强制启停泵按钮;消防控制中心应有手动启
泵按钮;消防水池最低水位报警,但不得自动停泵;任何消防主泵不宜设置自动停泵的控制。

②稳压泵。

在消防给水系统管网或气压罐上设置稳压泵自动
启停压力开关或压力变送器。

③消防泵组宜设置定时自检装置。

7消防泵房。

1)独立建造的消防泵房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附设在建筑
物内的消防泵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h 的隔墙和1.50h 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并应设甲级防火门。

2)当消防泵房设在首层时,其出口宜直通室外。

当设在地下
室或其他楼层时,其出口应直通安全出口。

3)消防泵不宜设置在有安静要求的房间,及其上、下和毗邻
的房间内;否则应采用水泵的隔振和消声技术措施。

4)消防泵的布置、基础、水泵和管道隔振、吸水管和集水坑
的设计,以及泵房排水沟、采暖、起重、通风等参见本《措施》
2. 7 及 2. 9 的有关内容。

7. 4. 4消防水泵接合器。

1一般要求。

1)消火栓系统:高层建筑、超过四层的库房、设有消防管网
的住宅、超过五层的其他非高层民用建筑、人防工程(消防用水总量大于lOL/s)、四层以上多层汽车库和高层汽车库及地下汽
车库,其室
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应设消防水泵接合器。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细水雾灭火系统除外)等其他自动水灭火系统均应设置
消防水泵接合器。

3)消防水泵接合器是消防给水系统的一个辅助水源,消防时
由消防车供水,一般DNl00的消防水泵接合器的通水能力为10L /s,DNl50的消防水泵接合器的通水能力为15l/s
4)消防水泵接合器的数量应按室内消防用水量经计算确定,
且不宜小于 2 个,,
5)消防车的供水能力,应根据当地消防局提供的资料来设计。

6)当消防车的供水高度不能满足建筑物消防给水系统的压力
要求时,应设置消防车供水的接力供水泵,该泵宜为固定泵。

7)水泵接合器宜分散布置,且应设在室外便于消防车使用和
接近的地点。

水泵接合器距人防工程出入口不宜小于5m,距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池的距离宜为15~ 40m,水泵接合器宜采用地上式,当采用地下式水泵接合器时,应有明显标志。

8)消防水泵接合器宜采用地上式,当采用墙壁式水泵接合器
时,其中心高度距室外地坪为700mm,接合器上部墙面不宜是
玻璃窗或玻璃幕墙等易破碎材料,当必须在该位置设置水泵接合器时,其上部应有有效遮挡保护措施。

9)当室内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不同消防分区的水泵接合器设置在一起时,应有明显的标志加以区分。

2消防水泵接合器接力供水泵。

1)消防水泵接合器的接力供水泵,宜设置在地下室或避难
层,且应满足消防车供水时,接力泵的吸上真空高度不超过
6m。

2)消防水泵接合器的接力供水泵宜采用管网直接吸水的
方式加压供水。

3)消防水泵接合器的接力供水泵宜选用柴油机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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