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追溯管理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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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溪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县级监管平台及追溯管理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维护公众健康,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5〕95号)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屯溪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区县级平台及追溯管理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不断提升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目标,按照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跟踪、质量可追溯、责任可追究、产品可召回的基本要求,运用现代二维码等信息技术,通过构建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及追溯管理信息系统,将生产基地的质量安全信息、检验检测信息、产品质量及流向动态、农产品生产、用药、施肥、采收信息、部门监管信息等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及时分析、有效决策。
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必须立足当前我区农业标准化生产的现状逐步推进,2016年在新江蔬菜基地选择有一定规模、标准化程度较高的蔬菜种植大户进行可追溯建设试点,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向“三品”认证的农业生产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区级以上示范性农业生
产经营主体推广普及,实现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管理的全覆盖。
二、工作目标
屯溪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区县级平台及追溯管理示范项目建设以“农安”民生工程为依托,构建区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2016年8月起,在新江蔬菜基地选择5个生产经营主体,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示范点建设试点。在试点基础上,逐步将农业生产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规模生产主体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内,争取在“十三五”末,蔬菜、茶叶、水果、食用菌、畜禽、水产品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包装农产品实现可追溯全覆盖。
三、主要内容
屯溪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区县级平台及追溯管理示范项目由“一平台三系统”组成,即区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监管系统、各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系统、农产品生产管理信息系统等三大系统模块,形成集生产、检测、监管、追溯于一体,实行内外网分别管理,外网面向公众,内网由政府相关管理部门使用。
(一)总体架构
系统建设依据不同用户角色权限和功能的不同,分为监管部门、检测机构、生产单位三类用户:
1、监管部门:主要是指区、镇两级监管部门对生产数据、质量安全检测结果进行动态查询、统计分析和监督管理。
2、检测机构:主要是指区、镇二级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和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农产品检测结果实时上传和更新维护。
3、生产主体:主要是指已纳入追溯体系管理的农产品生产主体,对农业投入品使用、生产管理情况、生产档案记录进行日常上传、更新。
(二)三大系统
1、农产品质量追溯监管系统。该系统分成区、镇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系统,通过权限分配,区、镇两级根据级别、职能和所辖区域进行管理,通过网络、移动设备等查询方式,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可追溯。系统对平台功能模块、操作用户信息等管理参数进行审核设置;对本区域范围的农业生产主体、产品生产、农产品执法巡查和质量检测等情况进行全方位监控管理;对农产品生产、安全检测等数据进行汇总分析;通过农产品追溯二维码查询相关信息,以快速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事故)产生的环节,锁定质量问题源头,追踪产品流向,对问题批次进行正向跟踪和逆向追溯,以加强对农业生产过程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全过程监管、监测、预警。系统操作用户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
2、农产品质量检测管理系统。各镇检测机构(检测点)在系统中如实录入检测数据,包括检测时间、样品信息(来源、品种、数量、地点)、检测单位、检测项目、检测结果等详细信息。定制开发农(兽)药残留检测与溯源一体机等设备的兼容软件程序,实现不经人为修改的检测数据自动采集上传。兼容开发已有的实验设备数据接口,包含:液相、气相、酶标仪等设备。该系统可实现对各检测点数据的采集、储存,随时供给各监管部门浏览、查询、统计、决策、打印、发布;供管理部门进行统计分析并及时对问题农产品做出处理,对生产源头实施及时指导,促进农产品生产全程监测规范化,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本系统供各级农产品检测部门、有检测资质的机构和农产品生产主体监测点使用。
3、农产品生产管理系统。农产品生产主体通过登录系统,根据追溯要求对生产过程信息进行录入上传,由此实现对追溯试点企业自律和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农产品监管部门要求,农业主体在系统中必须录入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必填信息,另根据企业自身需要可录入选填信息。该系统由农产品生产主体使用。系统主要包括生产基地基本信息、投入品记录、生产过程记录、产品自检信息、追溯码打印管理和视频监控管理等。
四、实施计划和经费预算
(一)实施计划
屯溪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和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从2016年8月开始到2017年底,建成区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监管系统、各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系统、新江蔬菜基地内5个生产主体管理信息系统。以后逐步推进不断扩大范围。
1、准备阶段(2016年8月)
组织开展农业主导产业生产情况调查研究,编制屯溪区区农产品安全监管平台和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建设目标、建设重点、建设内容及经费安排,为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作好准备。
2、试点阶段(2016年10月—2017年3月)
按照要求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组织系统操作培训。在新江蔬菜生产基地建立5个可追溯示范点,探索建立适合我区实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方法和制度,形成体系建设、人员培训、设备管理、信息维护、监督检查和疫情追溯的可推广模式。
3、全面推进阶段(2017年4月—2017年12月)
在试点建设和运行的基础上,总结、完善和调整系统功能,进一步拓展系统应用领域,建成全区统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
(二)经费预算(2016年共安排预算45.67万元)
1、区镇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建设、日常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