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住建局创建民族团结模范单位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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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住建局创建民族团结模范单位工作
总结
近年来,地区住建局在地委、行署的正确领导下,在地区民宗委的具体业务指导下,我局始终把民族团结工作作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促进行业稳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全面贯彻落实地委、行署相关工作的安排部署,不断加大民族团结教育宣传工作力度,狠抓民族团结工作落实,地区住建系统、地区建设行业“三个离不开”意识不断增强,民族团结氛围浓厚,地区建设事业健康稳定发展,并取得显著成绩,为地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做出了一定的贡献。现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取得成效
我局牢固树立“影响新疆稳定的主要危险来自民族分裂主义”的指导思想,加大民族团结教育力度,深入开展“民模创建活动”,形成了血肉相连、难舍难分的紧密联系,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生动民族团结良好局面。
(一)健全组织机构,周密安排部署,落实工作责任。做好民族团结工作是各项事业稳步发展的根本,局党组坚持把加强民族团结维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行系统的规划和安排部署。
1、成立领导机构,责任落实到人。为加强对民族团结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及时成立了党组书记为组长,局副职、纪检组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民族团结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局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分管民族团结教育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行政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行政办主任兼任,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民族团结工作的开展、组织和协调。局领导小组每年召开民族团结专题工作会议2次以上,对开展和创建工作中出现的重大事项及新情况和问题进行讨论研究,制定具体的措施和解决办法,促进工作落实。
2、安排部署到位,工作计划具体。根据地区的工作安排,我局及时制定下发《地区住建局民族团结工作创建计划》以及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开展民族团结活动的指导思想、内容、时间、负责人或部门、工作措施以及工作要求,同时就局机关各主管科室如何督促建设行业市政、环卫、供排水、物业公司以及建筑企业、房地产开展企业做好民族团结工作也提出具体要求,地区建设行业民族团结意识明显增强。
3、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为统一全局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进一步增进民族团结和维护行业稳定的意识,每年年初与局机关各科室签订民族团结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将工作任务分解到科室,落实到具体工作人员头
上,同时要求局机关各科室要加强行业与自身的管理,切实把民族团结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以团结促稳定,以稳定促发展。
(二)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活动,“三个离不开”意识进一步增强,单位内部稳定和谐。
1、以月促年,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每年5月是自治区组织开展的民族团结教育月,局党组根据地区的安排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一是明确指导思想。结合建设行业实际,明确每年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月的活动主题,把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与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自治区“民生建设年”、基层组织建设年、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民”活动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使“爱国、感恩、勤劳、互助、开放、进取”的新疆精神转化为全系统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为地区建设事业稳步发展而努力奋斗。二是深入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围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民”活动各阶段的要求,制定学习计划,组织学习活动,深入学习《新疆历史我知道》、《新疆巨变》、《民族团结在新疆》、《“四个认同”教育读本》、《新疆三史》等内容,每名干部职工撰写了5000字以上的读书笔记和1000字以上的心得体会。通过学习教育使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了马克思主义“五观”和“三个离不开”、“四个认同”的思想,并自觉践行新疆精神。三是
开展主题鲜明的实践活动。召开民族团结专题演讲比赛和座谈会,畅谈地区建设事业取得的巨大成就和历史性变化,大力宣传民汉同事之间互帮互学、互敬互爱,共同进步的鲜明实例,强化广大干部职工的“三个离不开”的思想;积极参加地区组织的民族团结主题影视展播活动,组织参观地区博物馆,组织领导干部上党课以及全局干部职工座谈交流活动,让干部职工在潜移默化中凝聚和谐力量,升华爱国情感;在建设系统组织开展了向先进人物学习活动,学习近年来涌现的卡德尔·巴克、章华生、吐尼沙汗等先进典型,在建设系统营造学先进的浓厚氛围;开展了“民生建设年”扶贫周活动以及共建共驻活动,为对口扶贫点捐助富民安居房资金12万元,补助贫困户建房;免费提供建房施工图纸,免费进行造价预算;每年由局主要领导带头慰问扶贫点及共建共驻社区贫困户,送生活用品以及农资等,同时对帮扶区域的社会稳定情况进行调研,真心实意为群众多办好事、多办实事,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互敬互爱,民族团结氛围浓厚。局党组严格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重视民汉之间的平衡关系,在工作、待遇等方面的分配上均做到公平、公正,注重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使用。目前,我局共有少数民族干部14人,其中副局长1人、正科级干部1人,副科级干部2人。局党组注重民汉文化的交流,强化民族团结意识,加强对少数民
族干部汉语的培训,引导汉族干部学习少数民族语言,在多次举办的文体活动中,民汉干部职工同台登场,团结和谐,“双语”工作得到较好推进。在民汉的交流中,汉族干部职工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在工作和生活中互敬互爱,在婚、假期间相互拜访,欢乐融融。严格落实民汉节日放假制度,在汉族干部重大的春节期间,少数民族干部职工主动要求带班、值班,在少数民族重大的古尔邦节期间,汉族干部职工主动带班、值班和祝贺,团结友爱如一家。
3、积极进取,创建活动全面启动。根据地委、行署办下发的工作要求,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结合本单位、本行业实际制定了《地区建设局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创建表彰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创建和表彰工作的办法、措施和具体要求,要求将创建活动纳入单位的总体规划,大张旗鼓地开展创建和表彰活动。对民族团结进行单位和模范个人的创建表彰工作制定详细规划和工作计划,全局干部职工共同努力,力争早日创建成为自治区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把民族团结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