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范本之劳动合同法普法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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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普法宣传
【篇一:劳动法普法宣传材料】
劳动法普法宣传材料
深入开展五五普法教育努力提高职工法律素质
----目录-----
. 劳动合同的一般情况-- 2
. 关于公资 -- 4
. 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 5
. 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规定 -- 7
. 劳动合同的解除 -- 7
. 关于公伤 -- 8
. 其他热点问题-- 11
(一)劳动合同的一般情况
1、在用人单位工作时,是不是一定要订立劳动合同呢?
答:一般情况下,应当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对于非全日制的用工即“小时工”则有特殊规定(详见“非全日制用工”的规定)。因为劳动合同是对你的劳动权益的保障,所以一定要订立合同,而且合同还必须约定好劳动期限、工作内容、工时和休假、劳动报酬和社保等事项。
如果单位已经开始用工了,但仍未与你订立书面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可以分为几种类型?
答:劳动合同共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如果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仍不与你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单位与你已建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你知道“试用期”最新规定期限吗?
答:用人单位和你建立劳动关系后为了互相了解,会约定一个考察期的,但是这个考察期不能超多6个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1)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2)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3)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4)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4、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多少?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0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5、用人单位招人的时候只和你签订了“试用期”合同,可以吗?答:这种做法是不可以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9条第4款的规定,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6、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是不是可以随时辞退你?
答: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辞退员工是有限制的。除下述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7、如果用人单位的试用期超过法律规定的最长期限,怎么办?答:如果你和用人单位签订了一个超过法律规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话,你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他们责令用人单位改正,而且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8、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如果你在试用期内解除劳
动合同,就要给违约金,这样做可以吗?答:这是不可以的。如果你是在试用期内,并且已经提前三天通知你的用人单位了,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这时是不用给违约金的。因为这是你的权利,但是,如果你在试用期内,违反了服务期约定和竞业限制约定的,就要承担违约责任了。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
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赋予了劳动者在试用期内
提前三天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力,该解除权应当是无条件的,同时,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只限于两种情况,即违反
服务期约定和竞业限制约定。
9、试用期内如果你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用人单位的培训费用吗?答:不用。在使用期内,用人单位出钱对你进行各类技术培训,如
果你要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
没有权利要求你还培训费给他。即使你和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有
约定,也是无效的。
依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
复函》(劳办发[1995]264号)规定:“用人单位出资(指有支付
货币凭证的情况)对职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职工提出与单位解除
劳动关系的,如果在试用期内,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
项培训费用。”
(二)关于工资
1、劳动者的工资包括什么?
答:工资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
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2、单位在什么情况下才能扣工资?扣工资的额度是什么?
答:第一,如果劳动者由于个人不努力没有完成工作的,用人单位
可以扣工资,但所剩不能低于最低工资。第二,劳动者由于违反劳
动纪律或者说由于某些情况、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了,在这种
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扣减工资,但是扣减工资的比例不能超过月
工资的20%,可以逐月扣除,最后累加。第三,劳动者请事假,那
么工资相应就要扣除一部分。
3、在何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工资?
答: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
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4)法律、
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4、服务期间岗位工资上调,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给以同样的工
资待遇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