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高街道青红加密公路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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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高街道青红加密公路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发包人(全称):荣昌县峰高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重庆市荣昌县云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进行现场交底后经县采购中心以议标方式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承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该工程名称峰高街道青红加密公路建设工程。
二、工程地点及范围
1 、工程地点:由峰高街道千秋村,总长约 1.5KM 。
2、工程范围:包括上述工程地点范围内的路基扩宽土石方、涵洞、挡土墙、精平路基、通信电力线路迁改、迁坟、改水井、片石路基、泥石路面、路肩、边沟、碾压等工程。
三、施工承包合同工期
1 、开工日期:2008 年 4 月 5 日
2 、竣工日期:2008 年7 月15 日
3、工期延误: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延误工期的必须通过甲方现场监理签字,并报发包人认可后顺延。
四、工程质量技术标准及要求
1 、工程技术指标。路基压实后有效顶宽7M ,弯道、陡坡、三岔路口、边沟地段进行加宽处理,纵坡不大于9% ,横坡3% ,路基压实度大于90% (剪刀铺等几处高填方必须进行分层碾压)。挖方边坡坡比、填方边坡坡比、路基平整度、挡土墙、涵洞、弯道等工程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和荣昌县交通局提供的峰高街道青红公路工程施工图简易设计中相关技术指标执行。路线按设计单位和业主划定线路建设,降坡
路段由甲乙双方现场确定具体位置及标高。挡土墙、涵洞位置可根据路基成形后进行调整和增减。片石层每公里不少于4200 平方米,片石层顶宽不低于 4.2M ,压实厚度20CM (个别路段需铺双层片石由甲方指定并据实收方计价),片石强度达MU30 以上,大小均宜。泥结碎石层宽
3.5M ,压实厚度8CM ,土路肩两侧各0.75m ,水沟尺寸规格按设计图施工。其它工程技术指标按荣昌县交通局提供的峰高街道青红公路工程施工图简易设计中相关技术指标执行。
2 、工程施工技术要求。要求嵌铺前须平整原路基,片石嵌铺稳固、错缝、紧密、平整,嵌铺时小头向上,用手锤将高于放线高度平面的尖角敲掉,并用小块石间缝或用石碴填缝。片石层嵌铺完工后用压路机进行碾压夯实。其它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和《荣昌县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进行施工。
泥结碎石路面用青色新碎石,料径为2-4 的级配碎石,强度达MU30 以上,碎石铺筑后撒必要的沾泥,用压路机进行碾压夯实。
3 、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相关规定进行。其中在《荣昌县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由业主承担的罚款均由施工方承担。
4 、工程监督管理。工程施工接受荣昌县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分站、
业主、监理(峰高街道农村公路办)的监督管理。
5 、工程验收。施工单位进行自检,自检不合格应自行整改,直至达到设计要求后向业主提出验收申请,由业主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现场检验,最终验收以县交通局(公路局)验收合格出具证书为准。
五、工程造价本工程路基土石方工程(含碾压)按全路段进行承包,承
包总价为
13500 元;挡土墙、涵洞(管涵)工程行单价承包收方计价;承包价为条石挡土墙155 元每立方米;片石基座钢筋砼圆管涵承包价直径200MM 的80 元每米(含相关挖填土石方,以下同),直径300MM 的100 元每米,直径400MM 的120 元每米,直径500MM 的140 元每米,直径
600MM 的160 元每米,未做片石基座的每米减40 元,无筋管每米减30 元;。通
信电力线路迁改工程由业主与相关部门商定价格并由电力或电信部门施工,费用计入该路基工程造价,迁坟、改水井等费用按实际发生额计入路基工程造价。片石层(含手摆片石、嵌缝料、路基精平)按里程进行承包,承包价人民币75600 元每公里;边沟及路肩按8 元/ 米计算;泥结碎石层按7 元/平方米计算;片石层和碎石层碾压按全路段共3000 元计算。
承包价包括完成该工程修建的成本、利润、税金、开办费、技术措施费、各项检测费、缺陷修复费、大型施工机械进出场费、安全文明施工费、文件规定应调费用、施工合同所包含的安全事故责任费用、损坏公共设施费用、损坏管线赔偿费用、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包干费用。工程实施期间,不因市场材料价格变化,而变动承包工程价。
六、工程款支付方式乙方进场施工完成全部工程后甲方付给工程款12
万元,剩余工程款在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6个月内付清。
七、甲方责任
1. 督促村社提供工程建设所需要的土地,包括本工程片石场用地。协调施工所必须的临时用地。
2. 为施工单位提供二套施工图纸,并进行技术交底。协调设计单位及时完成设计变更。
3. 负责聘用监理人员对工程进行监理,与业主现场代表一起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对完成的工程量进行计量。
八、乙方责任
1. 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编制好施工组织设计。
2. 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国家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施工,自行组织工程所需材料,把好材料质量关,确保工程质量。负责按
荣昌县交通局关于贯彻落实《荣昌县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公路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 ,接受监理的质量抽检并负担其费用。如果在工程建设中违反公路工程施工技术规范和不按质量监督程序进行施工,建设单位将对承建单位进行罚款处理、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也将对承建单位进行处罚,直至驱逐出场。
3、乙方应周密组织施工,设置施工警戒线(牌)和夜间警戒灯,及时清理施工垃圾,尽量控制施工噪声扰民。施工过程中,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进行交通组织。需断道施工路段,及时与镇、村协调,调整交通流向,设置绕道行驶指路牌。乙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设置各种施工标志、标牌,并设立专职安全员指挥交通。并及时与甲方沟通,共同搞好施工路段交通秩序。
4. 负责工程竣工后的现场清理工作。
5. 工程竣工后乙方配合甲方完成竣工资料五套及竣工决算编制。
6. 负责组织好施工安全工作,保证不发生安全事故,如果发生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
7. 泥结碎石路面工程完工后质量缺陷维修期一年,并按5% 计提质量保证金。缺陷维修期内属施工引起的质量缺陷,施工单位负责按照业主指定的方案修复,通知后 3 天内施工单位没有采取修复措施修复,甲方将使用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金修复该工程。
九、奖惩
在工程合同工期内完工的,每提前一天奖励施工单位200元;2008 年7月16日至30日完工不奖不罚,2008 年7月30日后完工则每延期一天处罚施工单位200 元(不可抗力的因素除外,其余均不作为延期的条件)。
十、工程结算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1 年107 号文件《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