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村级集体资金管理的对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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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村级集体资金管理的对策措施近年来,随着农业现代化持续推进,农村经济社会深刻变革,国家对“三农”投入的加大、脱贫攻坚的推进及基本建设征地拆迁补偿资金的兑付,村集体资金量大幅增加,问题也层出不穷,农村改革中涉及的利益关系更加复杂、任务也更加艰巨,健全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和收益分配制度、加强对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尤为重要。

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村级集体资金的管理,依据科学的管理方法,合理利用资金,充分发挥资金效能,使其来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因为这是直接关系到党的农村政策是否真正得到贯彻落实的体现。

一、农村集体资金使用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农村集体资金管理认识不够高。尽管村干部是由党员和群众选举产生的,但是还是有一部分人综合素质不高,财经纪律淡薄,接受的廉政教育和法制教育相对较少,思想道德有偏差,往往为利所动,贪占心理和侥幸心理严重,对党的政策方针路线吃不透,理解不深,在农村集体经济管理方面、缺乏管理,对资金管理制度、财经纪律不重视、不执行,全凭自己的粗浅理解加主观臆断开展工作。

2.农村集体资金管理监督不严格。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和制度还处在逐步建立和完善状态。资金领发手续不全,冒充农户签字或无农户签字领取补助的现象还时有发生,专项专款资金挪做他用依然比较突出。报账不及时,报账手续不严格,入账凭证不合规等常规业务失误仍然存在;村级资金外借,收入不及时入账,

坐收坐支,承兑不经审批直接支付等为图一时方便,无视财经纪律,规避财务监管。出现这些问题的根源在于监督运行机制的不健全。

3.农村集体资金收支公开不明细。

由于思想认识不到位、群众意识淡薄,对于村级事务按要求该公开的村务、财务隐瞒不公开,特别是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不按规定的程序的执行,搞“暗箱操作”,仅仅凭工程结算后一张工程审定单来补全工程程序。有的虽然进行了财务公开,但是流于形式,公开的内容、方式、时间都不符合要求;对于重大支出项目没有专项公布,实质性内容公开不明细,甚至只是走走过场。

二、加强村级集体资金管理的对策措施

农村集体资金管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农村的发展与稳定。新形势下要实现农村资金的安全运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党委、政府必须对村、组两级财务工作的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上级部门文件要求精神执行,部门之间联动,结合纪委、监察、审计、交易的要求规范不断改进完善,使农村集体财务走上了规范化、正常化的轨道。我们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进一步加强干部培训工作。

深入开展党的廉政法制教育,不断加强思想教育,加强党风廉洁自律教育,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财经法纪法规教育,增强拒腐防变能力,进一步引导村民依法参与民主管理,完善各项村级组织规章制度,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氛围。

2、更好的履行好农村会计服务站的职责。

根据区委区农办的文件精神,我们成立了“农村会计服务站”,与各村订了财务代理委托协议,明确了各村的代理记账员;我们会计服务站的职责是研究制定适合本镇实际的农村会计财务管理实施意见和办法,保证有章可循,强化村、组财务管理,促进农村发展和稳定;审核村资金收支,代理记账;管理农村资产资源;编制各村会计月报表和财务决算;定期开展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检查,定期对报账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指导各村开展民主理财和村务公开工作,督促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根据会计制度的要求,负责会计档案的收集和整理,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及时汇报有关情况,完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积累机制,提高农村经济管理水平。

3、进一步健全完善集体资金管理监督机制。

加强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对农村的各项合法收入一律使用“江苏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内部结算凭证”、相关税务发票和财政部门监制的收款收据,同时按照收支两条线的原则,足额、及时地上交核算,收入原则上不得收取现金,应直接转账进入村级资金统一账户。

严格控制农村资金现金结算,规定现金结算仅限于贫困户慰问、困难补助及其他零星杂工开支。其他日常公务开支一律使用村务卡和银行基本户转账结算。严禁私设账户、公款私存、坐收坐支、截留、挪用。

村内各项经费支出,必须事前申请,注明用途,经批准后方可办理,手续要合法、齐全;重大支出须经支委会提议,两委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后,方可列支;所有支出

必须要经村监委、民主理财小组审核认可。

政府主管部门要构建村银对接资金管理结算一体化平台,通过银企直联系统,与银行系统对接,平台上即可实现对银行账户资金的操作。通过平台权限配置,各村可自主发起转账交易,镇会计服务站、镇农经站、区农办、纪委等部门对资金转出进行全程审核和监督管理。

明确工程项目建设的范围,严格按照工程建设规定的程序:经村两委、村务监督委员会及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形成会议记录,向镇(街道)提出《重大事项报告书》,驻村镇干部同意,报镇(街道)分管或主要领导批准立项,签订规范施工合同后,方可实施建设。5万元以下村自主竞争性谈判(议标),5-50万元以上镇招标,50万元以上需到区招标。村与施工方签订的施工合同,必须包括项目质量要求、完成时间、验收标准、结算金额、纠纷解决机制等。工程结报时必须“五书”齐全,即:重大事项报告书、议标或招投标书、施工合同、镇相关部门参与的验收表或具备资质的监理单位的监理报告、合法票据,方可结报,缺项不得报支。上级相关部门下拨的各项补助款,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并执行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

4、合理安排、严控支出

为加快完善村民自治机制,推动村务公开,扩大村民监督和参与度,提高村民自治水平,增强村级财务收支的计划性,加强财务日常收支的管理,严控不合理支出,实现增收节支,我们严把财务收支界定关,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将各项收入全部纳入收入预算,做到不遗漏、不隐瞒,科学的制定合理的预算;按照

财务收支预算方案,各项开支严格执行制度和标准,严把支出关,按照“先理财、后审批、再记账”的流程要求,村级每笔财务开支按照预算方案对应项目,先申请,由村“两委”成员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讨论通过后,经审核后方可付款。预算内的各项开支一般不得超支,严禁赤字预算和新增债务,遇特殊情况的确需要超支的,要按照财务预算的编制程序追加预算。

5、进一步明确资金收支公开的内容

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三资”和财务公开,增强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透明度,确保村民充分行使民主权利,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和农村经济发展,我们严格按照武委农【2018】29号文件精神,按照“全面、真实、及时、规范”的总要求,进一步健全公开制度、规范民主决策机制、完善民主管理制度、强化村务管理的监督制约机制。对村级“三资”和财务公开的对象、内容、时间、形式、程序、监督等做了详细的解释和要求,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6、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机制。村集体资金监管部门要建立工作协作机制,结合部门职能,部门联动,压实监督管理责任;要科学规划制定村集体资金审计计划,分期分批开展村集体资金审计,同时指导好会计服务站、农经站、村监督委员会做好农村集体资金的管理和监督,齐抓共管提高农村集体资金监管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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