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合同终止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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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合同终止申请书

篇一:终止申请书

承包单位:石家庄路通道桥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合同段:承包单位:石家庄路通道桥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合同段:篇二:合同终止申请书

合同终止申请书

三团乡人民政府:

本人于20XX年9月与三团乡签定了《草原承包合同书》,承包的草原位于七十六村八十三屯西侧,具体位置及面积:八十三屯西草原,西至八十八乡八十一村草原,北至六十八村七十五耕地,南至七十六村八十三屯耕地,东至土路。草原面积为60垧。其使用年限为20XX年12月30日至2031

年12月31日。

本人申请终止合同,合同约定的相关权义转由曲柏达承担。

申请人:

20XX年月日

篇三:中止审理申请书

中止审理申请书

申请人:孙绪生,男,1952年11月12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建平县富山街道涝泥塘子东组,电话:

7411232

申请事项:请求裁定中止对本案的审理。

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建平县富山街道涝泥塘子东组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一案,目前正在诉讼过程中,为彻底查清本案的事实,正确认定当事人的责任,合法公正地审理本案,申请人已经通过建平县信访局向建平县土地局提出检举控告,请求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依职权查明向申请人承包地内堆放尾矿砂和毛石的行为人,受益人,依法确定责任人。现土地行政部门已经立案受理,正在调查、处理中。

为此,申请人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五项规定,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应该中止对富山街道涝泥塘子东组诉孙绪生关于林地承包权的诉讼。

综上,申请人向贵院提出中止审理的申请,请依法裁定。此致

建平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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