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世界经济特区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五章世界经济特区
第一节世界经济特区的发展简史及其
主要类型
第二节世界经济特区区位选择
第三节世界经济特区分布
第一节世界经济特区的发展简史及其主要类型
知识点:
1、熟悉世界经济特区的各发展阶段的特点;
2、掌握各种类型经济特区在促进国家经济贸易发展中的作用;
3、了解世界经济特区的基本特征。
一、世界经济特区的发展简史
经济特区:是在国内划定一定范围,在对外经济活动中采取较国内其它地区更加开放和灵活的特殊政策的特定地区。
(一)经济性特区的形成时期(二战前)
1、经济性特区的类型为自由贸易区和自由港。
可以追溯到两千年前的古希腊,当时的腓尼基人将泰尔和迦太基两个港口开辟出来,对外来商船尽量保证安全通行,这就是经济性特区的雏形。
1228年,法国的马赛港内也曾设立自由贸易区。
13世纪末,德意志北部几个城市联合起来建立自由贸易区,史称“汉萨同盟”,汉堡和不来梅被选为自由港。
1547年意大利的热亚那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经济特区
1704年英国把直布罗陀辟为自由港,开展转口贸易。
2、分布于欧洲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港口
特别是主要咽喉地带:德国的汉堡、不来梅,意大利的威尼斯、热那亚,法国的敦刻尔克、波尔多,葡萄牙的波尔图、丹麦的哥本哈根等发挥着商品集装中心的作用,促进本地区及整个欧洲的经济发展。
19世纪末20世纪初把目标转向从地中海到亚丁港、印度洋到东南亚的海运必经之地的咽喉要道,建立了许多自由贸易区和自由港。较典型的如新加坡(1814
年),香港(1841年)和澳门,亚丁,吉布提。
3、数量少、功能单一。
到二战前世界有26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约75个不同的经济特区。但主要是传统型的自由港和自由贸易区,其数量和规模有限,经济活动比较单一。
(二)加快发展时期(20世纪50—70年代末)
经济特区发展快的原因:
1、科技革命促进国际贸易的增长,西方各国依靠自己的优势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发展中国家利用有利时机,建立经济特区,促进本国经济的发展。
2、发展中国家利用自己有利的位置,建立以出口为主的经济特区。
这一时期的经济特区的特点:
1、新设立的经济特区主要在亚非拉,表现为起步早、发展快、成绩显著。如香农(爱尔兰1959年)、坎德拉(印度1965年)、高雄(台湾1966年) 、菲律宾设有巴丹、马克坦与碧瑶。
2、许多国家是多个发展,非洲的毛里求斯为88个。
3、功能单一,主要为出口加工区。
(三)科学化和综合化发展时期(70年代以后)
特点:
1、高层次
由原来的贸易型的自由贸易区、出口型的出口加工发展为以研究、开发、生产高科技产品为主要目的的科技型发展。
2、向纵深发展
多功能的综合型,其原因为新技术产业革命以微电子、宇航工程、基因工程在经济特区的应用,使经济特区的成绩尤为显著。
(1)经济特区遍布世界各角落。
(2)由港口转向陆地的边境口岸。
(3)经济特区适应于各种类型的国家和地区。
二、世界经济特区的类型
(一)自由港(Free port )
历史最悠久的类型。
又称自由口岸。指全部或部分商品可以减免关税自由进出的口岸。一般是港口或港口的一部分,以优良港口为依托,且自由度较大。
自由港依贸易管制情况分为完全自由港和有限自由港。前者对所有商品进出口都实行免税,后者对少数商品征收少量关税并有某些贸易限制。最典型的是香港和新加坡(都是有限自由港).
自由港有的是开放式的(香港、新加坡,整个城市为自由港),有的是封闭式的(汉堡,港口的一部分为自由港)。
世界级大港
法国——马赛港、荷兰——鹿特丹港
比利时——安特卫普港、新加坡港
日本——神户港、美国——纽约港
中国——香港、孟加拉国——吉大港
(二)自由贸易区 (Free Trade Area / Free Trade Zone)
1、自由贸易区(Free Trade Area)又称为对外贸易区、自由区、工商业自由贸易区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通过达成某种协定或条约取消相互之间的关税和与关税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措施的国际经济一体化组织。现实中比较典型的自由贸易区是北美自由贸易区。
2、自由贸易区(Free Trade Zone)又称自由区、出口自由区、自由关税区、免税贸易区、免税区、自由贸易港、自由市、自由工业区、投资促进区及对外贸易区等。指在主权国家或地区的关境以外,划出特定的区域,准许外国商品豁免关税自由进出。实质上是采取自由港政策的关税隔离区。狭义仅指提供区内加工出口所需原料等货物的进口豁免关税的地区,类似于出口加工区。广义还包括自由港和转口贸易区。
(三)保税区(Bonded Area )
亦称保税仓库区。这是一国海关设置的或经海关批准注册、受海关监督和管理的可以较长时间存储商品的区域。
目前,我国已有广州、大连等15座城市拥有保税区,但东北内陆地区尚无。
到2020年将解决15万人就业。
(四)出口加工区(Export processing zone )
国家划定或开辟的专门制造、加工、装配出口商品的特殊工业区。经济特区的形式之一,常享受减免各种地方征税的优惠。主要在发展中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
出口加工区一般选在经济相对发达、交通运输和对外贸易方便、劳动力资源充足、城市发展基础较好的地区,多设于沿海港口或国家边境附近。
世界上第一个出口加工区为1956年建于爱尔兰的香农国际机场。中国台湾高雄在60年代建立出口加工区。
出口加工区可以利用免税等优惠条件吸引国外资本,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设备和管理方法,增加就业机会,扩大出口贸易,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对投资者来说,不但可以享受关税优惠条件,而且还能利用当地廉价劳力和原料,从而获取较高利润。
(五)自由边境区(free perimeter)
早期亦称自由贸易区域。为自由港区的一种形式。指在本国的边境省、市地区或地带划定某一地段,按自由贸易区或出口加工区的优惠措施,吸引国内外厂商投资,以开发边远地区经济的自由区域。
自由边境区主要分布于北美洲的墨西哥与美国边境地区(有11个自由边境区)。它与自由港区的其它主要形式一样,70年代以来,十分重视发展出口加工业和转口贸易,实行工贸结合。如墨西哥的“边境客户工业区”,实质上为出口加工工业区。
设置自由边境区便于特别是在一些国家,荒僻的边远地区与内地交通不便,从邻国获得必需的物资供应,繁荣边境贸易。自由边境区优惠期限较短,一般在边区经济发展起来以后就会逐步取消优惠待遇。
(六)自由过境区(free transit zone )
沿海国家为了便利内陆邻国的进出口货运,开辟某些海港、河港或边境城市作为货物的自由中转区。
过境区对过境货物简化通关手续,免征关税或只征小额的过境费用。过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