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营销渠道的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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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营销渠道的创新
一、销售的概念及保险渠道发展的现状
营销是国际上非常通行的一种保险营销方式。营销又称行销,是指通过使用、传真、互联等多媒体工具,主动呼出客户,经营、培养客户,来实现有计划、有组织,并且高效率地扩大顾客群体、提高顾客满意度、维护顾客关系等市场行为的一种营销手段与营销模式。这是一种应用了最先进的生产工具的全新销售模式,其核心是一套由、电脑、服务器和交换机等硬件设备以及成本经营理念等软件部分组成的销售系统。
目前保险渠道,基本存在代理人渠道、公司内部直销渠道、兼业中介渠道、专业中介渠道、银保渠道、电子化渠道等等。其中代理人、内部直销、兼业和专业代理,是比较传统的渠道,在保险营销体系中,已经存在多年,相对管理也比较成熟。并且是国内各家保险营销的主要渠道。
二、销售的发展史、保险渠道的不足
营销起源于美国,出现于20世纪80年代以前,一经问世,即以其高效率、低成本、广覆盖的优势在成熟市场快速发展,先后在日本、台湾、香港、印度、新加坡等亚洲地区盛行,90年代初进入中国,并在大陆得到了迅猛的发展。20XX 年开始,友邦保险等具有外资背景的保险首次将营销应用于保险行业,开始了保险营销的征程。20XX年招商信诺、中美大都会等也都相继涉足了营销领域,这个阶段标志着营销正式进入中国保险市场。之后随着平安保险、大地保险、太平保险等公司获得保险营销牌照后,中国保险行业的营销业务算是真正开始起航了。
在不断涌现的渠道创新中,我们也会看到目前的保险渠道发展,也存在以下一些不足。具体如下:
一是渠道间协同性不足。各个渠道管理比较呈现条条化,以产品为基础,进行渠道的划分,各个渠道的管理思路、考核办法各自差异很大。同时以产品为基础的条条化渠道划分,严重割裂了具体客户的需求。
二是精准营销、服务能力不足。目前的市场销售、客户服务,缺少精准性。这些是需要通过保险积累的大量客户数据、大量保单数据、大量理赔和其他服务数据,进行分类可以得到改善的。
三是面向客户的流程再造存在不足。在以客户为中心的客户营销、服务体
系里面,如何围绕客户进行内部风险管理、合规管理等的内部流程再造的能力存在极大的不足。
四是接受技术创新的能力不足。技术创新是推动创新、管理创新的源泉。在信息技术领域不断推陈出新、不断更新换代的过程中,如何更好的应用最新的技术,为的营销、服务提供服务,如何利用技术改善的营销和服务,成为建立竞争性差异的重要因素。
三、销售的主要模式和特点
一般来说,保险电销模式分为三种:第一种是保险公司的各省分公司自建呼叫中心,以保险公司的名义致电客户进行营销;第二种是与他方合作(目前主要是银行)设立呼叫中心,以合作机构名义致电客户进行营销;第三种是保险公司总公司在中心所在地统一呼出,其他服务由当地分公司完成。无论模式怎样,保险营销最重要的前提和基础就是要获取客户的信息数据,而客户信息数据的质量高低成为了影响销售是否成功的最关键因素之一。
销售的特点概况起来有:第一是迎合了人们快节奏和依赖增长趋势的生活方式。现在几乎是人手一部手机,家里面更不用说了,我经常看到一些民工,手上都有手机。这种趋势已经非常明显。第二个特通过直接向客户销售,产品形态相对简单易懂。第三个特点,销售成本低、受众为中高端客户,价格敏感度不高。
四、营销具有的独特优势
(一)营销覆盖面广,服务人群可迅速触及社会各阶层,销售范围可延伸各地。
(二)营销产品简单易懂、销售成本较低、保费低廉,属营销员不愿卖的产品,能覆盖广大的中低收入阶层,既能满足客户的需求又能体现保险的保障功能。营销渠道和营销员渠道能形成良性互补,两种渠道的结合能使保险渗透到社会各个方面。
(三)营销业绩是传统销售模式的数倍。
(四)有利于中小公司快速成长。中小公司发展的一个主要障碍就是机构发展存在一定问题。营销不需大量铺设机构,在中小城市不设机构也可使市民快速获得保障。其集中化管理也有利于公司从粗放型经营向集约化经营转变。
(五)有利于深化银保合作。我国的银保合作目前还停留在柜台代理的初级阶段,而营销可实现与银行数据库的连接,扩大了保险的服务范围,使银保双方业务相互补充。
(六)有利于市场规范发展。寿险方面,销售过程全程监控,销售语言基本统一,能有效防范误导行为,且误导查处容易,一些公司制定有严格的规范流程和惩罚措施,能有效避免人员对客户做出不当承诺或误导,保证销售品质并保
障消费者权益。
五、营销面临问题
尽管营销有着诸多的优越性,但同时营销也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受到一些现实问题的制约。
(一)电销产品设计和定位的困扰。营销在我国刚刚起步,尽管各家保险公司都推出了以家用车、意外险等为主要营销对象,但从实际社会需求出发,这远远不够。
(二)数据来源的缺乏。营销某种程度上可称为数据库营销。一是依赖于数据真实性和完整性。目前营销成功率约在%至%,说明营销数据依旧有待提高;二是依赖于数据的大量性。
(三)道德风险的提升。一方面在传统销售模式中,常常通过验标承保或者多层核保来控制道德风险,有的险种甚至要求要拍摄核保照片承保,而营销一般是通过全国统一呼叫中心异地投保核保,这无疑增加了核保难度,从而增加了道德风险的发生。
(四)法律层面的风险。就营销来说,最主要的法律风险,是以下两点:一是保险公司以录音作为证明保险合同成立的证据,存在证据不足的法律风险;二是保险公司销售人员未尽到明确说明的职责,对需要注意的内容简略带过,导致合同部分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