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网络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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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网络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校园网络的安全运行,规范网络信息的使用和管理,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组织领导校园网络的管理工作由学院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其组成人员由学院领导、党办、院办及信息工程系负责同志组成,院长担任组长。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1、对校园网络的建设进行统一规划、宏观指导;
2、负责网络信息员和网络安全员的培训和管理;
3、负责制定校园网络管理制度;
4、负责网络工作先进单位及个人的评选、表彰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校园网络的日常性工作。办公室设在院办,主任由院办主任兼任,成员由院办秘书、网络管理员及网络维护员组成。
二、网站的维护与管理网站的维护与管理工作由学院网管中心具体负责,网络管理员应每天对网站进行管理与维护,根据单位实际适时提出维护意见及建议,及时解决各种技术性问题。未经学院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批准,不得对网站结构进行更改。
三、网站信息的收集、发布与管理
1、网页管理权的划分。学院网站中,党群及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内容的网页由党办负责管理;其他网页由院办负责统一管理。电子政务网信息按部门进行管理。
2、网站信息的收集与发布。各部门要安排专人兼任网络信息员(兼网络安全员),主要负责本部门相关信息收集、整理与提交工作,协助开展网络安全监
察工作,提出网络修改的意见和建议。
3、信息发布程序。
(1)信息登记。各部门需在校园外网上发布的信息,由各部门负责人对内容审查签字,报至党(院)办登记。
(2)审核发布。党(院)办对拟发信息进行认真审查,保证发布的信息真实、健康、适当,对涉及学院重大信息的发布应征得院分管领导的批准。
四、网络安全与纪律
1、学院各网络用户都负有网络安全责任。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的管理制度,不准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与网络设备以及私自修改网络配置、散布计算机病毒等活动。
2、不得利用校园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不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有伤风化的信息或侵害他人知识产权。
五、信息化建设的保障与激励措施
2、各部门要将学校网站设定为主页,每天注意及时接收实时信息。要大力推行无纸化办公,节约办公成本,通知、公文原则上通过电子政务传送。
3、学院每年将对网站建设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及个人进行评优、表彰,对不认真执行本规定的部门负责人进行批评。
六、本办法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校园网络管理制度1
户县甘亭镇中心学校
校园网络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保护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学校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和发展、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和网络用户的使用权益,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校园网是学校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为教学、科研、学术交流、管理服务。
第三条任何使用者不得利用互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
第四条任何使用者不得以任何借口盗窃、破坏网络设施,这些行为被视为对校园网安全运行的破坏行为。
第五条网络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帐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该活动被认为是对网络用户权益的侵犯。
第六条校园内从事施工、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
第七条校园网主、辅节点设备及服务器等发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击后,学校安全部门和网管人员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学校及公安机关报告。
第八条严禁在校园网上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对于来历不明的可能引起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应使用公安部门推荐的杀毒软件检查、杀毒。
第九条严禁利用校园网进行赌博活动、玩游戏。
第十条严禁任何非本校人员使用校园网络设施上网。
第十一条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不得利用校园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岐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第十二条多人共用计算机上网办公室计算机上网的使用要严格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即为网络安全负责人。学校公共机房一律不准对社会开放。公共机房使用网络的记录要保持一年。
第十三条校园网负责人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监控、封堵、清除网上有害信息。
第十四条校园网络用户在使用网络过程中,出现问题或故障,要及时向网络管理员汇报,不得隐瞒或私自解决。
第十五条对于违反上述各条规定的用户,学校试其情节轻重对其实施处罚,并有权停止对其进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