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对张家口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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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对张家口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收费标准的批复
【法规类别】行政事业性收费
【发文字号】冀价经费[2003]9号
【发布部门】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物价局
【发布日期】2003.03.13
【实施日期】2003.04.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河北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对
张家口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冀价经费[2003]9号二00三年三月十三日)
张家口市物价局、财政局:
你市《关于重新核定张家口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的报告》(张价字[2002]第90号)收悉,按照《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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